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区别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1 18:42:47 89 人看过

司法鉴定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1.性质不同: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由医学会组织的从医学角度就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鉴定,并以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为结论的技术鉴定。司法鉴定是由具有司法鉴定资质的中介机构组织的,从司法和医疗角度就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司法鉴定,以为案件的审理提供司法意见为目的。

2.范围不同: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范围:是否构成医疗事故,责任程度划分,必要时就患者是否需要进行后续治疗进行分析。司法鉴定的内容相对广泛,主要包括: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责任程度、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等。

3.鉴定人员组成不同: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医学会召集专家库中的专家进行鉴定,医学会承担组织义务,实际鉴定人为抽签选定的专家。鉴定意见书以医学会名义出具,鉴定专家不署名,一般情况下亦不出庭接受质询。司法鉴定由具备司法鉴定资质的人员进行鉴定,必要时可以就相关问题咨询临床专家。鉴定意见书由鉴定人员出具,由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共同署名,经当事人申请,鉴定人员出庭接受质询。

4.委托方不同: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托方有:

(1)由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

(2)由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医学会进行鉴定;

(3)由法院委托进行鉴定。司法鉴定由法院委托进行。

5.鉴定程序不同: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医疗机构所在地市级医学会组织鉴定,对市级医学会鉴定结论不服的15天内可以向省级医学会申请再次鉴定。特定情形下,可以申请中华医学会组织鉴定。司法鉴定的鉴定机构,由法院按法定程序确定入围的鉴定机构,原、被告双方在入围的鉴定机构范围内协商确定或法院指定。

6.法律依据不同: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医疗事故分组标准》等。司法鉴定法律依据:《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等。

目前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根据患方申请,以司法鉴定为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5: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相关文章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过失”如何鉴定?医疗事故评残标
    遇到医疗事故时应按怎样的赔偿标准要求医疗事故赔偿?我国相关法律中对医疗事故赔偿标准的计算方法有什么规定?在要求医疗事故赔偿时有哪些注意事项?本文为您做了详细介绍。现行的有关医疗事故的专门法规,国务院于一九八七年六月二十九日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其第二条对医疗事故作了定义:批量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操作导致功能障碍的。意即: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操作导致功能障碍的后果与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之间必须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或医务人员诊疗过失系引起损害结果发生的起决定作用的主要原因。我国学者多应用马克思哲学的因果关系理论来分析原因与结果的关系,即所谓因果关系是那种内在的、客观的、必然的联系。所谓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即损害结果必须是由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造成的。确定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的因果关系,有两点需要注意:当引
    2023-06-04
    76人看过
  • 医疗损害鉴定与医疗事故鉴定的区别及差异
    1、鉴定性质不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在其性质上,属于行政鉴定,而医疗损害鉴定则是一项诉讼活。2、鉴定的目的不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主要是为医疗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提供事实依据;医疗损害鉴定是为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涉嫌医疗事故罪和非法行医罪的刑事诉讼等提供事实依据。3、鉴定的启动权不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启动权在医疗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医疗损害鉴定的启动权在法院及双方当事人。4、鉴定的委托方式不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委托方式有两种;一是行政部门转交;二是当事人双方共同委托。而医疗损害鉴定则是由法院统一对外委托。5、受理鉴定的权限不同。6、鉴定主体的范围不同。7、鉴定主体的责任方式不同。医疗损害鉴定的内容当事人有权对以下内容申请鉴定:(1)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有无过错;(2)医疗机构是否尽到告知义务;(3)医疗机构是否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4)医疗过错行为
    2023-07-17
    301人看过
  • 法院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否合法
    法院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合法的。医疗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后,人民法院不能直接委托医疗事故鉴定,而是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鉴定程序启动方式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一、医疗纠纷的起诉程序如何进行1
    2023-03-21
    77人看过
  • 关于对法医类鉴定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关系问题的意见
    卫生部:你部2005年4月18日(卫政法函〔2005〕75号)来涵收悉。经研究,交换意见如下: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二条规定,国家对从事法医类鉴定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制度。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组织方式与一般的法医类鉴定有很大区别,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内容也不都属于法医类鉴定。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涉及的有关问题,如尸检、伤残等级鉴定等,属于法医类鉴定范围。对此类鉴定事项,在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时,由已列入鉴定人名册的法医参加鉴定为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2005年9月22日一、太原市伤残鉴定机构山西省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都是司法部认证的,不存在谁权威与否的问题,凡名册内的,都是有法定资质的国家司法鉴定机构或国家司法鉴定人。机构名称:山西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机构住所:山西省太原市新建南路56号业务范围:法医病理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法医临床鉴定;血液酒
    2023-06-27
    353人看过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怎样取得鉴定结果
    如何确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1、一级医疗事故鉴定如何确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中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设区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也就是说,如果发生医疗纠纷的地方是市辖区的话,在该地区的医学会负责医疗事故的鉴定工作的医疗事故的地方是不设区的市或县的话,医疗事故的鉴定机构应该是当地的市县卫生局的医学会。由于等级鉴定,鉴定后发行的医疗事故鉴定书是XX市XX区医疗事故鉴定书,还是XX市.XX县医疗事故鉴定书。2、二级医疗事故鉴定,对初次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的,多在鉴定文件的最后一页,当事人在15天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提出再鉴定申请,由省医学会负责再次组织鉴定。这就是二级医疗事故鉴定。省级医疗事故认定程序与市县级医疗事故认定程序相同,认定机构多设置在各地省会、直辖市卫生局或医学会,发行的医疗事故认定被告为XX省(
    2023-08-18
    287人看过
  • 医疗事故死亡鉴定多久出来,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
    一、医疗事故死亡鉴定多久出来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应该在患者死亡48小时内进行尸检,申请医学事故技术鉴定的,从提交材料之日起45天内出具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第二十九条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负责组织
    2023-04-19
    292人看过
  • 关于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1、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2、卫生行政部安排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3、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鉴定组,按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以及专业知识进行鉴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一、医学鉴定在哪里做可以做医疗事故鉴定的部门有:1、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
    2023-03-07
    291人看过
  • 委托律师参与处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时,患者及其亲属缺乏医学知识,特别是临床医学知识,委托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医学专家参与鉴定程序,当事人才能明白、清楚、放心,允许患者及其亲属委托具有一定职业技术资格的医学专家代理其参与鉴定,尤为重要。代理人参加鉴定活动,应享有以下权利:1、有权查阅证据和案卷材料。包括对方当事人向鉴定委员会提供的病程、病历材料,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所依据的有关证据等;2、代理人就所代理的医疗纠纷有权调查、访问、收集医疗机构调查,访问医学专家和医学研究机构,广泛收集证据。有关单位应予支持;3、代理人有权代表当事人出席鉴定程序,向鉴定委员会出示证据,参加质证和辩论;阐述该医疗事件是否为医疗事故及其证据和推理过程。反驳对方当事人的主张;4、经当事人授权可提出或放弃某项请求或主张。代理人应履行以下义务:1、保守在代理活动中知悉的当事人的秘密和个人隐私;2、不得私下、单方接触鉴定委员会成员和鉴定委
    2023-06-01
    147人看过
  • 医疗事故责任纠纷司法解释对技术鉴定的规定是什么
    一、医疗事故责任纠纷司法解释对技术鉴定的规定是什么?《最高法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当事人依法申请对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依职权委托鉴定。第九条当事人申请医疗损害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鉴定人。当事人就鉴定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人民法院提出确定鉴定人的方法,当事人同意的,按照该方法确定;当事人不同意的,由人民法院指定。鉴定人应当从具备相应鉴定能力、符合鉴定要求的专家中确定。第十条委托医疗损害鉴定的,当事人应当按照要求提交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提交的鉴定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当事人更换或者补充相应材料。在委托鉴定前,人民法院应当组织当事人对鉴定材料进行质证。第十一条委托鉴定书,应当有明确的鉴定事项和鉴定要求。鉴定人应当按照委托鉴定的事
    2023-06-19
    330人看过
  • 医疗事故鉴定技术的应用范围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对发生的医疗事件,通过调査研究,收取物证(包括尸检结果),査阅书证(病历等病案资料),听取证人证言,当事人、受害人或其家属陈述,分析原因,依据法定标准,判定事件性质,做出是否属医疗事故及何类、何级、何等事故的科学鉴定结论的过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程序步骤是什么医疗事故的鉴定程序步骤是什么医疗事故的鉴定程序如下:1、首次医疗事故鉴定由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进行,自受理医疗事故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所需的材料。2、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3、具体鉴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鉴定开始后先由患者进行陈述意见和理
    2023-07-07
    196人看过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案件移送函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人民法院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案件移送函****年第***号******(鉴定机构):我庭(院)受理的原告***诉被告****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一案,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现将该案卷宗及有关资料移交,请查收。1、卷宗三册(原告、被告、法院综合各一册)及相关资料**张;2、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复核)项目:(1)鉴定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的程度。(2)鉴定确定医疗事故等级,或者不属于医疗事故。3、当事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原告***135********,委托代理人***律师159************医院***135********,委托律师***139********4、办案承办人及联系电话:****电话********单位(盖章):*******负责人:*******年**月**日
    2023-06-06
    248人看过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范文模板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模板xxx医鉴【xxx】xxx号委托人受理鉴定时间年月日患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住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医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鉴定时间一、委托事项二、争议要点三、患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四、医方提供的有关材料五、有关调查材料(包括现场体检情况)六、诊治概要七、对鉴定过程的说明八、分析意见(1)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2)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3)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九、结论1、构成医疗事故: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四条、《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时办法》第三十六条。本病历属于级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责任。医疗护理医学建议:2、不构成医疗事故:综上分析,根据《医疗事故护理条例》第二条、第三十三条(等),本病例不属于医疗事故。(此处盖
    2023-06-01
    342人看过
  • 医疗事故和医疗医学鉴定有什么区别?
    医疗司法鉴定与医疗事故鉴定的相同点如下:医疗司法鉴定与医疗事故鉴定都是一种证据;二者鉴定的基本程序相似;法院审查与评断的标准基本相似;在实际判案中的效力基本相似。一、医疗事故鉴定书包括什么内容医疗事故鉴定书的内容有:(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五)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六)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七)医疗事故等级;(八)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二、发生医疗事故要怎么处理?医疗事故处理方法有:一、和解。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和院方可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的效力应予以认定。二、调解。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
    2023-04-10
    91人看过
  • 由谁来承担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首次鉴定是由设区的市级医学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的县市级的医学会来承担。在首次鉴定之后,如果说一方当事人不满意这个鉴定结论,不服鉴定,或者说双方都不满意,那么可以提出再次鉴定,再次鉴定是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医学会来组织鉴定。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还明确规定,对于具有相当影响或者说,案情非常复杂的这种案件,可以在再次鉴定之后,由中华医学会做出鉴定。从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可分为以下四种:(一)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或者县级市地方医学会。以上两种医学会负责组织本地区内医疗事故争议的首次技术鉴定。(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当事人因对医疗事故争议首次技术鉴定不服而提起的再鉴定。(四)中华医学会。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一、医疗事故责任纠纷的处理1.医疗纠纷发生后,当
    2023-02-07
    370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事故鉴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或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更多>

    • 二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与医疗差错司法鉴定有哪些区别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07
      不做技术鉴定与医疗差错司法鉴定警醒医方以权压法要做就直接做司法文书鉴定1、医疗官司难打缺乏医疗法官可直接镇住医院以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与医疗差错司法鉴定这属行政小法不是法律大法来判决裁定是枉了法2、须有真实的病历材料才可鉴定但当今医院负责保管封存病历布局拆开作为鉴定的资材偷梁换柱以假代真更不乏伪造涂改隐匿销毁倒签病历等等做出不实的鉴定道德败坏诚信丧失不受追究3、一般有伪造病历的问题。戳穿谎言多难啊摘录
    • 技术鉴定与的区别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01
      区别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1)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一定涉及是否医疗事故的问题;非医学会组织的司法鉴定结论主要是过错鉴定,不涉及医疗事故的问题; (2)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只能由医学会组织鉴定;司法鉴定可以由医学会鉴定,也可以根据《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由其他鉴定机构鉴定; (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或由卫生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鉴定;司法鉴定必须
    • 技术鉴定和技术鉴定有什么区别?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02
      区别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1)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一定涉及是否医疗事故的问题;非医学会组织的司法鉴定结论主要是过错鉴定,不涉及医疗事故的问题; (2)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只能由医学会组织鉴定;司法鉴定可以由医学会鉴定,也可以根据《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由其他鉴定机构鉴定; (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或由卫生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鉴定;司法鉴定必须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否属于医学鉴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9-02
      1、不属于。 2、二者本质不同 医疗鉴定多注重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认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而医学鉴定,应当是指伤者在医院里的各种检查化验结果和损伤、疾病的诊断证明等内容。 3、诉讼地位不同 在诉讼活动中,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诉讼证据的一种,具有独立的
    • 医疗过错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问题
      山西在线咨询 2021-04-01
      医疗过错鉴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案件的过程中,依据职权或应患者任何一方的申请,委托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患者方所诉医疗损害结果与医疗方过错有无因果关系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评定和判断,从而为诉讼案件的公正裁判提供科学依据而进行的一项科学诉讼活动。目前,患者可以在诉讼前先委托律师事务所到有鉴定资质的法医中心进行医疗过错鉴定。确定医院存在过错的,患者则可向医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