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分割财产具有如下的管辖规定:一般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纠纷,应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属于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在哪里起诉扶养费纠纷?
关于扶养费纠纷,当事人可以前往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索要抚养费的管辖根据法律如何进行确定
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这是由于我国的离婚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索要抚养费,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离婚管辖的法院。
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债权债务纠纷起诉管辖地如何确认
债权债务纠纷起诉管辖地的确认方式如下: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
有哪些离婚财产可以少分的情形
312人看过
-
离婚案件管辖的几种情形
56人看过
-
离婚后财产纠纷的级别管辖,离婚后财产纠纷的地域管辖
357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下离婚会少分财产
195人看过
-
军人离婚如何确定管辖法院,破坏军婚的情形有哪些
406人看过
-
涉外离婚的管辖情况是哪些
149人看过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
婚姻案件,管辖是否容易确定,哪些情况下离婚案件的管辖情形有哪些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4婚姻案件,一般情况下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规定,管辖容易确定。但在以下五种特殊情况下除外,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关于婚姻案件管辖的特殊情形,指下面的情况之一:(一)对不在中国领域内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三)对被监禁的人(是指因涉嫌犯罪被羁押、判刑或者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四)非军人对军人(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一方
-
离婚当中有哪些财产少分的情形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22《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要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
-
流窜作案的管辖情形有哪些?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29对罪该逮捕、判刑的流窜犯罪分子,原则上由抓获地处理。流出地和其他犯罪地公安机关应负责向抓获地公安机关提供有关违法犯罪证据材料。在逃劳改犯、劳教人员流窜多处进行犯罪被抓获后,可由主罪地公安、司法机关处理,处理后原则上仍送回原单位执行。
-
诉讼管辖的主要情形有哪些?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6侵权结果发生地。《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交通事故诉讼,一般由交通事故发生地和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四条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
-
婚姻无效管辖的情形包括哪些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2-16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由结婚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由结婚登记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便于人民法院查明结婚当事人是否存在违反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便于人民法院及时将审理结果寄送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也便于当事人提出申请和参加案件的审理活动。另外,属于无效婚姻的情形有: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即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3未达到法定婚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