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哪些人不享受加班工资待遇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04 19:21:37 354 人看过

加班费,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对于加班费的适用人群有明确规定。该意见的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以及按规定应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勤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人员;其他通过劳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劳动法。

第四条则明确指出,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不适用劳动法。例如公务员,有专门的针对公务员指定的《公务员法》,《劳动法》中规定的加班费不适用于公务员,他们没有加班费,只能安排补休。《公务员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因此,不适用劳动法的五类劳动者加班是没有加班费的,包括:

1、公务员;

2、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

3、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

4、现役军人;

5、家庭保姆。在矛盾法中的规定只有国家是?机关和事业组织的工作人员加班是没有加班费的,在企业工作人员之中只要有加班行为,都需要根据加班的具体时间来下发相关的加班费。如果用人单位有拒绝支付加班费,或者是以各种理由拖延加班费支付的话,员工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相关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02: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加班相关文章
  • 外来劳动者能享受国庆加班工资待遇吗?
    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规定,如果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对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或加班费进行了约定的,那么按照约定支付。如果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中没有约定过,劳动者与单位也没有协商约定过,那么,十月一日,十月二日,十月三日这三天的每日工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除以法定工作日20.92天再乘以计算系数70%再乘以3倍。即,当月正常出勤工资为1500元时,国庆三天每天的加班工资为:1500÷20.92×70%×3=150.57元;国庆后四天事实上休息日的调休,所以享受的是2倍的休息日加班工资,即国庆后四天(10.4_10.7)每天的加班工资为:1500÷20.92×70%×2=100.38元。当然,加点工资就是前述日加班工资除以8。无论是不是外来劳动者,或者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确实在国庆期间提供了正常的劳动,就应当享受法定的加班工资待遇。如果劳动者
    2023-06-09
    473人看过
  • 企业违规操作:员工公司加班无加班工资及福利待遇
    公司总加班没有加班工资和福利的解决方式为:劳动者可以与公司协商;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直接向人民法院请求支付令;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他。用人单位计件工资制有没有加班工资?计件工资制也有加班工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如果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的,应依法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的标准来支支付加班工资。我国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计件工资制是指按照合格产品的数量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位来计算的工资制度。它不直接用劳动时间来计量劳动报酬,而是用一定时间内的劳动成果(含实物和服务)来计算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
    2023-08-15
    410人看过
  • 外资并购能否享受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
    外国投资者在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高于25%的,该企业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外国投资者在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低于25%的,除法律和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该企业不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其举借外债按照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举借外债的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机关向其颁发加注“外资比例低于25%”字样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以下称“批准证书”)。登记管理机关、外汇管理机关分别向其颁发加注“外资比例低于25%”字样的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和外汇登记证。境内公司、企业或自然人以其在境外合法设立或控制的公司名义并购与其有关联关系的境内公司,所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不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但该境外公司认购境内公司增资,或者该境外公司向并购后所设企业增资,增资额占所设企业注册资本比例达到25%以上的除外。根据该款所述方式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其实际控制人以外的外国投资者在企业注册资本中
    2023-06-09
    363人看过
  • 被投资公司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
    被投资公司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应按有关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程序的规定,向被投资公司所在地的省级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人应提供下列材料:外商投资企业关于投资的一致通过的董事会决议;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注册资本已经缴足的验资报告;外商投资企业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外商投资企业缴纳所得税或减免所得税的证明材料;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被投资公司的名称、住所;被投资公司的投资合同及章程。被投资公司经营范围涉及限制类领域的,还应提交设立被投资公司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其投资者出让股权的被投资公司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的,申请人除向被投资公司所在地的省级审批机关提供上款所列材料之外,还应提交相应的投资者股权转让协议。省级审批机关确认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且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中外资比例不低于25%的,向申请人下发批准文件,颁发《外商投
    2023-06-06
    312人看过
  • 哪些企业在岗员工可以享受退休金待遇?
    央企退休有退休金。我国企业职工参加养老保险,不区分是央企还是其它企业,在同一个省、或直辖市、自治区,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是完全相同的。即使不同省市,也大致相同。职工个人享受的基本养老金,因为缴费年限、缴费工资指数、个人账户储存额、退休年龄、退休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等诸多因素不同而区别。双开还有退休金吗?开是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处分的期间为:(一)警告,期限为6个月;(二)记过,期限为12个月;(三)记大过,期限为18个月;(四)降级、撤职,期限为24个月。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级别。公务员双开后后,会取消退休保障金和其他退休待遇。受到处分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对处分决定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有关规定,可以申请复核或者申诉。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处分的执行。行政机关
    2023-07-16
    372人看过
  • 机关事业单位加班工资待遇
    (一)机关事业单位一般不得延长工作时间和安排加班。因工作需要,在法定节假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安排加班的,除另有规定外,应当休调休或者轮休,不支付加班费,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劳动)时间或者节假日安排加班的,应当安排补休;如果难以弥补剩余部分,可以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其中,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不得低于日工资的150%;休息日加班,工资不低于日工资的200%;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工资不得低于日工资的300%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本人的基本工资,即按国家规定的比例计算的固定部分工资和津贴(生活工资)之和,日工资为本人的月基本工资÷92天(3)严格控制加班问题,每月最大加班时间不超过36小时(4.5个工作日)[详情,详见浙江省人事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班处理意见的通知》(浙人事[1995]19号,1995年2月17日)
    2023-05-07
    317人看过
  • “替人上班”受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吗
    赵某今年5月至某石材厂替其舅舅王某从事石材加工工作,一干就是3个月。虽然职工名册上登记的是赵某舅舅王某的名字,但石材厂按厂里的规章制度对赵某进行考勤,不过没有给赵某缴纳工伤保险费。8月,赵某在加工石材工作中小指和食指受伤。伤情稳定后,赵某向石材厂厂长主张工伤保险待遇。石材厂厂长认为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赵某不能被认定为工伤,不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赵某遂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劳动关系,仲裁委支持了他的请求。赵某被确认为工伤后,被鉴定为10级伤残,石材厂支付赵某各项工伤保险待遇11万元。在这起案件中,赵某虽为“替人上班”,但也已经与石材厂构成了劳动关系,故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律师分析:
    2023-06-02
    305人看过
  • 事业人员加班值班工资待遇怎么计算的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劳动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第四十四条: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一、扩展资料劳动法加班费规定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国家规定的加班费计算方法: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二、我国最新《劳动法》关于工作时间与加班时间的规定1、《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
    2023-03-27
    292人看过
  • 工伤伤残待遇哪些人可以享受?
    一、工伤伤残待遇哪些人可以享受?1、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放。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2、停薪留职期间的工资:按原工资待遇发放,一般不得超过12个月。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3、医疗费:据实报销。4、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
    2023-04-19
    102人看过
  • 企业合不影响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李某于2011年5月26日进入蒙阴县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1200元。2011年8月15日上午10时许,杨某在工作时右胳膊不慎被机器挤压挫伤。工作期间,该公司未为杨某参加工伤保险。2011年9月,该公司因经营不善,与同行业的另外一家公司合并。2011年9月29月,杨某被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经临沂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9级伤残。杨某找到合并后的新公司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相关的工伤待遇。新公司称,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拒绝支付相关工伤待遇。杨某遂到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合并后的新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仲裁委经审理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第43条、第62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9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9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
    2023-06-10
    67人看过
  • 哺乳期女职工加班合法吗,女职工哺乳期享受哪些待遇
    1、用人单位对于女职工不得以其结婚、怀孕、生育、哺乳为由降低其工资待遇。2、如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也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必须延续到哺乳期满方可终止合同。3、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4、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法律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在哺乳期的待遇哺乳期指生产后,对未满1周岁的婴儿进行哺乳的期间。这期间是法定给予女职工进行哺乳的时间,不以女职工是否以母乳给婴儿哺乳而有所异同。国家对女职工在哺乳期的特殊
    2023-07-26
    300人看过
  • 不支付加班工资,企业受罚
    [案情简介]申诉方:丁某,男,30岁,某市某有限公司工人被诉方:某市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贺某,男,公司经理某有限公司是外商投资三来一补企业,丁某1993年9月到该公司工作。工作期间公司经常要求加班,但并不支付加班工资。丁某多次提出这一要求,公司以辞退相威胁。丁某无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请求予以公正裁决。经调查,某公司确实存在着加班加点较多情况,有时一周内加班达18小时以上,公司讲订单一来必须赶工期按时完成,否则企业要受罚的,因此必须得加班。由于加班后没有订单,工作将轻松一段,所以两相抵销。另外,公司讲给予工人工资不算少,还管饭,管住,所以不付加班费了。但实际情况是,加班已成为正常的工作时间,订单不断,工人没有休息日,休息扣工资。加班加点只给每小时四角钱补助,严重违反了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结果]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事实作出如下裁决:(1)某有限公司向丁某支付加班加点工资280
    2023-08-17
    287人看过
  • 哪些人不进行失业登记,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2006年4月9日省劳动保障厅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工作的通知〉的意见》(吉劳社失字〔2005〕108号)对现阶段哪些人不进行失业登记,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进一步作出补充规定:一是申报就业人员;二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三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期限内或展期内人员;四是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失业人员;五是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人员;六是无正当理由三次拒不参加劳动保障及其机构组织的再就业培训,两次不接受职业介绍的人员;七是从事其他合法经营活动,有稳定收入的人员。
    2023-06-09
    81人看过
  • 哪些人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的待遇有哪些
    失业保险待遇是由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构成。失业保险待遇中最主要的是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只有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才能享受到其他各项待遇。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保险的待遇有哪些失业保险待遇是由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构成。失业保险待遇中最主要的是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只有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才能享受到其他各项待遇。失业保险待遇中,医疗补助金是失业人员患病就医时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的补助,标准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一般包括每月随失业保险金一同发放的门诊费和按规定比例报销的医疗费两部分;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
    2023-05-05
    190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加班
    词条

    加班是指除法定或者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外,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双休日以及国家法定假期期间延长工作时间。 劳动法规定加班需要支付加班费,平时加班,如晚上需要支付劳动者1.5倍工资,周末加班需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法定节假日需支付三倍工资。... 更多>

    #加班
    相关咨询
    • 企业工作人员因公牺牲享受哪些待遇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9-26
      因公牺牲很可能是工伤工伤 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
    •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享受什么待遇,下岗职工享受哪些待遇和补偿有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1-23
      ①获得基本生活保障的权利:凡是有下岗职工的国有企业都要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为下岗职工发放基本生活费和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费用;②获得再就业服务的权利:下岗职工凭《下岗待工证》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职业介绍机构和再就业培训基地免费接受职业介绍和一至二次转业转岗培训;③优先回聘的权利,在6个月内又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④获得经济补偿的权利:下岗职工自下岗始,本人自愿与企业
    • 2011年退休企业职工死亡享受哪些待遇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6
      民事侵权和刑事案件导致死亡的赔偿为:丧葬费是固定的,为上一年度所在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六个月,死亡赔偿金是所在地区上年度平均工资按20年计算,交通、医疗等实际支出费用按实际合理支出计算。精神损害赔偿得看这死亡是民事侵权导致的还是刑事案件导致的
    • 加班猝死是否能享受工伤待遇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1-09
      加班猝死能享受工伤待遇,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并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企业为企业员工办理的生育保险享受哪些待遇?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3-26
      生小孩可以报销 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18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 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 婴儿出生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生育保险费用拨付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