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发商商品房交房条件都有哪些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筑法相关的规定,如果是交付的商品房,必须要达到质量标准,并且要出具保修书,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之后,才能够交付使用。如果没有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就不能够使用。2、想要达到交付的条件,消防、电梯、燃气还有规划、环保等方面,都需要由有关部门进行检验,要颁发竣工验收证书才算合格,之后才能够具备交付的条件。3、交付的条件还有一个就是有施工单位签署的保修书,同时工程验收方合格之后才能够交付使用。对于商品房不具备交房条件的,购房人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二、哪些情况可以拒绝收房
(1)不具备“小区道路畅通,已接通水、电、燃气、暖气的条件的”;(2)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的:(3)不提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的;(4)开发商无故比原合同约定延迟交楼,经购房人催告后超过三个月交房的;(5)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的;(6)开发商经批准改变商品房规划设计未经买家认可的;(7)不能提供有资质的测绘部门房屋面积实测数据的;(8)合同没有约定,且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原合同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3%)的,可拒绝收房,并解除购房合同;(9)经符合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核验,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实不合格的;(10)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验房收房目的是查看所购房屋的质量是否有保证,否则价格再优惠,条件再方便都会给自己以后的生活带来无尽的烦恼。所以提醒购房者一定要重视检查开发商交付的房屋是否符合交房条件,对于自己可以查看的文件要让开发商及时提供,如果查看文件有困难可以请律师帮助审查。对于自己发现的问题开发商不承认时可以请专业检测机构来检查,购房者注意保存证据,以便诉讼时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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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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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应具备哪些条件开发商从事商品房销售湖南在线咨询 2021-11-05开发商从事商品房销售的条件:有符合公司法人登记的名称和组织机构;有适应房地产开发经营需要的固定办公用房;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上,营运资本不低于100万元;有四名以上专职技术人员和两名以上专职会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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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交房的条件是什么, 开发商交房应符合哪些条件湖南在线咨询 2022-02-11条件符合才可以交房。开发商交房的条件:法定条件: 1、开发商应当提供《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分户验收表、面积报告实测报告及室内环境检验报告: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预售商品房,应当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取得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符合预售合同约定的其他交付条件。 2、开发商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开发商在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上述两书。若开发商不能提供上述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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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在什么条件下可以在开发商进行商品房预售时都有哪些必备条件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28需满足以下条件:1、①、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②、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③、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④、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2、《城市商品房预售售管理办法》第五条与《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内容相同;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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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交付开发商必须公示的文件有哪些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131、开发商需向业主出示《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上面必须有备案部门同意备案的签署和公章。 2、开发商需向业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原件,如果开发商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负责维修房屋质量问题,那开发商就应当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写出所委托的单位名称。《住宅质量保证书》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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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商品房交付条件有哪些商品房交付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05商品房交付的条件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6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建筑法》第61条也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六、三十七条规定,不得将未经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完成建设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