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机(集团)绝缘材料厂诉上海鸿鑫食品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再审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9:11:23 340 人看过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3)浦民一(民)再初字第2号

抗诉机关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原审原告上海电机(集团)绝缘材料厂,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40号。

法定代表人李新联,职务厂长。

委托代理人王庆宪,男,上海电机(集团)绝缘材料厂员工,住上海市凉城路67号401室。

委托代理人赵铖,上海市乔文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被告上海鸿鑫食品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陆路758号。

法定代表人曾鸿文,职务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叶晓菊,女,上海鸿鑫食品有限公司会计,住上海市虹口区溧阳路1203弄11号。

委托代理人孙胜雄,男,上海鸿鑫食品有限公司副经理,住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镇孙桥乡桥弄村万安桥186号。

原审原告上海电机(集团)绝缘材料厂(以下简称\绝缘厂\)与原审被告上海鸿鑫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鑫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于二00一年三月十三日作出(2000)浦民初字第9084号民事判决,该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2003年4月16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沪检一分民行抗[2003]2号民事抗诉书,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本案转交本院办理,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于同年6月3日作出(2003)浦民一(民)监字第29号民事裁定书,决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并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再审。于同年6月4日再审立案,分别于2003年7月15日、8月19日两次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派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顾志良出庭支持抗诉。原审原告的委托代理人王庆宪、赵铖,原审被告的委托代理人叶晓菊、孙胜雄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原告诉称,原审原、被告于1998年2月26日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该合同约定原审原告将位于本市浦东新区民生路40号门面房租借给原审被告开设饮食店,租赁期限为三年,第一、二年的租金为每年10万元,第三年为11万元。双方还就其他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作了约定。合同签订后,原审原告依约交付了房屋,原审被告使用该房屋开设\鸿久馆\(餐馆)并支付房屋租金及水电费,但自1999年4月起,原审被告未再交付房租及水电费,共拖欠18个月的房租共计15万元,13个月的水电费共计22,323元,经多次催讨无果。请求判令:

1、终止与原审被告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2、原审被告给付房屋租金人民币15万元(计算至2000年10月31日)及滞纳金(按所欠租金每日万分之四的利率计算);

3、原审被告给付拖欠的水电费人民币22,323元及滞纳金594元。

原审确认原审被告下落不明,于同年12月7日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2001年2月22日公告期限届满,原审被告未能到庭应诉,原审公开开庭缺席审理。

原审中,原审原告提交如下证据:1、《上海市房地产权证》一份,证明原审原告是房屋的权利人;2、1998年2月26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一份,证明原审原告与原审被告之间建立了房屋租赁关系,原审被告拖欠其房租;3、房屋租赁费凭证及水电费单据,证明原审被告已支付房屋租金10万元,尚欠15万元及拖欠水电费的金额为22,323元。

原审采纳了原审原告的证据并采信了原审原告的陈述,认定:1998年2月26日,原审原告绝缘厂与原审被告鸿鑫公司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绝缘厂将其位于本市民生路40号建筑面积约140平方米房屋出租给鸿鑫公司开设饮食店;租赁期限为三年,自1998年4月1日至2001年3月31日;第一、二年的租金为每年10万元,第三年的租金为11万元;租金每半年交付一次,分别为每租赁年度的第一和第六个月的前五天;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一日需按租金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逾期一个月未支付租金,绝缘厂可以停止供水、供电,直至收回出租的房屋。租赁房屋的水电费由鸿鑫公司按实际用水、用电量按月向原告支付,逾期将按日支付滞纳金。合同签订后,绝缘厂将该房屋交付鸿鑫公司使用,鸿鑫公司对该房进行装修后开设了\鸿久馆\。自1998年4月1日起,鸿鑫公司陆续向绝缘厂支付了房屋租金10万元,并按月支付水电费。1999年5月起鸿鑫公司未给付租金,1999年9月,鸿鑫公司给付水电费1,235元,尚欠500元。嗣后未再按月给付水电费。绝缘厂多次催讨未果,遂诉至本院,并于2001年1月21日停止向鸿鑫公司供电供水。

原审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部履行自已的义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绝缘厂依约将房屋交付鸿鑫公司使用,鸿鑫公司理应按合同约定向绝缘厂支付房屋租金及相关的费用。鸿鑫公司拖欠房租及水电费已严重违约,因此绝缘厂要求终止合同,本院予以支持。绝缘厂要求鸿鑫公司按所欠租金日万分之四及所欠水电费的日万分之二给付滞纳金于法无悖,本院予以支持。该租赁房屋内由鸿鑫公司添附的装修物归鸿鑫公司所有,鸿鑫公司应将该房屋恢复原状后返还绝缘厂。原审判决:一、原告绝缘厂与被告鸿鑫公司于1998年2月26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终止;二、本市浦东新区民生路40号\鸿久馆\内由被告鸿鑫公司添附的装修物归鸿鑫公司所有,鸿鑫公司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房屋恢复原状后迁出;三、被告鸿鑫公司应给付绝缘厂房屋租金人民币15万元及滞纳金12,800元(计算至2000年10月31日);四、被告鸿鑫公司应给付绝缘厂水电费人民币22,323元及水电费滞纳金594元(计算至2000年8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6,534元,由绝缘厂负担1,310元、鸿鑫公司负担5,224元。

该判决生效后,2003年4月16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提出抗诉:1、原审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原审系对鸿鑫公司公告送达,缺席审理作出的判决,但是在原审卷宗内并无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的凭据或记载,鸿鑫公司的住所地登记确有错误,但其实际住所地及使用的电话号码并未发生变化,原审采用公告送达有违法律规定;2、原审判决鸿鑫公司承担合同责任可能有误。1998年2月26日,李鸿光、曹诚祖二人以浦东新区足球协会所属鸿鑫公司回味斋清真食品厂的名义,冒用鸿鑫公司合同章与绝缘厂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签订后,绝缘厂将该房交付对方使用,李鸿光、曹诚祖对该房进行装修后开设了\鸿久馆\。经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对1998年2月26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进行鉴定,结论为:合同上留有的\上海鸿鑫食品有限公司合同章\印文与样本上的\上海鸿鑫食品有限公司合同章\印文不是出自于同一枚印章的印文。李鸿光、曹诚祖承认该房屋租赁合同与鸿鑫公司无关,本案在原审判决执行过程中,李鸿光曾与绝缘厂协商还款事宜,并交付了2万元,绝缘厂已经收取了这笔款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06: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律师事务所相关文章
  • 上海设立房地产集团公司材料
    鉴于企业集团是企业法人联合体,其自身不具备法人资格,不可以对外投资,但企业集团需要登记:一、设立或变更为集团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控股子公司;【必须是实物或者货币出资,不动产以及在建工程不得作为出资。】2、母公司与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3、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4、子公司没有行业限制。5、集团公司要求的控股标准。这里所指的控股,是指绝对控股,即51%以上,成立集团公司,控股关系只能是资本控股。6、企业名称使用中国的,须国务院批准。二、设立程序:首先将集团母公司迁入省或市局,迁入的同时申请企业名称变更登记及集团登记。三、集团设立登记提交的材料: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领取);2、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3、集团章程,母公司盖章;4
    2023-06-09
    400人看过
  • 上海某某投资有限公司诉陈某、上海某某器材厂股权转让纠纷案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9)嘉民二(商)初字第1537号原告上海某某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董事长。委托代理人祝某某,上海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薛某某,该公司员工。被告陈某。委托代理人周某某,上海市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上海某某器材厂。法定代表人陈某,厂长。委托代理人周某某,上海市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上海某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公司)与被告陈某、被告上海某某器材厂(以下简称某厂)间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祝某某、薛某某、被告陈某(兼被告某厂法定代表人)及两被告的委托代理人周某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某某公司诉称,被告陈某系**A感光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发起人之一,同时也是实际出资人,其他发起人均是名义持股人。2008年1月15日,原告与被告陈某签订《**A感光材料
    2023-06-13
    397人看过
  • 房屋租赁备案上海
    房屋租赁登记
    上海房屋租赁备案流程是指出租人到当地的房管部门进行备案,并将房屋租赁的相关信息公布在网上的行为。当事人需要提交有效证件,填写相关材料,具体操作由经过培训的中介人员或行政服务核心房管窗口工作人员来完成。一、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流程:该点是为了办理房屋租赁凭证,向学校提供的。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是需要5个工作日的,而出租屋编码卡可以在当天马上办出。1、出租方应办理的事项:陪承租方去街道办的租赁办,其它由承租方办理;。出租方需提交资料:①已办理好的房产证原件,验原件,交复印件;②若为抵押中,需提交房产证的复印件,加盖银行公章,交给房管科;③房产若有共有人,需提交共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交复印件;⑤港澳民的,需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提交复印件。验过相关资料无误后,七个工作日后可取房屋租赁凭证;2、承租方应办理的事项:去街道办的租赁办,一般是在一楼大厅有服务窗口,填写《深圳市房屋租赁登
    2023-03-11
    126人看过
  • 上海xx实业有限公司诉XX房屋装潢款纠纷案
    (1999)沪一中民终字第1546号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1999)沪一中民终字第1546号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明鑫装潢实业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市场西142号。法定代表人俞士明,经理。委托代理人张连平,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李宝龙(又名李保龙),男,1960年7月7日出生,汉族,农民,住金山区金山卫镇八一村1组。委托代理人沈人类、杨雪元,上海市浦南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上海明鑫装潢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鑫装潢公司)因房屋装潢款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1998)金民初字第200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1999年5月24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排期定于1999年7月2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明鑫装潢公司之委托代理人张连平,被上诉人李宝龙之委托代理人杨雪元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法
    2023-06-07
    286人看过
  • 上海市房屋租赁纠纷解决部门
    若当事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诉讼方式解决的或者在纠纷发生后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租赁当事人违反相关规定,致使租赁合同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租赁当事人一方未履行相关法律规定的义务,致使租赁合同解除的,未履行规定义务的一方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造成另一方或者第三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房屋租赁纠纷找什么部门处理1、单就个人租房纠纷的主体是以个人为单位的,如果是以单位的形式进行房屋的租赁,同时又发生租房纠纷类问题不算在个人租房纠纷范畴。日常生活中的租房纠纷通常由于合同未对相关事项做详细说明,所以在做合同约定时应当对相关事项予以详细说明。2、租赁当事人违反相关规定,致使租赁合同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租赁当事人一方未履行相关法律规定的义务,致使租赁合同解除的,未履行规定义务的一方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造成另一方或者第三人财产损失、人
    2023-07-02
    71人看过
  • 上海交通大学与上海连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购销合同纠纷案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4)沪一中民四(商)终字第286号上诉人(原审被告)**连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廊下镇新风路96号。法定代表人金*华,该公司经理。委托代理人包*军,该公司员工。委托代理人杨-泳,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交通大学,住所地上海市华山路1954号。法定代表人谢*武,该校校长。委托代理人曾*勤,该校职工。委托代理人陈*强,上海市华-益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连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与被上诉人上海交通大学(以下简称交通大学)购销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2003)徐民二(商)初字第170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04年3月17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同年4月6日和4月2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包*军、杨-泳,被上诉人交通大学的委托
    2023-06-12
    471人看过
  • 湖州吴兴广彩包装材料厂与上海迈得物流有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原告湖州吴兴广彩包装材料厂,住所地浙江省湖州市八里店镇计家湾村(金洲铜管厂对面)。法定代表人潘德洪,总经理。委托代理人罗从蕤,上海市汇盛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蔡暄伦,上海市汇盛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上海迈得物流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高阳路某号某号楼某层某座。法定代表人周启元,总经理。委托代理人陈文林,上海市远东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湖州吴兴广彩包装材料厂为与被告上海迈得物流有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原案由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货物灭失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于2008年1月14日起诉来院,本院于当日受理后,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后依法转为普通程序。本案于2008年2月19日、3月26日、7月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罗从蕤律师,被告法定代表人周启元、委托代理人陈文林律师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2007年1月,原告委托被告出运一个40尺集装箱(箱号为:ECMU447
    2023-06-09
    93人看过
  • 上海房屋租赁备案的申请材料和时间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撤销申请的申请材料:1、《注销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书》2、《房屋租赁凭证》:申请人持有的《房屋租赁凭证》(凡属2011年3月31日前登记、备案无《房屋租赁凭证》的,需提供《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如无法提供《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原件的需要出具遗失作废声明。3、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4、申请人须提交已解除租赁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1)已送达对方当事人的合法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通知书、相关证明材料和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况说明(2)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判(裁)决租赁合同解除或全部无效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房屋租赁合同;(2)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4)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
    2023-07-07
    372人看过
  • 中海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诉蓬莱外贸集团公司纠纷案
    2000年6月,蓬莱外贸集团公司委托山东省龙口海盛集装箱公司(以下简称海盛公司)向中海公司订舱,从龙口港出运两批洋葱(redonion)到菲律宾马尼拉(南港)。第一批为3个40英尺冷藏集装箱的洋葱,箱号分别为ccl8518852、ccl8503317、ccl8514292,该批货装上中海公司的向平轮0008s航次,于6月28日到达马尼拉;第二批为4个40英尺冷藏集装箱的洋葱,箱号分别为ccl8519429、ccl8515025、ccl8550242、ccl8520736,该批货装上中海公司的向济轮0008s航次,于7月10日到达马尼拉。运输该两批货,中海公司均没有签发提单或其他运输单证(但给了提单号,分别为:clkmns300886、clkmns300909),并根据蓬莱公司的要求分别于6月28日、7月8日将该两批货办理了电放手续,在两份电放单上均记载:托运人为蓬莱公司,收货人为brent
    2023-06-09
    358人看过
  • 上海青远科技有限公司诉上海锐发物流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
    原告{公司5}诉被告{公司1}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于2004年11月12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庞荣独任审判,于2004年12月1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法定代表人高致远及其委托代理人{徐0X},被告委托代理人{张3X}、{万4X}到庭参加诉讼。后本院于2005年1月31日第二次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徐0X},被告委托代理人{张3X}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公司5}诉称,2004年5月27日原告委托被告在24小时内承运一批笔记本电脑(16件计52台)至淮安,被告收货后和原告订立了快运详情单。次日收货单位反映未收到该批货物。后经原告询问得知被告系委托第三方承运,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原告部分货物受损。2004年6月7日经双方肉眼鉴定,初步确定其中11台笔记本电脑的损毁情况。后原告将电脑交由厂商维修,厂商认定货损价值为70,750元。原告为此向
    2023-06-09
    431人看过
  • 杭州漏电开关有限公司诉陈荣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审判程序】:一审【案件分类】:民事【公布号】:【裁判文书字号】:(2001)萧民初2388号【裁判文书类型】:民事判决书【裁判时间】: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受理法院】: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案例全文】:原告**漏电开关有限公司,住所地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航坞路122号。法定代表人项*根,董事长。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任*甫,男,**漏电开关有限公司职工。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王*兴,男,杭州市经纬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告陈*华,男,1954年3月3日出生,汉族,系**华明织绣花边有限公司经理,住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航坞路122号。委托代理人俞*荣,男,杭州市**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原告**漏电开关有限公司为与被告陈*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于2001年10月18日向本院起诉,本院于当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杜*慧独任审判,于同年11月1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任*甫、王*
    2023-05-03
    287人看过
  • 隆鑫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天泰电动车辆有限公司、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商标侵权纠纷管辖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4)渝一中民初字第698号原告隆鑫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九龙坡区石坪桥横街特5号。法定代表人涂xx,董事长。委托代理人何x,男,该公司法律部知识产权部员工,住该公司。委托代理人鲁磊,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上海天泰电动车辆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和一大厦1702室。法定代表人宋xx,总经理。被告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华星路99号东部软件园创业大厦六层。法定代表人马云,董事长。本院受理原告隆鑫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天泰电动车辆有限公司、被告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商标侵权纠纷一案后,被告上海天泰电动车辆有限公司、被告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均认为本案系侵权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
    2023-04-23
    102人看过
  • 上海锋利电动工具厂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
    原审法院认定,王湘衡于1972年至锋利公司工作,1989年6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双方先后七次订立停薪留职协议。期间,双方于1992年12月16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份。1997年2月3日王湘衡停薪留职期满后至锋利公司上班。1997年3月28日锋利公司对王湘衡作出除名处理决定。王湘衡不服锋利公司的决定,遂向上海市闵行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裁决撤销了锋利公司的除名决定。锋利公司不服裁决,诉诸原审法院,原审法院审理后于1997年9月1日作出判决:一、撤销锋利公司于1997年3月28日对王湘衡的除名决定;二、锋利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王湘衡1997年2月至8月的生活补贴共计1,630元。锋利公司对该案上诉后,本院于1998年3月20日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此后,锋利公司于1999年1月通知王湘衡上班,王湘衡于同年1月21日至锋利公司了解了其工资及岗位安排情况
    2023-04-23
    212人看过
  • 上海商铺租赁合同纠纷法院判决案
    2008年4月18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2008)民民民三(民)储字第383号原告上海市闵行区胡庆平路479号一楼登记的闵行分公司,上海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委托代理人:陈汝郎,上海普劳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蔡某,男,1973年7月15日出生,汉族,中国上海市户口,现在住在Hon的#02房间。p>委托代理人李某,女,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路#号#03室原告上海#公司闵行分公司与被告蔡#之间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于2008年2月22日被法院受理。根据法律规定,李红法官通过简易程序单独审理该案。该案于2008年3月17日公开审理。原告委托其代理人陈如郎、陈如波和被告代理人李到庭。本案的审理已经结束原告上海公司闵行分公司投诉,原告和被告于2007年5月15日签署了动员合同。根据合同,原告将位于上海市闵行区胡庆平路479号上海##商业广场二楼c237号展位出租给被告,租期自2007年5月2
    2023-05-07
    186人看过
换一批
#律师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律师事务所在组织上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它在规定的专业活动范围内,接受中外当事人的委托,提供各种法律服务;负责具体分配和指导所属律师的业务工作;根据需要,经司法部批准,可设立专业性的律师事务所,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可按专业分工... 更多>

    #律师事务所
    相关咨询
    • 上海公租房租赁期限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10
      1、公租赁期限最长为5年,合同期满承租家庭应当退出住房。 2、承租家庭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申请,由产权单位会同相关单位复核,符合条件的续签租赁合同。 3、承租家庭不符合承租条件暂时不能腾退承租住房的,租赁合同期满后给予2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同类地段类似房屋市场租金收取租金。过渡期届满后承租家庭仍不退出承租住房的,按房屋产权单位规定的标准收取租金,具体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拒不退出行
    • 上海房屋租赁纠纷处理部门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2-12
      若当事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诉讼方式解决的或者在纠纷发生后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租赁当事人违反相关规定,致使租赁合同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租赁当事人一方未履行相关法律规定的义务,致使租赁合同解除的,未履行规定义务的一方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造成另一方或者第三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上海公租房申请材料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0-22
      1、申请人登录主页在线申请2、然后携带规定资料向预约区住宅建设局提交申请3、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初审资料4、初审符合申请条件的,区受理窗口发行《申请书》,扫描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资料上传,提交市主管部门初审资料不符合公共租赁住宅申请条件的,发行《不受理通知书》5、市主管部门按季度与市规土委、民政.各区住宅保障部门批量审查有关条件6、最终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纳入轮候数据库,最终审查不符合市主管部门的申
    • 上海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多少费用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0-25
      要。在进行房屋租赁备案交税的时候带上出租人身份证(复印件),与承租方的租赁合同,经办人的身份证,到上海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大厅办理,需要缴纳的税费有:1、营业税:5%税率计征;2、城建税:7%税率计征;3、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额依3%;4、印花税:按租赁收入千分之一贴花;5、房产税:按租赁收入依12%的税率计征;6、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土地的面积×依单位等级税额计算,“单位等级税额”是根据土地坐落的
    • 上海个人房屋租赁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9-02
      上海市房租凭税是在备案和开具发票的情况下依据发票金额交纳的,如果每月、每季、每年开具发票的,那么就是在开具发票的同时交纳住房租赁税。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24号《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限定,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屋税。为止2012年10月,上海、深圳、沈阳、杭州等一些城市已经开始实施征收房屋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