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内的待遇如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4 07:10:09 295 人看过

【工资】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比例。

参加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可以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没有参加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必须承担本来可以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有关费用。

一、员工病假劳动法规定是什么

员工病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有以下几点: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2、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二、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有权享受的医疗待遇。

1、病假工资。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劳动法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对此,各地做法不定,也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地方标准,只要不突破法律规定的最低标准即合法。

2、疾病救济费。对于病假工资与疾病救济金应适用《劳动法意见》的规定,病假工资与疾病救济金只能选择其一,不能同时并用,即或要求病假工资,或要求疾病救济金。但不论适用哪一种待遇,均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3、医疗待遇。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企业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是其法定义务,故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后,只要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可要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但是,若单位未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则该医疗费用依法应由单位承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2日 10: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同期限相关文章
  • 医疗期规定医疗期待遇/工资
    根据原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中第二条的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当然这里的不得解除不包括劳动者提出解除或者双方协商解除或者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解除劳动合同。从法律规定及企业管理上说,医疗期标准主要包括医疗期期限及计算方法、医疗期延长、医疗期待遇三个方面。然而对于医疗期标准能否由企业通过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等形式自主规定或在劳动合同中与员工约定?笔者认为根据意思自治的原则,对于医疗期标准,企业与员工完全可以通过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自主确定,但是约定标准不能低于法定标准的“底线”。而在与法定医疗期标准出现冲突时,则应适用最有利于维护劳动者利益的标准。一、医疗期的期限和计算方法1.医疗期的期限对于医疗期期限,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法[1994]479号)第3条
    2023-05-01
    185人看过
  • 医疗工伤待遇包括的内容
    (一)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二)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yi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三)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四)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五)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六)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七)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
    2023-03-16
    359人看过
  •  问:如何获得专项医疗待遇?
    这段内容讲述了工伤职工在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时,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而应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这是因为非工伤原因导致的疾病不属于工伤范畴,但这些疾病仍然需要治疗。非工伤原因导致的疾病,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这些疾病可能因为年老、身体虚弱或外界原因产生,但这些疾病并不是因为工伤引起的,那么,对这些疾病的治疗,就不能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而应当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非工伤原因疾病如何享受保险待遇?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非工伤原因导致的疾病,患者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然而,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有所不同。首先,患者需要先诊断出患有非工伤原因的疾病。其次,患者需要提供相关的病历和医疗费用证明,以便核实医疗费用的真实性。最后,患者需要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经过审核确认后,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会根
    2023-08-27
    251人看过
  • 职工享受哪些医疗待遇,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哪些内容
    一、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二、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哪些内容职工因工负伤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医疗待遇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者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23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3)工伤医疗期(停工留薪
    2023-03-03
    70人看过
  • 工伤的医疗待遇,医疗待遇的部分法律规定
    一、工伤的医疗待遇工伤的医疗待遇包括职工(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负伤医疗,包括旧伤复发医疗,所需要的挂号费、诊疗费、药费、住院费和就医路费,全部由单位行政负担。住院期间按规定标准开支的伙食费,由本人负担1/3,单位负担2/3。医疗时间至医疗终结时止。企业职工的医疗待遇还包括因工负伤一般应在本单位诊疗所、职工医院或指定医院治疗;无法治疗时,所在单位行政应转送其他医院或外地治疗。职工经批准到外地治疗,仍享受免费医疗待遇,就医路费由单位报销。由于医院床位限制,不能及时住院时,所需食宿费用可按因公出差标准由单位报销。二、工伤医疗待遇的部分法律规定工伤医疗待遇的部分法律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工伤医疗待遇的部分法律规定主要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023-06-23
    246人看过
  • 如何理解工伤理疗期的待遇
    一、什么是工伤医疗期?期限是如何规定的?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医疗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和领取工伤津贴的期限。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二、职工工伤医疗期的待遇如何1、工伤职工到指定医院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诊疗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的标准报销。2、工伤职工住院
    2023-03-17
    365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如果未办理批准等手续不影响合同生效的,合同自依法成立的时候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未办理上述手续会影响合同生效的,则手续办理完成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的终止期限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确定,并且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的规定。有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开始时生... 更多>

    #合同期限
    相关咨询
    • 如何确定医疗期待遇?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3
      工伤医疗期待遇,又称停工留薪期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在停工留薪期期间,工伤职工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
    • 如何计算职工医疗期待遇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12
      如果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由单位低于正常工资标准支付,但是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职工需要停止工作接受医疗时,一般可享受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 医疗期有多长的时间,医疗期内的待遇怎样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9-02
      按本人工作年限计算医疗期,《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
    • 医疗期如何计算在职职工的待遇?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3-14
      如果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由单位低于正常工资标准支付,但是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职工需要停止工作接受医疗时,一般可享受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 中暑后的期间医疗待遇规定如何?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25
      中暑后医疗待遇规定根据《保险条例》第29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具体包括:治疗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康复费、工资福利。《保险条例》第31条第1款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