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少年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3 18:41:03 238 人看过

发布部门:上海市青少年保护委员会发布文号:沪青保办[2011]1号各青保委成员单位,各区县青保委:现将《2011年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本区县工作实际,贯彻执行。附件:2011年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上海市青少年保护委员会二○一一年三月七日附件:2011年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本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围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上海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上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中有关学校安全保障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要求,着力夯实工作基础、完善长效机制,努力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为推进未成年人保护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一、着力强化安全管理,不断提高安全保障1.完善政策法规。一是完成《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修订调研起草工作。二是制订出台地方标准《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治安管理技术要求》,统一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推进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规范化、均衡化发展。2.完成三项实事工程。一是完成郊区学前儿童看护点规范管理的平安实事工程;二是完成“改善20所寄宿制中小学,校园道路安全设施”的市教委实事工程。三是完成郊区中小学消防设施完善工程。3.不断化解校园风险。一是启动2011至2013年第二轮校园风险勘查三年行动工作。二是指导学校加强校园内部不稳定因素排查和矛盾纠纷排解工作,完善师生,特别是资优生心理危机发现与干预机制。三是完善校外治安辅导员进校园制度,促进学校“三防”和消防工作落实。对在用校舍、校安工程工地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定期抽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四是各区县教育局要指导、督促中小学结合广播操队伍集合的路线、顺序、时间等要求,每周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覆盖面不低于90%。4.努力提升自护能力。一是要组织编写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安全管理手册。启动《中小幼学生伤害事故案例(第二辑)》选编工作。二是落实市政府实事工程,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五个一”活动,即上好一堂消防知识教育课、每周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参加一次消防体验活动、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做一份家庭火灾逃生预案并和父母一起开展家庭逃生演练。三是继续举办中小学师生识险避险自救互救技能展示和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网上竞赛。四是举办第十六届小学生交通安全美术作品评选活动。5.深入实施安全制度。一是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继续完善学校安全管理。要按照《中小学幼儿园保安服务管理规定》加强门卫值守。二是各区县要按照《中小学幼托园所校车管理若干规定》,继续做好校车日常监管、校车登记备案、标牌申领和退出工作,倡导幼儿园和小学使用国家标准校车,提高校车的安全保障系数。三是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门要继续实施校车、技防、消防每月抽查制;中小学、幼儿园上下学时段的共同护导制度和双月督导制。四是开展新一轮安全文明校园创建评审工作。二、着力完善保障体系,努力维护合法权益6.维护合法权益。一是教育部门要继续维护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权,不断加强162所以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为主的民办学校的规范管理,开展绩效评估,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二是教育、司法、青保等部门要进一步形成合力,协调社会力量为困境、弱势未成年人提供救助和法律援助,做好2000名品学兼优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帮困助学工作。三是民政部门要进一步提升孤残儿童照料、医护、康复、教育等综合服务水平;公安部门要依照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做好被事实收养和事实抚养未成年人的户籍申报工作。四是民政、公安等部门要继续做好流浪儿童的教育保护工作。五是共青团组织要继续依托12355青少年公共服务平台,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健康、家庭教育指导、法律咨询等引导和维权服务。为社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行为矫正、职业培训、就业创业等各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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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06日 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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