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孕期特殊保护的相关规定主要包括以下条款:
1、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2、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一、开除孕妇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开除孕妇赔偿标准如下:
1、女职工怀孕期间存在法定过错,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若女职工不存在法定过错,用人单位单反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
(1)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做出非法辞退,孕期职工有权向用人单位索取2倍的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法哺乳期规定
劳动法哺乳期规定具体如下:
1、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2、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时间,;
3、乳母禁忌从事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的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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