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能否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1 08:01:00 64 人看过

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但是其实际领取了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对于普通劳动者而言,可能并不能辨认其主体资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0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49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从上述法律的规定来看,分支机构单独从事的法律行为原则上是有效的,除非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只是其责任最终由总公司承担。《〈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4条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因此,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是否能作为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主要标准在于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一、分公司有哪些特点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

分公司的特征具体表现为:①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②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③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④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⑤分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8日 15: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签订劳动合同相关文章
  • 未与快递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快递公司与快递员不签合同是违法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按月向劳动者依法支付两倍的工资,不满一个月的,按计薪日折算,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快递公司工作流程流程从前往后依次为:数据整理业务部填取货单交公司公司安排投递部配合取货[分流向取货后,取货单交公司督察部]业务部填写数据打印申请表交数据部打印签收单(3小时内数据部交业务部,特殊情况例外)[分流向打印完毕后将数据打印单交督察部]业务部填写投递通知单业务部提前24小时将投递通知单、签收单一并交于投递部(特殊情况例外)投递部接单后安排投递投递部48小时内将签收单、投递通知单交于督察部(特殊情况例
    2023-07-16
    355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与分公司签订是否存在问题
    一,劳动合同与分公司签订是否存在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是否能作为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主要标准在于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但是其实际领取了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对于普通劳动者而言,可能并不能辨认其主体资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0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从上述法律的规定来看,分支机构单独从事的法律行为原则上是有效的,除非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只是其责任最终由总公司承担。《〈劳动合同法〉实施条
    2023-06-23
    74人看过
  • 与母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可否去子公司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一、劳动关系转移到子公司的处理方式子公司属于独立法人,有两种方案:1、原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工龄清零后,再入职子公司;2、与母公司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与子公司签订新的劳动关系开始时间即为原公司的劳动开始时间,或者在新签订的合同中,明确注明把原公司的工龄合并计算为子公司的工龄等具体条款,以免被公司忽悠。若员工不愿意到新公司,则原公司可和员工协商解约,支付经济补偿金。员工在集团公司下属不同法人之间调转的,如果都是通过劳动合同的方式,即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新单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在两个单位的工作年
    2023-06-26
    337人看过
  • 招投标时分公司劳动合同可以与员工签订吗
    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但是其实际领取了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对于普通劳动者而言,可能并不能辨认其主体资格。1、《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一)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独资企业;(二)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企业;(三)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四)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五)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的分支机构;(六)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七)经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企业、街道企业;(八)其他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组织。从上述法律的规定来看,分支机构单独从事的法律行为原则上是有效的,除非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只是其责任最终由总公司承担。2、《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4条规定:“《劳动合同法
    2023-03-03
    221人看过
  • 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
    分公司虽然具有用工主体资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分公司的法律地位同样也受公司法调整,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虽然可以独立的对外签订劳动合同,但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而是由总公司承担。一、总公司可以和分公司签合同吗法律上没有禁止总公司与分公司签署合同,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即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从根本属性上来讲,其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总公司与分公司可以签署合同,但不能够对抗外部第三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
    2023-03-01
    409人看过
  • 与公司签订合同后怀孕,公司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不能。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一、公司强行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怎么算?除劳动法二十五条情况外,用人单位不得和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违法和怀孕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要求按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第三条规定:本办法第二条(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规定的赔偿,按下列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
    2023-04-01
    393人看过
  • 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为无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员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否解除,是指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约定的无明确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经证明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2023-05-07
    212人看过
  •  根据劳动合同法,外国人能否与中国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涉外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 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适用的法律, 但在涉及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方面, 必须强制适用中国法律。《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有强制性规定的,应当直接适用。根据涉外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适用的法律,但在涉及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方面,必须强制适用中国法律。《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有强制性规定的,应当直接适用。第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合同特征的一方经常居住地法律或者其他与合同关系最密切的法律。第四十三条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者工作地点的法律;劳动者工作地点难以确定的,适用于用人单位主营业地的法律。劳务派遣可以适用于劳务派出地的法律。 涉 外 劳 动 合 同 法 律 适 用 问 题根据素材所述,涉外合同纠纷的解决通常会
    2023-09-25
    180人看过
  • 公司要和员工签劳动合同,员工不愿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1.对该员工采取劝说的方式,说明合同是为保障他的合法权益。否则,当他受到不平等待遇时,将不能得到任何保障。2.说明公司的立场,即假如不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将没有权利任用任何一名员工。假如他还不肯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公司将立即解除劳动关系。3.假如该员工仍不签订劳动合同,说明该员工已经存在随时要走的想法,那么,晚走不如早走,避免将来承担双倍工资,并且这样的职工对用人单位也已经丧失了忠诚度,对于企业会存在更大的隐患。4.在新职工入职的时候,如果是考察的比较满意的职工,建议在入职时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好试用期等,对于不办理入职手续,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建议不用聘用。5.对于部分在入职时就明确表明不想签订合同的职工,建议不要录用,如果因为工作需要,必须录用的,建议直接要该职工在入职时明确表明不愿意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直接在入职时向该职工送达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规定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通知职
    2023-02-13
    252人看过
  • 员工与分公司签合同劳动关系存在吗?
    一、员工与分公司签合同劳动关系存在吗?劳动关系是存在的,只要分公司有营业执照,员工提供了劳动,就能认定为劳动关系存在。分公司具有法人地位的,可以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不具有法人地位的,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可以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二、如何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什么事项?1、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应尽量清楚用工单位是否为合法经营的单位,有无用工主体资格。否则,既使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2、合同中应明确工作内容、条件、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以防止约定不明,致使自己权益受到侵害;3、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约定的事项都要以书面形式确定写在劳动合同中,避免用工单位的口头承诺,防止将来发生纠纷,因缺少证据而得不到法律有效的保护;4、详尽填写合同条款,避免签订条款不全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劳动者姓名、住址和居民
    2023-04-13
    417人看过
  • 公司能否避免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的处罚
    中国《劳动合同法》强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立法意图是,在劳动合同内容发生争议时,尽量减少无法证明双方原始协议的情况事实上,雇佣员工后,总公司需在聘用之日起一个月内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公司未签署,则需要承担以下法律后果:1。如果公司自雇佣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足一年未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应每月向您支付两倍的工资。如果自雇佣之日起一年内未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已与您签订了无期限劳动合同,,而且,即使员工要求不签字,公司也无法逃避责任,更不用说社会保险责任了在社会实践中,如果公司以员工“不愿签字”为由不签订劳动合同或不参加社会保险,也不能免除单位的法律责任。此外,员工撰写的所谓“申请书”和“担保书”也是无效文件。因此,一旦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就有相应的责任,不会被免除因此,如果公司发现部分员工不配合签订劳动合同,经协商后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予以解雇。这种做法不会
    2023-05-07
    115人看过
  • 解除劳动合同后,单位是否能够重新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单位劳动合同解除可以重签。如果与用人单位协商同意,可以重签,但一般企业不会重签。劳动者辞职需要谨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双方的劳动关系解除。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根据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原单位劳动合同解除终止证明怎么写劳动合同解除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终结,当劳动者寻求下一份工作时新单位往往要求出示原单位开具的劳动合同解除说明书,原单位劳动合同解除终止证明书写时要注意,劳动合同解除终止证明书一般写明姓名、身份证号、原职务、签订及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解除原因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
    2023-07-11
    88人看过
  • 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能向员工收取押金吗
    一、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能向员工收取押金吗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不得向劳动者收取押金。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二、劳动者怎样投诉举报用人单位1、注意区分举报和投诉。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可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如认为用人单位侵犯了劳动者个人的合法权益,则可提出投诉。2、劳动者应及时维权,以防错过时效。《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有关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将不再查处。3、举报宜通过快速有效方式。举报者可拨打当地劳动保障热线电话,或登录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网站等方式尽快举报。4、举报时提供详实信息。应明确提供被举报单位的名称、地址及具体违法行为。为提高对用人单位实施劳动保障监
    2023-04-20
    330人看过
  • 劳动者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是需要总公司重新签订吗
    一、劳动者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是需要总公司重新签订吗与你直接的雇佣方签订劳动合同即可,不需要与总公司重新签订。雇佣方如果是分公司,分公司有独立的法人主体(有单独的营业执照),则可以直接和分公司签,没有则要和总公司签。分公司的负责人可以作为总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来代表总公司和分公司员工签合同,但合同上盖的章还是总公司的。签订劳动合同的准则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规定,已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是具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的。二、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
    2023-04-18
    451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合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签订,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包括: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更多>

    #签订劳动合同
    相关咨询
    • 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与公司签订的代人打卡合同能否取消劳动合同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2-03
      1、《劳动合同》、《员工手册》、《规章制度》中是否有规定“代人打卡”属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行为,如未规定或规定为一般违纪行为,则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属违法解除;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履行合同,也可以不要求履行合同而请求赔偿金每年两个月的工资,这里每个月的工资是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平均应得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工资等货币性收入;2、如果《员工手册》、《规章制度》里有规定“代人打卡”
    • 分公司与合同能否签订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09
      分公司能否对外签署合同,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本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分公司是法人的派出机构,不能独立地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打个比方,本公司如果是公安局,那么分公司就是派出所。
    • 员工分可否与公司签订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3
      XX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但是其实际领取了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对于普通劳动者而言,可能并不能辨认其主体资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0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49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从上述法律的规定来看,分支机构单独从事的
    • 工作是与分公司签合同还是与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06
      与你直接的雇佣方签订合同。雇佣方如果是分公司,分公司有独立的法人主体(有单独的营业执照),则可以直接和分公司签,没有则要和总公司签。分公司的负责人可以作为总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来代表总公司和分公司员工签合同,但合同上盖的章还是总公司的。签订劳动合同的准则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
    • 企业已经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合理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25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中外自然人)。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