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在其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劳动期满,单位完全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6:17:42 143 人看过

无正当理由不可解除。

集体协商代表应履行下列职责:参加集体协商;受本方人员质询,及时向本方人员公布协商情况并征求意见;提供与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代表本方参加集体协商争议的处理;监督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集体协商代表享有以下权利:

(1)企业内部的协商代表参加集体协商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2)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在其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完成履行协商代表职责之时;

(3)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调整其工作岗位。

除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集体合同规定》第二十八条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在其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完成履行协商代表职责之时,除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一)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调整其工作岗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16: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文章
  • 集体合同协商代表可以代表本单位吗
    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可以书面委托本单位以外的专业人员作为本方协商代表。协商代表履行职责的期限由被代表方确定。用人单位协商代表与职工协商代表不得相互兼任。协商代表应当维护本单位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不得采取威胁、收买、欺骗等行为。集体合同协商代表应履行哪些职责?集体协商代表(以下统称协商代表),是指按照法定程序产生并有权代表本方利益进行集体协商的人员。集体协商双方的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少3人,并各确定1名首席代表。协商代表应履行下列职责:1、参加集体协商;2、接受本方人员质询,及时向本方人员公布协商情况并征求意见;3、提供与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4、代表本方参加集体协商争议的处理;5、监督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履行;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集体合同规定》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一方的协商代表,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指派,首席代表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担任或由其书面委托的其他管理人员
    2023-07-25
    160人看过
  • 法人代表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法定代表人与公司同样存在聘用关系,也是劳动关系。当然也可与公司解除、终止合同关系。只不过,变更法定代表人要到工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如未到工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的,法人代表仍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分公司签署合同有没有效分公司签署合同一般也是有效的,但前提是该公司在工商部门领取了自己的营业执照。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对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外签订合同。具体情况如下:1、分公司可以单独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般需要总公司的签字,分公司对外不承担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第三人与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2、分公司超越代理权签订的合同,总公司可以在相应的时间内进行追认。在相应的时间内未做追认的,视为拒绝追认。追认的时间为一个月。二、公司法人代表用签劳动合同吗公司法人代表不用
    2023-03-16
    100人看过
  • 协商代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有哪些权利?
    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因在其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被公司无缘故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一、解除劳动合同后是否还可以劳动仲裁解除劳动合同后还可以劳动仲裁,即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二、劳动仲裁时效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
    2023-03-15
    342人看过
  • 单位用工协议能代劳动合同吗
    单位用工协议其实就是劳务合同,劳务合同不能代替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就在与自己有劳动关系的单位工作。劳务合同是用人单位不是与劳动者直接签订劳动合同,而是与专业的劳动派遣公司签订用工合同,该用工合同即为劳务合同。这时该用人单位实际上是用工单位。这时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是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与派遣公司是劳动关系。一、单位用工协议不能代替劳动合同的原因首先,主体不同。劳务合同的主体可以双方都是单位,也可以双方都是自然人,还可以一方是单位,另一方是自然人;而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确定的,只能是接受劳动的一方为单位,提供劳动的一方是自然人。劳务合同提供劳动一方主体的多样性与劳动合同提供劳动一方只能是自然人有重大区别。其次,双方当事人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劳动关系确立后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须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双方之间具
    2023-02-18
    304人看过
  • 职工代表大会如何处理解除职工劳动合同问题
    第十二条公司依照公司章程设立职工代表大会“100人以上的企业应当设立职工代表大会。1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企业,职工代表人数按20人至50人确定;1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的企业,职工代表人数按50人至100人确定;1万人以上的企业,职工代表人数不得少于100人。“代表人数应根据第13条的规定确定。员工代表大会的任期为5年,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员工代表出席。职工代表大会由会议选出的主席团主持。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遇有重大问题,由企业管理机构提议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临时会议,工会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职工代表第十四条职工代表大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若干职工代表团(组)、专门委员会或者专门小组,处理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事项。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企业工会召开职工代表团(组)团长与专门委员会、专门小组组长联席会议,处理暂时需要解决的重要事项,第十五条企业工会组织应当在职
    2023-05-03
    202人看过
  • 职工一方协商代表中的首席代表是怎么产生的
    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由本单位工会主席担任。工会主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协商代表代理首席代表。工会主席空缺的,首席代表由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未建立工会的,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从协商代表中民主推举产生。用人单位一方的协商代表,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指派,首席代表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担任或由其书面委托的其他管理人员担任。首席代表不得由非本单位人员代理。相关法律《集体合同规定》第二十条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由本单位工会选派。未建立工会的,由本单位职工民主推荐,并经本单位半数以上职工同意。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由本单位工会主席担任。工会主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协商代表代理首席代表。工会主席空缺的,首席代表由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未建立工会的,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从协商代表中民主推举产生。
    2023-06-14
    239人看过
  • 职工一方协商代表是否可以进行更换
    1、工会可以更换职工一方协商代表;未建立工会的,经本单位半数以上职工同意可以更换职工一方协商代表。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可以更换用人单位一方协商代表。2、协商代表因更换、辞任或遇有不可抗力等情形造成空缺的,应在空缺之日起15日内按照本规定产生新的代表。《集体合同规定》第二十九条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就本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三十条工会可以更换职工一方协商代表;未建立工会的,经本单位半数以上职工同意可以更换职工一方协商代表。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可以更换用人单位一方协商代表。第三十一条协商代表因更换、辞任或遇有不可抗力等情形造成空缺的,应在空缺之日起15日内按照本规定产生新的代表。
    2023-06-14
    443人看过
  • 由谁来担任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
    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该由本单位工会选派的职工担任,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职工担任。工会主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协商代表代理首席代表。一、企业集体合同如何报审企业报审签订的集体合同应提交工会讨论通过后报送劳动行政部门,报审集体合同应提供用人单位、工会依法成立的证明材料,开展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的说明,双方首席协商代表签字确认的集体协商记录,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通过集体合同的决议,集体合同文本。二、劳动合同法有哪些东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基本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第四条,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
    2023-03-01
    128人看过
  • 交辞职信代表一定会解除劳动关系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员工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申请,并不必然导致劳动关系解除或三十天后就解除,是否解除,要看单位是否批准,是否办理解除手续,员工是否坚持离职,是否坚持三十天后不再上班。用人单位无证据证明就员工提出辞职一事已经批准或办理了解除手续,或员工三十天后未再上班
    2023-05-05
    359人看过
  • 申请仲裁代表自动解除劳动劳动合同吗
    不会,按照相关的案件进行办理的。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争议。而劳动争议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事项。只能去找劳动局的仲裁委。可以找些证据证明劳动者与用人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然后,到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支付二倍工资。一、公司未给合同员工被辞退了怎么办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求助,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被公司无故辞退,属于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和未签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的赔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一个月内未签劳动合同的,不需要因此支付补偿,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签订劳动合同的合法期限。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不和劳动者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
    2023-03-14
    153人看过
  • 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应该由谁来承担责任
    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由本单位工会选派,未建立工会由本单位职工民主推荐。集体协商代表,是指按照法定程序产生并有权代表本方利益进行集体协商的人员。集体协商双方的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少3人,并各确定1名首席代表。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单位可以调整其岗位吗无正当理由不可调整其岗位。集体协商代表应履行下列职责:参加集体协商;受本方人员质询,及时向本方人员公布协商情况并征求意见;提供与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代表本方参加集体协商争议的处理;监督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集体协商代表享有以下权利:(1)企业内部的协商代表参加集体协商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2)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在其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完成履行协商代表职责之时;(3)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调整其工作岗位。除出现下
    2023-07-27
    442人看过
  • 对于“三期”女职工,单位绝对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7条的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很多人都认为,只要在“三期”内,就一定不能由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其实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当“三期”女职工出现《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是完全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这几种情形分别是:(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致使劳动合同
    2023-03-27
    490人看过
  • 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
    9月23、24日上午,后勤集团所属各单位本届教代会、工会正式、列席和特邀代表召开会议,就学校发展、后勤改革和本次教代会大会议题等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大家认为,校长纪宝成教授的报告回顾和总结了近几年学校的全面工作,学校发展速度和建设速度比较快,校园面貌发生了根本变化,人民大学的社会声誉逐步提高,国际影响得到提升,很振奋人心。结合讨论和审议校党委副书记兼校工会主席马俊杰教授的报告,大家认为,后勤集团工委应以这次两代会为契机,认真、全面地考虑集团工委的工作思路、目标和任务,使之更好地配合集团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后勤社会化改革发展建设中的作用。讨论会上,大家对学校的建设和发展非常关心,结合后勤工作的具体情况就校园建设、机构设置、人事工作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讨论,大家还深切地感到学校对后勤社会化改革和后勤集团工作的高度重视。校长的报告中总结了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成果,同时,也提出
    2023-04-24
    113人看过
  • 劳动合同到期代表自动顺延吗
    劳动合同到期并不代表自动顺延。劳动合同到期后自动顺延的做法是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
    2023-04-14
    456人看过
换一批
#辞退解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者可以通过下列方式终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协商终止劳动合同;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 如果单位未缴纳社保,没有签订合同,可以随时辞职。... 更多>

    #解除劳动合同
    相关咨询
    • 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单位是否可以调整其岗位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13
      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调整其工作岗位。
    • 职工方协商代表在履行职责期间合同届满如何处理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12
      根据法律规定,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在其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完成履行协商代表职责之时,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 能否同时兼任用人单位协商代表和职工协商代表?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02
      用人单位协商代表与职工协商代表不得相互兼任。
    •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不用上职工代表大会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2-16
      不用上职工代表大会,用人单位可以以劳动者试用期违反相关规定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用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没有规定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时候必须要召开所谓的职代会,其实,大多数普通的用人单位当中根本就没有职工代表大会,如果公司是因为员工重大过错才决定辞退的,一般上层领导人员批准以后会通知人事部门办理离职手续的。
    • 老职工不入股代表可否解除劳动合同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13
      1、老职工不入股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老职工不入股不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形,也不违反法律法规,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