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存物不翼而飞超市补偿消费者损失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6:33:02 224 人看过

超市储物柜门打不开,第二天去拿寄存物竟然不翼而飞。30日,福清市玉龙工商所接到这样一起离奇的投诉,当工作人员赶到现场时,福清市民谢女士正与超市店长李某激烈争辩着。经福清工商调解,超市方面赔偿给了谢女士一些日用品做补偿。

12月29日晚上,谢女士要到父母家接儿子,顺便想去超市买些水果和零食,于是将随身携带的三件小孩换洗的衣物寄存在福清市的某超市储物柜内。当她买完东西凭寄存单取物时,却发现无论怎样扫描寄存单条码,储物柜柜门都无法打开。她第一时间向超市防损员求助,结果对方也无法凭单打开柜门,并声称储物柜的负责人已下班,要等当天营业结束后清柜,建议谢女士第二天再过来认领。

因为谢女士是常客,对该超市的信任度较高,并且觉得自己的物品也不贵重,就接受了这一建议。30日上午,当谢女士来超市认领衣物时,店长李某却表示清柜结果是所有储物柜内都未发现有小孩的衣物。谢女士不认同,于是双方就发生了争执。激动之下,谢女士当即拨打12315电话。

工商人员赶到现场时,谢女士建议找出昨晚的防损员为自己作证。而李某则认为超市储物柜完好,没有被撬的痕迹,衣物丢失也有可能是谢女士寄存时未关好柜门造成的,因而拒绝承担责任。

鉴于该超市储物柜位置未设置摄像头,因此无法还原当时的真实情形。工商人员指出,超市提供免费储物柜寄存物品属于商业配套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的规定,超市方面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经调解,福佳超市最终表示愿意赠送谢女士1个毛绒玩具、1个塑料脸盆、2袋厨房用纸、5打面巾纸作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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