设备款未付完设备所有权归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6 19:20:50 446 人看过

一、设备款未付完设备所有权归谁

(一)一般而言,动产所有权的变更以交付为界,不动产以登记为界。所有权奉行公示主义,即动产谁占有就是谁的,不动产登记在谁名下就是谁的;

(二)对于所有权,在买卖合同中,法律规定了所有权保留制度,即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满足一定条件时所有权才发生转移。常见的约定是:货款全部付清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

二、设备所有权什么时候转移

设备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当事人可以在设备采购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设备所有权转让不包含设备中体现的知识产权。

所谓风险,是指设备因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事由而遭受的意外损失。一般情况下,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设备交付之前由出卖人负责,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

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设备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律事实除外:

(一)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设备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二)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中的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设备采购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三)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规定设备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四)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将设备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

(五)因设备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拒绝接受设备或者解除合同的,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出卖人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

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的,不影响因出卖人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三、合作租赁期间的设备所有权归谁

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合作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租赁物件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01: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成立相关文章
  • 租赁期满后设备归谁管
    一、租赁期满后设备归谁管租赁期满后设备归出租人,租赁关系并不改变物品的所有权。二、租赁房屋的流程(一)房屋出租的流程第一步,出租方或承租方通过中介等渠道寻找合适的承租人或出租房源。第二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第三步,将房屋租赁合同及相关材料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第四步,领取房屋租赁证,缴纳相关税费。(二)房屋转租基本流程第一步,原承租人取得原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将其原出租的房屋部分或全部再出租;第二步,原承租人与承租人签订房屋转租合同;第三步,将转租合同和原房屋租赁证到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房屋转租合同登记备案;第四步,领取经注记盖章的原房屋租赁证,缴纳有关税费。三、什么是房屋租赁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居住或提供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及以合作方式与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
    2023-06-04
    253人看过
  • 拘留所内厕所设施是否完备?
    拘留所里面有厕所的,看守所20多犯人挤在一个十几平米的监舍,看守所完全没有任何自由,大小便也有严格限制。要喊报告,不批准就不能上厕所,每天大便只能在下午4点前后,其他时间禁止,规定每个犯人大便不能超过5分钟。拘留所可以探视吗拘留所可以探视,被拘留人的近亲属、单位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可以探视。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通信、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通信、会见管理规定。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拘留所民警应当查验会见人员的有关证件、凭证,填写会见被拘留人登记表,及时予以安排。被拘留人会见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每次会见的人数不超过3人,会见时间不超过30分钟。被处罚人的亲属、朋友在拘留所提前预约,在拘留所规定的探视时间可以对执行拘留的被处罚人进行探视。探视时,可以携带日常用品和食品,其他的东西一律不得携带给被处罚人。《拘留所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
    2023-07-05
    61人看过
  • 委托设计版权归谁所有
    1、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2、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由受托人享有。委托作品,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订立委托合同,在合同中应明确委托人和受托人在作品创作过程中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著作权的归属应当由双方在合同中作出明确的约定,这种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七条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一、怎么确定委托设计著作权归属我国著作权法从保护作者权利的角度出发,对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进行了规定。1、受托人和委托人可以自行约定著作权的归属。这一方面是尊重作者也即受托人的意愿,另一方面是为了方便委托人有效的使用作品。但是,双方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其归属的仅限于著作财产权,而不包括著作人身权。著作人身权只能属于受托人。2、在当事人没有
    2023-04-04
    422人看过
  • 设备归属权协议怎么写
    法律综合知识
    一、设备归属权协议怎么写1、标题。可以写协议书三字,也可以写明协议书的具体名称协议书。2、订协议双方的基本信息。在标题下,正文之前,写明订协议双方的信息,并在双方单位名称之后注明一方是甲方,一方是乙方,便于在正文中称呼。3、正文。正文包括开头、主体两部分。开头是交待签订协议的目的、原因、依据,紧接着可用程式化语言转入主体,如现对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主体要求就协议有关事宜作出明确的、全面的说明,尤其要着力写好协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正文条款内容:(1)协商目的(2)协商目的责任(3)协议的时间和期限(4)协商目的条款和酬金{价格明确总额大写必须明确货币种类}(5)履行条款期限(6)违反条款的责任处理应写明订协议双方单位的名称,并加盖公章。必要时还得写上鉴证单位和公证单位的名称,并加盖公章。最后写上签订协议的日期。二、拍卖委托是什么委托人是指委托拍卖人拍卖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2021-10-18
    271人看过
  • 设备所有权什么时候转移
    时间不一定,如付款未超过75%,所有权归出卖人,一般是以交付为要件。采购设备所有权转移与风险承担设备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当事人可以在设备采购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设备所有权转让不包含设备中体现的知识产权。所谓风险,是指设备因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事由而遭受的意外损失。一般情况下,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设备交付之前由出卖人负责,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设备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律事实除外:(1)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设备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2)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中的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设备采购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3)当事人没有约
    2023-06-14
    248人看过
  • 购买设备未按合同付款会怎么样
    首先可以发出催款函,其次发出律师催款函,里面可以按照合同约定逾期应支付的违约金,再次,可以按照合同纠纷解决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一、无效的合同有哪些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条款无效。对于人身的健康安全和生命安全,法律是给予特殊保护的,并且从整体社会利益的角度来考虑,如果允许免除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人身伤害的责任,那么就无异于纵容当事人利用合同这种形式合法地对另一方当事人的生命进行摧残,这与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的宪法原则相违背的。并且在实践中,这种免责条款也是与另一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相违背的。所以必须加以以禁止。在实践中,此类免责条款大多出现在雇佣合同、医疗合同以及与人身权相关的合同中。2、以各种方式、手段订立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恶意串通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订立合同中设立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均属
    2023-02-17
    145人看过
  • 物业共用设备设施包括哪些?产权最终归属于谁?
    1、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包含哪些?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住宅小区或单幢住宅内,建设费用已分摊进入住房销售价格的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照明、锅炉、暖气线路、煤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2、物业共用设备的产权应归全体业主共有第一、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土地使用权转移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着物的所有权随土地使用权的转移而转移,也就是全体购房者购买了全部商品房及基地的土地使用权时,位于该土地之上的全部没有独立产权的建筑物及附着物的所有权也就随之转移给全体购房者(即全体业主)。第二,从商品房的成本构成来说。国家《商品住宅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商品房的价格成本包括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和小区非经营性配套公共建筑的建设费。
    2023-04-16
    281人看过
  • 谁来支付材料和设备的费用
    通常情况下,违法拆除厂房过程中可能造成的损失有四种:第一种是厂房本身;第二种是厂房拆除后剩余的建筑材料;第三种是厂房内的机械设备、原材料和产品;第四种是房屋拆迁造成的损失关闭。此时,企业主应考虑在两种情况下由谁承担损失。第一种情况是,这座厂房实际上并不违法。此时,被拆迁企业业主权益保护的重要方向是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确认违法建设认定和拆迁过程中存在的违法问题。如果能够确认对违法建筑的认定和处理是违法的,那么被强拆的厂房自然是合法建筑,是被拆迁人的合法财产。法律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此时,由于相关行政部门的错误行政行为,被拆迁人的财产受到损害,被拆迁人有权要求相应的损害赔偿(国家赔偿)。此时,包括厂房的损坏、其他财产的损坏以及由此遭受的停产停业损失,都应予以赔偿或赔偿。第二种情况是,强拆厂房确实是违法的。这个时候,违法建筑应该依法拆除,所以厂房被拆除,建筑本身的现存状态被消除是没有
    2023-05-02
    475人看过
  • 设备层有产权吗
    法律综合知识
    设备楼层通常是不允许租赁的。这是因为其中布满了各类复杂的设备设施。这些设备占据了其全部或者大部分可用空间,以用于空调系统、给排水工程、电力供应以及电梯间的设置和运行。依照相关规定,设备层与避难层的所有权归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权益范围内。未经全体业主的一致许可,任何人均无权私自行使相关处置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2024-04-24
    445人看过
  • 设备所有权转移证明怎么写
    一、设备所有权转移证明怎么写______海事法院组成______(物品名)拍卖委员会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在______海事法院______派出法庭对停泊在______港的(物品名)进行公开拍卖。买方___以最高报价人民币______元成交,并于成交当日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元。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买方按成交时双方订立的《______(物品名)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约定,付清全部买船价款。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______分,______(物品名)拍卖委员会在_____港将该轮以原状移交买方,所有权同时转移。买方对______(物品名)移交以前所负的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移交后,______(物品名)的有关法律责任、费用和风险由买方承担。本证明书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及______海事法院各执一份,具有
    2023-04-30
    452人看过
  • 设备变更所有权需要登记吗
    新建、翻建和扩建,须提交房屋所在地规划管理部门所批准的建设许可证和建筑图纸;购买的房屋,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合同和契约;交换的房屋,须提交双方的所有权证、双方签订的协议书和契证;继承的房屋,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遗产继承有关证明和契证;分家析产、分割的房屋,须提交原所有权证、分家析产单或分割单和契证;获准拆除的房屋,须提交原所有权证和批准拆除的证件。证件不全或房屋所有权不清楚的,暂缓办理,待条件成熟后再办理。设备所有权什么时候转移设备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当事人可以在设备采购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设备所有权转让不包含设备中体现的知识产权。所谓风险,是指设备因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事由而遭受的意外损失。一般情况下,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设备交付之前由出卖人负责,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设
    2023-08-12
    378人看过
  • 设备购买后如何转移所有权
    一、设备购买后如何转移所有权1、现实交付,即出卖人将标的物置于买受人的实际控制之下,是标的物直接占有的移转,此为交付的常态。设备购买后,出卖人将该设备直接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实际控制该设备后,所有权即完成转移。2、简单交付,即买卖合同订立前,买受人已经通过租赁、借用、保管等合同关系实际占有标的物,标的物的交付系于合同生效的交付方式。如果买受人已经通过合法的方式实际占有了该设备,那么当双方签订设备购买合同或者买受人交付钱款之时,所有权便完成转移。3、占有改定,即动产物权的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特别约定,标的物仍由出让人继续占有,但在物权让与合同成立时,视为交付,受让人取得间接占有。设备购买后,如果出卖人对设备仍有需求,双方可以约定由出卖人继续占有该设备,在所有权让与合同成立之时,设备所有权即转移。4、指示交付,又称返还请求权让与,动产由第三人占有时,出让人将其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替
    2023-05-06
    270人看过
  • 设备延期交付,可以延迟付款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一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设备的,是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另一方可以延迟货款的支付,并且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先履行义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六百零一条【交付的时间】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间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间内的任何时间交付。迟延付款的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如果合同主体约定了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应按约定数额给付违约金;如果合
    2023-06-14
    422人看过
  • 我国怎么确定设备所有权转移?
    时间不一定,如付款未超过75%,所有权归出卖人,一般是以交付为要件。采购设备所有权转移与风险承担:设备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当事人可以在设备采购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设备所有权转让不包含设备中体现的知识产权。所谓风险,是指设备因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事由而遭受的意外损失。一般情况下,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设备交付之前由出卖人负责,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设备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律事实除外:(1)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设备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2)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中的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设备采购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3)当事人没有
    2023-06-17
    338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之间通过意思表示一致,达成了一项协议,该协议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有效。 合同成立需要满足以下要件: 1、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2、具有主体适格的两方以上当事人; 3、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4、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 更多>

    #合同成立
    相关咨询
    • 机械设备出卖后所有权归谁?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07
      《》第二十七条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在双方约定生效时,虽然乙继续占用,但改机器设备的所有权属于甲公司的。乙被丁公司收购后,甲公司可以取回该机器设备。
    • 合同期内新增设备归谁所有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8
      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又协商不下的可以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解决。
    • 设备质保金未支付前,所有权转移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2
      二者之前一般是没有直接关系的,如果约定保金支付后转移所有权的话就另当别论。
    • 装修时设备阳台产权归谁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1
      需要看造成漏水的原因。你可以要求二楼住户和物业共同承担责任。
    • 雇员仿照雇主未公开使用设备完成的发明归谁?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24
      《专利法》第六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专利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进一步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是指: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或者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而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