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大学生刺死贼公安部门确认属正当防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6:40:27 444 人看过

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昨天向媒体公布,广州的大学生张平清在公交车上制止偷盗不法行为,下车后遭到犯罪嫌疑人持刀袭击,扭打中冒死夺刀刺毙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经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和检察机关等有关部门调查取证后,确认为正当防卫。

今年11月28日上午11时30分许,刚刚退伍的广东教育学院大学四年级学生张平清在公共汽车上制止偷盗不法行为,在下车时被不法分子持刀袭击,张平清在受重伤的情况下夺刀反击袭击者,后者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张平清经抢救已脱离生命危险。

案件发生后,番禺区公安分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对此案展开侦查,同时广州市公安局和番禺区检察院也介入指导调查。

专案组经过侦查证实:11月28日上午9时许,大学生张平清从番禺南村搭乘一辆公交车。在车上,张平清发现有一男子正在扒窃乘客财物,即提醒乘客注意防盗。当车行至洛溪上漖站时,张平清刚下车,突然被涉嫌盗窃的嫌疑人覃某(33岁,广西忻城县人)持刀从背后袭击刺伤,双方因而发生扭打。在扭打过程中,覃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张平清受重伤。

查核证实:覃曾因吸毒、盗窃被公安机关处理。而当日民警从覃身上搜获的一台手机,经核查是一名事主于11月28日早上7时许在公共汽车上被人盗去的手机,且有群众指认覃经常伙同他人在公交车上及车站从事盗窃乘客财物的违法活动。综合现场勘查、调查访问及有关证据材料证实,张平清的行为为正当防卫。

目前,专案组民警正加紧追捕同案的其他在逃嫌疑人。(记者何雪华通讯员杨东)

家属正申报见义勇为

昨日记者获悉,英勇刺贼大学生张平清已接到广州番禺区公安部门的通知,初步认定他刺贼事件是见义勇为。目前,张平清的家属已经拿着申请表按程序到各部门审批。

昨日,张平清的哥哥拿着一份申请表赶到广东教育学院,找到美术系领导加盖了意见,随后又马不停蹄地赶往其他部门加盖意见。这个见义勇为认定让一直颇觉忐忑的家属感到一块石头落了地,学校也感到很欣慰。

记者看到,在这份广州市番禺区见义勇为基金会奖励慰问对象申请表上,对当天刺贼事件有简单描述。广东教育学院已在上面加盖了同意申报的意见,按照程序,还需要警方、街道综治办、基金会办公室、秘书长、会长等各方意见,目前张平清家属已加紧拿着申请表申报。

据了解,张平清家里奶奶80多岁,母亲50多岁,在家务农,父亲早逝,哥哥是教师,自哥哥上班以来,一直靠哥哥的工资赡养老人,支持张平清读书,负担较重,经济较为困难。

另据了解,由于张平清目前伤情已稳定,加上由于原来所在医院太过暴露,经常有不明身份人员在附近出入,为安全起见,在部队及武装部安排下,前日中午张平清已转院至广州市内某医院,转院后进一步活血治疗及休养,配上营养补充,预计一周内可以出院,休养三个月至半年就可以完全恢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03: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正当防卫相关文章
  •  刺死对方防卫过当
    针对正在进行中的严重暴力犯罪,使用武器扎死对方是合法的自卫行为,但若针对非犯罪行为,夺刀扎死对方则属于防卫过当。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武器都必须非常小心谨慎,以确保不会对无辜者造成伤害。如果我们面对正在进行中的严重暴力犯罪(如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自卫行为包括使用武器(如夺刀)来扎死对方,是合法的。如果是对前述犯罪以外的犯罪行为,夺刀扎死对方,属于防卫过当,超过了必要限度。暴力犯罪与防卫限度暴力犯罪与防卫限度是两个法律概念,都与刑法相关。暴力犯罪指的是使用暴力手段进行犯罪行为,例如抢劫、杀人、强奸等。防卫限度则是指在受到非法侵害时,为了保护自己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所采取的合理防卫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暴力犯罪,其防卫限度是从必要性、正当性和不过度防卫三个方面来考虑的。必要性是指为了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侵害,防卫行为必须具有必要性。正当性是指防卫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能超过
    2023-11-12
    363人看过
  • 安装防盗设备导致盗贼受伤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简介:王某出差,为防止家中失窃,遂安装了防盗设备。在王某出差后,盗贼谭某撬开王某家窗户准备行窃的时候被王某安装的防盗设备夹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那么王某的行为是不是正当防卫?王某出差,为防止家中失窃,遂安装了防盗设备。在王某出差后,盗贼谭某撬开王某家窗户准备行窃的时候被王某安装的防盗设备夹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那么王某的行为是不是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是:1、保护的对象必须是合法权益;2、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行为实施;3、必须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行为实施;4、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施;5、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本案中,王某的行为是为了保护自己合法的财产权益不受侵犯,防止的也是准备盗窃的行为,并且也是盗窃行为正在进行的时候实施的,针对的也是侵害人本人,那么是否超过了必要限度呢?谭某的伤势经过法医鉴定仅仅构成了轻伤,由此可以看出,王某安装的防盗设备对谭某并没有造成大的危害,还是在必要限度的
    2023-06-11
    231人看过
  • 打“贼”致死触法网正当防卫太牵强
    因盗窃命黄泉,究竟谁之过?打贼反触法网,难道贼打错了?是否正当防卫,凭口供能否定案?贼的合法权利应不应当受到保护?一个真实的案件引发的思考。打贼打出来的官司2003年11月19日22:30分许,楚雄市苍岭镇320国道边张某某饭店被盗。徐某某兄弟二人和张某某闻讯捉贼,在饭店后的瓦房顶上找到被盗的部分物品,后墙边发现一辆可疑自行车遂蹲点守候。约10分钟后,袁某某来推自行车,张某某欲拉袁到亮处问话,袁某某用手击打张某某左颞部一下,转身沿楚雄方向跑。三人追出50米,在一加油站共同对其拳打脚踢。几分钟后袁挣脱被三人追上再次殴打。后交出了盗窃合计价值约200元人民币的物品,张某某等三人遂向公安机关报案。而此时的袁某某因被他人用钝性暴力打击胸肋部致外伤性脾脏破裂后失血性休克,经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凌晨死亡。三被告人因涉嫌故意伤害罪,防卫过当且有自首情节,分别被判处缓刑。案情迷离起纷争在该案的审理中,围绕袁
    2023-06-11
    302人看过
  • 两男子入室盗窃房主刺死窃贼被判防卫过当
    上周,灯塔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一起在当地引起较大反响的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王某是灯塔市西马峰镇西上岗村农民。去年7月16日凌晨1时许,王某睡梦中听到自家东屋有响动,起身一看,两名男子正在柜子里翻东西,其中一个高个的已拿钱在手。王某冲入屋内从炕上操起一个枪刺与窃贼厮打起来,枪刺刺中矮个男子。窃贼仓皇逃出屋外,王某立即追出,其间所持枪刺被高个男子拽住,王某奋力夺回,随即枪刺扎到矮个男子后背。二贼拼命逃脱。早6时,该村村民在水田路边发现一具男尸,即向110报警。当日14时,王某在亲属陪同下到灯塔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投案自首,申明路边男尸就是曾被其刺伤的窃贼。法庭审理认为,王某为制止犯罪行为持械与两名入室行窃者厮打,其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但被告人在厮打和追撵中使用锐利枪刺致受害人肺及大动脉破裂而死,超过了为制止不法犯罪所必须的限度,应认定为防卫过当,故依法对被告人王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2023-06-11
    400人看过
  • 拉电网防贼不算正当防卫,防卫过当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拉电网防贼不算正当防卫拉电网防贼是不是正当防卫还没有统一的观点,但一般要依据具体的情况才能确定,例如小偷触电后,屋主立即断开电源的,一般可认定为正当防卫。《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二、防卫过当的认定标准是什么1、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防卫过当。具体来说:(1)防卫人明知自己的防卫行为会明显超过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而造成重大损害,为了达到正当防卫目的而放任这种重大损害发生的,是间接故意的防卫过
    2023-06-17
    419人看过
  • 卫生防疫部门属于什么部门
    卫生防疫部门属于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医疗卫生方面的政策、环境工作,具体的执法、业务工作由下属事业单位等实施,下属事业单位包括负责行政执法的卫生监督局(所),负责传染病、慢性病预防控制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前叫卫生防疫站),负责妇幼卫生的妇幼保健院,还有各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等。卫生行政机关发现查处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应及时书面移送给有管辖权的卫生行政机关。受移送卫生行政机关应当将案件查处结果函告移送的卫生行政机关。受移送地的卫生行政机关如果认为移送不当;应当报请共同的上级卫生行政机关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国境卫生检疫机关依据国境卫生检疫法律、法规实施的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国境卫生检疫机关管辖。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检疫局负责查处重大、复杂的案件。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检疫局下设的国境卫生检疫机关间对管辖发生争议时,报请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检疫局指定管辖。法律、法规规定的受
    2023-07-21
    172人看过
  • 司机刺死抢劫歹徒法院判属正当防卫免刑责
    近日,广西玉林市发生一起抢劫事件,两名歹徒持刀抢劫一摩的司机,受害人奋起反击刺死其中1名歹徒,公安机关认定受害者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免于刑事责任。10月11日下午4时10分左右,玉林市一位姓杜的摩的司机在玉林工业品市场附近等客,有两个三十多岁的男子过来要搭车去福绵管理区新桥镇,司机和他们讲好价钱后随即赶往新桥镇。5时30分左右,在途经新桥镇旺村瓦窖头路段时,两男子要停车小便,下车后两名男子持刀对杜某实施抢劫,抢去小灵通一部、现金20多元,得手后这两名男子不满足还要抢摩托车。这时刚好有人路过,司机喊了一声兄弟,两男子一愣,司机趁机下车逃跑,未出5米又被其中一个男子追上。就在那名男子将要抓到他时,他突然来个急蹲,同时顺势扛起那名男子将其摔到路边的甘蔗地里,且抢到两把尖刀。与此同时,另一名男子也追上来,用木棍殴打司机,受害人被逼反抗。在打斗过程中,一男子被刺中腿部,另一名男子见状赶紧逃跑。杜某立即
    2023-06-11
    309人看过
  • 拉电网防贼算不算是正当防卫
    拉电网防贼,算是正当防卫。尽管电网是预先设置的,但是如果达到了防卫他人正在进行不法侵害的目的,并且防卫行为不超过必要限度的,算是正当防卫;如果超过必要限度的,则构成防卫过当。一、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有什么区别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界定:1、正当防卫是指行为人为了保护国家、本人或他人等的权利免受不法侵害,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实施了制止的行为,如果造成了不法侵害者的损害,行为人不负刑事责任;2、防卫过当是指前述行为人实施的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对不法侵害者造成重大损害,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减轻或免除处罚。如果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属于行凶、杀人、强奸等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则不存在防卫过当。二、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区别有哪些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区别有:1、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不负刑事责任;防卫过当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2、正当防卫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而防卫过当,是明
    2023-03-20
    61人看过
  • 不起诉!检方认定男子刺死传销者系正当防卫
    盛某在网上认识传销人员郭某,被郭某以恋爱为名骗到杭州某处传销窝点。郭某等传销人员对盛某进行洗脑,盛某发现情况异常,多次拒绝并请求离开。在唐某、成某传销人员逼近时候,盛某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持刀挥刺,划伤成某手部和颈部,刺中胸部,心脏破裂。成某经过医疗治疗,出院后未遵循医生叮嘱进行康复治疗,后来突发昏迷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过法医鉴定,成某因左胸部遭受锐器刺戳作用致心脏破裂,在愈合过程中继续出血,最终引起心包填塞而死亡。杭州检察院经过侦查后,对涉嫌故意伤害罪的盛某作出不起诉决定,认定盛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一、检察院为什么对盛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检察院认为盛某在案发时候,身处在传销窝点封闭的空间,他的人身自由和安全正在遭受不法传销人员侵害。而盛某为了逃离现场,免受正在进行的严重人身侵害,迫使他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挥刺传销人员,符合刑法第20条第1款规定,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
    2023-06-11
    480人看过
  • 打死贼---故意伤害正当防
    凌晨3时许,听说家里来了贼,又发现新手机不见了,于是追出去抓住这个贼,将其痛打一顿后,最后贼死在了医院。那么,打死贼,是正当防卫还是故意伤害?昨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特殊的人身伤害案,被告人王斌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提起公诉。据家住金水区沈庄村的被告人王斌说,去年9月28日凌晨3时许,他睡得正香,被父母喊醒,说是家里来了两个穿皮夹克、短头发的贼,王随即发现自己新买的手机不见了,他于是出去找贼,在大街上,他将一个名叫张铁军的人抓住并将其送到了沈庄警务区。当时警务区门锁着,王在敲门时,张趁机转身逃跑,不料一脚蹬空,沿着楼梯滚到一楼并撞到一辆摩托车上,随后,张逃出大院,被围观的群众抓住一阵拳打脚踢。王赶上来后,也踢了几脚,又抽出皮带照张的脸上抽打,将张的牙打掉一颗,但自始至终,没从张身上搜到手机。最后,王父报了案,张和王被带到了当地派出所。在法庭上,王斌的辩护律师出具相关证据证明,来
    2023-06-11
    367人看过
  • 残疾按摩师刺死强行入室者,防卫过当和正当防卫的区别
    一、残疾按摩师刺死强行入室者2018年9月18日2时许,于海义在其工作的足疗店一楼休息时,被害人吕某在店外敲门称要进店足疗,因已过营业时间于海义未给其开门,吕某在门外推动上锁的大门,欲进入店内。于海义返回屋内取出折叠刀来到大门附近,吕某将门推开强行进入室内,二人厮打起来,于海义持折叠刀刺中吕某腹部一刀,致其倒地。在二楼休息的丛某和王某听到声音来到一楼并拨打120及110。后于海义随120救护车将吕某送至抚顺矿务局医院,并于医院内逃离,被害人吕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于海义于案发后向公安机关投案。2020年11月18日,此案在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看守所法庭公开宣判,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于海义防卫过当,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35000元。庭审结束后,于海义本人与家属表示将坚持上诉。2021年7月1日,据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书面通知,于海义涉嫌故意伤害一案,定于2021年7月
    2023-04-12
    137人看过
  • 住户将强拆者刺死律师称系正当防卫
    拆迁公司人员强行进入被拆迁者家中,并与对方发生冲突;被拆迁者在反抗中将拆迁方一人刺死。辩护律师认为被拆迁者此种行为行属于正当防卫,而司法机关认为此案涉嫌故意伤害致死。3月30日,辽宁本溪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这样一起特殊的刑事案件。今年27岁的张剑系辽宁省本溪市人,其父张志国在本溪市明山区天门路长青社区内拥有一座房屋,张剑与父亲长年居住在一起。2006年5月,本溪市华厦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华厦公司)计划开发一个名为山水人家的别墅项目,并取得拆迁许可证。张剑家恰位于拆迁范围之内。但是接下来的两年里,因为无法就补偿安置方案达成一致,包括张剑家在内的多户人家拒绝搬离居住了多年的老宅。为此,华厦公司曾多次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违规拆迁,据一些拆迁户称,华厦公司甚至使用暴力手段实施野蛮拆迁。而事实上,本溪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早在2006年12月12日,即向华厦公司下发了《关于立即停止违规拆迁的通知》。但
    2023-06-11
    260人看过
  • 王某刺死妻子杨某的行为是正当防卫么
    [案情]:王某与妻子杨某多年来感情不和,2004年3月15日晚,两人在家中争吵。次日凌晨4时许,杨某乘王某熟睡,用事先准备好的刀子连刺王某左胸两刀。王某惊醒后,夺下刀子,顺势向杨某左胸刺一刀,杨某即倒地。王某忙用手机通知杨某的亲属快来救人。几分钟后,杨某亲属赶到,见杨某昏倒在地,王某倒在炕上。王某听来人说杨某已昏迷不醒时,又用刀自伤左胸一刀。王某和杨某均被送往医院,杨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法医鉴定:杨某系生前被他人用单刃锐器刺击胸部伤及肺脏、肺静脉,造成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王某经抢救脱脸,法医鉴定:王某左胸部的三处刀伤致血气胸,系重伤。后查明,杨某在案发前曾写下其死后孩子交由他人抚养的遗嘱。[分歧]:对此案的定性有四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王某与杨某多年来感情不和,杨某的死亡不违背王某的主观愿望。所以当杨某先用刀刺伤王某时,王某借机一刀刺中杨某要害部位,致杨某死亡。王某不仅具有杀人故意,而且
    2023-05-31
    174人看过
  • 刺死醉酒后行凶的儿子是否是正当防卫
    分歧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王父的行为是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理由是:王父在遭到王某攻击时,一直采取忍让躲避的方法,并退到院子门外。王某四次扑向王父没有扑到,说明王父采用的防卫措施是有效的。当时,院外街道上没有人,王父完全可以跑或躲藏,但王父没有这样做。在防卫限度上,王父手中有刀,被害人手中只是被子。当时有被害人母亲在场,被害人致其父死亡的可能性很小。故王父的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的限度,其主观上有伤害的故意,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二种意见认为,王父应定过失致人死亡罪(防卫过当)。理由是:对防卫行为的最终效果,王父所追求的是制止被害人加害行为的继续。王父在主观上并不希望刺死自己的儿子王某,但对被害人王某的死亡结果有认识上的缺陷,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故应当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第三种意见认为,王父的行为应当属于正当防卫。理由是:本案符合无过当防卫的条件,防卫对象是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等严重危及人
    2023-05-31
    278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更多>

    #正当防卫
    相关咨询
    • 窃贼出门遇屋主被刺死警方认定大学生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9
      南方网讯准备返校的大学生在回家途中恰好与偷了自家物品的盗贼狭路相逢,在与持刀盗贼搏斗过程中刺中盗贼致其死亡。西安市公安部门最近就这起案件作出处理决定,认定当事人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2月24日16时30分,西安市户县公安局涝店派出所接到报警称,XX村民抓住几个贼。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却发现只有一人,而且被称作“贼”的人已经死亡。民警随即将当事人郑某带回派出所审查。户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和涝店派出所民警经过
    • 强奸犯被刺死属于正当防卫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2-23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它应该符合四个条件:一.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二.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三.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四.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强奸案发生时,将施暴者杀死,是属于正当防卫的。对于强奸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可以行使无限防卫权。
    • 我准备拿刀刺死人做正当防卫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6-01
      正当防卫要看具体情况,对方对你的伤害程度或者威胁程度,你防卫的动机以及防卫的程度。
    • 抢刀刺死对方属于正当访卫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10
      1、行为人夺刀扎死对方进行防卫的,如果防卫的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且防卫目的正当,防卫限度也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是正当的。对于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
    • 我弟刺伤钱三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正当防卫的证据效力如何认定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1-25
      ,我弟刺伤钱三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人多制止钱三对正当防卫成立有影响吗?你弟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避免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利不受到侵害,为制止不法侵害行为而实施的行为,因此,你弟弟的行为应构成正当防卫,建议你应当取好当场警察的证据,对你弟弟行为的性质认定有帮助 2,警察“危难之处不显身手”渎职了吗?警察的行为当然渎职,但是现在还不是你方要找其渎职行为应对其进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