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两宅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确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3 14:23:56 194 人看过

一、农村分户的条件有什么?

第一,可以分户的子女必须已经成年且可以实现经济独立,有些地方还要求子女必须已婚才能够分户,而未成年子女以及经济尚不能独立的子女仍旧不符合分户的条件。第二,必须要另起炉灶,也就是已经不与父母在一起生活,一起吃饭。而还与父母在一个灶上吃饭的,不得分户。第三,有与父母住所相区别的相对独立的自主生活的空间,例如,虽然没有分户,但是子女已经住到别处的,这就可以分户。但是活动板房,零时搭建的建筑物则不属于独立的生活住所。第四,如果一家中有多个子女的,可以分户,只有一个子女的就不得要求分户。有多个子女的,要求想要分户的子女已经结婚,且对方将户口迁到想要分户的子女的户中,这才可以分户。第五,夫妻离婚的情况下,一般不分户,只是在户籍登记信息中变更婚姻状况。但是如果离婚的夫妻,另娶或者另嫁,且有住房的情况下,可以分户。入正文

二、分户需要怎么做?

首先,想要分户的人为申请人,写一份“分户申请书”,经本村的村委会审核通过后盖章确认。其次,本村村委会确认之后,再到当地派出所的户籍管理处让包管本地的民警签意见,有的地方还会要求派出所所长签字。这个时候一般要带申请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以及房产证或者土地证。最后,当地户籍科审核通过之后,工作人员会给你一个新的户口本。到这,分户算是完成了。而分户之后,就算原来的家庭有多套住宅的,多余的也能够确权。

注意:这12类不予确权!

1.宅基地不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除继承和分居立户外,农户一户超过一处以上的;

3.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建造的住宅;

4.土地权属有争议尚未处理结束的;

5.农村村(居)民因新建住宅,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宅或旧宅纳入土地置换项目规划,未复垦的;

6.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

7.因拆迁或原住宅依法被征收,已依法进行统一安置或补偿的;

8.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尚未处理或正在处理的;

9.经批准后连续两年未使用的;

10.集体供养的五保户腾出的住宅;

11.因依法查封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等原因限制土地权利的;

12.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确权的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03: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分居相关文章
  • 一宅两户怎么确权新政策
    一、一宅两户怎么确权新政策面对一宅两户的情况,新政策主要遵循一户一宅的基本原则,但也会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理。根据相关政策,若农民的一户多宅是基于合法转让、赠予等方式获得的,这些宅基地仍应被允许进行土地确权,以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这意味着,即使存在一宅两户的情况,只要其来源合法,就有权进行确权登记。二、一宅两户哪些情况可确权在一宅两户的情况下,有几种特定情形是可以进行确权的。1.如果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但未分户,且未经批准另行建房分开居住的,只要其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符合相关规划,并经本农民集体同意且公告无异议,那么可以按规定补办用地手续后,依法予以确权登记。2.对于未分开居住的,如果其实际使用的宅基地面积没有超过分户后建房用地合计面积的标准,也可以依法按照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确权登记。这些规定旨在平衡农民的居住需求与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三、一宅两户确权法律依据1.一宅两户确权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
    2024-08-07
    66人看过
  • 一户一宅两种情况如何应对
    我们国家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并且宅基地的面积不可以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规定的相关标准。如果农村村民拥有两处宅基地,并且房屋的面积都已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的情况下,那么其中一处的宅基地很有可能会被农村集体依法回收。农村农民一户能拥有几处宅基地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第五项规定:严格宅基地申请条件。坚决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区、市)规定的标准。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统一的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和宅基地申请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得批准宅基地。《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
    2023-08-04
    324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可以确认医院存在过失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确认医院存在过失如下情况下可以确认医院存在过失:1.医务人员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2.医务人员违反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3.医疗机构拒不提供病历资料等。《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二、医疗过失事故的赔偿主体医疗事故赔偿法律关系的赔偿义务主体包括以下几种:1.国家医疗单位和私立医院所致的医疗事故,赔偿义务主体是医疗单位,即医院,而不是具体的经治医生,受害人不能以医院的经治医生为被告起诉,而应以医院为被告。2.个体诊所的医生所致的医疗事故,
    2023-05-29
    476人看过
  • 一户多宅什么情况下仍然有赔偿
    我们自己传统观念中的“户”和“宅”容易混同,而且目前法律、法规没有将户和宅的内容、关系和标准作出具体的规定,但是结合司法判例可以总结为:户是以家庭户型为单位,以成年子女为主体;宅是指宅基地的使用权。《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了农村村民一户一宅原则。而现实生活中却存在大量的“一户多宅”现象,而且在征收拆迁过程中能得到的补偿利益也是千差万别。本文,在明律师选取一个案例来说明这几种情况,帮助大家更好的理解“一户多宅”对征收拆迁的影响。【引入案例:宅基地买卖过后又反悔?】李某是天津市静海区人,2002年与同村的赵某签订一份《证明》,证明内容为“现有两间土房(含院)处于村中的北街道,经赵某本人同意在2002年7月13日将此房以5600元的价格出售给李某,现金在证明人的监督下已付清,双方达成协议。至此,房产权归于李某所有,以此证明”。该证明的落款处有卖方署名赵某,买方署名李某,证明人署名王某,其中赵
    2024-01-09
    494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一户多宅不会被强拆?
    农村拆迁已经在全国各地陆续展开,越来越多的农民朋友开始为拆迁事宜发愁。因为现在农民的生活水平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在农村有很多“一户多宅”的现象。紧随着土地确权政策在全国的展开,“一户一宅”成了时下的热点问题,而拆迁借着“一户一宅”的确权时机对“多宅”进行了违建拆除。这对大部分的农民朋友来说无疑是巨大的财产损失。而拆迁工作把“多宅”顺势转变成了“违建”进而强拆不补偿,也似乎有点趁火打劫的味道。从拆迁角度来说,“一户多宅”确实违反了国家土地确权政策规定的原则,属于违规,那就有把宅基地上的房屋作为违建处理的理由,却有些片面了。事实上“一户多宅”也有合法与非法之分,对于合法的“一户多宅”,同样能顺利进行土地确权。也就是说,就算是“一户多宅”,拆迁方也不能任意进行强拆。下面由在明律师带你看看不能强拆的“一户多宅”。一、因宅基地管理部门工作过失导致的这样的情况在现实中也很常见,有很多一户多宅是管理部门
    2023-04-10
    139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确权,“一户多宅”的情况该如何分户?
    通常来讲,“一户多宅”的情况只能给一处宅基地确到权,其他宅基地不能确权。但是从实践中可以看出不少地区还可以保留对房屋的使用权,但如果地上房屋坍塌或者荒废了,就不能修建了,此时就有被收回的风险。面对这种情况,解决办法一般有2种:一种就是你所说的“分户”,另外一种就要看你的“一户多宅”是不是由于历史遗留原因所致,因为涉及到宅基地取得的时间问题。下面我们一一了解下:1.“一户多宅”如何分户?大致满足下列条件可去当地的乡镇派出所办理分户(具体分户条件各个地区会因实践问题有所差异):(1)拥有本村户口;(2)多子女家庭,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后可申请分户;(3)夫妻真实离婚,不住在一起;(假离婚被查出是要受到重罚的)(4)拥有房屋产权证明。另外,现在农村分户严格很多,必须要“村委会初审盖章+派出所调查核实盖章”的情况下才能继续办理分户。2.“一户多宅”宅基地取得时间对确权的影响国家在进行宅基地确权的时
    2024-01-07
    303人看过
  • 宅基地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买卖?
    一、宅基地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买卖?1、宅基地买卖有以下情况:(1)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将相互享有使用权的宅基地进行交换;(2)宅基地使用权人将去所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由他人支付价款;(3)宅基地使用权人将其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并获得股息;(4)宅基地使用权人将其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以作业方式转让给他人,他人无偿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
    2024-02-01
    154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同一房地产可以设立两个以上抵押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5条第1款规定,抵押物如由抵押人自己占有并负责保管,在抵押期间,非经债权人同意,抵押人将同一抵押物转让他人,或者就抵押物价值已设立抵押部分再抵押的,其行为无效。《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9条第3款规定,房地产抵押后,该抵押房地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余额部分。根据以上规定,抵押人要在同一房地产上设定多个抵押时,须符合下列条件:1、债权人即抵押权人的同意。在同一房地产上另设抵押的,应事先征得抵押权人同意,因为另设抵押可能影响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事关抵押权人的切身利益。2、抵押人抵押的房地产价值超过原债权。如果房地产价值不足以清偿原债务,抵押人不得再设立抵押,如果房地产价值大于原债务,则抵押人有另设抵押的权利。
    2023-06-09
    52人看过
  • 一宅两户宅基地确权相关问题
    如果农民的一户多宅是基于转让、赠予的,即使是一户多宅也是要允许土地确权的。如果是农民非法占用村集体土地,擅自随意建造房屋,而形成一户多宅,对于非法占有的,要全部没收。一、农村土地政策有哪些农村土地政策如下:1、加强耕地保护,对非农业建设用地,农村闲置设施农业用地,库存和低效建设用地以及永久性基本农田的土地制度进行了改革。目的是保护农村土地资源并禁止侵权行为。非法占用房屋和耕地来建造大棚子,耕地资源是我国农业发展的基础,因此保护耕地就意味着保护我国的农村发展资源;2、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该国目前正在全面促进农村振兴,并将继续促进农村人类住区的改善。如果要改善农村的卫生环境,农村厕所的改造已成为重点。通过农村厕所的改造,可以创造一个健康的生活环境;3、土地转让,更严格的权利确认,农民将获得合同土地,家园确权证书,农民在补贴以及拆迁、征地方面的相关权益更有保障,而且土地确权后,一户一宅政策也将持续
    2023-04-02
    392人看过
  • 一户有两块宅基地怎么确权
    1、宅基地使用权应按照一户一宅要求,原则上确权登记到户。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未分户,但未经批准另行建房分开居住的;2、其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符合相关规划,经本农民集体同意并公告无异议的,可按规定补办有关用地手续后,依法予以确权登记。一、自建房屋确权基本流程有哪些自建房屋确权的基本流程如下:1、农村房屋要符合一户一宅的原则;2、当地村委会出具农村房屋宅基地的相关证明;3、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对农民的宅基地界定位置;4、在双方都认可的界限、界址点共同签名盖章;5、经土地主管部门审核,认为界限清楚没有争议的进行公告;6、由当地县政府签发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7、领取房产证。房屋确权面积与房产证上的面积是一个含义,具体包含房屋的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公摊面积、结构面积。二、农村宅基地到底有没有房产证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
    2023-03-19
    244人看过
  • 侵权行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
    一、侵权行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首先,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其次,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再次,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二、侵权责任中的免责事由包括什么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法律规定有下列几种:1.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2.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4.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5.因紧急
    2024-01-27
    251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担保物权可以消灭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下列情况下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第三百九十一条规定,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第三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物权担保范围什么意思(一)主债权。主债权指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因债的法律关系所发生的原本债权,例如金钱债权、交付货物的债权或者提供劳务的债权。主债权是相对于利息和其他附随债权而言,不包括利息以及其他因主债权而产生的附随债权。(二)利息。利息指实现担保物权时主债权所应产生的一切收益。一
    2023-07-28
    457人看过
  • 两户一宅可以申请宅基地么
    一、两户一宅可以申请宅基地么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个人经依法批准,用于建造住宅(包括住房、厨房、禽畜圈舍、厕所和庭院等)的用地。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村村民只有使用权。宅基地有两个特性,一是只能够是本村村民才能够拥有,二是村民依法享有,具有免费无偿使用特性。二、宅基地申请条件在农村如果想申请宅基地,只有满足下列条件中一条方可申请。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三、一宅两户宅基地确权怎样发证1、如果农民的一户多宅是基于转让、赠予的,即使是一户多宅也是要允许土地确权的。这是农民的合法权益。2、如果是农民非法占用村集体土地,擅自随意建造房屋,而形成一户多宅,对于非法占有的,要全部没收。具体没收过程中有没有补助根据具体情况分析。3、宅
    2023-05-06
    482人看过
  • 两人的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视为成立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通常情况下,合同自各缔约主体均签署、加盖公章或进行指纹捺印之时起生效。然而,在此之前,若其中一方已实际履行大部分义务并得到另一方明确表示愿意接受之,在此情况下,该份合同亦可视为已然正式缔结。《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2024-08-18
    371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分居
    词条

    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状况。 通常情况下,即使夫妻双方仍然同住于一个屋檐下,但只要彼此已分房,各不相干,这种情况如果满了两年,那么在法律上即可认定为夫妻分居。 在法定分居情... 更多>

    #分居
    相关咨询
    • 城镇居民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农村宅基地确权?哪些情形下不予确权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09
      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建造的住宅在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过程中、农村村(居)民因新建住宅,农户一户超过一处以上的;6、土地权属有争议尚未处理结束的、集体供养的五保户腾出的住宅;3;4,下列12种情形下、法律法规、经批准后连续两年未使用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尚未处理或正在处理的,农村宅基地是不予确权的;12、因依法查封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等原因限制土地权利的、除继承和分居立户外:1、
    • 一户两宅能确权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04
      一般来说是很难确权的。我国农村住房遵循的是“一户一宅”原则,但是,在现实生活当中,“一户多宅”的现象是普遍存在的。然而,随着土地确权的开展,不少农户都因“一户多宅”而被迫调整,否则,就拿不到宅基地确权证书。但因分户、继承、合法买卖、户籍衔接这4种情况而产生的一户多宅现象均在合法范围之内,在这些情况下,农民的多处房产都是合法的。是可以确权的。
    • 两户一宅如何确权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31
      如果农民的一户多宅是基于转让、赠予的,即使是一户多宅也是要允许土地确权的。这是农民的合法权益;如果是农民非法占用村集体土地,擅自随意建造房屋,而形成一户多宅,对于非法占有的,要全部没收。具体没收过程中有没有补助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宅基地使用权应按照“一户一宅”要求,原则上确权登记到“户”;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未分户,但未经批准另行建房分开居住的,其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符合相关规划,经本农民集体同意并
    • 两户一宅户口怎样确权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2-15
      如果农民的一户多宅是基于转让、赠予的,即使是一户多宅也是要允许土地确权的。这是农民的合法权益; 如果是农民非法占用村集体土地,擅自随意建造房屋,而形成一户多宅,对于非法占有的,要全部没收。具体没收过程中有没有补助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宅基地使用权应按照“一户一宅”要求,原则上确权登记到“户”; 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未分户,但未经批准另行建房分开居住的,其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符合相关规划,经本农民集体
    • 农村宅基地一宅两户怎么确权
      贵州在线咨询 2024-03-18
      农村宅基地一宅两户确权流程如下:1、由村民按户的形式按户提交《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申请;2、村民使用的宅基地要当地村委会或者镇政府出具土地来源的证明;3、进行实地调查;4、签名盖章;5、测量完毕,经土地主管部门审核,认为界限清楚没有争议的进行公告;6、经过公告,而且没有人提出异议的宅基地,在公告期满后,由当地县政府签发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