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中受伤如何算工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5 10:21:15 426 人看过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

一般在一个月。工作中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30日内(时限)申请工伤认定,超过30天不超过1年(时效)单位也可申请,但工伤认定之前的费用由单位承担。单位不为职工申请认定,职工或者近亲属可在1年内(时效)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对需要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这些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工伤认定时限中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07: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故意犯罪相关文章
  •  工伤案件中如何认定劳动关系的存在?
    以下内容可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工资发放记录,如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银行记录。胸卡、门禁卡、工作证、工作卡或工作记录单。社会保险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个强有力的证据。房贷证明、缴税证明。工作记录、出差的相应证据等。代表公司签署的商业合同、文件、以及授权书、出差的相应证据等。工资支付证明、拖欠工资的书面证明。以下内容可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1.工资发放记录,如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记录。2、胸卡、门禁卡、工作证、工作卡或工作记录单。3、社会保险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个强有力的证据。4、房贷收入、缴税证明,可以以买房买车贷款为由让公司开据收入证明。5、考勤卡,最好原件,且有公司的公章之类的。6、工作记录、出差的相应证据等7、代表公司签署的商业合同、文件、以及授权书、出差的相应证据等。8、工资支付证明、拖欠工资的书面证明。 工 伤 案 件
    2023-09-21
    269人看过
  • 如何高效解决劳动关系中的工伤纠纷
    一、如何高效解决劳动关系中的工伤纠纷劳动关系工伤纠纷的处理方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工伤赔偿项目1.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4.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
    2023-11-17
    264人看过
  • 建筑劳动关系工伤如何确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于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但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能够构成劳动关系的条件进行了规定: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通知》另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笔者认为,此处所谓的“用工主体”责任并非理所当然的确认发包方与劳动者具备劳动关系。对比前述《通知》中的两条规定,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并不完全符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构成劳动关系的实质要件。第一,此劳动者系由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招用,发包方极有可能从未
    2023-02-23
    324人看过
  • 事实劳动关系员工工作中受伤可不可以认定工伤
    案情:本案原告赖某和马某,原是普通农民。为了早日致富,在2002年5月1日合伙在当地借用了厂房、场地。既未办理工商登记,也未领取营业执照,便在当地招收了数名的农民工,办起了从事生产加工塑料米粒的注塑厂。在这个简单的厂里,既没有工作制度,也没有安全制度,更没有工人操作规程。本案被告兰某也被招收为厂内工人,成了厂里的农民工,在没有与原告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经过简单的上岗操作培训后,便开始工作。2002年7月25日6时30分左右,兰某象往常一样到厂里干活,在往注塑机给料时,不慎左手被卷入机器内,左手的食指、中指、无名指和小指四个手指全部被切断。当即,兰某被送往医院治疗,期间赖某、马某向医院支付了部分的医疗费用。此后,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为长时间的协商,但由于差距太大,最终未能达成协议。无奈之下,兰某向当地劳动局提出了工伤及伤残等级认定的申请。经当地劳动部门鉴定,被告兰某的伤残被认定为工伤陆级。当
    2023-03-16
    143人看过
  • 工伤劳动者如何脱离劳动合同关系
    职工工伤期间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在职工工伤伤愈、工伤后调换岗位后进行解除合同的行为,同样违反《劳动合同法》。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何认定农民工工伤十级赔偿标准?员工达到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津贴为员工7个月的标准工资。个人工资是指受伤职工在发生事故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内的月平均工资。我的工资高于统筹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的,按统筹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低于统筹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的,按总体规划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2023-07-03
    352人看过
  • 合作关系因工受伤算工伤吗
    合伙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不会算作工伤。劳务关系才会算作工伤。一、脑梗工伤认定1.如果是工作原因引起的脑梗,经由医院出具证明,是可以算作工伤的。而疾病中,只有一种情况属于工伤,即在工作时,发生疾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情况下才视为工伤。2.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当提交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职工受伤害或者诊断患职业病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其他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3.员工在岗位上发生意外人身伤害,可以去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被评上工伤,则享受到相关待遇。脑梗是因为工作原因造成的,可以评定工伤。如果只是员工本人患病,则不可以算工伤。是否构成工伤还需要社保部门鉴定,员工可以去尝试申请。二、扫地生病属于是工伤吗员工在工作时间扫地生病,是属于突发疾病
    2023-03-23
    69人看过
  • 加班期间流产算工伤吗,工伤后如何解除劳动关系
    一、加班期间流产算工伤吗,工伤后如何解除劳动关系加班期间流产算不算工伤,要依据流产的原因而定,如果因工作原因流产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伤后,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024-04-04
    198人看过
  • 挂靠关系司机受伤算不算工伤
    挂靠关系司机受伤一般不算工伤,因为挂靠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在工伤认定中具有核心价值。司法实践中,虽然个人购买的车辆挂靠其他单位且以挂靠单位的名义对外经营的,其聘用的司机与挂靠单位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但挂靠人将营运车辆租赁或者承包给实际驾驶员的情形下,对外出租或者承包收取租金或承包费只是所有权收益的一种体现,并非是对机动车营运享有的利益,承租人或者承包人自主控制、支配机动车,并自主享有营运收益。所以,相对挂靠人雇佣驾驶员营运来说,挂靠人出租或者承包营运车辆的,实际驾驶员无论是相对于挂靠人还是被挂靠人,人格上、经济上和组织上的从属性都更弱,以至于影响到“劳动关系”的形成。双方并没有人身与组织的从属性,所以双方不构成劳动关系。一、工伤认定的标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
    2023-03-29
    77人看过
  • 双重劳动关糸如何交工伤保险(关系)
    一、双重劳动关系如何交工伤保险目前实践中是不允许双重社会保险关系的,而且按照《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似乎也表明社会保险关系只能唯一,因为社会保障号码对应的公民身份号码是唯一的。对此,也有另外一种观点认为,如果劳动者同时从事两份工作,但只允许他参加一份社会保险,那么他的社会保险待遇和他的工资收入就不相对应,也是他的社会保险权益的损失,而如果和从事一份工资待遇很高的工作相比,他就会觉得不公平。为什么工资收入很高的可以按很高的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而我通过两份工作辛苦换来的收入反而不能作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标准?这确实值得思考。二、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2023-05-30
    435人看过
  • 劳动关系中怎么确认工伤的
    工伤认定中的劳动关系确认的方式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双方的签字或盖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但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单位制度适用劳动者且受单位管理,有报酬、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时也认定为存在劳动关系。工伤后解除劳动关系关于很多人询问工伤后解除劳动关系实际操作问题,本文为大家详解。劳动关系的解除既涉及劳动者的就业机会和生存权利,也影响到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因此须慎重对待。特别是对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我国劳动法律法规都作了严格的限制,即必须具备法定的情形,否则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行使解除权。同时我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
    2023-08-12
    370人看过
  • 劳务关系中的工伤是工伤吗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劳务关系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害的,由于双方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合同关系,不能认定工伤,但受伤者可以主张人身伤害赔偿。在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要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要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方追偿。劳务关系可以做工伤认定吗劳务关系是指劳务者以劳动形式提供劳动活动,接受劳务的一方支付约定报酬的社会关系。劳务关系中受伤,不属于工伤,只能叫人身损害,因此不能申请工伤认定,也不能适用工伤赔偿。劳务关系中人身损害责任,按《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的规定处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在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2023-08-07
    362人看过
  • 劳动关系解除前工龄算工伤么
    在解除劳动关系之前不一定是工作年数。工作年数是指劳动者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事实上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工资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不是工作年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38条,一般工作年数是指工作人员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计算一般工作年数时,必须包括本公司的工作年数。第39条,本公司的工作年数必须根据劳动者在本公司连续工作的时间计算。退休后,最后回到本公司的工作日开始计算。但是,有以下情况之一,不限于此。一、企业管理机构、企业行政方面或者资金方面调动工作人员,调动前后本企业的工作年数必须连续计算。但是,在解放之前,由于业务需要调动,确实有证人,本公司的工作年数必须连续计算。二,解放前在本企业工作,曾经被迫离职又回本企业工作者,如有确实证明,经工会小组讨论通过后,并经劳动保险委员会批准,其离职前与回本企业后的工作时间,可合并作本企业
    2023-08-18
    347人看过
  • 劳务关系中工伤纠纷如何打官司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一、劳务关系中工伤纠纷打官司会有哪些诉讼费?(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二、劳务关系中工伤纠纷打官司举证注意事项有哪些?1、举证方在向法庭提出证据材料时,应向法庭说明该证据材料的来源、种类及欲证明之事实。2、证据材料为物证的,一般应提供原物。对于不宜直接提取的物证,或者易损坏、消失、变质、易燃、易爆物品等,可以提供该物证的照片、录像,或对该物证的检查笔录等。3、证据材料为书证的,应当提供原件。提供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件、影印件、副本、节录
    2023-04-10
    171人看过
  • 工伤认定是否受劳动关系影响?
    事实劳动关系工伤认定首先要先确定劳动关系的存在,如果存在劳动关系,则可以认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没有存在劳动关系能否认定工伤不具有劳动关系不能认定工伤。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主要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而制定的。而没有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不能为其缴纳工伤
    2023-07-04
    356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故意犯罪是指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危害社会,希望或放任这一结果,构成故意杀人、抢劫等犯罪的。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犯罪分子故意犯罪并核实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执行死刑。... 更多>

    #故意犯罪
    相关咨询
    • 如果在劳务派遣工作中受伤,如何认定劳动关系,劳务关系与劳务关系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08
      如果在劳务派遣工作中受伤。首先,虽然你在用工单位工作,但实际上,你和原来的公司产生劳动关系,用工单位仅是劳务关系。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是有区别的:劳动关系两个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还存在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 也就是说,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而劳务关系两个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或者说是经济关系。即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
    • 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如何计算工伤赔偿,劳动关系和劳动关系怎么赔偿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13
      劳务关系:人身损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计算。劳动关系: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计算工伤处理:1.申请工伤认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具体等级才能确定赔偿标准。3.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余工伤赔偿。用人单位未缴纳的,由用
    • 如何区分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工伤赔偿中的工伤赔偿与劳动关系区别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1-23
      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的主要区别是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广义的雇佣关系与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包容与被包容的关系,劳动关系是一种特殊的雇佣关系,以提供劳务换取报酬的雇佣关系在现代社会大量的是以劳动关系的形式出现。目前区分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主要是看用工主体的主体资格。劳动关系中的工伤赔偿与雇佣关系中的雇员责任在适用法律上有以下不同。一是主体不同。根据《劳动法》第2条的规定,《劳动法》的适用对象
    • 劳务关系劳动关系受伤一般能构成工伤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7-01
      劳务关系受伤不可以认定工伤。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务关系发生意外造成人身损害的,由于双方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合同关系,所以不可以认定工伤,但受伤者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 劳务关系中受害方如何主张权利,劳务关系中受害人如何要求工伤赔偿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1-08
      建议通过劳务人员人身损害赔偿程序主张权利,可起诉用工方要求赔偿,民事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方可在提起民事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