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在未经另一方同意处置夫妻共同房屋,另一方能追回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30 07:34:11 331 人看过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属于无权处置。因为共同共有的财产处置必须经全体共有人同意才可以。如果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的,另一方无法追回此房屋的所有权。但是夫妻一方擅自处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的,离婚时受损一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如果购买人不是善意取得,属于与出售房屋一方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6日 17: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夫妻共同犯罪另一方怎么处理
    一、夫妻共同犯罪另一方怎么处理关于夫妻之间,假设其中一位当事人涉及了非法或犯罪行径,另一方是否须伴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一问题,其答案取决于多种复杂的情形。详细解答如下:第一种情况是,当夫妻中的某一方实施了违法犯罪的行为,而另一方并未直接参与其中时,那么这一方便无需承担任何形形式式的法律责任。即使两位配偶都在同一起犯罪事件中扮演重要角色,但如果其中一方仅为起到辅助或协同作用,那么他/她也并不需要根据所有现行的法律条款承担责任。当一方配偶确实涉及违法且具有严重性质时,而且另一方甚至施加了不同程度的协助或者共同参与行为,那么根据各种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这位参与者就必须立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现行法律的定义与解释,所谓“共同犯罪”,是指具备二人或更多人数条件下共同实施的蓄意犯罪行动,如若二人均属无心之失引发的犯罪行为,则不可将此视为共同犯罪来处理。但是,倘若一方应承担刑事责任的话,那么
    2024-07-20
    202人看过
  • 夫妻共有房产时,一方去世,另一方是否有处置权?
    夫妻一方去世,而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那么对于房产来说,一般是双方的共同所有的财产,其中一半才是遗产,需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平均分配,一方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才能处置。夫妻一方欠债跑了另一方有权还吗如果这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则一方跑路了,配偶需要向债主还债。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
    2023-06-30
    330人看过
  • 一方擅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不可以追回
    夫妻一方赠与共同财产,法律上是可以追回的。夫妻双方应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若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赠与行为应当认定为无效,夫妻中的另一方有权请求受赠人返还。一、赠与小三追回期限赠与第三者的夫妻共同财产,行使撤销权的期限为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赠与第三者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使另一方权益受损,因为有违民法中的公平原则,这种赠与行为是无效的。夫妻的共同财产,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因此将此共同财产无偿赠与给第三者是损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可进行追回,因为有违民法中的公平原则,这种赠与行为应属无效。二、老公给小三的钱可以要回来吗?老公给小三的钱可以要回来的标准:1、老公给小三的钱可以要回来,一般在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分权,由于一方日常生活的需要将共同财产无偿赠与第三人,严重损害了
    2023-02-15
    497人看过
  • 夫妻一方为另一方担保能否认定共同
    配偶一方为其伴侣提供的担保责任通常情况下并不被自动判定为共同债务。在此类情形之下,需对诸多因素进行全面考量与综合分析。若该担保行为旨在保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日常生活开支、产业运营以及双方共有的商业决策等方面的需求,那么便有可能被确认为属于夫妻双方共享的债务负担。然而,倘若仅由某一方单独为对方的个人债务承担保证义务,而该行为并未涉及到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产业运营等领域,则往往会被视为个人债务范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024-08-09
    249人看过
  • 夫妻一方收养子女需另一方同意吗
    一、收养子女是否必须要夫妻双方同意1、有配偶的一方收养子女的,应当征得对方同意。如果另一方坚决不同意的,则只承认被收养的子女同收养一方的收养关系有效。2、如果不愿意的另一方后来明确表示或者以行动表示愿意共同抚养被收养子女的,则夫妻双方同被收养人的收养关系成立。3、《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一条,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第一千零九十四条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一)孤儿的监护人;(二)儿童福利机构;(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二、离婚是否必须双方同意才可以呢离婚不是必须经过双方的同意。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应当双方同意,如果是诉讼方式离婚的,不需要双方同意。1.如果双方能就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2023-03-21
    247人看过
  •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出售共有房屋的,能否主张赔偿?
    离婚36问36答!三种情形退还彩礼!四种情形可以变更孩子的抚养权1、“与他人同居”是否构成法定离婚事由?夫妻一方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的规定,与他人同居,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2、哪些情形下的“彩礼”需要返还?(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3、何为“事实婚姻”?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4、妻子未经丈夫同意中止妊娠,丈夫是否可以要求离婚?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调解无效,该情形属于“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应当准予离婚。5、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
    2024-01-29
    150人看过
  • 夫妻之间一方不同意同房 另一方强行犯法吗
    夫妻之间过性生活有一方不愿意另一方强制进行的可能会构成犯罪,可能会构成婚内强奸。如果是夫妻一方已经提出离婚诉讼,但最终离婚判决没有生效的时间发生丈夫强奸妻子的行为;或者夫妻连续分居超过两年出现此种情况的可能会构成强奸罪。一、夫妻之间不愿意构成强奸了吗婚内强奸,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违背妻子意志,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上海、四川、河南等地却先后发生了丈夫强迫妻子与其进行性行为的案件,并且司法机关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亦多有分歧。婚内存在不存在强奸,“婚内强迫性行为”算不算犯罪,这一问题在理论界、司法界一直争议很大。二、夫妻之间过性生活有一方不愿意是犯法吗夫妻之间过性生活有一方不愿意另一方强制进行的可能会构成犯罪,可能会构成婚内强奸。如果是夫妻一方已经提出离婚诉讼,但最终离婚判决没有生效的时间发生丈夫强奸妻子的行为;或者夫妻连续分居超过两年出现此种情况的可能会构
    2023-06-20
    354人看过
  • 夫妻一方同意卖房,另一方不同意,买卖合同有效吗
    一、夫妻共同的房地产,一方同意卖房,已经签了合同,另一方不同意卖房,没有签字,这个合同有效吗?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首先具备以下条件:具体而言,就是当事人都具备签合同的资格,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另外,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在房屋买卖合同中,要求出卖人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可以独立跟买受人做买卖交易。二、夫妻单方签订卖房合同有效吗如果房屋是夫妻共有的,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但第三人善意取得房屋的,房屋买卖行为对第三人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无权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
    2023-04-04
    344人看过
  • 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能否撤销共同遗嘱
    一、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能否撤销共同遗嘱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一般不能撤销共同遗嘱。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已死亡,根据夫妻双方在共同遗嘱中意思表示的相互制约性在正常情况下另一方是不允许进行共同遗嘱的变更与撤销的。只有发生上述存在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出现剥夺继承权的情形,或者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不忠实履行赡养义务等情形时才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撤销共同遗嘱,若确实存在上述情形法院应准许其进行变更或撤销。二、遗嘱可以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吗遗嘱可以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嘱与遗赠的一般规定是,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1.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
    2023-05-03
    446人看过
  • 一方隐瞒另一方处分夫妻共有房屋受让人能善意取得吗
    【案情简介】:陶某科与江某英系夫妻,2009年8月二人商议以一次性结清房款的方式购买一套商品房,房屋产权登记在陶某科名下。2016年2月,陶某科因生意资金周转困难,与江某强签订《房屋转让协议》,双方约定由江某强出资46万元购买陶某科的房屋,对此协议,江某英不知情。后因房屋产权过户问题产生纠纷,陶某科以房屋系家庭共有财产,自己无权单独处理,主张房屋转让合同无效。江某强遂诉至法院,主张自己不知该房屋系陶某科的夫妻共同财产,产权登记在陶某科名下,且自己支付了相应对价,系善意受让人,双方签订的合同有效,陶某科应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并交付房屋。【争议焦点】: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有房屋,受让人主张善意取得能否成立。【案情分析】:根据《民法典》第五十一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
    2023-11-27
    93人看过
  • 夫妻一方能否经另一方同意行使土地承包经营权
    夫妇经对方同意后,有权利行使对于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当婚姻关系走到尽头,面临离婚的局面时,夫妻间的共有财产应由双方协议处置。若协商无果,则需由人民院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以及考虑到子女及女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公正的裁决。同时,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所享有的权益也必须得到合法、有效地保护。《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4-08-20
    250人看过
  • 夫妻一方与另一方处分共同财产的问题
    夫妻一方处分共同财产,数额较小的话,应当发生效力;数额较大的话,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撤销该处分行为,如果受让人是善意取得,并已经支付合理价款的,处分行为有效,不得申请撤销,夫妻一方应当就处分行为对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私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认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该规定,应当理解为:(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处理即是处分权。在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征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2023-07-31
    282人看过
  • 夫妻一方有权将共同财产赠予另一方吗
    夫妻其中一方没有权利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未经得配偶同意夫妻一方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赠与合同无效,另一方可以要求将赠与物要回。一、分割的补偿费妻子能要求退还吗丈夫给第三者的补偿费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妻子可以要求返还。因为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具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不得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如果一方擅自赠与的,其配偶是有权要求撤回赠与的。但如果丈夫是用自己的个人财产支付给第三者补偿费的,则妻子无权要求第三者返还,因为对于个人财产丈夫有自由处分的权利,妻子无权干涉。二、婚前财产离婚后归哪方婚前财产离婚后还是归个人。除非有以下情况归共同财产:1、夫妻结婚后一方将婚前财产赠与另一方的;2、双方签订婚前财产协议,约定婚前财产全部或部分共同所有;3、离婚协议明确规定婚前财产作为共同财产分割,为避免婚前财产所有权纠纷,双方应在婚前明确划分各自财产,并通过婚前财产协议明确约定。三、房子归孩子
    2023-03-01
    427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只起诉一方可否另案起诉另一方
    可以只起诉夫妻一方,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在执行程序中能追加其配偶为被执行人。将夫妻一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所负债务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这一规定适用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双方均无法证明该笔债务是否用于债务人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一、夫妻离婚男方债务怎么解决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离婚的时候男方的债务如何解决要依据债务的性质而定,如果是个人债务的,由男方承担,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共同偿还。“为夫妻共同生活”的举证责任分配首先,“为夫妻共同生活”应当始终坚持由夫妻中的举债方承担证明责任,夫妻中的非举债方不负举证责任。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当由主张举债为共同债务即举债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一方负举证责任,因为只有举债人自己才最为清楚和了解举债的用途,也最容易证明该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除非其有故意隐瞒借款用途的别有用心。如果让对借款不知情的夫妻非举债方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
    2023-03-04
    286人看过
  • 夫妻共同犯罪另一方怎么处理
    一、夫妻共同犯罪另一方怎么处理关于夫妻之间,假设其中一位当事人涉及了非法或犯罪行径,另一方是否须伴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一问题,其答案取决于多种复杂的情形。详细解答如下:第一种情况是,当夫妻中的某一方实施了违法犯罪的行为,而另一方并未直接参与其中时,那么这一方便无需承担任何形形式式的法律责任。即使两位配偶都在同一起犯罪事件中扮演重要角色,但如果其中一方仅为起到辅助或协同作用,那么他/她也并不需要根据所有现行的法律条款承担责任。当一方配偶确实涉及违法且具有严重性质时,而且另一方甚至施加了不同程度的协助或者共同参与行为,那么根据各种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这位参与者就必须立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现行法律的定义与解释,所谓“共同犯罪”,是指具备二人或更多人数条件下共同实施的蓄意犯罪行动,如若二人均属无心之失引发的犯罪行为,则不可将此视为共同犯罪来处理。但是,倘若一方应承担刑事责任的话,那么
    2024-07-20
    202人看过
  • 夫妻共有房产时,一方去世,另一方是否有处置权?
    夫妻一方去世,而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那么对于房产来说,一般是双方的共同所有的财产,其中一半才是遗产,需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平均分配,一方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才能处置。夫妻一方欠债跑了另一方有权还吗如果这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则一方跑路了,配偶需要向债主还债。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
    2023-06-30
    330人看过
  • 一方擅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不可以追回
    夫妻一方赠与共同财产,法律上是可以追回的。夫妻双方应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若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赠与行为应当认定为无效,夫妻中的另一方有权请求受赠人返还。一、赠与小三追回期限赠与第三者的夫妻共同财产,行使撤销权的期限为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赠与第三者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使另一方权益受损,因为有违民法中的公平原则,这种赠与行为是无效的。夫妻的共同财产,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因此将此共同财产无偿赠与给第三者是损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可进行追回,因为有违民法中的公平原则,这种赠与行为应属无效。二、老公给小三的钱可以要回来吗?老公给小三的钱可以要回来的标准:1、老公给小三的钱可以要回来,一般在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分权,由于一方日常生活的需要将共同财产无偿赠与第三人,严重损害了
    2023-02-15
    497人看过
  • 夫妻一方为另一方担保能否认定共同
    配偶一方为其伴侣提供的担保责任通常情况下并不被自动判定为共同债务。在此类情形之下,需对诸多因素进行全面考量与综合分析。若该担保行为旨在保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日常生活开支、产业运营以及双方共有的商业决策等方面的需求,那么便有可能被确认为属于夫妻双方共享的债务负担。然而,倘若仅由某一方单独为对方的个人债务承担保证义务,而该行为并未涉及到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产业运营等领域,则往往会被视为个人债务范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024-08-09
    249人看过
  • 夫妻一方收养子女需另一方同意吗
    一、收养子女是否必须要夫妻双方同意1、有配偶的一方收养子女的,应当征得对方同意。如果另一方坚决不同意的,则只承认被收养的子女同收养一方的收养关系有效。2、如果不愿意的另一方后来明确表示或者以行动表示愿意共同抚养被收养子女的,则夫妻双方同被收养人的收养关系成立。3、《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一条,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第一千零九十四条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一)孤儿的监护人;(二)儿童福利机构;(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二、离婚是否必须双方同意才可以呢离婚不是必须经过双方的同意。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应当双方同意,如果是诉讼方式离婚的,不需要双方同意。1.如果双方能就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2023-03-21
    247人看过
  •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出售共有房屋的,能否主张赔偿?
    离婚36问36答!三种情形退还彩礼!四种情形可以变更孩子的抚养权1、“与他人同居”是否构成法定离婚事由?夫妻一方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的规定,与他人同居,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2、哪些情形下的“彩礼”需要返还?(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3、何为“事实婚姻”?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4、妻子未经丈夫同意中止妊娠,丈夫是否可以要求离婚?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调解无效,该情形属于“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应当准予离婚。5、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
    2024-01-29
    15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卖房屋的怎么处理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07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
    •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法院如何处理?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12
      如房屋出售时,权利登记仅为一人的,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如有证据证明买受人存有过错,与出卖人恶意串通,损害其他共有人利益的除外。 如房屋出售时,权利登记为数人的,基于部分共同共有人不得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法律规定,在其他权利人事后不予追认的
    • 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卖给第三人,另一方是否可以追回该房屋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15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我国实行夫妻法定财产共同制,即除非夫妻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否则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等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所以,对于婚后购买的房屋,即使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一般情形下也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其有平等的处理权。如果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将共有的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的,应构成无权处分,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夫妻另一方有权追回,但是符合下列
    • 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抵押共有房屋,抵押合同是否有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10
      无效。抵押贷款的贷款条件:有合法的身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以新购住房作最高额抵押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且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付款;已购且办理了房子抵押贷款的,原房子抵押贷款已还款一年以上,贷款余额小于抵押住房价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龄在10年以内;能够提供贷款行认
    • 夫妻共同房屋一方怎样过户给另一方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06
      展开全部婚前买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