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挟与威胁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3 05:10:32 413 人看过

一、定义不同

1、要挟

指扬言要惩罚、报复或危害某人而强迫他答应自己的要求;利用对方bai的弱点、借力量、威胁或其他压力以强迫对方去做或去选择。

2、威胁

指用武力、权势胁迫。也指使遭遇危险。

二、法律规定不同

1、要挟在刑法里并没有规定。

2、威胁: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和要挟的方法怎么认定

1、行为人以将要实施的积极的侵害行为,对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进行恐吓,本罪只能由作为的方式实施,不可能是不作为。

2、行为人扬言将要危害的对象,可以是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也可以是与他们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

3、发出威胁的方法可以多种多样。如可以口头、电话等方式,也可以行为人亲自发出,也可以委托第三人转达等。

4、威胁要实施的侵害行为有多种,有的是可以当场实现,如杀害、伤害;有的当场不可能实现,必须日后才能实现,如揭发隐私。

采用威胁和要挟的方法敲诈勒索财物,敲诈勒索行为与他人交付财物之间表现为三种不同的形式:

(1)行为人要求被害人必须在其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财物物,否则会在今后将其威胁的内容付诸实现;

(2)行为人当面对被害人实施暴力相威胁,要求其答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财物;

(3)行为人以日后将要对被害人实施侵害行为相威胁,要求其当场交付财物。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5、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03: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把握本罪的威胁和要挟方法(即胁迫)的特点
    第一,行为人以将要实施的积极的侵害行为,对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进行恐吓。例如,以将要实施杀害、伤害、揭发隐私、毁灭财物等相恐吓。由此可见,本罪只能以作为方式实施,不可能是不作为。制造、散布迷信谣言,引起他人恐慌,乘机以帮助驱鬼消灾为名骗取群众财物的,以及面对处于困境的人的求助请求,以不给钱就不予救助等,都不能认定为敲诈勒索罪。第二,行为人扬言将要危害的对象,可以是财物的所有人或持有人,也可以是与他们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例如,财务所有人或持有人的亲属等。第三,发出威胁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例如,可以当着被害人的面用口头、书面或其他方式表示,也可以通过电话、书信方式表示;可以是行为人亲自发出,也可以是委托第三者转达;可以明示,也可以暗示,都不影响本罪的构成。第四,威胁要实施的侵害行为有多种,有的可以是当场实现的,如杀害、伤害,有的是当场不可能实现,必须日后才能实现的,如揭发隐私。需要注意的是,行为
    2023-03-26
    473人看过
  • 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和要挟的方法怎么认定
    1、行为人以将要实施的积极的侵害行为,对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进行恐吓,本罪只能由作为的方式实施,不可能是不作为。2、行为人扬言将要危害的对象,可以是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也可以是与他们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3、发出威胁的方法可以多种多样。如可以口头、电话等方式,也可以行为人亲自发出,也可以委托第三人转达等。4、威胁要实施的侵害行为有多种,有的是可以当场实现,如杀害、伤害;有的当场不可能实现,必须日后才能实现,如揭发隐私。采用威胁和要挟的方法敲诈勒索财物,敲诈勒索行为与他人交付财物之间表现为三种不同的形式:(1)行为人要求被害人必须在其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财物物,否则会在今后将其威胁的内容付诸实现;(2)行为人当面对被害人实施暴力相威胁,要求其答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财物;(3)行为人以日后将要对被害人实施侵害行为相威胁,要求其当场交付财物。根据规定,“多次敲诈勒索”,没有数额限制。只要实施了三
    2024-02-01
    256人看过
  • 解释恐吓和威胁的区别
    恐吓威胁是指以加害他人权益或公共利益等事项威胁他人,使他人心理感到畏怖恐慌。恐吓威胁后果比较严重的,可以考虑报警处理,公安机关可以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对方采取行政拘留的措施,情节严重者会按照寻衅滋事罪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威胁恐吓他人的行为属于什么罪恐吓他人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但单纯的恐吓不构成本罪必须达到破坏社会秩序的程度才涉嫌本罪。寻衅滋事犯罪多发生在公共场所(也有一些发生在偏僻隐蔽的地方),常常给公民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造成损害,但是寻衅滋事罪一般侵犯的并不是特定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而主要是指向公共秩序,向整个社会挑战,蔑视社会主义道德和法制。寻衅滋事犯罪,是指有下列寻衅滋事情形之一: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
    2023-07-03
    252人看过
  • 威胁别人说要杀死他是什么罪,威胁恐吓罪如何取证
    一、威胁别人说要杀死他是什么罪构成了威胁恐吓罪。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威胁是指行为人实施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损害结果,从而构成的犯罪行为。二、威胁恐吓罪如何取证证据方面:有威胁、要挟等行为,有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方面的证明材料!证据的收集,可能通过电话录音、视频录像,他人证明的方式来收集。我国刑法中没有恐吓罪,如果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有威胁、要挟等行为的,可能涉嫌诈骗勒索罪或抢劫罪(当场取财)。证据方面:有威胁、要挟等行为,有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方面的证明材料。如果不是单纯的恐吓行为还有其它情况则如下:1、恐吓时索要财物,有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
    2023-04-02
    227人看过
  • 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中的威胁有区别吗
    1、仅从字面看,“威胁”既是抢劫罪的手段之一,又是敲诈勒索罪的基本行为方式。但是,其威胁的特定内涵不同:(1)从威胁的方式看,抢劫罪的威胁,是当着被害人的面直接发出的;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可以当面发出,也可以通过书信、电话或第三者转达。(2)从实现威胁的时间看,抢劫罪的威胁表现为扬言如不交出财物,就要当场实现所威胁的内容;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则一般表现为,如不答应要求将在以后某个时间实现威胁的内容。(3)从威胁的内容看,抢劫罪的威胁,都是以杀害、伤害等侵害人身相威胁;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内容则比较广泛,包括对人身的加害行为或者毁坏财物、名誉等。(4)从非法取得财物的时间看,抢劫罪是实施威胁当场取得财物;而敲诈勒索则可以在当场,也可以在事后取得。可见,这两种犯罪中的威胁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如果案件事实同上述抢劫威胁的各特点相符合,应以抢劫罪论处。如果其中有一条不符合,则应以敲诈勒索罪论处。2、行为
    2023-03-05
    113人看过
  • 欺诈与胁迫的区别
    法律综合知识
    欺诈与胁迫的区别主要是客观表现不同。欺诈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故意欺骗他人,使其陷于错误判断,并基于此错误判断作出意思表示;胁迫是指一方以给另一方本人及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后者作出违背真实意思的意思表示。《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024-05-01
    375人看过
  • 敲诈勒索罪当场威胁要挟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一、敲诈勒索罪当场威胁要挟的表现形式有哪些?一是行为人要求被害人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财物,否则会在日后将其威胁的内容付诸实现。二是行为人当面对被害人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要求其答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财物。三是行为人以日后将要对被害人实施侵害行为相威胁,要求当场交付财物。这表明,对于敲诈勒索罪来说,行为人绝对不可能以当场实现威胁的内容相恐吓,当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这也是本罪与抢劫罪的显著区别。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和要挟方法有什么特点?为了正确认定敲诈勒索罪,应当把握本罪的威胁和要挟方法(即胁迫)的以下特点:1、行为人以将要实施的积极的侵害行为,对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进行恐吓。2、行为人扬言将要危害的对象,可以是财物的所有人或持有人,也可以是与他们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3、发出威胁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4、威胁要实施的侵害行为有多种,有的可以是当场实现的,如杀害、伤害,有的是当场不可能实现
    2023-04-18
    437人看过
  • 拿刀威胁抢劫是什么罪,抢劫罪和非罪的区别是什么?
    一、拿刀威胁抢劫是什么罪已经涉嫌构成了抢劫罪、敲诈勒索罪、抢夺罪等罪等行为。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实施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从而构成的犯罪。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二、抢劫罪和非罪的区别是什么1、抢劫罪是侵犯财产罪中危害性最大、性质最严重的犯罪。在一般情况下,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就具备了抢劫罪的基本特征,构成了抢劫罪。立法上没有抢劫的数额和情节的限制性规定。例如:青少年偶尔进行恶作剧式的抢劫,行为很有节制、数额极其有限,如强索少量财物,抢吃少量食品等,由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属
    2023-04-13
    73人看过
  • 主犯与胁从犯有什么区别
    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胁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胁从犯是我国刑法的独特体例。它有两个特征:一是在主观上行为人虽然明知自己实施的行为是共同犯罪行为,但从其内心而言,行为人本不愿意或不完全愿意参与共同犯罪,只是由于受到他人的暴力威胁才参加了共同犯罪。二是在客观上行为人虽然参与了共同犯罪的实施,但是其犯罪行为显得比较消极,缺乏积极主动精神。主犯与胁从犯在量刑上不同。《刑法》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
    2023-05-01
    214人看过
  • 威胁别人和你睡觉是什么罪
    威胁他人与自己发生性关系的,可以按强奸罪进行处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一、趁女子熟睡发生性关系算强奸吗?趁女子熟睡期间和其发生性关系属于强奸。趁女子熟睡期间和其发生性关系属于使其不知反抗或者不能反抗的情形,应当认定为以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二、孩子睡不满14岁,需要承担责任吗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不管其是否为自愿,
    2023-06-25
    336人看过
  • 商标挟持和恶意抢注的区别是什么?
    一、商标挟持和恶意抢注的区别是什么?商标挟持和恶意抢注行为在实质上并没有区别,但是商标挟持是恶意抢注后以商标为要挟向实际权利人进行敲诈的恶劣行为,可能会构成恶意敲诈的犯罪行为。所谓“恶意抢注”只是人们的通俗称谓,按现行的《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即“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构成“恶意抢注”的要件有以下几点:(一)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这种行为的本身,就已经侵占了他人的劳动成果,如果注册成功,无异于用合法的方式偷窃。更为严重的是一旦注册成功,“恶意抢注”申请人成为合法所有人之后,即会利用其注册商标的占用权,禁止他人使用原本属于自己的商标或利用其处分权对被抢注者高价转
    2023-04-29
    452人看过
  • 威胁恐吓罪情节较轻与恶劣分别是指什么
    一、情节较轻《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二、情节恶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
    2023-06-14
    171人看过
  • 什么是法律上的威胁
    法律综合知识
    一、什么是法律上的威胁从法学视角来看,威胁构成了一种利用暴力手段、掌控权力或者通过制造恐惧来迫使他人感到惊慌失措的行为方式。此类行为既可以体现在言语表达上,也可以通过实际行动来实施。当这些言词和举动显示出可能对相关当事人以及其家属的生命健康权及财产权益构成某种损害时,它们便构成了法律意义上的威胁行为。在某些场合下,威胁行为甚至可能会诱发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等严重的刑事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什么是法律援助它有哪些作用法律援助是指由人民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指导和协调法律服务机构的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
    2024-04-21
    249人看过
  • 胁从犯与同犯的区别
    从犯与胁从犯是有区别的。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罪犯,而胁从犯是指被胁迫参加犯罪的罪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胁从犯是指哪些,对胁从犯如何量刑1、胁从犯一般是指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认定胁从犯时,应有以下两个条件:一是被他人胁迫,二是参加了犯罪。2、法律依据:《刑法》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
    2023-08-01
    283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威胁和要挟的区别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07
      一、定义不同 1、要挟 指扬言要惩罚、报复或危害当事人而强迫他答应自己的要求;利用对方的弱点、借力量、威胁或其他压力以强迫对方去做或去选择。 2、威胁 指用武力、权势胁迫。也指使遭遇危险。 二、法律规定不同 1、要挟在刑法里并没有规定。 2、威胁: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 要挟和威胁之间有什么区别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2-24
      一、定义不同 1、要挟 指扬言要惩罚、报复或危害某人而强迫他答应自己的要求;利用对方bai的弱点、借力量、威胁或其他压力以强迫对方去做或去选择。 2、威胁 指用武力、权势胁迫。也指使遭遇危险。 二、法律规定不同 1、要挟在刑法里并没有规定。 2、威胁: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 要挟和威胁有什么区别,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9-11
      要挟和威胁的区别是: 一、定义不同 1、要挟指扬言要惩罚、报复或危害某人而强迫他答应自己的要求;利用对方的弱点、借力量、威胁或其他压力以强迫对方去做或去选择。 2、威胁指用武力、权势胁迫。也指使遭遇危险。 二、法律规定不同 1、要挟在刑法里并没有规定。 2、威胁: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根据
    • 被别人对威胁要挟贩毒的人会判什么罪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2-10
      仍然构成贩毒罪。贩毒是指知道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非法购买毒品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如何,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给予刑事处罚。《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如何,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给予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没收财产:(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
    • 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区别威胁与敲诈勒索罪的威胁的区别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6
      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区别“威胁”既是抢劫罪的手段之一,又是敲诈勒索罪的基本行为方式。但是,其威胁的特定内涵不同:(1)从威胁的方式看,抢劫罪的威胁,是当着被害人的面直接发出的;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可以当面发出,也可以通过书信、电话或第三者转达。(2)从实现威胁的时间看,抢劫罪的威胁表现为扬言如不交出财物,就要当场实现所威胁的内容;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则一般表现为,如不答应要求将在以后某个时间实现威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