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没有生活费的说法:
1,公司进入司法清算(公司解散、倒闭等)的,属于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之一,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2,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执行。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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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期间劳动者未工作劳动者算自动辞职吗广西在线咨询 2023-09-261、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限定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劳动者书面通知了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即可,不算自动去职; 2、如果用人单位无劳动合同法限定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那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商量一致、或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员工提前三日通知劳动者,也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3、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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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进入公司停工期间是否支付劳动者生活费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22职工进入公司是否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由劳动双方自行协商决定,但是非因劳动者原因导致公司停产停工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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