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的保管合同关键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9 11:36:35 234 人看过

一、《民法典》中的保管合同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八十八条【保管合同定义】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第八百八十九条【保管费】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无偿保管。

二、保管合同保管人的义务有哪些

1、妥善保管标的物的义务

2、亲自保管义务

3、不使用保管物的义务

4、返还标的物及孳息的义务

5、第三人主张权利时保管人的义务:

(1)第三人对保管物主张权利的,除依法对保管物采取保全或者执行的以外,保管人应当履行向寄存人返还保管物的义务。

(2)第三人对保管人提起诉讼或者对保管物申请扣押的,保管人应当及时通知寄存人。

5、责任承担:

(1)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如果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或不是故意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不当得利的成立须以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为首要条件,若仅致他人损害,而自己并未获得利益,即使负赔偿责任,也不构成不当得利。

此处的利益,既包括财产的积极增加。财产的积极增加,是指权利的增强或义务的消失,使财产范围扩大,如取得所有权、知识产权、所有权上负担的除去等;财产的消极增加,是指财产本应减少却因一定事实而未减少所产生的利益,如本应支出的费用而没有支出,实际上等于增加了财产。

(二)他方受有损失。

指因一定的事实,使他人的财产总额减少。

若仅有一方获利而无他方受损,则不能构成不当得利。

此处的损失,既包括财产的减少,也包括财产的消极减少。财产的积极减少,是指现存财产的减少。财产的消极减少,是指财产本应增加而未能增加。

(三)取得利益与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不当得利的成立,以利益和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条件。即一方受损是他方获利所致。至于损失与利益的范围大小是否一致,形态是否相同,在所不问。

在返还利益时,利益小于损失的,以利益为准,利益大于损失的,以损为准。超出损失部分的利益,在扣除有关费用后,收缴国库。

(四)没有法律上的依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2日 12: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全相关文章
  • 民法典什么是购房合同中的定金
    购房合同中的定金是指房屋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在尚未签订合同前由买方预先支支付卖方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民法典中的善意相对人是什么意思善意相对人是对方处于善意或者不是故意、没有恶意的行为,对当事人所造成的一定的困扰而引发的法律纠纷,从法理上讲,善意相对人是没有过错或者犯罪动机的,是出于没有恶意的行为,不能归咎为犯罪。善意相对人,即善意第三人。此处的“善意”是民法上的概念,有民法上的特殊意义,不能用我们口语中所谓的善意去解释。主要指的是合同的相对人或其他民事法律关系中的第三人,因自身没有过错也不可归责于己的行为,取得一定的财产或利益。民法上有所谓“善意指的就是没有过错。法律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利益,法律关系中的其他人的
    2023-08-12
    435人看过
  • 《民法典》中的共同保证是
    一、《民法典》中的共同保证是什么1.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2.没有约定份额的,债权人可要求任意一方承担责任。二、连带担保责任和一般保证责任有什么区别1.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无论债权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2.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承担问题适用于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而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不存在连带债务问题,只是在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保证人对主债务人有求偿权。3.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能以债权人是否催告主债务人作为是否履行保证义务的抗辩理由。4.连带责
    2023-04-19
    345人看过
  • 民法典26章中介合同的相关内容有什么
    一、民法典26章中介合同的有关内容有什么?《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第九百六十四条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第九百六十五条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
    2023-06-19
    124人看过
  • 《民法典》保管合同是过错责任吗
    一、《民法典》保管合同是过错责任吗保管合同是属于过错责任的;过错责任也叫过失责任原则,它是以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本条件的认定责任的准则。按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就不承担民事责任。过错责任原则包含以下含义:(一)它以行为人的过错作为责任的构成要件,行为人具有故意或者过失才可能承担侵权责任。(二)它以行为人的过错程度作为确定责任形式、责任范围的依据。在过错责任原则中,不仅要考虑行为人的过错,往往也会考虑受害人的过错或者第三人的过错。如果受害人或者第三人对损害的发生也存在过错的话,则要根据过错程度来分担损失,因此可能减轻甚至抵消行为人承担的责任。在共同侵权的场合,共同侵权人的过错程度甚至可能成为其内部分损失的依据。二、保管合同怎样变更与解除(一)保管合同的变更,是指对已经合法成立的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如对保管合同中保管物数量的增加
    2023-04-12
    382人看过
  • 民法典中什么是已履行合同吗
    一、民法典中什么是已履行合同吗当事人完成合同义务的整个行为过程,不仅包括当事人的依约交付行为,而且还应包括当事人为完成最终交付行为所实施的一系列准备行为。但任何合同的履行,都必须有当事人的履约行为,这是合同债权得以实现的一般条件,也是债权与所有权在实现方式上的基本区别。合同的履行通常表现为义务人的作为,由于合同大多是双务合同,当事人双方一般均须为一定的积极作为,以实现对方的权利。但在极少数情况下,合同的履行也表现为义务人的不作为。无论是作为还是不作为,都是义务人的履约行为。二、已经履行的合同能否解除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已经终止,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已经全部完成,不用再进行解除。《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
    2023-04-12
    409人看过
  • 民法典保管合同为实践合同吗?
    一、民法典保管合同为实践合同吗?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就保管合同而言,仅有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还不能成立,还必须有寄存人将保管物交付给保管人的事实,《民法典》第八百九十条规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寄存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保管物品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或者称为受寄人,其所保管的物品称为保管物,或者称为寄托物,交付物品保管的一方称为寄存人,或者称为寄托人。我国《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二、保管合同的特征1、保管合同是提供保管服务的合同合同的标的是保管人的保管行为,即提供保管寄存人托付的物品的劳务或服务。2、保管合同既可以是单务、无偿不要式合同,也可以是双务、有偿、要式合同《民法典》第八百八十九条规定: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当事
    2023-06-19
    413人看过
  • 《民法典》中规定什么是技术合同
    一、《民法典》中规定什么是技术合同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义务的合同。技术合同是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的总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四十三条【技术合同定义】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第八百四十四条【技术合同订立的目的】订立技术合同,应当有利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研发、转化、应用和推广。第八百四十五条【技术合同主要条款】技术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的名称,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履行的计划、地点和方式,技术信息和资料的保密,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配办法,验收标准和方法,名词和术语的解释等条款。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其他技术
    2023-05-03
    183人看过
  • 民法典中失踪人的财产指定代管的机关是什么
    一、民法典中失踪人的财产指定代管的机关是什么失踪人的财产,一般由配偶、子女、父母代为保管,代管有争议的,由法院指定的人代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宣告失踪的条件】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第四十二条【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第四十三条【财产代管人的职责】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申请宣告失踪流程1、申请与受理宣告公民失踪,必须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申请的条件就是宣告公民失踪的条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符合法定条
    2023-04-19
    340人看过
  • 财务管理的关键是什么
    但财务问题是一项不断更新和完善的工作,随着企业的发展,财务培训非常重要。我是一个刚起步的金融工作者。在接受必要的财务培训之前,我想问一下,现代企业发展中最关心的财务问题是什么?请把这些最关心的问题逐一分析,以帮助我们初学者今后的学习。现代企业发展中最重要的财务管理问题是如何进行内部控制管理,特别是财务风险管理。企业财务管理的风险主要表现在很多方面,如:货币风险——货币汇率的波动直接影响企业的经营业绩;利率风险-利率波动可能增加企业借款成本,降低投资项目产出;流动性-如果资产流动性差,企业可能陷入财务危机;现金流-现金回流的速度直接影响企业的现金使用效率;再投资-短期高回报投资项目回报后,资金可能无法再获得同样回报的投资机会;信用风险——客户长期拖欠货款,导致大量现金被挤出企业;税务风险——缺乏一个懂税法的管理者。在这些企业的财务管理风险中,尤其是资金流动性风险最为重要。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
    2023-05-08
    463人看过
  • 旧法中保留所有权买卖合同与民法典有什么关系
    一、旧法中保留所有权买卖合同与民法典有什么关系1、就保留所有权买卖合同而言,新《民法典》与旧法之间的关系主要是《民法典》吸收了旧法中的相关规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四十二条,“当事人约定出卖人保留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在标的物所有权转移前,买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出卖人损害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出卖人有权取回标的物:(一)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二)未按照约定完成特定条件;(三)将标的物出卖、出质或者作出其他不当处分。出卖人可以与买受人协商取回标的物;协商不成的,可以参照适用担保物权的实现程序。”二、所有权保留买卖中风险谁担1、一般在交付之前由出卖人进行负担的,在交付之后由买受人进行负担,所产生的损坏或者其他情况的话在交付之后,就是由买受人自己掏钱出来解决。2、【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负担的基本规则】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
    2023-06-19
    443人看过
  • 民法典的保管费有什么规定,保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一、民法典的保管费有什么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八十九条【保管费】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无偿保管。二、保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1、如约定诉讼管辖法院,只能约定由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合同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且只能约定其中一个法院管辖。如果约定不明确、选择两个以上法院管辖、或约定上述5个法院以外的法院,或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的,这样解决争议的条款是无效的。2、如约定仲裁,应当明确约定具体的仲裁机构和仲裁事项。仲裁机构约定明确的标准为:仲裁机构所在地明确,同一地点有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应当写明约定的仲裁机构的详细名称。3、
    2023-04-19
    265人看过
  • 民法典中关于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规定是什么
    一、民法典中关于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规定是什么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依法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依法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四百一十八条:以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依法抵押的,实现抵押权后,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用途。二、土地使用权有哪些类型(一)划拨的土地使用权:是由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对使用者给予一定的补偿等,获取到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它存在两种基本形式:1、经过政府根据法律批准,使用者给予一定的补偿。有两个特征,一是要经过人民政府的合法批准,二是获得土地的使用者要缴纳一定的费用。2、无偿的获得土地使用权,它也有两大明显的特征,一是同样要经过政府的根据法律依法批准,二是使用者获得的是无偿土地使用权,所以不用
    2023-04-12
    425人看过
  • 保管合同民法典变化之处是哪里
    一、保管合同民法典变化之处是哪里保管合同民法典变化之处是只有在描述的字词上有细枝末节的调整,主体内容和实质性的规定几乎和原先的一模一样。《民法典》《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二、仓储合同和保管合同的区别保管合同到最后就是仓储合同。是小打小闹和大张旗鼓的关系。仓储合同相比于保管合同更具有专业性,规模性更大。所以立法上专门嘛将它从保管合同中抽调出来。可以将其视为保管合同的某种意义上的特殊法。因为仓储合同章节的最后一条规定就是第918条,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保管合同的有关规定。和保管合同的关系就相当于承揽合同与建筑工程合同之间的关系。本质一样,只是规模上有所区别。因为规模的宏大导致需要额外的法条进行规定。三、实践中保管合同的
    2023-05-22
    486人看过
  • 民法典中有关施工合同诉讼有效期的规定是什么?
    施工合同的诉讼有效期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民法典中业主终止了施工合同需要如何赔偿民法典中业主终止施工合同,是合同违约的情形,施工方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索赔,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
    2023-07-06
    235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全
    词条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保全
    相关咨询
    • 民法典如何解除合同是关键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28
      1、一方可以与另一方协商一致进行解除,或者在合同中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向另一方送达解约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合同,由违约方依约支付违约金。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 什么是合同关键页?合同关键页都包括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30
      要根据具体合同内容分析,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 民法典中合同编包括保管合同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27
      包括。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工程质保金合同书写的关键是什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3-11-19
      1、质保金预留比例、返还期限及方式。 2、质保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 3、具体的保修范围、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 4、缺陷责任期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以及发生争议的处理程序等。
    • 民法典中合同的相关原则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14
      1、全面履行的原则。合同订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包括履行义务的主体、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以及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 2、诚实信用的原则。当事人履行合同要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要守信用、讲实话、办实事,要有善意。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中要相互配合协作,以利合同更好地履行。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义务。这就要求当事人要根据不同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