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工伤认定申请应注意哪些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8:43:55 392 人看过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针对近年来行政诉讼案件快速增长的情况,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在此类诉讼中要注意五大问题:。目前,大部分农民工认为,如果在工作中受伤,单位应该认定为工伤。他们不知道应该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鉴定。有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受伤后未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也不申请。期限过后,工人们会到处上诉。法官提醒劳动者,要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或者申请工伤鉴定、职业病诊断鉴定,必须注意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超过法定期限的,不予受理,难以保障自身权益的《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劳动者发生意外伤害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为职业病的,其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30日内,向协调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特殊情况下,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期限用人单位未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诊断、鉴定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职业病的危险p>试着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8年多以来,仍有不少农民工不知道国家有劳动法,不知道签订劳动合同。目前,至少95%的农民工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法官提醒,虽然与用人单位有实际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法也享有劳动保障权,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的权益可能仍难以得到充分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一是由于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必须通过其他方式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不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其各项劳动保障权益将难以保障。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就工资等事项的一些口头约定难以举证,难以在复议前保护这些口头约定的劳动保障权益。法官提醒,劳动者对劳动行政部门的结论不服的,应当先向作出结论的劳动行政部门的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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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8日 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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