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纠纷处理:权属纠纷需先处理于乡镇政府或国土资源部门,不服可行政复议后向县级法院诉讼;权属清楚可直接向宅基地所在地的县级法院提起诉讼。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对于征地拆迁纠纷,如果是宅基地权属纠纷,应先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处理。若处理决定不服,可经过行政复议后,向县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对于宅基地权属清楚的情况,可以直接向宅基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我国,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和集体,农民只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因此,宅基地纠纷只是围绕宅基地使用权而发生的纠纷。一般可分为宅基地使用权界限不明的纠纷和宅基地侵权纠纷。对于侵权责任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若发生侵权行为,受害人可请求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拆迁侵权纠纷管辖地的法律规定和判定依据
拆迁侵权纠纷管辖地的法律规定和判定依据主要涉及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侵权纠纷的管辖地一般为被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被侵权人住所地。但在拆迁侵权纠纷中,由于涉及到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行政行为的管辖地为行政行为发生地或者行政机关所在地。因此,在拆迁侵权纠纷中,管辖地的判定需要综合考虑被侵权行为发生地、被侵权人住所地以及行政机关所在地等因素。法院将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综合运用相关法律规定和判例,进行管辖地的判定。
针对征地拆迁纠纷,宅基地权属纠纷应先向乡镇政府或县级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处理,如不满意处理结果可进行行政复议,并最终向县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宅基地权属明确的情况,可直接向宅基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宅基地纠纷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在拆迁侵权纠纷中,管辖地的判定需综合考虑被侵权行为发生地、被侵权人住所地和行政机关所在地等因素,法院将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三章 管 辖 第十八条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三章 管 辖 第二十三条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三章 管 辖 第二十条 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征地拆迁纠纷案件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431人看过
-
商标权纠纷管辖是哪个,怎么确定商标权纠纷管辖法院
368人看过
-
确定纠纷管辖地的标准
78人看过
-
拆迁中土地纠纷谁负责管辖?
158人看过
-
拆迁补偿纠纷管辖权的探讨
119人看过
-
拆迁中的土地确权纠纷怎么办
491人看过
-
房屋拆迁纠纷如何确定管辖法院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2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 1996年7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近来,有些高级人民法院就有关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的问题向我院请示。经研究,答复如下: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人民政府或者城市房屋主管行政机关依职权作出的有关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问题的裁决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行政案件受理。二、拆迁人
-
商标侵权纠纷管辖地是怎样确定的,规定是什么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29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前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和保全证据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条规定,诉前责令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或者保全证据的申请,应当向侵权行为地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对商标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
怎么确定侵犯商标权管辖地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2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五十二条所规定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前款规定的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商品所在地。 第七条: 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
-
管辖地侵权责任纠纷:如何认定侵权行为的管辖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17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对侵权诉讼管辖的特别规定,因侵权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以及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一般地区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住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内的,各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