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是什么意思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6 14:01:57 361 人看过

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对已经登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进行的土地登记。

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登记对已经登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发生变更的登记。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一种情况是集体所有土地被国家征用转为国有土地,集体土地所有权要注销。另一种情况是相邻集体之间,相关集体之间为方便生产和生活所进行的土地调整,调整应有双方协议书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意见。土地所有权转移的,必须申请土地变更登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更换土地证书。

一、土地使用证变更规定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

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成都市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第二代双面复印)验原件,特殊情况附书面说明。

(一)因房屋买卖发生的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关于办理土地登记的函;

(二)因房屋买卖发生的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审查表,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三)因继承、赠与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公证书》(原件)。

(四)因离婚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离婚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复印件(验原件);

(五)因地址变更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变更地派出所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原件。

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流程是什么

申请。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证明材料。变更地籍调查。根据土地使用者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的内容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审核权属并进行地籍测量。

(一)权属审核。核实法人身份证明与申请书上的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与委托书上的姓名是否一致。在土地使用者相邻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共同确认变更后新界线、并将调查结果填入调查表内,同时让相邻者在表上签字、盖章。

(二)地籍测量。对变更后新产生的宗地的形状、界址点、界址线的位置、宗地面积、地籍图等进行准确的测绘、计算;同时对原宗地的界址点、界址线的位置、宗地面积、地籍图等要进行相应的修测。

(三)注册登记。变更登记申请经过变更地籍调查之后,其成果经检查验收,达到依据充分、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的要求,便可上报区县或市人民政府审核、批准,更改或重新填写土地登记卡、归户卡。

(四)填发土地证书。属于权属变更的要更换土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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