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诉讼中的证据制度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08:33:11 103 人看过

近年来,伴随市场经济长足发展和对外开放不断深入,企业间知识产权侵权的案件直线上升,我国已进入知识产权诉讼高发期。由于知识产权在市场经济中具有财富和商品、高附加值的属性,在知识经济中构成了最重要的生产要素,相对于传统民事诉讼而言,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的证据取得和认定存在一定的问题,比如证明标准不一、举证责任分担不同、证据保全、调取和鉴定采用的措施和手段不一等。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的证据制度。首先,完善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的证据保全制度。一方面,应该明确证据保全的范围。例如,在专利、商标等侵权纠纷的诉讼中,被诉侵权的一般表现为产品,如果生产侵权产品的机器是专有的,则专有机器应是诉讼的主要证据,应属于证据保全的范围;如果生产侵权产品的机器是通用的,则通用机器不应是诉讼中保全的范围。另一方面,应该赋予法院依职权采取证据保全的措施。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作为一种新类型的诉讼,往往涉及较复杂的专业技术,许多诉讼当事人知道一些技术资料证据重要但不知道可以申请证据保全,当事人的代理人懂得可以使用证据保全但不知道哪些技术资料证据是重要的,这种情况下法院依职权采取证据保全就显得很有必要。从当前的实践看,法院对那些可能灭失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当事人不懂得申请的情况下,有必要主动依职权采取证据保全措施。此外,由于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特点,还应当注意诉前证据保全和诉讼中证据保全相结合。其次,完善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的证据调取制度。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时常会出现被告提出自己的商标、外观设计专利、著作权中的图案与原告不相近似,这涉及到是否近似的判断。从目前的商标法、专利法来看,法律本身赋予了法官判断的一般标准为“普通消费者的普通注意力”的眼光来判断。从立法原意去深刻分析,“普通消费者”是指在普通的市场上的相应消费者,离开特定的市场而将两者作比较则结果必定是不客观的。譬如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告通常提出抗辩的理由是原告的技术已为公知,同时提供一些国内外的技术资料,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新颖性,不应授予专利权,请求宣告专利无效,或者一方的技术与专利技术不相同也不相似,法官对被告的抗辩往往无法从技术上把关,造成诉讼拖延。由于技术范围的广泛,法官又无法识别专家权威的程度,造成案件久拖不决。因此,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法官向专家咨询是必要的,但是由于现代科技高速发展,为保证专家的权威性可以建立专家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向不同的专家咨询。再次,完善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的鉴定制度。在很多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都会涉及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被告抗辩的理由则是自己的技术方案与原告不相同,这时就涉及两种技术方案是否相同的判断,而由于法官的专业限制,往往是交由相关专业机构进行技术鉴定。因此,完善知识产权侵权诉讼证据鉴定制度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司法鉴定的启动可依当事人申请,也可由法院依职权启动,但对外委托只能是法院。因为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诉争事实往往涉及到他人的权益的合法性判断,因此,法院可依职权启动司法鉴定程序。二是司法鉴定机构和人员的选择应从专业的鉴定机构中选择且应是司法行政机关依法批准设立的具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三是从司法鉴定结论效力上来讲,仅仅只是一种“证据”,应交由双方当事人进行质证和辩论,最终才由法院确认其效力。完善知识产权诉讼中的证据制度,不仅有利于法院及时有效地审理知识产权案件,更有利于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的当事人熟悉证据规则及时举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知识产权报吴学安)

一、商业秘密取证方式有几种

商业秘密侵权案件中,有自行取证、委托取证、公证取证、刑事取证、行政取证、法院取证等几种取证方式。

1.自行取证

有关调查发现大部分的当事人会选择自行取证方式来搜集证据。然而,很多当事人不会取证,且取证并非易事,导致自行取证的有效性不高。而且许多人当事人认为法院应当依职权主动依法查清事实、全面调查取证,从而不够重视自行取证的范围和内容导致承担举证不能后果。

2.委托取证

目前委托取证又分为两种,一种是委托律师调查取证,另一种是委托调查公司调查取证。

由于商业秘密案件专业性较强,委托律师能准确把握取证的方向、范围、手段,能凭借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办案经验,在不同阶段为当事人制定适当的取证方案。而且法律赋予律师调查取证的权利,相对于当事人自行取证更方便。

调查公司配备的多为有侦查、调查专业技能的人员,并且有专业的调查设备,但鉴于调查公司在中国领域并不合法,调查公司的取证更多地是提供取证线索,为进一步合法取证明确方向。

3.公证取证

公证保全证据指诉讼开始前,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与申请人的权益有关的、日后可能灭失或难以取得的证据采取一定的措施,先行予以收集、固定并进行保管以保持其真实性和证明力的活动。公证证据具有推定为真的效果,一般能为法院直接采信。相较于申请法院诉前证据保全,能在侵权人不知情的情况先采取证据保全措施,既是保证证据真实性和证明力的措施,也是收集固定证据的措施,以免进入司法程序后侵权人销毁、隐匿相关证据。

4.刑事取证

商业秘密权利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介入调查,经公安机关受理将用专门的侦查手段调查取证。此方式适用于侵权范围广、造成损失较大的案件,因侵犯商业秘密造成损失达到50万元以上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需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调查。

5.行政取证

向工商行政部门投诉商业秘密侵权行为予以立案处理的,行政机关同样需要通过调查取证阶段对权利人所称事实予以调查确认。行政部门可以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询问当事人和证人,采用拍照、摄像等方式进行现场执法检查。

6.法院取证

法院取证分为两种方式,一是证据保全,二是调取证据。证据保全作用与公证证据保全相同,都起到固定证据的作用。调取证据又分为依申请调查取证和依职权调查取证,前者是权利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因其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后者是人民法院调查收集其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主要涉及保全被控侵权产品,调查被控侵权单位的财务账册确定赔偿额,调取被控侵权人存在侵权的证据这三方面的取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2日 13: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鉴定结论相关文章
  • 徐州市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失业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级政府对经济社会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为了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改进失业保险金标准计发办法,实行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失业人员工龄和缴费年限挂钩。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失业保险金标准执行年度,按照一年度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40%确定失业保险金标准。工龄满30年或女职工年龄满40周岁、男职工年龄满50周岁的,按照上一年度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45%确定失业保险金标准。二、鼓励失业人员参加或接续医疗保险,妥善解决失业人员就医问题。失业人员可以比照《徐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徐政发〔2000〕128号)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以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为基数缴纳医疗
    2023-06-07
    490人看过
  • BSA总裁: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有待进一步改善
    【搜狐IT消息】日前,商业软件联盟(BsinessSoftwareAlliance)总裁兼首席执行官罗伯特霍利曼(RobertHolleyman)在2008年国际版权论坛上发表演讲表示,中国在打击软件盗版方面取得了切实而积极的进步,是众多国家的典范。创新推动软件产业的发展。而推动创新最重要的前提条件之一就是有成效的知识产权保护,罗伯特霍利曼表示。我们的全球经验表明,减少盗版必须多管齐下才最为有效,这包括政府和企业开展的软件正版化活动、加强公众教育、提高版权意识以及持续有效的执法行动。中国在这方面已经做出了很大的努力,但仍然有待取得更大的进展。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与政府与软件业开展合作,通过促进政策、教育和维权,以期建立更加健康的软件产业生态环境。商业软件联盟一直乐于为政府提供技术支持,指导企业如何更好地管理珍贵的软件资产。例如,在今年年初,商业软件联盟与国家版权局一起组织了九部门代表团就软件资
    2023-06-08
    284人看过
  • 完善我国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的思考
    一.我国现行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现状及存在的缺陷我国知识产权赔偿数额的规定,始见于1997年2月26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该《意见》第38条规定:在难以完全准确确认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和侵权人的侵权获利的情况下,可如下确定赔偿额:其一,侵犯商标权、发明专利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的侵权人以及不正当竞争行为人,对受害人赔偿数额为人民币1万元到30万元。对于侵权后果严重的侵权人,包括屡次侵权的行为人,赔偿数额可至人民币50万元。其二,侵犯外观设计权、实用新型权的行为人,应赔偿受害人人民币0.5万元至15万元。该《意见》第39条还规定:人民法院在确定赔偿数额时,应考虑下列因素:如侵权行为的社会影响、侵权手段、侵权情节、侵权时间、范围、侵权人的主观过错程度和受害人的精神损害、商业信誉损失等。在总结地方法院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我国最高人民
    2023-02-04
    324人看过
  • 对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思考
    陪审制度是国家司法机关吸收非职业法官参与审判案件的一项重要司法制度。陪审制度作为社会公众监督法官正确行使司法权、遏制司法腐败的一项基本审判制度,为世界上许多国家所采用,被人们视为宪政民主的象征。2005年5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实施后,按照决定的要求,经过考察,南昌市青云谱区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命了20名人民陪审员,其中,党政机关7名,事业单位2名,企业9名,其他行业2名,文化程度均较高。3年多来,这些人民陪审员积极参加庭审,共参与合议庭审理各类案件359件,其中刑事案件302件,民事案件55件,行政案件2件,促进了法院审判工作的健康发展。一、陪审员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经过3年多的实践,青云谱区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思想认识不够到位。近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区人民法院对人民陪审员制度进行了
    2023-06-11
    115人看过
  • 进一步完善医疗事故鉴定的法律制度
    一、医疗事故鉴定的范围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1〕由此定义可以看出,医疗事故的构成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医疗事故的行为人是医务人员;2.医疗事故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3.必须发生在诊疗护理过程中;4.必须给病员造成法定的危害结果。?我国《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从宏观角度和原则上看,对病员的保护是广泛和相当充分的,医疗事故纠纷中涉及的事实的查明,有时也并不复杂,但具体操作中的结果却不尽人意。为数不少的医疗纠纷案件都揭示了这一点:患者及其家属“对医学一窍不通,想从医院的各种解释中找出不合理乃至错误的地方十分困难。同时,按有关规定,病员家属不能调阅原始病历。”〔2〕我国医疗法律法规具体规定中对病员保护之不足,由此可见一斑。为了避免医疗纠纷的处理出现错误,更好地解决医疗纠纷问题,我们应当通过完善立法来
    2023-06-24
    155人看过
  • 新形势下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
    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还需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需求控制和结果评价,实现政府采购闭环管理政府采购的理想状态是起于科学合理的预算和采购需求,终于规范有效的供给,而长期以来我国政府采购实践面临最为突出的问题之一便是开头太大,闭口太松的问题。政府采购首先就是为了满足某种需求,就是物有所需。因此,恰当地、以尽可能低的成本和代价,获得政府履行公共职责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既是采购科学化的根本目标和出发点,也是检验政府采购是否科学合理的基本标准。政府采购应更多地进行需求说明科学规范、需求中是否存在多余或不必要内容、需求确立主体及其责任等,保障真正实现物有所需。政府采购预算是政府采购管理科学化的重要手段,应通过需求、成本分析确定实际采购资金,然后编制采购预算。目前我国存在预先确定预算资金,然后根据资金数量编制采购预算的现象,应通过科学的采购预算编制和审批、公开程序,实现对采购资金、采购成
    2023-06-06
    215人看过
  • 消法进一步完善网购无理由退货制度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21日继续审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草案三审稿进一步完善了网络购物无理由退货制度,明确在线下载的数字化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并规定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草案二审稿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为防止权利滥用,二审稿还规定消费者定作的商品、鲜活易腐商品、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等商品不适用该条款。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苏泽林21日就草案审议结果向会议作报告时说,一些委员会组成人员、代表提出,建立网络销售商品的无理由退货制度是好的,但也应防止权利滥用,进一步明确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种类。据此,苏泽林表示,法律委员会建议增加列举在线下载的数字化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同时增加规定,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草案二审稿还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的责任,指出其与
    2023-06-07
    362人看过
  • 周江:进一步完善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
    来应在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基础上,加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向中低收入家庭的政策倾斜,同时逐步向政策性住房金融发展进一步完善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周江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定位和主要作用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为我国城镇住房体制顺利转轨、引导职工住房观念转换、提高职工住房消费支付能力、培育促进住房金融业发展和推动房地产市场形成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项政策性的住房保障制度根据1999年颁布、2002年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同时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住房保障功能是住房
    2023-08-17
    376人看过
  • 委员建议修改完善行政诉讼证据制度
    近日在审议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时,一些常委委员提出,应进一步完善行政诉讼的证据制度。史莲喜委员建议增加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或者以其他方式作证。这是借鉴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增加证人作证的内容。史莲喜委员说。草案规定,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白志健委员说,这一关于非法证据排除的规定,有利于限制行政机关非法取证行为。但对于行政法律关系中处在弱势地位的行政相对人而言,则有失宽容。由于行政机关享有行政管理权,在证据的保存、举证能力方面明显处于优势地位,在诉讼中有选择地举证证明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比较容易,而行政相对人在法庭质证中要对相关证据进行反驳,证明行政行为的违法极为困难。因此,现实中一些行政相对人采用了偷拍、偷录等手段取得证据,此类取证方式并无法律依
    2023-06-06
    445人看过
  • 国家知识产权局重视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制度
    中国人大网2011年,国家知识产权局承办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30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始终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重要的工作内容和提高行政效能的有效途径,要求各部门把代表建议办理与促进业务工作相结合,在办理过程中积极吸纳建议,推动知识产权工作更好更快发展。在办理过程中,国家知识产权局重视加强建议内容分析,及时报送综合分析报告,进一步增强办理针对性。同时明确办理任务分工,落实办理责任,由承办司(部)督办联络员加强本部门办理督办工作,有力推进了办理任务完成。其中,就代表提出进一步引导企业加大对科技创新投入和提高创新能力的建议,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办理工作。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进一步加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培训力度,完善办理制度、做法和程序,切实加强答复文稿审核,初步确立质量通报制度,深入开展代表建议分析,确保办理工作质量稳步提高。(简仪初)
    2023-06-05
    189人看过
  • 民事证据收集制度的完善
    民事诉讼中的证据收集主要由当事人进行,有时也由法院进行。不管是当事人还是法院收集证据,毫无疑问地都要付出或多或少的成本。这种成本包括为收集证据而耗费的人力、物力和时间。人力耗费主要是指为收集证据而需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法官、证人等的参与;物力耗费是指为收集证据而支付的交通费、食宿费、证据材料复制复印费、司法鉴定费、证人经济补偿费等各种费用;时间耗费是指当事人等取证主体和取证对象(即持有证据或者了解案件事实信息的第三人、证人、对方当事人、鉴定人等)为收集证据而消耗的时间。如果证据收集制度有利于减少取证主体收集证据时的人力、物力等资源消耗,有利于缩短取证时间,那么,这种证据收集制度就有利于诉讼效益价值的实现;反之,如果证据收集制度阻滞证据收集的进行,延长取证时间,增大资源的消耗量,则该证据收集制度就成了诉讼效益价值实现的障碍。同样,取证成本也可分为错误耗费和直接耗费。证据收集中的错误耗费,是
    2023-06-06
    487人看过
  • 法律制度逐步完善中国海关构筑知产保护屏障
    中国海关打击出口环节侵权贸易力度无人可比中国海关在出口环节打击侵权贸易的力度是任何国家都无法比拟的。海关总署有关负责人今天对记者透露。据介绍,今年上半年,全国海关共查获进出口侵权案件1181起,案值1.698亿元,其中,查获出口侵权案件1151起,案值1.693亿元,货物数量和案值分别占全年的97.5%和99.6%。海关总署今年评出的2006年中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十佳案件,无一例外是在出口环节中破获的。自1994年9月6日深圳皇岗海关查获第一起侵犯知识产权案至今,中国海关已经查获了各类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的案件8000多起,案值近10亿元人民币。特别是在加入WTO以后的几年时间里,中国海关查获的侵权货物案件每年都以30%左右的幅度在增长。中国海关犹如在边境上设置了一道无形的屏障,有效防止了侵权产品的出境。海关总署有关负责人说。由国际跨国公司人士组成的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
    2023-06-08
    62人看过
  • 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将继续完善
    10月22—23日,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2011年会暨中国知识产权法律修订与完善研讨会在北京召开。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背景下,知识产权立法面临着进一步完善的问题。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司长宋建华以专利法为例提出,专利强制许可制度、标识制度、程序性救济等专利制度,是专利法完善的重要内容,应加强对这些制度的研究,同时对法律实施的动态效果进行评估,为第四次专利法修改做好准备。关于知识产权法的研究方法,北京务实知识产权发展中心主任程永顺建议,知识产权法研究应结合中国实践、解决中国的问题。他说,一些学者谈美国专利法太多,但深入研究不多;中国专利法第三次修改后,法院每年审结许多专利案件,但真正深入讨论中国案件的文章不多;在国际研讨会上,中国学者也很少引用中国案例。(中国社会科学报记者刘鹏)
    2023-06-05
    349人看过
  • 关于进一步完善和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备案制度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关于建设用地备案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0〕30号)下发以来,各地按照通知的要求初步建立了建设用地备案制度,但有些地方还没有有效执行,特别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供应情况的备案工作不落实问题较为突出。为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备案制度,切实加强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后监管,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全面核查新法实施以来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的供应情况国土资源部将对1999年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经国务院批准的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的供应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核查。凡经国务院批准的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其所在城市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立即组织力量,抓紧汇总其具体供应情况,根据汇总结果分年度填写“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供应情况备案表”(表二
    2023-06-10
    293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鉴定结论
    相关咨询
    • 婚前财产公证制度的完善制度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13
      关于婚前财产公证制度的完善,每个人有其对婚姻的独特期望,有的人是因为相爱而结婚,有的人是因为家庭压力而结婚,也有的人是因为贪图对方的财产而结婚。婚前财产公证在某种程度上是对那些贪图财产的人提供了一个保护伞,而并不是为爱情提供保护伞!当然,婚前财产公证对婚姻观念造成了一定的冲击。婚前财产公证使越来越多的人在有了保护自己权利思想的同时也使本来现实的现代爱情和婚姻关系变得更现实,它提醒人们,爱情并不是理
    • 公司应该制定完善的制度,但建立完善的制度,应当根据什么来处理?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28
      公司制度可初步分两部分: 1、章程 2、其他规章制度。 章程适用对象是股东、董事、监事及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其他规章制度适用范围包括章程适用对象及公司其他员工。 就你的问题来看,公司从风险角度考虑应当制定完善的公司制度;因为贵公司是劳务派遣,虽然员工不在你公司直接从事工作,但你公司和外派员工属于劳动关系,而与其所在工作的公司只是用工关系。所以,建立完善的制度无论从管理还是解聘都起到很好的控制风
    • 诉讼中的知识产权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2-01
      知识产权诉讼是指在人民法院进行的各种涉及知识产权的诉讼的总称,包括知识产权民事诉讼、知识产权行政诉讼和知识产权刑事诉讼。从这个角度来看,知识产权诉讼不是单独的诉讼类型,其本质仍然是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的总和。
    • 一部完善的企业制度与一部完善的制度应当反应在两个方面应当反应?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09
      制度是企业运营的法规性保障,没有制度的企业很难想象会乱成个什么样子。可现实中我们见到的制度要么是过于完美了,要么是过于呆板了。一部完善的制度应该反应在两方面:适合企业实际,最大激发集体的创造潜能。做到第一方面其实不是件容易的事,想做到第二件更难!首先要求人们改变对制度的狭义思考:它不仅仅是约束性的东西,也必须是有激励作用的。有时我们看到一些企业的制度里几乎全是如何罚,如何奖的很少,这就是狭义思考的
    • 在宪法中进一步完善私有财产保护制度对于保护私有财产权有什么意义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27
      在宪法中进一步完善私有财产保护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1.加强对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的保护,有利于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有利于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推进依法治国;有利于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2.保护私有财产权是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土壤和前提,只有承认和保护私有财产权,才能产生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目前,在私人财产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