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有其他企业讨债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21:04:49 139 人看过

职工离职后有其他公司讨债的,怎样处理要依据债务的类型而定,如果是公司债务的,由公司承担职工是不承担公司债务的。如果是个人债务,则自己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4: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讨债相关文章
  • 员工离职前造成企业损失,企业如何追讨?
    一、员工离职前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需要赔偿。1、“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2、“因劳动者过错造成用人单位直接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从其工资中扣除赔偿费,但应当提前书面告知扣除原因及数额;未书面告知的不得扣除。扣除赔偿费后的月工资余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3、员工应赔偿因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费用。(一)、结论:劳动者如果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要求劳动者进行赔偿是有法可依的。(二)、员工离职后,发现有需要赔偿的情形仍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从此条可以看出,申请劳动仲裁时效的起算点是发现员
    2023-02-24
    324人看过
  • 企业如何追讨欠款,企业讨债要注意什么
    企业追讨欠款:1、企业要对欠款进行清理与分类。2、内部合同相关人员的走访、座谈。3、走访客户。4、采取措施。企业讨债要注意:债务人可以和其签订一个还款协议或者欠条,上面写清楚金额及宽限的还款期限,以及违约责任,由债务人签字盖章。一、重组破产债务怎么办一般情况下,如果债权人提交申请要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那么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是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整。原国有企业改成公司时,要清理原有企业的债权、债务。原有企业的债权债务由改组后的公司承担。二、企业破产的欠款怎么办?公司破产后,公司的管理人应该对公司的债权进行追讨,追讨的债权应该用于清偿公司的债务,所以破产公司合法的债权是需要还的。管理人可逐步就已确认的破产企业对外债权开展追讨工作:1.查明债务人基本情况:通过工商调档、实地走访等方式,查明债务人的名称、住所地等信息。2.
    2023-04-04
    295人看过
  •  遗产处理办法:债务人员离世后如何处理其债务?
    这段内容讲述了在我国《民法典》中,债务人和债权人去世后遗产的继承方式。若债务人签订有遗赠抚养协议或遗嘱,遗产将按照协议或遗嘱的内容进行分割。如果没有特别的情况,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原则进行继承,继承人将继承遗产。同时,债务人生前所负担的债务,继承人负有限定清偿的责任。若继承人放弃继承,则不承担责任。继承开始的时间是债务人死亡时。1、若债务人签订有遗赠抚养协议或遗嘱,按照协议或遗嘱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分割;2、如果没有特别的情况,债务人的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原则进行继承,继承人将继承其遗产。当然债务人生前所负担的债务,继承人负有限定清偿的责任。若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不承担责任。我国《民法典》不管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自然人死亡时,继承开始。 遗产继承规则:遗赠抚养与法定继承的权衡遗产继承规则是维护社会公平和家庭秩序的重要法律制度。在我国,遗产继承规则主要包括遗赠抚养与法定继承。遗赠抚养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
    2023-08-24
    287人看过
  •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债权人如何讨债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有两种清算方式,一是投资人自行清算;二是债权人申请法院指定清算人清算。在投资人自行清算的情况下,债权人需要在收到投资人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债权;如果没有收到通知,则在投资人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申报债权。如果债权人没有申报债权,在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五年内,投资人仍然负有清偿责任,五年后,投资人就不再负有清偿责任。相关法律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七条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八条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
    2023-06-06
    113人看过
  • 企业讨债如何财产保全
    1、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该案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2、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主观因素有,当事人有转移、毁损、隐匿财物的行为或者可能采取这种行为;客观因素主要是诉讼标的物是容易变质、腐烂的物品,如果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将会造成更大损失。3、诉讼中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在一审或二审程序中,如果案件尚未审结,就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如果法院的判决已经生效,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不得申请财产保全。4、诉讼中财产保全一般应当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是,人民法院一般很少以职权裁定财产保全,因为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错误的,应当由人民法院依法承担赔偿责任。5,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
    2023-02-08
    388人看过
  • 对停业企业讨债如何起诉
    债权人向企业追讨债权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写好起诉书后向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公司债务如何追讨公司债务追讨具体如下:(一)追讨公司债务的商务技巧1.选择催收付款帐款的时间。一般下午比上午效果要好些。上午人气旺盛,不容易达成解决方案。下午人气懈怠,容易接受意见。2.注意选择催收债务的理由。不要说自己因为财政困难,才来收帐。这样给债务人造成高高在上的感觉。要让他因为欠债而自己感到难堪。3
    2023-06-14
    315人看过
  • 企业破产后,如何依法讨回债权人债务?
    企业倒闭的会进行破产清算,债权人可以在破产清算期间向清算组申报债务,以此来实现自己的债权。如果公司的股东存在抽逃出资;虚假出资;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等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的,则债权人还可以起诉股东要求其承担公司债务的连带责任。债务人下落不明债权人怎么讨债1、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追讨债权:(1)如果债务人下落不明2年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债务人失踪,法院宣告债务人失踪后,可以向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如果财产代管人不偿还的,可以向法院起诉。(2)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债务人,判处债务人还款的,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判决书,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财产偿还债权。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2023-08-12
    322人看过
  • 股权转让出去的债权如何转给其他企业
    一、股权转让后企业债权问题:公司有股权发生转让,同时公司对外享有债权的情况相对容易处理。1.股权对内转让的情形:这种情况下,外部债务人的偿还义务没有发生变化,只是股权转让人不再享有分配的权利。此时,转让人在转让股权时,放弃了相应比例的收益权,而受让人则依法取得了这部分收益权。2.股权对外转让的情形:需要分情况讨论:(1)外部债务人获得公司全部股权,即公司整体转让给了该债务人,则债权债务混同;(2)外部债务人获得公司部分股权,原来的外部债权债务关系很可能就变成了现在的内部关联交易关系。二、股权转让后企业债务问题:公司的债务与股东个人无关,应由公司以公司财产承担,所有的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如果在股权转让协议预定的期限内发生,并且发生实际权利人的追索,该类责任或风险首先应当由目标公司承担,由此引发的股份转让的风险负担应当由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因此,有关债务承担问题应列入风险负担条款予以
    2023-02-22
    108人看过
  • 企业职工自己辞职,企业该如何处理
    员工自动离职,会让用人单位处于极为被动的地位,例如该员工正在从事的工作突然中断,各种物品和文件没有交接等等。同时,如未能及时采取固定证据、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等措施,劳动合同关系存续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仍承担着用工风险,发生员工意外死亡等意外情形,用人单位仍须承担相应的责任。更为严重的是,实践中曾有个别员工在自动离职后,提出系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百口莫辩,支付赔偿金的案例。一、企业辞退员工应给予哪些补偿企业辞退员工应该给予的补偿有:1、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2、赔偿金,具有惩罚性质,是指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的双倍经济补偿金;3、代通知金,即代替通知金,一般就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
    2023-04-01
    451人看过
  • 小企业会计准则下其他税种的账务如何处理
    (1)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和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等。小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也通过本科目核算。(2)本科目应按照应交的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应交增值税还应当分别“进项税额”“销顼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金”等设置专栏。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设置上述专栏。(3)应交税费的主要账务处理。其他税种的账务处理应交营业税的主要账务处理。A.小企业按照营业额和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缴纳的营业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营业税)。B.出售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不动产应交纳的营业税,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营业税)。C.缴纳的营业税,借记
    2023-05-03
    217人看过
  • 劳动者离职企业年金如何处理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企业年金由企业和职工个人缴纳,企业缴费应当按照企业年金方案规定比例计算的数额计入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职工个人缴费额计入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根据国家对企业年金的相关规定,职工只有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领取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职工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不得从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出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职工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可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
    2023-05-30
    487人看过
  • 企业应该如何处理或有负债
    首先是确认。对于损失性或有事项引起的义务,应明确其是否符合三个条件: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如果或有事项引起的义务能够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应确认为一项负债,作为“预计负债”列入资产负债表,相应的或有损失列入利润表。不能同时满足三个条件的义务,作为或有负债,不能在表内予以确认。对于收益性或有事项引起的或有资产,按照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能予以确认。但当或有收益基本确定能够实现时,应作为资产单独确认。其次是计量。对于因或有事项而确认的预计负债进行计量时,其金额应是清偿该负债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于因或有事项而确认的资产计量时,确认的补偿金额不应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最后则应注意披露。表内披露。因或有事项而确认的负债(即预计负债),应在资产负债表中单列项目反映,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做相应披露;与所确认负债有关的费用或支出
    2023-04-21
    357人看过
  •  离职后如何讨要工资?
    根据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合同关系,工人并不直接与发包人形成法律关系。他们向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是为了履行劳动合同,并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因此,工人无法直接向发包人讨要承包人拖欠的工资,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来这么做。根据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合同关系,工人并不直接与发包人形成法律关系。他们向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是为了履行劳动合同,并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因此,工人无法直接向发包人讨要承包人拖欠的工资,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来这么做。 离 职 工 资 从 何 而 来 ?根据我国的劳动法规定,职工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而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将工资发放给劳动者。那么,离职工资从何而来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工资应当遵循按劳分配、按要素分配和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原则。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低工资规定》的规定,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下,用
    2023-09-14
    453人看过
  • 其他企业专项拨款的会计处理
    1993年会计改革时财政部制发的一系列行业会计制度,均未涉及专项拨款的核算。为此,财政部;先后印发了(93)财会字第29号,(93)财会字第35号、(94)财会二字第19号等文件(以下合称《补充规定》),就企业专项拨款核算等对行业会计制度作了补充规定:1.企业应增设“专项应付款”科目,核算有关部门拨给企业的专项拨款。2.专项拨款使用、转销、核销的程序和会计处理,与本文以上介绍的公司专项拨款基本相同,不同的只有一点:将各道分录中的“长期应付款”科目改为“专项应付款”科目。3.企业资产负债表未设“专项应付款”项目,因此《补充规定》要求将“专项应付款”科目期末余额并入资产负债表的“其他长期负债”项目反映。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按照现金流量表准则的规定,收到专项拨款一般应在筹资活动现金流量的“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拨款数额大的,可在筹资活动现金流量类单列项目反映;拨款项目完成后结
    2023-03-21
    469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讨债
    词条

    讨债需要下列证据: 1、借据、收据、合同等能够证明原告和被告之间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材料; 2、原告应当提供自己将标的物交付给被告的时间、地点及交付经过的证据材料; 3、对债务担保或者连带责任人,应提供有关人员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 更多>

    #讨债
    相关咨询
    • 企业如何追讨债务, 企业如何追讨债务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06
      一、企业如何追讨债务1、和解法协商和解是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如果该债权有抵押担保或者有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债权人可与抵押人或者保证人进行协商,也可请第三者“牵线搭桥”,使抵押人以足额的抵押资
    • 追债企业讨债是否合法? 如何处理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04
      1、讨债企业是不合法的。讨债企业承办委托书账追债,没有法律依据,缺乏法律赋予的权限和行政强制力,有些讨债企业借助威胁恐吓、哄骗、敲诈等不正当的手段,强行向债务人收取债款,甚至绑架人质,进行暴力危害人身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以收取高额报酬。 2、取缔各类讨债企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讨债企业。对继续从事非法讨债活动,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要坚决依法惩处。
    • 离职后如何处理企业年金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09
      离职后如果新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之前缴纳的企业年金会随着职工个人转移到新的企业年金账户;如果新企业未建立企业年金账户,企业年金还会继续留在原单位,由原企业继续管理,等到员工达到退休年龄并且办理好退休手续之后,再申请领取。
    • 企业转让其他职工有何差别?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22
      看你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
    • 其他企业如何整合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2-20
      企业通过合资经营的形式将各自不同的资源组合在一起,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实现双方资源和能力互补,达到共同发展的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章的相关规定,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