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备案的房子可以更换吗?
购房合同已经在房产局备案了不能变更了。但需要坚持更换,可以和开发商进行协商,先撤销合同,更换之后就再进行签订合同。
购房合同备案撤销流程如下:
1、合同已在房管部门备案的,先到房管部门撤销备案,并取得备案合同注销证明。
2、从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下载《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或变更信息申请表》,双方认真填写,并签字盖章。
3、撤销网签合同的,双方必须协商一致并签订解除合同书面协议,携带双方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撤销合同理由凭据、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或变更申请表、买受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司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授权委托书等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买卖双方当事人共同到场。
4、变更网签合同信息的,由企业携带双方签订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变更合同理由凭据、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或变更申请表、买受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司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授权委托书等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由开发企业到场办理。
5、房地产市场监管部门定期受理企业申请。经审查,对符合合同撤销条件的,在系统中注销网签合同信息,并将楼盘表中该套房屋状态转为“可售”;对符合合同信息变更条件的,在系统中直接变更,房屋网签合同编号不变。
二、网签规则
同一套房只要有一家中介网签,其他中介就不能再介入成交。因此,有的中介一看到房主挂出房子,没有买家也立刻网签占上房子,找到买家后再注销改签,由此导致退房率超高。市房地产交易网数据显示,北京二手房中介公司交易前五名3月成交13593套,退房1137套,平均退房率8.4%。一位业内人士表示,正常退房率应该是1%至3%,恶意网签很容易延误买卖双方成交时机,也会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
为避免中介单方擅自网签,《关于完善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流程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交易双方未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房地产经纪机构擅自将网上信息提交完成的,经查实后将对该机构或人员的网上签约行为进行限制,并将其违规行为公示曝光,严重的将其违规行为记入该机构和人员的信用档案。
三、网签信息
这些信息包括购房者最关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信息。如企业资质及证书号、银行信用等级、获奖情况、企业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及楼盘信息,如绿化率、容积率、间距,总建筑面积、建筑结构、拟售价格,开竣工日期、开盘日期,前期物业服务约定期限及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等。
此外,公示的信息还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或房地产权证号、商品房代理销售机构信息、以及房地产权利是否被限制等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每一个楼盘都将拥有一个电子楼盘表,该楼盘的预定和销售情况在表上一览无余,适时刷新。开发商通过虚报销售数字哄抬价格或囤积居奇等蒙骗消费者的手段将会失灵,与售楼处里暗藏猫腻的销控表相比,买房人有了更可靠的信息源。
综合上面所说的,网签备案一般就是在签订了合同之后再到房管部门进行备案,如果在备案了之后想要更换房子,那么就必须要有合法的条件和理由,不然就会承担违约的责任,所以,不同的情况要作不同的处理,这样才算是合理合法的。
-
房子已签合同备案可以转卖不吗
449人看过
-
购房已经网签备案后可以变更户主吗?
340人看过
-
已经备案可以变更合同买卖吗
202人看过
-
网签备案已经贷款可以更名吗?
448人看过
-
已经网签没备案的房子可以办理房产证吗
307人看过
-
摩托车更换排气阀可以备案吗?
177人看过
房地产开发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通过有计划地开发和建设,将生地或毛地改造成具有供水、供电、供热、道路等基础设施和一定建筑水平的土地,并以一定的价格出售给购房者的过程。 房地产开发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土地获取、规划设计、施工建设... 更多>
-
购买的房子已备案可以更名吗,怎么规定澳门在线咨询 2023-10-24严格来说,要是购房合同已经在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话,是不能在改名的。不过在经过备案之后,如果能与开发商协商达成一致,购房者退房了并且也办理了相应的手续,之后再重新进行购买,这种情况下虽然之前的购房合同备案了,但是重新购买新签订的购房合同并未备案,此时就是可以改名的。
-
-
已经网签备案房子注销可以吗?已经网签的房子可以退吗?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19可以退。 《成都市商品房预售网上签约暂行规定》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二条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前,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需要对合同中的条款内容进行变更的,应当持已备案的书面合同、变更合同的书面申请及其他有关材料,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合同备案变更手续。 买卖双方协商一致,需要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合同备案注销手续。已注销合同备案的,网签系统商品房楼盘表内自动恢复显示该单元(套
-
-
已网签备案房更名可以吗房产更名如何办理?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26一、购房合同能更名吗对于购房合同能否更名分为两种情况:(一)、如果合同已备案,则无法更名。根据国家七部委颁布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规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