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整工作方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6 10:42:15 152 人看过

一、公司出现《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重整事由。二、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三、法院对《重整申请》进行审查。四、法院指定管理人。五、法院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公告通知未知的债权人。六、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七、债权申报期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八、进入重整期间后,经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经营事物,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经营事物。九、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法院裁定之日起6个月内,同时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十、法院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30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十一、《重整计划草案》获批准后,进入《重整计划》的执行程序,由债务人负责执行。十二、《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执行完毕公司恢复良好状态的,重整程序结束,公司恢复正常运行。十三、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此后进入破产程序

一、法律规定的企业重整失败的情形有哪些呢?

1、重整期间内,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可能的;

2、债务人有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或者其他显著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的;

3、由于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的;

4、债务人或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

5、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关系人会议通过且未获法院批准的;

6、重整计划草案通过后未获人民法院批准的;

7、债务人不执行或不能执行重整计划的。

企业重整失败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19: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破产重整相关文章
  • 破产重整方案表决如何算通过
    一、破产重整方案表决如何算通过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2/3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可以看出,我国《破产法》对于重整计划草案的通过方式采用的是双重标准,也就是人数与债权额的标准,这样有利于小额债权人对大债权人滥用权利进行制约,搜索而且可以促使债务人为了获得小债权人的同意而在重整计划上提供使各债权人都能满意的安排。二、破产重整方案通过法定条件有哪些1、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2/3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2、我国《破产法》对于重整计划草案的通过方式采用的是双重标准,也就是人数与债权额的标准。3、这样有利于小额债权人对大债权人滥用权利进行制约,而且可以促使债务人为了获得小债权人的同意而在重整计划上提供使各
    2023-06-16
    94人看过
  •  企业破产重整工资计算方法
    该条规定了破产企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应按照企业平均职工工资计算,并且破产人在本法公布之日前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应当优先于对该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受偿。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应按照该企业平均职工工资计算。破产人在本法公布之日前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清偿后不足以清偿的部分,在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的特定财产优先于对该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受偿。 破 产 重 整 中 工 资 的 优 先 级在破产重整过程中,工资作为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具有不可替代性和优先性。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重整期间,职工工资应该列人优先受偿的范畴。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如何确定工资的优先级,却常常引
    2023-09-02
    248人看过
  • 破产重整债权调整方案法规是如何规定破产债权的
    债权或股权的变动涉及到关系人的切身利益,如果在破产重整计划中不做出明确规定,关系人会议很难通过该重整计划。所谓债权或股权的变动,涉及削减全部或部分债权人的债权数额、免除利息、将债权作价入股、股东股份减少等内容,重整计划对此必须明确规定。重整计划在对债权或股权做出削减时,应该对每一类请求权或权益类内的每一项请求权或权益给予同等待遇,但在不同性质及种类的债权或股权之间,可以有所差别。在特殊情况下,在不损害债权人共同利益前提下可以对某类债权人或股东做出让步,即不削减他们的债权或股权,如法国重整立法规定,重整方案规定的清偿期限或折减对两类债权人的债权不适用,即小额债权和为工资以及劳动合同产生的一切债权应立刻并不打折扣予以清偿。在重整过程中,如果存在某些债权人或股权人的债权或股权不因重整计划而受到影响,那么这种情况必须在重整计划中列明。重整人或债权人在指定重整计划草案时,在削减债权或股权的问题上,应
    2023-06-14
    195人看过
  • 企业破产重整如何操作
    首先,企业出现了《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权人和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其次,法院受理后会指定管理人并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公告通知未知的债权人。法院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并确定第一次债权人召开的时间和地点;再次,债务人自法院裁定重整之日起6个月内,同时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通过以及法院批准后正式进入《重整计划》的执行程序;最后,《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执行完毕,公司恢复良好状态的,重整程序结束,公司恢复正常运行。一、债务重组需要做多长时间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进行债务重组的,债务重组的时间是没有具体规定的,如果是破产企业进行债务重整的,重整的期限一般为6个月内。法律规定: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
    2023-03-07
    457人看过
  • 重整计划:破产清算后的破产重整
    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破产申请,债权人提起破产清算申请,如果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债务人、出资人不得提起重整转换的申请。因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且为人民法院受理,此时,相关法律措施已经实施,如管理人已经产生、财产已经被接管等,在已经进入破产程序的情形下,债务人、出资人才有权提出重整申请。(人民法院受理的是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债权人没有提出破产申请的,债务人的出资人无权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在三大制度的程序设计上,不允许破产清算与重整、和解程序之间的多次转换,债务人不得前后重复提出不同的破产申请。其主要原因是程序之间的转换的成本较高,过多的转换势必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不符合现代破产法的经济与效率原则。3、人民法院已经受
    2023-07-16
    168人看过
  • 破产重整有几种方式
    一、破产重整有几种方式1、存续型重整。存续型重整也称为传统型重整、保壳型重整,通过减免企业债务或者将债务展期等方式,维持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使得危困企业渡过困境。这种模式主要适用于规模较大的企业,在引入战略投资人的同时保留原部分股东,原债权债务关系由存续企业承接。1、出售式重整。出售式重整是指将债务人拥有的对重整有价值的财产整体转让,使债务人的事业得到延续的一种重整方式。出售式重整适用于有挽救价值且具有优质资产或资质的困境企业,一般具备以下条件的企业会有良好效果:①困境企业应拥有优质资产,整体出售可以迅速产生效益。②从整体出售资产的成本角度来看,困境企业一般规模较大,资产构成复杂。3、清算式重整。清算式重整,即以清偿债务为目的,在重整程序中制定对债务人财产优于破产清算时的清算、变现、分配的清算计划,无害化调整债务,保留企业优质资源,保持原企业的法人资格存续,最大程度地减少重整人负担(尤其是
    2023-04-24
    189人看过
  • 不按照破产重整方案履行如何办
    一、不按照破产重整方案履行如何办破产宣告前无财产担保或者法定优先权担保的债权。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是与有财产的债权相对而言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的权利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有权对担保物加以变卖,从其价款中优先受偿,因而不属于破产债权。而与之相对应的无财产担保或者法定优先权担保的债权,由于没有上述优越条件,所以应当列入破产债权。二、破产重整债务谁来偿还1、正常情况下一般来讲,对于公司的债务,按公司法及相关法学理论原则的规定,肯定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在公司股东全额缴纳出资后,股东的义务实际上已经完成了。2、特殊情况下(1)股东出资不实。企业法人注册登记时,投资方出资不足的,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如果发现该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债务,应判令投资方补足其投资用以清偿债务;注册资金不实的,由开办单位在注册资金不实的范围内承担责任。(2)股东抽逃资金。如果公司在诉讼中被要求承担相应债务责任
    2023-04-24
    300人看过
  • 破产重整草案由谁起草
    一、破产重整草案由谁起草重整计划草案应由重整人制定并提交给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具体为:重整计划草案在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时,即由债务人制定;在管理人管理债务人财产和营业事务时,由管理人制定,其目的在于确保重整计划草案通过后的执行和落实。企业破产法第八十条对此有明确规定: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时,由债务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管理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二、破产重整计划由谁负债实施重整计划草案应由重整人制定并提交给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具体为:重整计划草案在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时,即由债务人制定;在管理人管理债务人财产和营业事务时,由管理人制定,其目的在于确保重整计划草案通过后的执行和落实。企业破产法第八十条对此有明确规定: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时,由债务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管理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三、
    2023-04-24
    127人看过
  • 调整破产重整发行
    13日晚间,证监会通过其官方网站公布了《关于破产重整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定价的补充规定》的征求意见稿,其中就破产重整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定价问题作了一些调整。按照《补充规定》要求,上市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经过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中涉及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其发行股份价格可以经由相关各方协商确定后,该项协议在经过股东大会同意的同时,还需要经出席股东大会2/3以上社会公众股东表决通过。而在这之前,根据5月18日开始实施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五章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价格不低于董事会决议前20个交易日的交易均价。《破产法》规定了企业破产重组的程序,由于进行破产重整的上市公司多数已连续亏损或资不抵债,公司债权债务关系和股权结构等基本面已在重整过程中发生了重大变化,致使重组发行股份的定价难以适用原有模式。应该说这个定价问题的
    2023-04-24
    149人看过
  • 破产重整是破产吗,破产重整和破产清算有哪些不同
    一、破产重整的概念破产重整是企业破产法新引入的一项制度,是指专门针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经由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的法律制度。二、破产重整与破产不同的原因(1)申请原因有别。虽然破产清算与重整都是在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启动的,但破产重整的前提是法人企业仍有挽救的希望,并获得各方利害关系人的协商同意。(2)申请时间不一。重整的申请时间提前。提出破产清算,以债务人已发生破产原因为前提,而重整申请则在债务人有发生破产原因的可能时即可提出。(3)申请主体有所不同。破产清算的申请人只能是债务人,债权人。但重整的申请人既可以是债务人债权人,债务人的股东也可以在一定条件下提出。根据《破产法》第134条的规定,国务
    2023-06-01
    488人看过
  • 谁能够提起破产重整,什么是破产重整
    一、谁能够提起破产重整能够提起破产重整的主体有:1.债务人。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此处债务人指的是拖欠他人债务的企业,也就是我们通常理解的陷入债务危机的企业自身。2.债权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根3.出资人。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4.金融监管机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有本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该金融机构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二、什么是破产重整破产重整是指不对破产企业立即进行清算,在法院主持下由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制定重整计划,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债务人按一定方式全部或部分偿清债务,同时债务人可以继续经
    2023-04-24
    389人看过
  • 破产怎样重整
    破产整顿
    破产重整是企业破产法新引入的一项制度,是对可能或已经发生破产原因但又有希望再生的债务人,通过各方利害关系人的协商,并借助法律强制性地调整他们的利益,对债务人进行生产经营上的整顿和债权债务关系上的清理,以期摆脱财务困境,重获经营能力的特殊法律程序。破产重整制度作为公司破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己为多数市场经济国家采用。它的实施,对于弥补破产和解、破产整顿制度的不足,防范大公司破产带来的社会问题,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2023-06-06
    143人看过
  • 哪些企业能够破产重整?破产重整的优势
    一、哪些企业能够破产重整?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能够破产重整。破产重整是由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的法律制度。破产重整制度作为公司破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已为多数市场经济国家采用。它的实施,对于弥补破产和解、破产整顿制度的不足,防范大公司破产带来的社会问题,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二、破产重整的优势破产重整有如下优势:1.破产重整是法庭内的重组,因此具有强制性。也就是说,一旦法院受理了破产重整,所有的其他诉讼程序的执行都将中止。2.市场化特征更突出,如破产重整提出方主体多元化,根据新破产法的规定,不仅债务人、债权人可提出重整申请,债务人的股东可在一定条件下提出重整申请。3.重整措施多样化,债务人可以灵活运用重整程序允许的多种措施达到恢复经营能力、清偿债务、重组再生的目
    2023-06-06
    493人看过
  • 破产重整普通债权人的重整方案是按人数还是债权额
    需要债权人的分组表决。分组表决是指将债权人和股东按不同标准分为若干小组,各小组的表决采取人数和债权额或股权额双重标准或表决权额单一标准。各组表决的结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破产重整的规定破产重整是企业破产法新引入的一项制度,是指专门针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经由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的法律制度。破产重整制度作为公司破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己为多数市场经济国家采用。它的实施,对于弥补破产和解、破产整顿制度的不足,防范大公司破产带来的社会问题,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虽然各个国家和地区都根据自身的特点,在自己的立法中规定了各有千秋的重整制度,但综合各国各地区有关重整制度的规定,基本上包含以下内容:重整程序开始的法律条件。重整程序的开始取决于公司是否具
    2023-06-14
    470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破产重整是指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即对该企业进行重新整顿、调整。... 更多>

    #破产重整
    相关咨询
    • 破产重整老员工还能工作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31
      一般都能继续工作。根据原企业破产前将职工进行安置的计划或约定的具体内容。一般都是会安排一些原单位的职工去重组后的企业上班,但是应该是事先根据职称或工种列入安置计划或约定的。《破产法》第七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
    • 重整时的破产方案都由谁出?
      四川在线咨询 2021-07-22
      破产重整方案由债务人或者债权人提出。   《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
    • 地产企业破产重整的方案是怎样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13
      我国的地产企业破产重整方案如下,《企业破产法》第二条1和第七十条2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的,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债务人、债权人或者符合法定条件的出资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因此,如果房地产企业净资产已经为负,或者银行或其他债权人已经将房地产企业的大部分资产予以查封或保全,房地产企业虽仍有资产,但没有资金继续开发,明显丧失清
    • 破产重整草案如何制定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6
      重整计划草案应由重整人制定并提交给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重整计划草案在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时,即由债务人制定;在管理人管理债务人财产和营业事务时,由管理人制定,其目的在于确保重整计划草案通过后的执行和落实。企业破产法第八十条对此有明确规定: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时,由债务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管理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
    • 重整破产破产重整都具备什么条件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02
      1、债务人提出破产重整的条件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即当企业法人具有一般破产原因时,可以对其实施重整。 企业法人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企业法人不具备破产原因,但有可能丧失清偿能力的,虽然不能对其实是破产清算或者破产何解,但为了挽救企业,也可以对其进行破产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布债务人破产前,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