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授权行政的非正当性问题有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1 14:24:28 469 人看过

对于法规授权行政的正当性论证基本是从事实层面二不是从法律层面。可能正是由于法律层面的无法论证才如此。任何制度都不是完美的,有好的一面必然有不足的一面,我们应当将法规授权的非正当性揭示出来,为制度设计者所重视。

首先,法规授权行政存在行政权不当转移的风险。“无法律即无行政”,公共行政必须依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行使,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基本要求。我们无法在规范层面上解决“法规授权行政”的来源问题,那么这种创设行政主体的方式就缺乏法律依据,是对“职权法定”原则的反动。

其次,存在“法治化”不足的现状。退一步说,即使我们可以从非规范层面论证授权行政的正当性,但根据目前的规范程序,则存在着明显的法治化不足。例如,授权行政的条件、授权的对象、授权的范围和授权程序形式等都没有规定,显然,“法治化”的不足本身证明了对待授权行政关注的不足。

第三,与上文相联系,“法治化”的不足必然导致“利益导入”的可能。非行政组织取得行政管理职能成为行政主体,对其实现自身的非行政利益大有好处。为其实现自身组织目标提供机会和保护。毕竟,行政目标无论如何都是被授权组织的次要目标(对行政机构)的授权除外)。例如电力公司作为企业,盈利是其根本目的,而对盗用电者的行政处罚,更多的是基于实现合同利益为目的而不是维护交易秩序和用电安全为目的。

第四,产生社会和国家边界不分,导致行政管理混乱。虽然从节约行政成本、控制行政规模。适用技术性专业性需要的角度说,授权行政具有合理性。但所造成的“政企不分、政社不分”的局面必然导致行政管理制度的混乱。而且,被授权组织不能够实现权力、义务、责任的统一。因为双重或多重的社会角色使被授权组织难以在具体的法律关系中成为完整的法律关系主体,比如有被授权组织作为承担国家赔偿责任的赔偿义务机关就明显与法理相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2日 09: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主体相关文章
  • 正当防卫的认定与公安人员行为合法性问题
    【网友咨询】对方从外面拉流氓来村里打架,我们把对方主事人打伤,是否属正当防卫。公安民警,三更半夜,破门而入,动手打人,本方有回手,打完再抓人,直到现在已有人关了13天才放出,还有一人未放,到今已一月有余,是否合法?【律师答复】咨询问题涉及正当防卫的认定、公安机关及公安民警行为的合法性问题。一、你方人员是否构成正当防卫,应根据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是否同时具备进行判断。《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正当防卫是刑
    2023-08-11
    342人看过
  • 区分法律问题的行政性与自治性
    即便是在外资立法与《公司法》等商事主体法得到明确区分与界定的立法趋势下,立法转型过程中,外商投资企业仍然面临法律适用的选择。毫无疑问,立法的转型和改良将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适用提供良好的制度平台,但外资立法转型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基于问题的复杂性,仍然需要采用比较合理的方法选择适用法律。仍以隐名投资问题为例,对于内资企业来说,这是一个纯粹的公司自治问题,自然应当适用强调主体自治的《公司法》;对于外资商事主体来说,这是个行政性问题,涉及国家外资政策,已经超出了公司自治的范畴。所以,外商投资企业法律适用根本在于对其所面临法律问题的行政性和自治性进行甄别,行政性问题涉及国家政策,适用外资法,纯粹自治问题适用《公司法》等商事主体法。
    2023-06-09
    483人看过
  •  正当立法和行政程序的重要性
    该段内容讲述了行政机关在执行行政管理时需要遵守的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公开行政信息,并注意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同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确保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对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时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的情况,应当回避。行政机关执行行政管理时,除涉及国家秘密以及受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情况外,应当公开,并且注意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同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确保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 行 政 公 开 与 听 证行政公开与听证是行政法中重要的一环。行政公开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将行政信息予以公开,使公众知晓,提高行政透明度。听证则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重要决定前,通过公开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充分
    2023-09-11
    340人看过
  • 行政处罚适用行政法律规范应当注意的问题
    关于“六项要求”,即行政处罚适用行政法律规范应当注意的问题法律规范必须明确具体。行政处罚所应当适用的行政法律规范,既可以是法律、法规,也可以是规章。根据《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规章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无权设定行政处罚,因此,不能以法律、法规、规章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作为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行政处罚适用的法律规范,应当是具体、明确的,即适用的是哪一个特定的法律、法规或规章,该法律、法规、规章的哪一条款。法律、法规或规章有条、款、项、目规定的,应当适用到最后的分类规定,不能笼统地只适用某一法律、法规或规章,更不能用“根据有关法律精神”或“根据有关规定”作为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所适用的行政法律规范,原则上必须是对违法行为人违法行为发生时有效的法律规范。在执法活动中,往往出现行政法律规范发生变化,在对待新法与旧法之间的关系上,原则上只能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规范。但也有例外
    2023-06-13
    149人看过
  • 不正当有奖销售的法律问题
    一、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的认定有奖销售行为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附带性地向交易对方提供一定数量物品、金钱或者其它经济上的利益的行为。包括奖励所有购买者的附赠式有奖销售和奖励部分购买者的抽奖式有奖销售。前者是指经营者奖励所有购买者的有奖销售,其本质特征是参与者对其能否获奖,以及能获什么奖的情况具有可预见性和可控制性,即参与者在参与有奖销售活动之前即知道自己参与后的获奖情况。后者是指经营者以抽签、摇号等带有偶然性的方法决定购买者是否中奖的有奖销售行为。该行为的本质特征在于有奖销售活动的参与者谁能中奖、中什么奖具有偶然性和不确定性。而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竞争原则,采用上述有奖销售的方式,利用物质、金钱或其他经济利益引诱购买者与之交易,排挤竞争对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二、对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进行法律规制的必要性不正当有奖销售的存在既然以一定的市场发展阶段为前提,
    2023-06-05
    444人看过
  • 正当程序立法中的问题
    法律的正当程序通常又译为正当法律程序或正当程序。它作为一条重要的法治观念与宪法原则,起源于英国的自然正义,光大在美国,传播于全球。注重程序公正日益成为现代法治国家共同的价值取向。在制定《行政程序法》时,不仅应当把正当法律程序的精神融入到行政程序法各个条款之中,而且,对正当法律程序本身还应当加以明确规定,其内容至少应包括:(1)正当法律程序的含义。特别要说明其三项核心要素:排除偏见、听取意见和说明理由。这三项要素是判断行政程序是否正当的根据。(2)正当法律程序的效力。违反正当法律程序的行政行为因为是重大违法,属于无效行政行为,即自始、当然、确定的无效(绝对无效),不因事后的程序补正而化非法为合法。这一点与轻微的程序瑕疵之情形不同。(3)正当法律程序的例外。有原则就有例外,正当法律程序原则也是如此。例如,在某人的公正性可能有问题,但是,只有他是唯一有权做出某一行为的人的情况下,排除偏见原则就被
    2023-04-22
    80人看过
  •  产假问题:非正规员工的权益保障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正式员工的福利待遇应与正式员工相当。非正式员工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产假,其中包括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此外,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非正式员工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产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正式员工的福利待遇应与正式员工相当。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非 正 式 员 工 能 享 受 产 假 吗 ?根据我国的《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非正式员工在企业中并不具备职工的身份,因此不能享受产假。非正式员工在劳动法中被称为“雇员”,而产假是指
    2023-09-12
    215人看过
  • 非正性收入3千万涉及法律问题
    非吸3000万的,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规定处罚。非吸是否终身追缴非吸可以终身追缴。行为人非法吸收公众财物,构成犯罪的,应当承担相应刑事责任。对于其犯罪所得,国家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从而构成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
    2023-07-12
    476人看过
  •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行政许可规定权有什么不同
    一、行政法规的规定权根据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行政法规是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或者法律的授权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它的法律位阶比较高,既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也可以对法律设定的行政许可进行具体化。目前,由于一些领域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没有立法,行政法规进行创设的立法比较多,大量的行政许可是由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法规对法律设定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的比较少。这是由于我国法制建设初期的任务和特点决定的。随着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越来越多,法律的空白越来越少,行政法规的创制性立法空间相对变小。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一般比较概括、抽象,对拿不准的东西往往授权行政法规去规定,因此,行政法规对法律作进一步具体化的空间还比较大。所以,本法规定行政法规可以在法律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行政法规对法律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具体规定,要注意与其创设性立法的区别,也就是说在对法律规定的行政许
    2023-06-04
    366人看过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的有关问题
    (1)人身自由罚:包括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2)行为罚:主要形式有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等。(3)财产罚:主要形式有罚款、没收财物(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4)声誉罚:主要形式有警告、责令具结悔过、通报批评等。实际上,行政处罚的机关不是简单的用一句话就能全部详细的给大家介绍出来的,只能简单概括为国家的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的无论如何在一定程度上都带有国家单位的色彩,哪怕是村委会或者乡政府对本村村民作出的罚款或是其它处罚性质的,任何的民间社会团体都没有行政处罚的资格。延伸阅读:哪些行政处罚应当举行听证程序?行政处罚程序是怎样的,行政处罚有哪些程序行政处罚重从轻处罚有哪些情形其他法律规定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由单位据实填写《企业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附件3),附在单位工作期间起止月份和历年1个月份原始工资发放表或劳动合同、本人档案、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
    2023-08-04
    205人看过
  • 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问题
    一、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关于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法学、管理学的学者及各工商部门的专家都曾进行过多方面的调查研究,笔者归类如下:(一)通过网络销售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冒用他人企业名称的商品以及具有虚假表示的商品。如2000年发生的我国首例因电子商务引发的不正当竞争——北京金洪恩电脑有限公司诉北京惠斯特科技开发中心不正当竞争案。(二)利用网络对商品的质量、性能、产地、生产者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此类案件为现阶段工商部门查处最多的,笔者所在的工商所今年已查处2起。(三)网络交易中的欺骗性有奖销售、巨奖销售。如拥有中国人网站的沙岭网络公司曾在网络上提出“建10分钟网页,可得一套住房”。(四)利用因特网侵害竞争对手的商誉。如北京市普天新能源技术开发公司诉北京市中北高科机电公司司法文书上网不正当竞争案、泉州联盛轻工企业有限公司诉泉州仕达
    2023-06-08
    75人看过
  •  法人代表授权问题
    该段内容讲述了“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的区别。法人代表一般是由法人内部规定或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而法定代表人则是一个确定的法律概念,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因此,法人代表不是独立的法律概念,而法定代表人则是。"法人代表"可以由他人担任,但"法定代表人"则不能由他人担任,必须由特定人员担任。“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这里规定得相当明确,法人是一种组织,而不是某一个人。“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概念。“法定代表人”是一个确定的法律概念,它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没有正职的,由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设有
    2023-09-13
    463人看过
  • 法院司法鉴定的公正性问题
    法院司法鉴定一般都是公正的,进行合法鉴定是鉴定机构最基本的准则。如果当事人对鉴定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一)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法院司法鉴定有时间规定吗当事人申请鉴定,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鉴定的事项与待证事实无关联,或者对证明待证事实无意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九条: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
    2023-07-05
    219人看过
  • 什么是行政授权
    法律综合知识
    一、什么是行政授权行政授权是指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直接规定将某项或某一方面的行政职权的一部分或全部授予某个组织,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的行政主体,通过法定方式,将某项或者某一方面的行政职权的一部分或者全部授予某个组织的法律行为。《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二、行政强制执行是行政强制执行是指特定行政机关采取强制手段保障法律、法规和行政决定得到贯彻落实的一种执法行为。其特点表现为:一是行政性,发生于行政管理过程中,由特定行政机关实施;二是强制性,基于国家行政机关的权力作用,强行抑制相对人的意志,迫使相对人服从;三是执行性,旨在确保实现法律、法规或行政决定所要求达到的行政管理的目的和状态。这是行政强制执行最本质的特征。《行政强制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
    2024-02-08
    493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法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主体是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依法拥有行政职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能独立地为自己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在我国,行政主体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授权的组织。... 更多>

    #行政主体
    相关咨询
    • 行政处罚权的授权和委托有哪些问题
      宁夏在线咨询 2021-07-05
      第一,谁有权委托?并不是任何行政机关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将自己的处罚权委托出去。委托机关必须是依法享有处罚权的机关。本身没有处罚权或其处罚权来自其他机关委托的组枳不得委托。例如,接受公安机关委托的乡(镇)政府不得再将其处罚权委托他人行使。 第二,委托必须符合什么条件?委托必须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同时也必须符合其他定法条件。 第三,委托应履行哪些手续?有些行政机关向个人组织委托处罚权时不办理任何手
    • 什么是授权执法?非行政机关取得授权的依据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12
      授权执法是指法律、法规将某些行政处罚权授予非行政机关的组织行使。一般来说,行政权只能由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来行使,行政处罚法也将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作为一项原则加以规定。但是,由于社会关系的复杂化和行政管理的加强,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数量的增加仍赶不上行政管理的需要,同时,行政管理的专业性、技术性也日益增强,单靠行政机关难以满足行政管理的现实需要。客观上需要一些社会组织承担某些行政管理职能。因此,行政
    • 授权性行政主体有哪些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9-16
      高等学校(文凭、学位证书颁发受教育部有关法律、法规授权)、国家电网(电力基础设施建设维护权)、银行(货币管理权:罚没假币、更换损坏的货币)、还有公用事业企业如邮政企业等授权机构或企业;还有社会团体,如行业协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经批准的自治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可以成为行政主体。
    • 非正当竞争法构成主要问题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30
      该法忽视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本质特征,对实际执法工作约束较大,对实践中出现许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具有不正当竞争性,但不属于其所列的11种行为无法规制。比如传销活动就应被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传销是指行为人在商业交易中,由本人或通过其他人从事的以许诺给予好处的方式促使非商人购买商品或者服务的行为。传销的特点是,参加人得付出一定的代价,以取得推销商品或者服务或者介绍他人参加传销活动的权利,并由此获得佣金或
    • 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问题,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0-14
      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如下: 1、垄断经营利用优势地位排挤竞争对手。 2、侵犯商标权及商业混同行为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伪造或者冒用有标志、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以及知名商品特有或与之近似的名称、包装、装璜,造成混淆、误认、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