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8 11:51:09 343 人看过

牡丹江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二、责任人

主任、分管副主任,承办人(主办人A角、协办人B角)

三、权力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06年4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一章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工作。

四、监管职责

1、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对生产中或者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监督抽查结果由省级以上政府农业主管部门予以公告,以保证公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知情权。

2、监督抽查检测应当委托具有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检测机构承担,并不得向被抽查人收取费用。被抽查人对监督抽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检。

3、对生产、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现场检查,查阅、复制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记录和其他资料,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对经检测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有权查封、扣押。

4、对检查发现的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产品,责令停止销售、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监督销毁;对责任者依法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对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受理并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为的检举、揭发和控告。

五、监管流程

1、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宣传、培训、指导。

2、农产品生产者、企业、农业合作及其它经济组织。

3、例行监测: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检查、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主要大型农贸市场、农产品生产单位。

4、农产品质量安全潜在危害分析(专家论证)。

5、监测经果与化验报告。

6、报省、市、县有关部门及领导。

7、受理举报、取证、采样、投入品、生产记录、农产品包装、标识。

七、监督检查

办内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的自检自查;市农委纪检监察室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公开公示的形式接受社会监督;接受人大、政协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制度的执行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八、责任追究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人员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科以下(含科级)有关责任人违反本制度规定,情节较轻的,由农委纪检监察室责令改正,进行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相应处分,并调离现有工作岗位,一年内不得从事与该岗位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工作。处级有关责任人违反本制度规定,情节较轻的,由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进行试勉谈话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并调离现有工作岗位,一年内不得从事与该岗位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工作。上述责任人违反本制度规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12: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农产品质量相关文章
  • 烟台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政务公开制度
    一、工作职能烟台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是综合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技术机构,是独立于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第三方公正检验机构。国家葡萄酒及白酒、露酒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山东省机动车配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同时挂靠本所。本所的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市产品质量的定期监督检验和各种委托检验;承担新产品投产前的质量鉴定、发放生产许可证产品和质量认证产品的质量检验;承担或参与有关技术标准的制修订和试验验证工作;开展检验技术和检验方法的研究;指导和帮助地方同类质量检验机构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执行统一的检测方法,培训质量检验人员;开展质量认证咨询和质检技术服务工作;负责管理省机动车配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日常工作。二、工作程序1、定期监督检验计划由烟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并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后下达执行。2、委托检验由用户或消费者自愿委托我所进行检验,固定性的长期委托检验可签订委托检验协议。3、样品抽取3.1定期监督检验由我
    2023-04-12
    59人看过
  • 江北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发展与思考
    一、江北区初级农产品生产概况受种养殖习惯的影响,全区农产品生产较为发达:全年粮食生产的考核面积为10万亩;蔬菜种植近2万亩;水果、茶叶、竹笋等种植达到3万多亩;淡水渔业养殖有1.2万亩;全区现有畜禽养殖户700多家,年产家禽300多万羽、生猪6.5万头,饲养奶牛近1000头。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涉及到粮食、蔬菜、瓜果、林特产品、肉禽蛋奶和鱼类等农产品。当前我区食用农产品总体是安全放心的,但提升农产品安全水平的任务还很艰巨。二、江北区农产品监管工作的现状和成效(一)重视基础,强化“三种意识”一是强化质量意识。通过宣传、培训让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到农产品品质已成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关键因素,把质量摆到突出的位置,靠质量求生存、谋发展;二是强化安全意识。食品安全已成为社会的热点问题之一,抓源头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根本,才能有效地减少药残超标和患有动物疫病的畜产品的上市。三是强化科技意识。通过
    2023-04-28
    117人看过
  • 烟台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政务公开制度
    一、工作职能烟台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是综合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技术机构,是独立于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第三方公正检验机构。国家葡萄酒及白酒、露酒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山东省机动车配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同时挂靠本所。本所的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市产品质量的定期监督检验和各种委托检验;承担新产品投产前的质量鉴定、发放生产许可证产品和质量认证产品的质量检验;承担或参与有关技术标准的制修订和试验验证工作;开展检验技术和检验方法的研究;指导和帮助地方同类质量检验机构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执行统一的检测方法,培训质量检验人员;开展质量认证咨询和质检技术服务工作;负责管理省机动车配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日常工作。二、工作程序1、定期监督检验计划由烟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并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后下达执行。2、委托检验由用户或消费者自愿委托我所进行检验,固定性的长期委托检验可签订委托检验协议。3、样品抽取3.1定期监督检验由我
    2023-04-28
    427人看过
  • 内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产品质量管理
    1、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保证本公司品质管理制度的推行,并能提前发现异常、迅速处理改善,借以确保及提高产品品质符合管理及市场需要,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范围本细则包括:(一)组织机能与工作职责;(二)各项品质标准及检验规范;(三)仪器管理;(四)品质检验的执行;(五)品质异常反应及处理;(六)客诉处理;(七)样品确认;(八)品质检查与改善。第三条:组织机能与工作职责本公司品质管理组织机能与工作职责。各项品质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设订第四条:品质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范围规范包括:(一)原物料品质标准及检验规范;(二)在制品品质标准及检验规范;(三)成品品质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设订;第五条:品质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设订(一)各项品质标准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会同品质管理部、制造部、营业部、研发部及有关人员依据操作规范,并参考①国家标准②同业水准③国外水准④客户需求⑤本身制造能力⑥原物料供应商水准,分原物料、在制品、成品
    2023-02-09
    195人看过
  • 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四项重点
    农业部陈*华副部长回顾了2009年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充分肯定了取得的突出成绩。他说,2009年是新世纪以来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面对种种挑战,各级农业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难得的好成绩。总的看,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中有升,蔬菜、畜产品、水产品监测合格率分别达到96.4%、99.5%和97.2%,生鲜乳三聚氰胺监测合格率达到100%,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合格率分别达到99.1%、98.8%和100%,总体保持较高水平。全年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确保了重大活动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60周年国庆和第11届全运会期间农产品充足供应、安全可靠。陈*华副部长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认真分析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并对201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他指出,2010年
    2023-04-28
    369人看过
  • 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规定(试行)
    发文单位: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文号:津质技监局质监[2004]707号发布日期:2004-12-2执行日期:2004-12-2第一条为加强我市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规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根据《产品质量法》和《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参照《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是政府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组织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对生产、销售的产品,依据有关规定进行抽样检验,并对抽查结果依法公告和处理的活动;是定期监督检验、统一监督检验之外的一种监督检验的主要方式,分为定期监督抽查和不定期专项抽查两种。定期监督抽查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项监督抽查根据产品质量状况不定期组织开展。第三条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市局)统一管理、组织和协调本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区、县局)在市局统一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
    2023-04-24
    206人看过
换一批
#产品质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产品质量是指农业生产出的食品、原料等在一定标准下的综合表现。其定义包括产品的安全性、营养价值、风味、外观等多个方面。 农产品质量的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确保无害、优质、合规。这包括对农药残留、重金属含量、微生物污染等方面的控制。农... 更多>

    #农产品质量
    相关咨询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牡丹江市产假怎么安排?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19
      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的可享受180天。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9-28
      草原牧区放牧饲养的奶畜所产的生鲜乳收购办法,由所在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参照本条例另行制定。
    • 牡丹江市黑龙江市牡丹江市的产假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2-09
      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的可享受180天。
    • 牡丹江市牡丹江市产假多少天?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2-11
      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的可享受180天。
    • 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的问题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9-13
      《》第24条规定:“国务院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定期发布其监督抽查的产品的质量状况公告。”这一规定就是监督检查的产品质量状况的公告制度。为便于社会了解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抽查的相关产品的质量状况,保障公众的对重点产品质量的知情权,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定期发布其监督抽查的产品的质量状况公告。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发布全国的产品质量状况公告,在全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