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非全日制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3 17:01:38 241 人看过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解除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要求解除该非全日制合同,并且该用工单位无需向非全日制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暑假工未签合同是违法的吗?

暑假工属于非全日制用工,不签合同不违法。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二、兼职签了合同是否可以随时辞职

兼职签了合同可以随时辞职。这是兼职自身的特点,兼职属于非全日制工,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用人单位终止非全日制用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的区别:

1、工作时间。全日制用工采用标准工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等特殊工时制。非全日制用工不仅每日工作时间短,且其中的“平均”、“累计”又使得单日的作息时间安排有很大灵活性。

2、用人单位数量。非全日制用工中可以有双重或多重劳动关系,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

3、劳动报酬计算周期。非全日制用用工以小时计酬,由于用工灵活,劳动关系可能随时终止,所以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4、劳动报酬计算标准。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的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政府颁布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般略高于当地政府同期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按法定工作时间直接换算的水平。

5、社会保险。非全日制劳动者大多按照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或个体工商户)的参保方式,由其个人参保缴费。

6、协议订立。非全日制用工作为特殊的用工方式,法律允许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且在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订立的劳动合同或口头协议中,不得约定试用期。

7、用工终止。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用人单位终止非全日制用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8、用工目的。与全日制用工相比,非全日制用工更强调劳动时间的精准统计与用工的自主灵活,用人单位获得劳动者实际劳动给付的用工目的也更为直接和明显。因此,诸如下岗、待岗、离岗休养、内退、留职停薪、长病休,以及“托管”、“挂靠”等劳动关系运行的特殊情形,一般不出现在非全日制用工形式中。

三、临时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临时工应属于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20: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经济补偿相关文章
  • 上岗一日就面临劳动合同解除企业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某外商在北京投资开办了一个软件公司,引进了一批先进的外国设备,其中有两台专门用来制作动画的电脑。软件公司开业后,招聘了两名电脑动画设计师李某、祁某,并与该二人签订了3年期的劳动合同,其中规定:工作岗位为电脑动画设计师,月薪为8000元。李某、祁某上班的第一天,总经理给二人各自分配了一台电脑。二人坐在电脑桌前正要开始工作,祁某却发现分给自己的这台电脑,由于缺少部件和存在质量问题,无法正常使用。总经理得知此事后,对外国的设备出口商非常不满,一气之下,将这台坏电脑向设备出口商退了货。当天下午4:00,总经理对祁某说:你看,公司只剩下一台制作动画的电脑了,因此,你跟李某现在只需留下一人就够用了。因为分给你的那台电脑是怀的,已经退给了出口商,所以,公司只有让你走,而留用李某了。可是,我跟公司昨天刚签完劳动合同,你今天就让我走,这算不算是公司违约呀?祁某质问道。不能算违约,因为今天是你上班第一天,实际
    2023-06-10
    164人看过
  • 欠付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可否起诉
    经济补偿金属于《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内容,针对劳动合同产生的纠纷应当遵循劳动仲裁前置,先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的裁决不服的便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劳动合同解除的形式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解除劳动合同引起的法律后果与终止劳动合同引起的法律后果大致相同。法定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出现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时,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在法定解除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可以不与另一方当事人协商,也无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就可依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合同。约定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认为继续履行合同已经没有必要时,与另一方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与法定解除不同的是,约定解除不能由一方自主决定,而必须是双方的行为,其解除的条件不一定是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出现,只要当事人双方在真实意思表示的基础上协商一致
    2023-03-28
    322人看过
  • 企业支付解除合同后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应合适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50条第2款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实践中有很多劳动者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往往一走了之,不履行工作交接的义务,这时候用人单位可暂不予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对经济补偿的支付时间作出规定,一定程度上保障了用人单位的利益,司法实践中这种案例也不少,劳动者不履行工作交接义务,但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按照以往的司法实践,支付经济补偿和履行工作交接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用人单位不能因劳动者未履行工作交接而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常常导致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判令用人单位支付了经济补偿金,但劳动者最终也没有履行工作交接的义务。【风险提示】《劳动合同法》第50条第2款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注意这里的办理工作交接是按照双方约定办理,为了避免发生纠纷时劳动者以双方未约定进行
    2023-06-05
    402人看过
  • 因盗窃被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2011年2月,王某被某商业公司招用从事营业员工作,双方签订了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2011年6月,公司以王某违反劳动纪律为由将其辞退。王某不服,认为自己虽有过错,但合同未到期,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遂申诉至当地劳动争议仲裁院,要求商业公司支付经济补偿2000元。仲裁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6月,公司清查仓库货物时,发现部分货物缺损,遂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系王某利用到仓库提货之际,多次盗窃所为。于是,公司根据内部管理制度和有关法律规定,解除了王某的劳动合同。从商业公司的处理来看,并无不妥。《劳动合同法》第39条明确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王某因盗窃货物,数额较大,严重违反了单位规章制度,其要求经济补偿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故仲裁院驳回了王某的请求。(赵金伟)
    2023-04-25
    97人看过
  •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年限是怎么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吗?
    对于我们劳动者来说,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我们的劳动关系就受到法律的保护,公司不能随意的解除劳动合同,若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需要符合法律的规定,若公司违约解除合同是需要支付补偿金的,同时,若员工自己解除劳动合同也是需要向公司支付违约金的,因此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是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分析的。一、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年限怎么计算?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不同,经济补偿金年限计算不同:1、以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辞职。从08年后直算。且仅仅社保缴费基数有误时,不支持经济补偿金(按北京劳动争议仲裁委内部文件);2、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法,且损害劳动者权益为由辞职的。从08年后起算;3、以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合同无效理由辞职的。从08年后起算4、以拖欠工资或拖欠加班工资为由提出辞职的。从08年前起算。5、以未按照劳动合同提供劳动条件辞职的,从08年前起算6、以用人单位有暴力威胁、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
    2023-04-22
    323人看过
  •  非全日制合同解除的赔偿问题
    非全日制用工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都可以随时通知终止用工,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同时,用人单位需注意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在非全日制用工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根据相关法规,用人单位不需要给付劳动者补助。用人单位也需要注意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非 全 日 制 用 工 是 否 需 要 支 付 经 济 补 偿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劳动者在非全日制用工期间,仅以临时性、辅助性、低技能性劳动为业,不具有完全的劳动权利和义务关系。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由劳动者承担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劳动报酬的义务。因此,非全日制用工不需
    2023-09-04
    320人看过
  •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支付了赔偿金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张某于2008年5月到寿光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期限至2009年5月31日,约定每月工资为1200元。2009年4月1日,物流公司认为其工作不达标,单方解除了劳动合同。张某认为物流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遂向寿光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物流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400元及经济补偿金1200元。仲裁委经审理认为,物流公司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87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据此,物流公司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依法向张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400元。同时,
    2023-04-22
    335人看过
  •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高温费要支付吗
    非全日制的劳动合同也是要支付高温费的,非全日制劳动者实行小时工资制。在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时,已经综合考虑到福利这项因素。防暑降温费属于福利的其中一项。用人单位不需另行支付防暑降温费。但是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对于已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和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的转移、接续手续。符合退休条件时,按国家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一、劳动合同的内容1、劳动合同期限。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2、工作内容。在这一必备条款中,双方可以约定工作数量、质量,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等内容。在约定工作岗位时可以约定较宽泛的岗位概
    2023-02-27
    80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终止时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吗
    非全日制用工终止时,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含用人单位为其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支付工资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非全日制员工与单位之间建立的是劳动关系而非劳务关系,其受《劳动合同法》管理,所得报酬为工资薪金而非劳务报酬,和全日制用工的个人所得税标准是一样的,起征点是500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可以税前扣除,比如扣除相关的劳动双方约定的费用后,再扣除个人所得税。《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
    2023-05-05
    229人看过
  • 经济补偿金应支付给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
    用人单位因以下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劳动合同终止的;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劳动合同终止的。解除劳动合同如何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上对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它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规定了四种标准补偿:(1)违反合同约定,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支付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加发工资报酬和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2)对因劳动者患病、非
    2023-07-04
    325人看过
  • 要竞业限制须支付经济补偿
    案例介绍小杨是一家计算机编程公司的程序员,与单位签有三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小杨在离职后两年内不得从事同行业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工作。2005年9月,劳动合同到期后,小杨和单位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小杨离职时,单位一再强调要求其履行竞业限制的规定。小杨在此后的半年多时间里一直履行她与单位的竞业限制约定,但因脱离本专业她没有其他行业的相关工作经验,所以也一直没找到工作,生活慢慢变得越来越艰难。小杨越想越觉得这种约定不公平,于是她咨询了专业律师。这才知道,根据法律规定原单位应当在她离职时开始为她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买单,即支付竞业补偿金。如果单位拒不支付,她可以不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交涉无果。她在2006年1月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单位按其每月3000元工资的标准支付其两年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案情分析]案例分析上海君拓律师事务所俞敏主任评析:本案是典型的竞业限制争议,许多技术性企业
    2023-04-22
    498人看过
  • 单位与职工解除聘用合同需要付经济补偿吗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聘用合同要不要支付经济补偿,要依据解除聘用合同的合法性而定,如果是非法解除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聘用合同的的法律特征1、聘用合同一方当事人必须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当事人是受聘人员。这一特征是律关系的重要特征。用人
    2023-06-18
    153人看过
  • 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事实劳动关系解除吗?
    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提出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事实劳动关系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入职第2个月开始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解除的赔偿偿金计算标准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
    2023-07-08
    449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需要缴纳社保吗,有经济补偿金吗
    非全日制用工需要缴纳社保,《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形成劳动关系的三十天之内需要为其缴纳社保。非全日制用工没有经济补偿金,双方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一、非全日制用工需要缴纳社保吗非全日制用工中,单位也要为员工缴纳社保。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的三十日内为其员工申报社保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也会依法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二、非全日制用工有经济补偿金吗没有经济补偿金。在非全日制用工中,解除劳动合同是完全放开的,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可以无理由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
    2023-06-05
    209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j的行为。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 我国劳动法、1994年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 更多>

    #经济补偿
    相关咨询
    • 非全日制用工经济赔偿需不需要支付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09
      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辞退非全日制劳动者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05
      如果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
    • 合同到期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合同到期后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08
      合同到期经济补偿金问题: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因此,只要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时间在《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后,就可以适用该规定,而并不是要求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在《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六条第五款、第四十七条、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劳
    • 合同解除的时候单位是否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05
      试用期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有如下情况的,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
    • 公司裁员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22
      公司裁员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下面是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中的相关规定:第八条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第九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