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暂停工伤鉴定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暂缓工伤鉴定,并向申请人发出暂缓工伤鉴定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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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相应的事故需要相关部门的结论,但相关部门尚未做出结论。因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的工伤难以认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中止的其他情形
第二,可以中断或者中止工伤认定申请期限。设立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目的是督促劳动者尽快行使权利;二是便于工伤认定,避免因时间的推移而造成证据的丢失,防止工伤认定纠纷的发生,因此,工伤认定申请应属于请求权的范畴,即:,请求他人采取行动或不采取行动的权利。工伤认定的申请期间不同于仅适用于形成权的排除期间,类似于诉讼时效。工伤认定的申请期限应当中止、中断和诉讼时效。
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对一年申请期限的中止、中断没有明确规定,但国务院法制办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六十四条《关于工伤认定申请时限请示的复函》(国法司函[2005]39号)中指出,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应当扣除工伤认定申请时限,这说明一年申请期限不是一个固定期限,而是一个可变期限
但是,从保护受害职工利益的立法原则和关爱弱势群体的立法精神来看,是否存在其他类似情况尚不清楚,应当考虑,中止、中断时效适用《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一年申请期限。
中止工伤认定的时间不包括在工伤认定期限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经进一步调查核实,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终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发出终止工伤认定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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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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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中止的条件是什么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1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工伤认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一)需要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等机构、单位出具法律文书或者结论性意见的;(二)案情特殊,需要上级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的;(三)案情重大、复杂,或者涉及法律法规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给予解释或者确认的;(四)有证据显示职工有醉酒或者吸毒嫌疑自己造成伤害,不能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检测结论的;(五)需要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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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中的工伤认定条件是什么?甘肃在线咨询 2022-01-01申请工伤鉴定的必要条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有劳动关系;事故伤害事实;申请人为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工会组织;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其他。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鉴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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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工伤认定的条件是什么该怎么办呢?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21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做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做出结论期间,做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2.等相关部门做出相应的结论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取消中止情形,恢复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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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工伤认定的条件是什么,该怎样办呢?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30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做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做出结论期间,做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2.等相关部门做出相应的结论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取消中止情形,恢复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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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中止认定的条件有哪些台湾在线咨询 2023-03-27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做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做出结论期间,做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2.等相关部门做出相应的结论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取消中止情形,恢复工伤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