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首例涉外仲裁案件审结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0:12:36 320 人看过

近日,珠海国际仲裁院审结首例涉外商事仲裁案件。这起涉外借款合同纠纷,开庭后仅半月即做出裁决,快审快裁。

据珠海国际仲裁院有关负责人介绍,案件涉及一借款合同纠纷,申请人系内地人,被申请人一方为境外人士。审理该案的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首席仲裁员谢石松先生为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三位仲裁员均具备丰富的国际仲裁经验。珠海国际仲裁院于11月17日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在开庭后半个月即作出裁决。这是自珠海国际仲裁院在横琴新区成立以来,第一次开庭审理的涉外商事仲裁案件,案件的快审快裁,充分体现了商事仲裁的便利性和高效性。珠海国际仲裁院负责人介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商事仲裁实行一裁终局,仲裁裁决自作出之日起便发生法律效力,没有法院诉讼程序中的上诉或再审程序。商事仲裁因为在解决纠纷中具有快捷性、实用性、专业性和高效性,已成为国际通行的经济纠纷解决方式。

根据中国参加的《纽约公约》的规定,中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可以在全世界140多个缔约国得到承认和执行,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国境内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据了解,珠海国际仲裁院主要为各类商事主体提供与国际接轨的仲裁法律服务。在案件范围方面,既受理国际和涉外及涉港、澳、台的仲裁案件,也受理中国内地仲裁案件,同时为配合横琴新区诚信岛建设,该院还将为发生在横琴新区的小额消费纠纷提供快捷仲裁服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1: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涉外仲裁相关文章
  • 哪些是涉外仲裁案件
    在我国涉外仲裁实践中,哪几类案件属涉外仲裁案件:一、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与外国的公司、企业、其它经济组织或个人之间的争议仲裁案件。二、外国的公司,企业、其它经济组织或个人之间的争议仲裁案件,而不论这些外国的公司、企业、其它经济组织或个人是否具有同一国籍。三、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之间争议具有涉外因素的仲裁案件。四、涉外远洋运输,国际多式联运所引起的纠纷以及其它海事纠纷案件。
    2023-05-01
    374人看过
  • 涉外仲裁案件依据什么原则审理
    一、以事实为依据以客观事实作为裁决的依据,是仲裁的根本原则。事实没有查明,责任就难以分清,适用法律就可能出现错误。仲裁庭要做出正确的裁决,就必须查明案件的发生、经过、现状和双方当事人争执之处,查明核实记载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书和相关证据。仲裁庭查明事实的途径主要有:(一)争议双方当事人对案件的陈述以及所提供的证据。仲裁庭将认真审核当事人的陈述,找出陈述中一致的地方和有争议的地方作为裁决的依据。同时仲裁庭认真甄别证据材料的真伪,查明事实的真像。(二)仲裁庭对事实的调查。仲裁庭调查包括庭外调查和开庭调查。当事人员有举证的责任,仲裁庭根据当事人的证据来判明真伪。如果仲裁庭认为有必要可以进一步查明事实,分清责任。但要注意的是,举证的义务在当事人,仲裁庭只在认为有必要时才进行庭外调查。(三)仲裁庭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聘请有关专家或鉴定部门做出专家报告或鉴定结论。在专家和鉴定人行使仲裁庭指定的职责
    2023-03-25
    491人看过
  • 审理涉外仲裁案件依据什么原则
    一、以事实为依据以客观事实作为裁决的依据,是仲裁的根本原则。事实没有查明,责任就难以分清,适用法律就可能出现错误。仲裁庭要做出正确的裁决,就必须查明案件的发生、经过、现状和双方当事人争执之处,查明核实记载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书和相关证据。仲裁庭查明事实的途径主要有:(一)争议双方当事人对案件的陈述以及所提供的证据。仲裁庭将认真审核当事人的陈述,找出陈述中一致的地方和有争议的地方作为裁决的依据。同时仲裁庭认真甄别证据材料的真伪,查明事实的真像。(二)仲裁庭对事实的调查。仲裁庭调查包括庭外调查和开庭调查。当事人员有举证的责任,仲裁庭根据当事人的证据来判明真伪。如果仲裁庭认为有必要可以进一步查明事实,分清责任。但要注意的是,举证的义务在当事人,仲裁庭只在认为有必要时才进行庭外调查。(三)仲裁庭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聘请有关专家或鉴定部门做出专家报告或鉴定结论。在专家和鉴定人行使仲裁庭指定的职责
    2023-03-24
    246人看过
  • 国际惯例涉外仲裁
    仲裁,亦称“公断”,是指各方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发生的争议交给各方所同意的第三者进行审理和裁决,这裁决对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能最终解决争议。仲裁的重要原则,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即各方当事人通过签订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可以自行约定或选择仲裁事项、仲裁地点、仲裁机构、仲裁程序、适用法律、裁决效力以及仲裁使用的语言等。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既是仲裁的主要特点,也是仲裁的优势,仲裁的其他特点和优势有:当事人有权指定具有专业知识的仲裁员:仲裁审理的非公开性;仲裁裁决的终局性,以及程序简便,结案较快且花费较少。以仲裁的方式处理争议,在国际上已有悠久的历史。早在古罗马时代,就开始出现了以仲裁的方式解决商业往来中发生纠纷的做法。到了13世纪中叶,在英国的一部年鉴中出现了有关仲裁的记载;在地中海各港口所采用的《海事法典》中提到了以仲裁庭解决争议的问题;在瑞典的某些地方法典中也承认仲裁
    2023-04-22
    358人看过
  • 审理涉外仲裁案件的原则是什么
    1、以事实为基础仲裁的基本原则是以客观事实为基础。如果事实不确定,则难以区分责任,并且在适用法律时可能出现错误。为了做出正确的裁决,仲裁庭必须了解案件的发生、过程、现状以及双方之间的争议,并查证记载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和有关证据。仲裁庭查明事实的主要方式是:(I)争端各方对案件的陈述和提供的证据。仲裁庭将仔细审查双方的陈述,找出陈述的一致性和争议,作为裁决的依据。同时,仲裁庭仔细审查证据材料的真实性,找出事实的真实形象。(2)仲裁庭对事实的调查。仲裁庭的调查包括庭外调查和庭外调查。当事人有举证责任,仲裁庭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证据确定其真实性。仲裁庭认为必要时,可以进一步查明事实,分清责任。但需要注意的是,举证责任在当事人,仲裁庭仅在认为必要时进行庭外调查。(3)仲裁庭认为必要时,可以聘请有关专家或鉴定部门作出专家报告或鉴定结论。当专家和鉴定人履行仲裁庭指定的职责时,仲裁庭有权要求双方当
    2023-05-07
    236人看过
  • 涉外仲裁机构受案条件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3条规定: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或者在争议发生之后达成的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仲裁协议和一方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受理案件。因此,仲裁协议是提请涉外仲裁的首要条件,其次必须有一方当事人的书面申请。(一)仲裁协议的形式一项有效的仲裁协议,必须具备合法形式。各国仲裁法对仲裁协议形式的规定虽然不尽一致,但绝大多数国家的法律都要求仲裁协议必须用书面形式作成。我国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都要求仲裁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仲裁协议的最典型形式是主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和在主合同之外单独订立的书面仲裁协议。除此之外,还有函电形式,援引形式,推定形式等。(二)仲裁协议的内容总结归纳各国进行国际商事仲裁的实践作法,一项完善的仲裁协议通常包含以下内容:1.仲裁事项。仲裁事项即当事人意图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哪些争议。2.仲裁地点。3.仲裁机构或仲裁庭的组成方式。4.仲裁程序规
    2023-06-06
    133人看过
换一批
#涉外法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涉外仲裁是指按照当事人的合同约定,涉外仲裁委员会依据法律对申请人、被申请人之间的纠纷居中裁判的制度。经过涉外仲裁机构委员会裁决的,仲裁裁决书制作出来就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可以再以同一个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也不得向其他机构提出变更仲裁裁决的... 更多>

    #涉外仲裁
    相关咨询
    • 涉外仲裁案件如何执行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2-01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我国领域的,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与的国际条约或者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当事人请求执行我国涉外仲裁机构制作的生效仲裁裁决的,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我国领域的,当事人应当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 中国在南海仲裁中强制仲裁的案件中,中国是否涉及涉外仲裁的基础?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25
      12日,位于海牙的国际仲裁法院发表南海仲裁案的所谓裁决,声称中国在南海的“九段线”没有法律基础。中国对美济礁(MischiefReef)和仁爱礁(ThomasShoal)周边两百海里不具有专属经济区权。如果回溯这个仲裁庭的所作所为,会发现这个裁决实在是太不靠谱了。我们一般所说的南海仲裁案,是由菲律宾2013年1月向荷兰海牙的常设仲裁法院提起的,他们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南中国海主张的九段线,违反了《
    • 哪些仲裁机构有权受理涉外仲裁案件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1-24
      目前,我国除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海事仲裁委员会受理涉外仲裁案件,按照有关规定,依据仲裁法设立或重新组建的仲裁机构也有权受理涉外仲裁案件。(一)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是1956年4月正式成立的,它是以仲裁的方式,独立、公正地解决契约性或非契约性的经济贸易等争议的常设仲裁机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设在北京,在深圳设有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在上海设有仲裁委员会
    • 哪些仲裁机构有权受理涉外仲裁案件?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15
      1.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海事仲裁委员会是我国的常设涉外仲裁机构,也是受理涉外仲裁案件的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仲裁机构。 2.目前,我国除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海事仲裁委员会受理涉外仲裁案件,按照有关规定,依据《仲裁法》设立或重新组建的仲裁机构也有权受理涉外仲裁案件。
    • 涉外仲裁裁决的条件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04
      。当事人申请仲裁裁决需要以下条件: 1.我国与被申请国之间有相互承认和执行对方国家涉外仲裁机构仲裁裁决的双边条约,或者两国共同参加的国际公约中有相互承认和执行对方国家涉外仲裁裁决的内容或者两国之间具有互惠关系。 2.我国涉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是依符合仲裁法或者当事人选定的仲裁规则规定的仲裁程序作出的,也就是说,涉外仲裁裁决的作出程序是正当的。 3.我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