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债权人可以向谁追讨债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0-22 16:01:42 361 人看过

一、离婚后债权人可以向谁追讨债务

1.属于个人债务的,向债务人追讨;

2.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向双方当事人追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债权人起诉债务人的时效是多久

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债务纠纷债权人起诉要多少钱

要结合案件具体标的额才能确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1.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31日 23: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能否直接向遗产继承人追讨债务?
    债务人死亡,债权人是否可以直接起诉继承人视情况而定。如果继承人继承了遗产的,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继承人。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债务人不能直接起诉继承人。债务人死亡起诉谁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原告起诉时,必须有明确的被告。1、原告起诉时,已经死亡的债务人不能列为被告。2、原告起诉时,遗产未分割的,数个继承人均应列为被告参加诉讼(放弃继承的除外)。3、原告起诉时,如果遗产分割结束,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债务清偿原则按其继承份额按比例清偿,所有参加分割遗产的继承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4、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与其共同共有财产析产前,对共同共有财产中被继承人的遗产实施保管的,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5、
    2023-08-12
    374人看过
  • 担保人可以向欠款人追讨债权吗
    担保人付借款后可向欠款人追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担保人可以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欠款人追责,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一、担保人担保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担保人做担保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一般保证责任或连带保证责任。即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担保人就需要按照约定承担上述责任,但是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担保人担责后,可向债务人追责。二、合同保证金不退是否需要开票合同保证金不退需要开票的。内容包括向购买者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名称、质量、协议价格。除了预付款以外,发票必须具备的要素是根据议定条件由购买方向出售方付款,必须包含日期和数量,是会计账务的重要凭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保证人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价值范围内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023-03-06
    479人看过
  • 联系不到债务人向谁讨债
    1、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不可能清偿,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保证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2、向法院提起诉讼有的债权人可能会提出疑问,明明欠款人已经找不到了,又怎么向法院诉讼呢?事实上对被告下落不明,无法当面送达开庭通知的被告,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时间一到,不论被告是否看到该公告,都视为已经送达。庭审中进行缺席审判,经法院对债权人提出的债权证明进行审查,然后作出判决。在判决生效后无法获得清偿的债务,可以申请强制执行。3、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民法典》第40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同时《民法典》第44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2023-03-24
    401人看过
  • 离婚后能否行使债务追讨权?
    离婚后的债务协议对内是有效的,但是对外不具有法律效力。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应由夫妻共同偿还,一般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不够部分以夫妻各自个人财产按份偿还。但是如果夫妻双方协议,由一方全部享有财产,另一方承担全部债务,且该约定未经债权人同意的,该行为无效,债权人有权主张撤销。离婚后债务多久失效离婚后债务失效的时间是三年。法律规定,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自己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债权人在诉讼时效内不及时行权的,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3-07-17
    267人看过
  • 离婚放弃债权债务后债主还能向其讨要吗
    看具体情况。《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离婚转移财产逃避债务怎么办1、在法律文书诉讼过程中或法律文书生效后,再通过离婚逃债的,应直接追加被告人原配偶为被告人,体现工作“优先”的特点,体现公平原则。可分两种情况:(1)婚姻登记机关或公证机关分割财产后再婚姻机关离婚逃债的,应实体法认定被告人与其配偶分割财产的无效,再裁定追加被告人的配偶为被告人。(2)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离婚逃债的,不在程序中直接追加被告人的配偶为被告人,而是按审判监督程序先撤销被告人财产分割协议后,再裁定追加被告人原配偶为被告人。依实体法的规定有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可以裁定权利义
    2023-05-08
    166人看过
  • 一方恋人的债务,债主可以向另一方追讨吗?
    恋人之间共同生活在如今看来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物了,共同生活意味着有共同支出,如果此时一方对外借了钱,无力偿还的话债主可否向另一方追讨呢?这种情况下一般就需要分析该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了。恋人之间同居产生的债务通常会让债主认为另一方有偿还的义务,其实是不可以这么断定的,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分析,首先需要分清其债务的性质,如果是属于同居期间产生的共同债务的话,那么同居双方都已承担偿还的义务。那么,哪些是属于同居期间的共同债务呢?通过一些例子就可以知道,比如:1、如果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共同生活而形成的债务,一般需要双方共同承担。例如一方向他人借钱交房租、水电以及买米油盐酱醋等;2、同居期间因为共同生产生活产生的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如能证实是属于一方个人债务,则有一方个人承担。此外,如果是属于以下情况,应该有借款一方清偿债务:1、男女双方约定好由各人负担的债务。2、一方以各人名义所负的债务,不管第
    2023-04-16
    133人看过
  • 债务人失踪后债权人向哪个部门讨债?
    1、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保证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2、审查财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该欠款是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就可以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债权。3、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一、欠款难收怎么办1、诉前财产保全建议当事人先查对方的财产,如果有房产或车子等资财在欠债人的名下,可先向法院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将欠债人的财产先查封,为日后执行阶段做好准备,也可以通过这种方式逼迫欠债人现身。2、到法院起诉还款对方欠钱不还找不到人的,如果有明确的被告,居住地址,联系方式法院就可以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3、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
    2023-03-14
    325人看过
  • 债务人有多个应该向谁讨债
    债权人可以向任意一个债务人主张全部的债权,要求其归还所有债务。也可以向全部债务人索要不同份额的欠款,但是分别索取的债务总和不能超过借出的金额。如果债权人只向一个债务人主张全部债权,该债务人不能以自己的债务份额为借口不履行还债义务。如果一个债务人偿还了所有债务的,那么该债务人可以按照各自债务份额要求其他人偿还应当偿还的部分。连带债务是什么多数债务人,是“多数债权人”的对称,是指多数人之债中对债权人负担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义务的一方的两个以上人的。可分为按份债务的多数债务人和连带债务的多数债务人。按份债务的多数债务人各自按确定的份额分担义务,各个债务人只就自己负担的债务份额向债权人负履行债务的责任,对某一债务人发生效力的事项对其他债务人不发生影响。连带债务的多数债务人共同负担义务,在债务履行前,各债务人承担的债务份额是不确定的,对某一个债务人发生效力的事项,对其他债务人同样有效。债务人,与
    2023-06-13
    328人看过
  • 债务人死亡向谁讨债,该由谁偿还
    债务人死亡可以向债务人的遗产代管人主张债权,用债务人的遗产清偿债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债务人死亡向谁起诉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作为原告应当起诉的对象应当分成以下情况:原告起诉时,遗产未分割的,数个继承人均应列为被告参加诉讼。被继承人死亡之时起到遗产分割前先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进行全部清偿,如有剩余,继承人才能进行继承。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不负担清偿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的责任,所以不能成为被告。原告起诉时,如果遗产分割结束,各继承人
    2023-08-04
    100人看过
  • 夫妻离婚债权人向什么讨债?
    夫妻离婚债权人向债务人讨债。如果是个人债务由个人清偿;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可以向男女双方讨债。一、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方法如下: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离婚后债权人向谁讨债1、夫妻离婚后债权人主张对方偿还债务的,首先要判断该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2、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的话,那么债权人无论夫妻是否离婚,都直接找债务人主张偿还债务即可。3、如果债务是属于夫妻
    2023-08-04
    54人看过
  • 债务人拖欠债务时,债权人可以采取的追讨手段
    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2.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3.债权人可以在法院判决后,债务人仍不归还欠款的时候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死亡怎么追债债务人死亡,债务不能消灭。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及相关法律中,均明确了这一点。债权人要追讨债务,首先看债务人是否留有财产,其次看有无债务担保人。(一)般公民死亡后,有财产的,他的债务由他的继承人承担;无财产的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不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遗产分割时的义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
    2023-08-06
    149人看过
  • 债务人法院宣判缺席后可以追讨债务吗
    债务人下落不明,债权人提供证明接待关系的证据人民法院做出缺席判决后,可以向人民法院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亲属朋友代为保管,可以依照规定由代管人从债务人的财物中支付债权人欠款。一、债务人欠钱不还走了怎么办债务人欠钱不还逃跑了债权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诉讼的方式追讨债务。但是起诉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将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宣告失踪。申请宣告失踪的主体应该是债务人的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债权人属于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失踪。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父母或者关系亲密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的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者的财产中支付。二、债务人失联债务怎么办对于债务人失联债务怎么办,其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把其列为失踪人。其财产由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
    2023-03-30
    390人看过
  • 离婚后能否追讨婚前债务?
    这个要看欠债所用的用途。如果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才可以要求前夫为其还款。另外还要看离婚协议如何约定。因为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从司法实践看,离婚时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主要有因个人违法行为所负债务,未经对方同意而负的专属个人的债务等。婚前债务离婚后对方用还吗一、婚前债务离婚后对方用还吗1、婚前债务离婚后对方不需要偿还。一方债务由一方承担,另一方有权拒绝承担。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
    2023-07-02
    61人看过
  •  债权人过世后的追讨债务方法
    某位债权人过世了,其合法继承人现在可以向债务人主张偿还债务。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取得债权的继承人,可以以新债权人的身份追偿债务。某位债权人过世了,其合法继承人现在可以向债务人主张偿还债务。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取得债权的继承人,可以以新债权人的身份追偿债务。 遗嘱继承和遗赠如何办理?遗嘱继承和遗赠是遗嘱中非常重要的两种方式,用于分配遗产或赠与财产给特定的继承人或遗嘱受遗赠人。这两种方式在办理过程中存在一些区别,下面将进行详细的法律分析。遗嘱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明确表示将财产分配给特定的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按照遗嘱中的规定领取遗产。遗嘱继承人一般为配偶、子女、父母等亲属,
    2023-08-30
    27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债务人在法律上可以向反担保人追讨债权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05
      不可以。担保人履行了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债务人不偿还的,担保人可以向反担保人主张承担担保责任。这点你可以上华债网看一下。反担保制度是为了担保担保人的追偿权而设置的,只对担保人负责,当债务人与担保人都无偿债能力,债权人不能直接起诉反担保人。仅供参考。
    • 债权人向债务人追讨债务的期限是多久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20
      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追讨欠款的,起诉的时效是3年,从债权人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
    • 债务人去世债权人向谁讨债如何争取债权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2-06
      债务人去世之后债权人要向债务人的继承人讨债,债务人的继承人需要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偿还责任,但是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
    • 债务人有多个向谁讨债
      宁夏在线咨询 2021-07-31
      多个债务人的还债部分应当按照各自借债的份额进行分摊,但是对于债权人来说,债务人有多个的时候是否是分别索取债务呢?答案是否定的,我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七条规定:“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 债务转让后还能向原债务人追讨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23
      1、债务转让后是否还能向原债务人追讨,需要看债务人是否已经退出债权债务关系。如果债务人转让全部债务且已生效,债务人事实上已经退出了债权债务关系,不可以再向原债务人追讨。 2、如果债务人并没有退出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可以向原债务人主张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