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包单位不与分包单位结算怎么办
总包不给分包工程款的,协商不成的,分包可以向法院诉讼总包。法律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总包人收到工程款后再向分包人支付的如何认定
1、适用该约定的前提是分包合同有效,如果分包合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被认定为无效,合同中的付款限制约定也当然无效,不再适用。
2、既然分包人对建设单位不支付工程款要共担风险,其对建设单位的支付状况应享有知情权,总承包人也有义务向分包人提供业主工程款结算与支付的相关信息,如未结算与支付,拟采取的追索措施等。发生纠纷后,由于分包人对建设单位与总承包人之间是否结算、建设单位是否支付工程款以及支付工程款的数额是不清楚的。
3、
如果有证据证明存在总承包人拖延结算、在合理期限内未能达成结算或怠于向建设单位主张工程款债权,或者总承包人和建设单位另行约定推迟付款期限等情形。
三、工程款纠纷诉讼时效为多久
1、工程款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特殊情况可以申请适当延长。该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总包与分包单位安全协议
67人看过
-
总包单位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另一家总包单位施工?
109人看过
-
分包单位欠款能一起诉总包单位吗
396人看过
-
发包人直接将分包工程款支付给分包单位,总承包单位怎么办
236人看过
-
分包单位与总承包单位要就分包工程承担连带责任吗
412人看过
-
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享有质量抗辩权吗
431人看过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
单位单位总包的劳务算分包吗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16劳务总包和劳务分包的区别: 劳务总包,是指建筑工程发包方将施工任务(一般指土建部分)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根据《建筑搜索法》规定: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以上是 总包单位劳务能分包吗的回答
-
分包单位与建筑工程总包单位哪些责任山西在线咨询 2021-07-30建设工程一般是建设方和工程施工的总包方来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毫无疑问,总包方应当对其总包工程按照建筑施工合同的规定来承担自己作为总包人的法律责任,经建设方同意总包方可以将部分分包工程承包给分包企业进行分包,总包方应当对分包方的分包工程向建设方承担责任,不能因为分包方和总包方有合同的约定而免除总承包方向建设方应当承担的责任。总承包方履行了总包的责任以后,如果是分包单位造成了责任,总包单位可以依靠分包合
-
分包单位拖欠工资总包单位的责任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151、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 2、总承包单位要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 3、如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 法律规定,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
-
-
单位劳务总包不做怎么办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03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八违法分包行为之第四项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属违法分包。注意,其指的是建设工程再分包,而不是劳务再分包,所以分包单位将劳务再分包不违法。 但《水利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规定》虽第十七条也有类似以上的规定,但其第八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分包人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任务。可理解为不允许再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