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制人员的法律管理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4 18:31:33 468 人看过

1、劳动合同制人员的法律管理是根据劳动合同当中所进行的,开支来源:正式编制人员工资由财政拨款解决,合同制人员工资由单位预算外收入中解决;

2、福利待遇:正式编制人员的福利待遇按政策规定及上级部门规定执行,合同制人员参照正式编人员标准执行,但实际上低很多或缺项;

3、正式编人员可以在事业单位之间调动,合同制人员不能;

4、正式编制人员可以提任副科级职务,合同制人员不可以;

5、事业单位聘任制干部是没有编制的,类似于合同制职工,但福利待遇肯定是按照事业单位的,如果是公务员单位里的聘任制,如法院的聘任制书记员职位,那是按照公务员的待遇;

6、目前我们国家在招聘劳动者的时候是分为不同性质的,比如说有一些是单位的正式的员工,也就是有编制的,还有一些是临时聘用的员工所签订的一些劳动合同,还有就是适用的管理程序都是不一样的。

一、机关事业单位能发加班补助吗?

1、事业单位编制人员,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所以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节假日值班没有加班费。

2、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即与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劳动法》执行,法定节假日加班有三倍加班工资。

二、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1、适用范围不同。

狭义劳动合同适用的主体为企业,聘用合同适用的范围主要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是近年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产物,聘用合同制度的内容反

映了事业单位的用人制度通过订立劳动合同以实现其物质产品的生产。事业单位则是从事非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通过订立聘用合同实现的劳动成果主要表现为精神产品和知识产品。企业的生产活动以营利为目的,事业单位从事的服务活动属于社会公益事业,在实现其经济效益的同时,必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2、政府干预的程度不同。

目前事业单位仍在改革当中,作为聘用合同一方当事人的用人单位尚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独立的市场主体,这一点与企业已在改革中成为独

立的市场主体也有所区别。国家在一些重要方面对事业单位仍实行宏观管理,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编制管理。目前由国家核拨经费的事业单位仍实行严格的编制管理;

(2)经费管理。建国后,事业单位一直承袭行政机关的管理方式,经费全部由国家核拨。

(3)工资制度。事业单位向聘用人员支付的工资报酬,主要是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

人员分别实行不同类型的工资制度,如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等级工资制、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岗位工资制、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分别实行不同类型的工资制度,如专

业技术人员职务等级工资制、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岗位工资制、艺术结构工资制、体育津贴奖金等、以及人员等级工资制。

3、管理监督部门不同。

按照国务院各部门的职能分工,目前,事业单位和企业分别由国务院人事部和劳动保障部对其进行宏观政策指导和监督。

聘用合同是按照国家规定订立的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变更、解除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聘用合同

的具体制度反映事业单位内部组织结构与管理制度与企业的区别。例如关于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的规定,明确规定聘用人员要经过公布空缺岗位及职责、聘用条件、工资待遇、由聘用组织进行考试或考核、事业单位负责人集体讨论审定等程序;关于事业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随时解除聘用合同、以及不得解除聘用

合同的条件;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的条件等制度都体现了事业单位用人制度的特点,与劳动合同的具体制度有所区别。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5日 00: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者相关文章
  • 怎样规范劳动合同管理
    劳动合同管理
    1、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内容。用人单位要自行检查已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对其中内容不符合《劳动法》及有关规定的条款应当进行修改,必备条款不全的应当尽快补充;条款过于原则的,可与职工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也可将有关具体内容直接补充到劳动合同书中。2、强化劳动合同制度运行的日常管理工作。要加强对劳动合同签订、续订、变更、终止和解除各个环节的管理。对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情况主要是其个人工资、休假、保险福利、加班及奖惩等有关资料要有记录。3、建立和运用实用有效的管理手段,促进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劳动合同台帐,对劳动者的基本情况、实际工作年限、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条款等进行动态管理。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应当逐步实现管理手段现代化。4、落实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的责任制。用人单位要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劳动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通过培训,使劳动合同管理人员熟悉和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做到依法管
    2023-06-18
    83人看过
  • 如果是法人劳动合同怎样办理?
    一、如果是法人劳动合同怎样办理?法人一般是不用签订合同的。法人指的是企业,所说的情况应该是法人代表,至于法人代表是否需要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没有明文规定。根据情况的不同,有不同的解决方式,受雇于用人单位的一般会签劳动合同,企业为其所有的一般不签劳动合同。首先,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由法律或法人的组织章程规定的。其次,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人。法定代表人有权直接处理法人事务,无需法人另外授权。再次,法定代表人是法人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依法代表法人行为时,他本身是法人的一个组成部法人不是个人,是一种社会组织或集合体,是由法律赋予法律人格的组织集合体。因此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是确立企业即用人单位与员工劳动关系的,公司法人不用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
    2023-06-16
    326人看过
  •  劳动合同的保管与管理方法
    单位应对劳动合同的管理方式如下:设立专人专管劳动合同、定期清理存档、建立签收备案表制度。针对劳动合同文本的管理,单位可以建立三个制度。劳动合同应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以及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以下是几种改写方式:1.单位应对劳动合同的管理方法如下:首先,设立一个专人专管劳动合同,确保劳动合同文本能够及时存放在指定位置。其次,需要定期清理存档情况并查漏补缺。另外,单位应建立劳动合同签收备案表制度,要求员工签字确认,并妥善保管。最后,如果劳动合同文本遗失,单位应与员工协商补签。2.单位劳动合同管理措施如下:首先,单位应建立一个指定专人专管劳动合同的制度,并将劳动合同文本存放在指定地点。其次,单位需定期清理存档情况并查漏补缺。另外,单位应建立劳动合同签收备案表制度,要求员工签字确认,并妥善保管。最后,如果劳动
    2023-11-13
    412人看过
  • 劳动法中病假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病假是每个人都不避免的,在自己生病时,需要去处理一些关键的事,却因自己身体有恙不能及时去解决。那么对于管理病假的有关部门来说,员工病假的必要手续以及关键步骤,是需要他们认真去对待的。在每个单位的病假管理办法是不同的,那么劳动法中又是怎样的呢。病假管理办法机关事业单位病假相关规定一、病假期间工资扣发规定(1)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固定工资部分全额发给。(2)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固定工资部分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固定工资部分全额发给。(3)请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固定工资部分按7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固定工资按80%计发。(5)病假期间省定和市定职务津贴与基本工资(固定部分)一起按病假比例发给。(6)工作人员病假期间享受病假生活待遇,应有医疗机构证明,并经主管领导机关批准。(7)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间休产假、病
    2023-06-29
    69人看过
  • 非合同制员工的劳动合同与合同制员工的异同
    合同工一般是单位招用的正式的员工,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单位相应的给他们缴纳一定的保险,支付工资,发放福利。临时工以完成某项工作为要求,招用的时间可能很短,完事了就走人。基本上没有待遇的。有时候也会签订一个用工合同,但这个与劳动合同是不一样的。合同制员工能被辞退吗合同制员工一般不能被辞退。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合同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等情况下,员工可以被辞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
    2023-07-07
    411人看过
  • 劳动合同必须法人签字吗,劳动合同的格式是怎样的?
    一、劳动合同必须法人签字吗法人是公司,公司作为组织是无法签字的,一般劳动合同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但如果公司的其他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获得公司授权的,其他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也可以以公司的名义签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的生效】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二、劳动合同的格式是怎样的劳动合同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乙方(劳动者)_________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劳动部门批准,同意招用乙方到本企业工作,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经双方自愿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期限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第二条生产(工作)任务乙方同意服从甲方的生产(工作)
    2023-04-18
    252人看过
  • 劳动争议管辖的法律制度
    1.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2.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法院管辖权异议的劳动争议解决的途径有哪些法院管辖权异议的劳动争议解决的途径发生了法院管辖权异议的劳动争议时,有以下解决的途径:劳动争议的处理采用仲裁前置的处理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一方可以依法到法院起诉。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1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此条规定了劳动争议仲裁的劳动合同履行地优先管辖原则。但是,对于仲裁的
    2023-07-08
    107人看过
  • 外国人在中国的就业是否受《劳动合同法》的管制?
    在中国雇用外国人是否是对《劳动合同法》的调整如果在中国雇用外国人,其权利义务是否受《劳动合同法》调整,取决于该外国人是否取得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就业许可证。如果他没有获得就业许可证,在实践中通常被视为非法就业。根据《外国人来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1996年1月22日发布),外国人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的规定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外国人来华就业,是指未取得居留权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依法从事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的行为。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必须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经批准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方可聘用。《关于执行《外国人在华就业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华工作的外国人与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居民法人)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在中国就业,无论他们在中国的工作时间长短;如果与境外法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劳动报酬来
    2023-05-07
    310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是否适用于动物园管理员
    动物园饲养员是否适用《劳动合同法》根据中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动物园与饲养员建立劳动关系的,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为保护保管人的劳动利益,双方应签订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企业、个人经济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私营非企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终止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规定执行,书面劳动合同应当订立如果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同时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就业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就业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应自雇佣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中是否未规定有效期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在下列情况下无效或部分无效:1。另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利用他人的危险,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雇主免除其法律
    2023-05-07
    394人看过
  • 新劳动合同法解释:第七十三条【劳动合同制度的监督管理体制】
    第七十三条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应当听取工会、企业方面代表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解释】本条是关于劳动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权的规定。劳动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是指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劳动行政部门,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国家对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的行政执法活动。劳动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是一种专业性的行政执法,有着与其他部门和群众监督不同的作用,因此它是劳动合同法监督检查体系中最主要的一种。劳动行政部门监督管理具有以下三个特点:第一,监督管理的主体是代表国家行使监督管理职权的劳动行政部门。第二,劳动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是一种执法行为。这种执法行为具有六个主要特征:(1)国家意志性。行政执法是由具体的行政主体实
    2023-06-09
    191人看过
  • 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
    就是三方合同,劳务派遣合同。第三方合同是指企业将员工进入企业工作时,不是和企业之间签劳动合同,而是与企业外包的人力资源公司(即第三方)签劳动合同,所以员工到企业工作属于派遣性质,不是企业的正式员工。直接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是正式劳动合同;先和劳务派遣公司(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合同,然后以派遣的性质派遣到用人单位去的,是劳务派遣合同(通常叫外派员工,非正式员工)。一般来讲没多大区别,主要是在待遇和福利上有所不同(例如没有在用人单位编制,工资比正式员工少,福利也比正式员工少等),其他一些方面(例如有否双休,节假日有无休假,具体工作时间,有无其他补贴,加班工资的计算,毁约责任等)主要要看合同上规定的内容。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三方共同协商一致,所签合同不显失公平,那就是有效合同,何时生效由你们三方共同协商。事业单位是可以委托第三方签订合同的,也就是劳动派遣合同。但是如果劳动者之前是
    2023-06-13
    347人看过
  • 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与正式编制人员的区别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与正式编制人员的区别是什么?1,工资开支来源:正式编制人员工资由财政拨款解决,合同制人员工资由单位预算外收入中解决。2,福利待遇:正式编制人员的福利待遇按政策规定及上级部门规定执行,合同制人员参照正式编人员标准执行,但实际上低很多或缺项。3,正式编人员可以在事业单位之间调动,合同制人员不能。4,正式编制人员可以提任副科级职务,合同制人员不可以。事业单位聘任制干部是没有编制的,类似于合同制职工,但福利待遇肯定是按照事业单位的,如果是公务员单位里的聘任制,如法院的聘任制书记员职位,那是按照公务员的待遇。二、相关人员的解释1、正式职工:是指在劳动局、民政局等职能部门办理过手续的职工。被录用者一般实行学徒制或经过半年和一年的熟练期,学徒期和熟练期满,经考核试用合格才能转为固定工。1985年以后招收固定工制逐步被劳动合同制所取代。2、固定工:指1986年以前根据国家计划指标由劳
    2023-04-13
    60人看过
  • 财务合同管理制度的规定是怎样的?
    财务合同管理制度(试行)为了规范合同管理,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环节,保证各项财务活动、财务结算依法、有序的进行,针对目前的财务合同管理现状,特制定本制度。一、公司各部门签订的所有经济合同(工程承包合同、施工协议、补充协议、销售合同等)均须留存一式三份,一份本部门留存,另两份在合同签订后两日之内送达办公室进行登记保管,同时做好合同签收手续;二、办公室收到合同后,一份进入档案管理,另一份在次日下发到财务中心的合同保管责任人,并做好签收手续;三、财务中心要落实专人进行合同管理,涉及房地产工程合同由成本核算部负责人保管,工程以外的其他房地产相关的合同由房地产会计保管,农业等其他公司合同由农业公司会计保管;四、合同管理人员需建立合同保管登记簿,登记簿的内容包括合同的编号、合同签订的时间、合同名称、乙方单位、合同金额、补充协议等,同时建立合同借用、返还登记簿,查阅、调阅合同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
    2023-06-01
    148人看过
  • 劳动仲裁法律制度的优越性是怎样的
    劳动仲裁法律制度的优越性:1.快捷。仲裁的方法解决争议,程序简便,时间比较短。2.专业性强。参加仲裁的仲裁员是来自劳动和法律方面的专家,具有处理劳动争议的丰富经验,有利于提高仲裁办案质量。一、仲裁和诉讼的优缺点是什么一、优点:1、仲裁程序快捷、高效:首先,仲裁程序比较灵活、简便,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仲裁程序,避免繁琐环节,及时解决争议。其次,仲裁实行一裁终局,裁决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再次,目前法院积案严重,从受理到判决生效,往往需要较长时间。2、裁决专业化水平较高:有些纠纷的事实判别强于法律判断,而这些事实判别又需要相当丰富的专业方面的知识,仲裁员多是各行各业的专家,他们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也知道与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惯例,具备多年的实践经验和仲裁经验,因而审理案件更具有权威性和说服力,有利于这些纠纷的解决。3、不当干预较少:仲裁机构独立于行政机关,仲裁员是兼职,是从法律和经济贸易领域里公道、
    2023-04-10
    317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者
    词条

    劳动者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 更多>

    #劳动者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制管理的员工属于有编制员工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05
      事业单位内部劳动合同制管理和编制,有以下主要区别区别: 1,工资开支来源:正式编制人员工资由财政拨款解决,合同制人员工资由单位预算外收入中解决。 2,福利待遇:正式编制人员的福利待遇按政策规定及上级部门规定执行,合同制人员参照正式编人员标准执行,但实际上低很多或缺项。 3,正式编人员可以在事业单位之间调动,合同制人员不能。 4,正式编制人员可以提任副科级职务,合同制人员不可以。 事业单位聘任制干部
    • 劳动合同制员工和在编人员是否是一样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06
      劳动合同制员工和在编人员是一样的,只要签定了劳动合同,就是在编人员。在编,就是劳动者已经纳入了该单位的人事编制,就相当于正式员工。在编人员,就是指有编制的人员。例如在事业单位,员工可能会有在编和非在编的区别。一般情况下,在编人员是正式员工,非在编人员是非正式工或者是临时工。福利待遇有差别,但工资基数不一样,尤其退休待遇不一样。这种情况各个地方普遍存在。
    • 如何合理写高管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23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另外还有试用期限,试用期工资待遇也应在合同中明
    • 工地管理人员劳动合同是怎样的?是按照什么规定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15
      劳动合同1,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
    • 劳动合同制消防员劳动关系是怎么处理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20
      《劳动法》施行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各类职工在用人单位享有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此,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名称已经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如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使其享有有关的福利待遇,但在劳动合同期限上可以有所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