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德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9 17:53:53 82 人看过

一、办理条件

业务情形:默认情形依据:《殡葬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本)条款号:第八条;业务情形:默认情形依据:《殡葬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本)条款号:第九条;

二、办理材料

本市辖区内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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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辖区内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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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因技术条件及档案资料等在网上难以辨别真伪等原因,我市目前暂未实现农村为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网上办理业务,请带齐相关资料到窗口办理。我市正在加紧“互联网+技术开发”,请继续关注。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市民政局业务科室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批准设置通知》;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民政局业务科室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批准设置通知》或《不予通过决定书》。

特殊环节

四、办理地点

英德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档案馆507室

五、办理时限

3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英德市民政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1997年)

第八条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洲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审批。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公墓,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1997年)

笫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禁止建立或者恢复宗族墓地。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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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3日 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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