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调整后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是多少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9 16:42:46 422 人看过

沧州市自去年起开展了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工作,制定了《沧州市失业保险实行市级统筹的实施意见》,在全市实现了失业保险“六统一”,统一参保范围和对象,统一缴费基数和缴费费率核定办法,统一失业保险基金征缴调度、管理和使用,统一编制失业保险基金预决算,统一确定失业保险待遇支付项目审核与支付标准,统一业务经办流程与信息化管理。

本次调整后的具体标准为: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可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标准为每月630元;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可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7个月,前12个月标准为每月680元,从第13个月起标准为每月630元;累计缴费满10年不足17年的,可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前12个月标准为每月730元,从第13个月起标准为每月630元;累计缴费满17年及其以上的,可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4个月,标准为每月730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6日 00: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失业保险相关文章
  •  2021年失业保险待遇是多少?
    根据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累计缴费时间不同,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也不同。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42元,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69元,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96元,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23元,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51元。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842元发放。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如下:1.如果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42元。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69元。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96元。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23元。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51元。6、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842元发放。
    2023-08-22
    235人看过
  • 沧州市失业保险退款
    法律综合知识
    失业人员在重新就业以后,以及在其他不符合领取条件时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应当退还。办理失业保险金退款的手续是,退款人带《劳动手册(未办理用工手续的还需带录用证明)到区县失业保险部门申请退款,失业保险部门核定退款金额并填写解款单,退款人到银行解款后,再到区县失业保险部门领取收据,并由失业保险部门在《劳动手册上做退款记录、在计算机系统修改领取记录。
    2023-12-10
    316人看过
  • 2024年上海市调整工伤保险三项待遇标准
    上海市调整工伤保险三项待遇标准为保障工伤人员和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本市从4月1日开始,对2018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致残或因工死亡人员的工伤保险三项待遇标准进行调整。两项标准涉及工伤人员本人,一项标准涉及因工死亡人员的供养亲属。一是工伤致残一级至四级人员享受的伤残津贴,在目前享受待遇标准的基础上进行调整:致残一级的,增加500元/月;致残二级的,增加480元/月;致残三级的,增加450元/月;致残四级的,增加420元/月。二是生活不能自理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在目前享受待遇标准的基础上也进行了调整: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增加280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增加220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增加170元/月。三是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也同时进行调整,在目前享受待遇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20元。工伤保险待遇调整表待遇名称对象最低标准(元/月)最低标准(元/月
    2024-04-04
    144人看过
  • 泉州市:调整伤残津贴等工伤待遇标准
    从2009年7月1日开始,泉州市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年度增长的基数调整为泉州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金额的80%。从泉州市政府获悉,《关于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通知》已下发。今后,在基数的基础上,职工工伤不同对象及不同级别的调整比例也有所不同。1~6级工伤职工伤残津分别为:1级基数的90%,2级85%,3级80%,4级75%,5级70%,6级60%;生活护理费按护理等级分别为:1级50%,2级40%,3级30%;供养亲属抚恤金分别为:配偶40%,其他亲属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再增加10%。职工平均工资零增长或负增长时,上述各项待遇不调整。工伤保险基金达1亿泉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科饶科长介绍,按照2004年以来的旧规,泉企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基数,是按泉州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增长率的40%调整,生活护理费按该增长率的60%调整。这次调整,
    2023-04-22
    454人看过
  • 沧州养老保险待遇审核
    待遇领取地为本省的参保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参保单位或本人应在达到条件当月暂停缴费,并申请办理退休审核手续:1、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含视同缴费)满15年的;2、从事特殊工种符合办理提前退休条件的;3、因病或非因公负伤人员经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需办理提前退休的;4、其他政策规定需要提前退休的。退休审核前,参保人员有欠费的要进行欠费处理。办理退休审核时,参保单位或本人填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核准表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提前退休审批表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参保人员档案、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和提前退休的相关审批资料。相关证件和资料提供齐全的,待遇审核环节进行重复领取待遇信息比对;档案审核和数据库核对;符合条件的签署社保机构审核意见。参保单位或个人凭签章后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核准表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提前退休审批表及举证材料到同
    2023-05-30
    78人看过
  • 扬州调整工伤保险有哪些待遇
    调整对象为2018年6月30日前已纳入扬州市工伤保险管理,并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伤残津贴调整如下: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在原伤残津贴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加300元、270元、240元、210元。2018年7月1日达到70周岁以上、75周岁以上、80周岁以上且未享受养老金调整待遇的,每人每月再分别增加40元、60元、80元。五至六级工伤职工,与原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且难以安排工作,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的,在原伤残津贴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6.4%。伤残津贴调整后金额低于扬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和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生活护理费月标准分别调整为2438元、1950元和1463元,已经高于上述标准的不予调整。供养亲属抚恤金在原待遇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75元。
    2023-05-30
    190人看过
  • 市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待遇调整
    从梧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所获悉,为了更充分保障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生育医疗待遇,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梧州市生育医疗费用发生情况及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基金收支情况,近日对参加梧州市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的单位,其职工按照《计划生育条例》发生的生育及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作了进一步调整。据梧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所的负责人介绍,此次生育保险待遇调整,首先女职工妊娠单胎顺产的,待遇标准由1800元调整到2000元;难产(需符合剖宫产手术指征)、多胞胎及产妇或婴儿死亡的,待遇标准由2300元调整到4300元。其次,女职工怀孕不满14周实施终止妊娠的,待遇标准由300元调整到350元;怀孕满14周不满28周实施终止妊娠的,待遇标准由300元调整到700元。同时增加职工按照《计划生育条例》,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生育保险待遇。女职工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的,待遇标准
    2023-06-07
    230人看过
  • 上海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如何调整
    问:失业保险金标准如何调整?答: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失业人员的累计缴费年限和年龄确定,但不得高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为本人第二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申请延长领取期限的人员,按失业补助金标准发放;延长领取期间,可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目前,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根据沪人社就发(2013)17号的规定,自2013年4月1日起,按下列标准计发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年限满1年不满10年:失业人员年龄35岁以下,第1—12个月的支付标准为885元/月;第13—24个月的支付标准为708元/月。失业人员年龄35岁及其以上,第1—12个月的支付标准为940元/月;第13—24个月的支付标准为752元/月。延长领取期支付标准为650元/月。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25年:失业人员年龄45岁以下,第
    2023-05-04
    154人看过
  • 上海工伤保险三项待遇标准将调整
    昨天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经市政府同意,本市将从明天起调整一系列民生保障待遇标准。明起,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从1820元调整到2020元,增加2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17元调整到18元。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支付的月工资不能低于月最低工资标准。需要说明的是,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含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应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费,中班、夜班、高温、低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等也不作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即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劳动者个人和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为保障工伤
    2023-06-09
    137人看过
  • 失业保险费率调整了多少
    失业保险费率调整《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失业人员数量和失业保险基金数额,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适当调整本行政区域失业保险费的费率。失业保险基金的主要来源是失业保险费。在工资水平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影响失业保险费收入的因素主要有:缴费单位数和人数,费率和征缴比率。失业保险基金与其他社会保险基金一样,具有很强的互济性,即按照"大数法则"筹集基金,统一使用,分散风险。覆盖面越大,筹集的基金数额越大。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关于适用范围的规定,应该说覆盖面的问题基本上解决了,且费率也已确定。在这种情况下,保证基金支付能力还必须抓好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这个关键环节,按照规定的费率把失业保险费按时足额征收到位,从资金来源上予以保证。同时,建立合理的基金管理、使用和监督机制也是至关重要的,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必要的开支,杜绝滥用挪用基金的现象,降低基金运行成本,严防基金流失
    2023-05-04
    81人看过
  • 通知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调整情况
    豫劳社工伤〔2006〕7号各省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河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暂行办法》等规定,决定对我省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标准进行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调整范围此次调整范围为2006年6月30日前开始享受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豫劳社工伤〔2006〕7号begin-->各省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河南省实施暂行办法》等规定,决定对我省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标准进行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调整范围此次调整范围为2006年6月30日前开始享受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或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二、调整方法和标准以“统筹地区2005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全省2005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17.89%)12”为基数,结合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的不同情况,确定每人每月调整数额,具体如下:(一)伤残津贴伤残一级
    2023-07-02
    291人看过
  • 河南省调整2024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河南省调整2013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关于2013年调整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豫人社工伤[2013]7号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综合考虑我省物价增长水平等因素,决定对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进行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调整对象本省行政区域内2012年12月31日前开始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伤人员或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二、调整标准(一)此次调整坚持继续向待遇水平较低人员倾斜的原则,根据伤残等级、护理依赖程度、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不同情况,确定每人每月增加金额:1.伤残津贴伤残一级:200元伤残二级:190元伤残三级:180元伤残四级:170元伤残五级:160元伤残六级:140元2.生活护理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120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100元生
    2024-04-20
    147人看过
  • 上海市调整三项工伤保险待遇
    从2011年4月1日起,上海市将调整三项工伤待遇标准,其中,2010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且致残一级至四级的人员,享受的伤残津贴最高将增加300元/月。为保障工伤人员和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经上海市政府同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通知,将从4月1日开始,调整三项工伤待遇标准。两项标准涉及工伤人员本人,一项标准涉及因工死亡人员的供养亲属。根据《关于调整本市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标准的通知》,2010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且致残一级至四级,按《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享受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享受的伤残津贴调整为:致残一级增加300元/月,致残二级增加280元/月,致残三级增加270元/月,致残四级增加250元/月。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在目前享受的标准上也进行了调整,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增加170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增加130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2023-06-04
    147人看过
  • 杭州调高失业保险标准
    随着杭州市区最低工资标准从今年1月1日起调整为1470元,失业保险金标准也要相应调高。杭州市人力社保局昨天发出通知: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1176元/月,与原来的1048元相比,增加了128元。上溯至今年1月1日起执行。失业保险金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浙江省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按所在市(地)按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70%至80%确定。杭州的计发标准为最低工资标准的80%。截至去年9月底,我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294。88万人。按照规定,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萧山区、余杭区,以及其他各县(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当地根据《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和当地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自行确定。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按最低工资标
    2023-05-01
    277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并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基金除用于支付失业保险金以外,还要将部分资金用于... 更多>

    #失业保险
    相关咨询
    • 省2010年调整保险待遇标准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0
      山东今年将再次提高1至4级工伤人员伤残待遇标准,调整工作将于4月底前完成。调整时间:自今年1月1日起。调整对象:对企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1至4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幅度:这三项待遇,人均将分别增加150元、90元、65元。这次1至4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调整,是自2005年以来,山东省连续第6年提高工伤人
    • 市:调整职工待遇标准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0
      为进一步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水平,保障武威市企业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武威市从今年1月1日起,再次调整工伤职工待遇标准。这是2006年以来,该市第六次提高工伤职工待遇水平。调整范围是:2009年12月31日(含12月31日)之前发生工伤,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及按月享受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调整标准为:1-6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分别增加173
    • 威海市最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调整是怎样的?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8
      威海市最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调整按照山东省新工伤赔偿标准,威海市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月均增232.96元。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起,威海市对用人单位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进行调整。按照新标准,威海市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月均增232.96元。日前,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2012年调整一级至四级工伤
    • 现在实行的常州市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是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4-06
      对于常州市调整工伤保险待遇作如下回复,本办法所称的浮动费率,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用人单位按行业基准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基础上,根据用人单位调整年度的上两个自然年度的工伤保险支缴率、工伤事故发生率、安全生产达标评审情况等因素,确定其在本周期内应当浮动的工伤保险缴费比率。 工伤保险支缴率,是指调整年度的上两个自然年度内,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含劳动能力鉴定费用)与该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
    • 苏州市个人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及标准2020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06
      《苏州市用人单位办理退工手续登记表》等证件材料,按月发给个人包干使用。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女年满48周岁、《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按灵活就业人员办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期间死亡。2,由其直系亲属持失业人员死亡医学证明书,每缴满一年可以领取2个月。住院医疗费用先由失业人员现金支付,在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并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