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潜逃如何判定?根据法律规定,挪用公款潜逃构成贪污罪。这两个罪都是身份犯,犯罪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但挪用公款罪强调的是规范的挪用,而贪污罪强调的是非法占有。此外,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表明了不愿归还的意图,因此根据司法解释,将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以贪污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挪用公款潜逃不构成挪用公款罪,而是构成了贪污罪。首先这两个罪都是身份犯,犯罪主体均是国家工作人员。但国家工作人员在触犯挪用公款罪时,主观上有规范的意思,只是暂时挪用,日后归还;但贪污罪强调的是非法占有,及国家工作人员没有归还钱款的意图。而挪用公款后潜逃,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为逃避责任而携带公款逃跑,这里携带公款即表明了不愿归还的意图。故根据司法解释,将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以贪污论。
涉嫌挪用公款潜逃如何判刑?
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构成贪污罪,其处罚为:数额较大或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的规定: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第382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刑法第383条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
挪用公款潜逃的认定标准是否需要修订
393人看过
-
公款挪用后职工潜逃怎么判定?
247人看过
-
挪用公款潜逃的形式
124人看过
-
如何判断挪用公款潜逃的行为?
194人看过
-
挪用公款潜逃可以逃离法院判刑吗
191人看过
-
挪用公款潜逃诈骗罪判多少年
464人看过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
认定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标准,有没有法律依据甘肃在线咨询 2023-10-09在实践中认定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 1.“携带”与“潜逃”的关系。所谓潜逃是指行为人发觉犯罪事实将要暴露或者已经暴露,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潜伏和逃跑的行为。 2.“公款”的范围。这里的公款还包括可以变现的有价证券、金银首饰等。 3.正确理解“携带”。此时的“携带”理解为行为人能够实际控制公款。
-
怎么认定会潜逃的挪用公款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11携带挪用公款潜逃指行为人发觉犯罪事实将要暴露或者已经暴露,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携带公款潜伏和逃跑的行为。从“携带”与“潜逃”的关系、“公款”的范围、正确理解“携带”的内涵这三个方面认定。携带与潜逃是相伴相生、相辅相成的,没有先后之分,携带贯穿于潜逃的整个过程中,二者缺一不可。
-
挪用公款潜逃范围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131、挪用公款潜逃要注意行为人主观上有无占用公款的主观意识,如果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有能力归还所挪用的公款而拒不归还,并隐瞒挪用公款去向,转移、隐匿挪用款的,则行为人主观上已有占有的故意,对其携带的挪用款,应当以贪污罪定罪处罚。若是客观上无力归还的,则定挪用公款罪。 2、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3、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
认定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标准,2023最新规定是什么湖北在线咨询 2023-02-02在实践中认定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 1.“携带”与“潜逃”的关系。所谓潜逃是指行为人发觉犯罪事实将要暴露或者已经暴露,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潜伏和逃跑的行为。 2.“公款”的范围。这里的公款还包括可以变现的有价证券、金银首饰等。 3.正确理解“携带”。此时的“携带”理解为行为人能够实际控制公款。
-
携带挪用公款潜逃法律上的承担责任有哪些河北在线咨询 2023-09-07携带挪用公款潜逃的认定:所谓潜逃是指行为人发觉犯罪事实将要暴露或者已经暴露,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潜伏和逃跑的行为。携带与潜逃是相伴相生、相辅相成的,没有携带认定潜逃则没有意义;携带贯穿于潜逃的整个过程中,二者缺一不可,否则认定贪污就没有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