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合同中有哪些违约责任形式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6 20:55:07 465 人看过

1.拒绝履行

拒绝履行是指仓储合同的义务一方当事人无法律或约定根据而不履行义务的行为。

仓储合同不履行的表现,不以明示为限,单方毁约、没有履行义务的行为、将应当交付的仓储物作其他处分等,均可以推断为不履行义务的表现。如存货人在储存期间届至时,保管人履行了储存与保管义务后,不支付仓储费;保管人在约定的期限内不返还仓储物或将仓储物挪作他用等。如果仓储合同的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权利人有权解除合同;给权利人造成损失的,权利人有权请求义务人赔偿其损失。

2.履行不能

仓储合同的履行不能是指当事人应履行义务的一方无力按合同的约定的内容履行义务。履行不能可能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履行,如仓储物因毁损、灭失而不能履行;也可能是由于主观过错而不能履行义务,如保管人将仓储物返还给存货人。履行不能的情况自仓储合同成立时就已经存在的,则为原始不能;如果是在合同关系成立以后才发生的,则为嗣后不能,如仓储物于交付前灭失。如果仓储物只灭失部分,则为部分不能;如果全部灭失的,则为全部不能。由于自己的原因而不能履行义务的,为事实上的不能;由于法律上的原因而不能履行义务的,为法律上的不能。

仓储合同不同种类的履行不能,其后果亦不相同。但总的来说,除自始的客观不能及原始的法律不能外,其他各项履行不能,将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1)权利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由于保管人的违约导致履行不能,存货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追究保管人的违约责任。如果是因存货人违约导致履行不能,保管人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2)属一时履行不能的,权利人可请求赔偿损失、解除合同、追究义务人的违约责任;可以继续履行的,则可要求继续履行并追究其迟延责任。

3.履行迟延

因可归责于义务人的原因,未在履行期内履行义务的行为,为履行迟延。在仓储合同中,保管人未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返还仓储物,存货人未按时将货物入库,未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仓储费用等行为均属于履行迟延。履行迟延具有以下特征:

①义务人未在履行期限内履行义务;

②义务人有履行能力,如果义务人无履行能力,则属于履行不能;

③其行为具有违法性。

义务人履行迟延,经催告后在合同期限内的未履行,权利人可以解除合同、请求义务人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

4.履行不适当

履行不适当,即未按法律规定、合同约定的要求履行的行为。在仓储合同中,在货物的入库、验收、保管、包装、货物的出库等任何一个环节未按法律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去履行,即属不适当履行。由于履行不适当不属于真正的履行,因此作为仓储合同权利主体的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补正,要求义务人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此外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解除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4日 05: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期限相关文章
  • 保管人在仓储合同中的违约有哪些后果?
    保管人在仓储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有:1、保管人验收仓储物品后,仓储物品种、数量、质量、规格、型号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承担违约赔偿责任;2、仓储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仓储损坏和损失,保管人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3、仓储期间,因约定的仓储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通知存货人,造成仓储物品损坏或损失,由保管人承担违约损害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仓储合同中保管人有哪些义务仓储合同中保管人有以下义务:1、验收仓储物;2、出具仓单和入库单等凭证;3、保管仓储物;4、告知权利人仓储物的重大变化情况;5、同意权利人检查或提取仓储物。保管人应当按照约定对入库仓储物进行验收。保管人验收时发现入库仓储物与约定不符合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保管人验收后,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保管人应当
    2023-07-03
    293人看过
  • 常见的仓储合同违约行为有哪些
    1.拒绝履行拒绝履行是指仓储合同的义务一方当事人无法律或约定根据而不履行义务的行为。仓储合同不履行的表现,不以明示为限,单方毁约、没有履行义务的行为、将应当交付的仓储物作其他处分等,均可以推断为不履行义务的表现。如存货人在储存期间届至时,保管人履行了储存与保管义务后,不支付仓储费;保管人在约定的期限内不返还仓储物或将仓储物挪作他用等。如果仓储合同的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权利人有权解除合同;给权利人造成损失的,权利人有权请求义务人赔偿其损失。2.履行不能仓储合同的履行不能是指当事人应履行义务的一方无力按合同的约定的内容履行义务。履行不能可能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履行,如仓储物因毁损、灭失而不能履行;也可能是由于主观过错而不能履行义务,如保管人将仓储物返还给存货人。履行不能的情况自仓储合同成立时就已经存在的,则为原始不能;如果是在合同关系成立以后才发生的,则为嗣后不能,如仓储物于交付前灭失。如果仓储物
    2023-06-01
    499人看过
  • 合同违约有哪几种形式的违约责任
    1、继续履行。2、采取补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3、赔偿损失。4、定金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民法典》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5、违约金责任。一、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1)合同违约金应由双方协商确定,并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
    2023-06-22
    314人看过
  • 哪些是仓储合同的违约行为
    1.拒绝履行拒绝履行是指仓储合同的义务一方当事人无法律或约定根据而不履行义务的行为。仓储合同不履行的表现,不以明示为限,单方毁约、没有履行义务的行为、将应当交付的仓储物作其他处分等,均可以推断为不履行义务的表现。如存货人在储存期间届至时,保管人履行了储存与保管义务后,不支付仓储费;保管人在约定的期限内不返还仓储物或将仓储物挪作他用等。如果仓储合同的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权利人有权解除合同;给权利人造成损失的,权利人有权请求义务人赔偿其损失。2.履行不能仓储合同的履行不能是指当事人应履行义务的一方无力按合同的约定的内容履行义务。履行不能可能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履行,如仓储物因毁损、灭失而不能履行;也可能是由于主观过错而不能履行义务,如保管人将仓储物返还给存货人。履行不能的情况自仓储合同成立时就已经存在的,则为原始不能;如果是在合同关系成立以后才发生的,则为嗣后不能,如仓储物于交付前灭失。如果仓储物
    2023-06-17
    469人看过
  • 仓储合同违约了承担方式有哪几种
    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指一方违约应当向另一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从性质上而言,违约金是损失赔偿额的预定,具有赔偿性,同时,又是对违约行为的惩罚,具有惩罚性。在仓储合同中,赔偿性违约金是指存货人与保管人对违反仓储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而做出的预定的赔偿金额。当一方当事人违约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某种程度的损失,而且这种数额超过违约金数额时,违约的一方当事人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实行赔偿,以补足违约金不足部分。惩罚性违约金,是指仓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违约后,不论其是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都必须支付的违约金。违约金分为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两种。法定违约金是指法律或法规有明确规定的违约金。根据法律、法规对违约金的比例是否有明确规定,法定违约金又可分为两种。一是固定比率的违约金,即有关法规具体规定了违约金的交付比率;一是浮动比率的违约金,即有关法律只规定了违约金上下浮动界限的百分比,具体比例由当事人在此范围内约定
    2023-03-30
    117人看过
  • 保管人违反仓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一、保管人违反仓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有哪些保管人违反仓储合同一般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二、仓储合同中保管人的义务有什么仓储合同中保管人的义务:按照交易习惯出具保管凭证的义务;妥善保管保管物的义务;保管期限届满或者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时,返还原物及
    2023-12-13
    178人看过
  • 什么是仓储合同,存货人违法仓储合同应承担哪些责任?
    一、什么是仓储合同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提供储存保管服务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接受储存保管服务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存货人。交付保管的货物为仓储物,仓储合同属于保管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二、存货人违法仓储合同应承担哪些责任(一)存货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仓储物的品种、数量、包装交付仓储物于保管人的行为是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存货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仓储物的,如果保管人要求其继续履行交付义务的,存货人还应当继续履行交付义务;如果保管人拒绝其继续履行交付义务的,双方可以解除合同。存货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品种、数量、包装等履行合同义务的,是违约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由存货人承担。(二)存货人在交付仓储物时,未依合同提交验收资料的行为是违约行为;由于存货人没有交付有关的验收资料,保管人无法对仓储物继续验收入库的,保管人可以要求存货人补交验收资料;如
    2023-02-04
    101人看过
  • 劳动合同违约有哪些方面,劳动合同违约的责任形式
    一.劳动合同违约有哪些方面劳动合同违约,是指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故意或过失违反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行为。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行为,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1.企业违约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或违反法定或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违约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不支付或拖延劳动者工资报;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企业违约,应根据具体情形承担赔偿责任、行政责任(如行政处罚、责令改正等)。2.劳动者违约劳动者违反劳动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
    2023-02-28
    241人看过
  • 预期违约的形态有哪些合同违约责任
    预期违约也称先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无正当理由但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其特点是:(1)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的违约;(2)侵害的是对方当事人期待的债权而不是现实的债权;(3)与实际违约后果不同(主要造成对方信赖利益的损害)。预期违约包括两种形态,即明示预期违约(明示毁约)和默示预期违约(默示毁约)。明示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明确地向对方表示将在履行期届至时不履行合同。其要件为:(1)一方当事人明确肯定地向对方作出毁约的表示;(2)须表明将不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3)无正当理由。默示毁约,是指在履行期到来之前,一方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其将在履行期届至后不履行合同。其特点为:债务人虽然没有表示不履行合同,但其行为表明将不履行合同或不能履行合同。例如特定物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在合同履行期届至前将标的物转卖给第
    2023-04-26
    186人看过
  • 合同违约有哪些责任
    合同的违约责任有:1,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3,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给付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租房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1、租房协议违约责任,在于租客方面,双方签订是定期租赁合同,未经租客同意,房东若在租赁合同规定期限内,随意将房子转租给他人,属于房东单方违约。此时,租客不仅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或也可要求房东承担他重新租房的实际损失费用。若双方签订是不定期租赁合同,房东有权随时解除租赁合同,但是必须承担租客因此造成的损失。2、租房协议违约责任,在于房东方面,未经房东同意转租,租客若在租赁合同规定期限内,随意将房屋转租给他人,并且在租赁合同明确规定禁止转租,
    2023-08-02
    208人看过
  • 仓储合同中保管人违约的的法律责任:包括哪些方面?
    仓储合同中保管人的违约责任如下:1、保管人验收仓储物后,在仓储期间发生仓储物品种、数量、质量、规格、型号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承担违约赔偿责任;2、仓储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损坏、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3、仓储期间,因约定的保管条件发生变化而未及时通知存货人,造成仓储物损坏、灭失的,由保管人承担违约损害责任。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仓储合同的订立情况有哪些仓储合同的订立有3种情况:1.按照国家物资储存计划必须储存的物资,存货方和保管方须按国家下达的计划签订仓储保管合同,以保障国家物资储存计划的执行。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双方下达计划的上级主管机关处理。2.大宗货物的储存,由存货方提出委托储存保管的要求,保管方根据自己的仓储容量等条件,经双方协商签订仓储保管合同。3.零星货物的储存,存货方和保管方根据有关规定签订仓储保管合同。
    2023-07-11
    426人看过
  •  违约责任在仓储合同中的重要性
    该段内容讲述了仓储合同中保管人和存货人的违约责任。保管人需要确保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规格、型号符合合同约定,并对毁损、灭失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存货人需要对仓储物进行必要的包装,并在约定的储存期内交付保管人。如果存货人未按约定交付仓储物或超过储存期导致仓储物毁损、灭失,存货人需要承担自行承担责任并承担给保管人造成的损失的责任。此外,如果存货人逾期储存,则需要承担加收费用的责任。仓储合同中保管人的违约责任如下:1.保管人验收仓储物后,在仓储期间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规格、型号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承担违约赔偿责任;2.如果保管人保管不善导致仓储物毁损、灭失,保管人承担违约赔偿责任;3.如果约定的保管条件发生变化而未及时通知存货人,导致仓储物的毁损、灭失,由保管人承担违约损害责任。仓储合同中存货人的违约责任如下:1、未按约定对仓储物进行必要的包装或该包装不符合约定要求,造成仓储物的毁损、
    2023-09-04
    272人看过
  • 民法典的违约责任有哪些形式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违约责任承担的形式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的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
    2023-08-17
    367人看过
  • 仓储保管合同有哪些基本要求,仓储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一、仓储保管合同有哪些基本要求仓储保管合同有如下基本要求:1.仓储物的保管人应当具有一定的储存条件;2.仓储保管合同生效后,双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履行相关的义务;3.仓储保管合同的其他基本要求。二、仓储合同是要式合同吗仓储合同不是要式合同。仓储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仓储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由保管人(又称仓管人或仓库营业人)为存货人保管储存的货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保管人必须是具有仓库营业资质的人,即具有仓储设施、仓储设备,专事仓储保管业务的人。这是仓储合同主体上的重要特征。仓储合同是双务、有偿、不要式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仓单是仓储合同的重要特征。从各国立法例及我国立法的实际看,仓储合同是一种不要式合同,法律并不要求仓储合同必须具备特定的形式。虽然法律规定仓储合同的保管人在接受储存的货物时,应当给付存货人仓单,但是,仓单只是提取仓储物或者存入仓储物的凭证,并非合同。
    2023-05-03
    444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如果未办理批准等手续不影响合同生效的,合同自依法成立的时候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未办理上述手续会影响合同生效的,则手续办理完成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的终止期限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确定,并且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的规定。有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开始时生... 更多>

    #合同期限
    相关咨询
    • 仓储合同中保管人和存货人在仓储合同中有哪些违约责任,是怎么样的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09
      仓储合同中保管人的违约责任:一、保管人验收仓储物后,在仓储期间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规格、型号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二、仓储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保管人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三、仓储期间,因约定的保管条件发生变化而未及时通知存货人,造成仓储物的毁损、灭失,由保管人承担违约损害责任。仓储合同中,存货人的违约责任:一、存货人没有按合同的约定对仓储物进行必要的包装
    • 仓储违约违约责任的规定及分类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1-19
      仓储违约条款的责任有发生仓储错误的需要承担赔偿出任、因保管不善导致毁损的承担赔偿责任等,在签订仓储保管合同时,必须对相关违约情况以及工作职责情况进行合法的认定,避免出现违约后无法定责。
    • 仓储违约条款的责任有哪些,法律有哪些规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14
      仓储违约条款的责任有发生仓储错误的需要承担赔偿出任、因保管不善导致毁损的承担赔偿责任等,在签订仓储保管合同时,必须对相关违约情况以及工作职责情况进行合法的认定,避免出现违约后无法定责。
    • 合同中有哪些形式的违约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5-28
      合同违约的情形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两种: 其一是不履行合同义务。所谓不履行合同义务,又称毁约行为,指债务人拒绝履行任何合同义务。 其二是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谓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是指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有瑕疵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
    • 仓储合同中可能产生的免责情形有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4-11-16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法定的免责条件和合同约定的免责事由,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这些法定的免责条件和约定的免责事由被称为免责事由。依据我国民事法律的规定以及司法实践,违约的免责事由有以下几种: 1.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例如地震、海啸等。如果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债务人将免除责任。然而,在我国沿海城市的房屋买卖合同中,一些发展商通过举证台风天气而主张免除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