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房屋是指所有权归公民所有的“私房”,它属于公民最基本的生活资料,但也可当做生产资料,包括自住房、出租房、闲置房、营业用房等。公民的私有房屋可作遗产,但宅基地因不能私有而不是遗产。不过,任何房屋一般不能离开地面而存在,所以私有房屋的所有人也同时享有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公民继承了私有房屋,也就同时享有对该房屋占有的宅基地的使用权。
在房屋继承问题上,有如下两个问题值得注意:
1、购买的公房能否继承。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1991年12月31日公布的《关于全面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指出:职工购买公有住房,在国家规定标准面积以内的,实行标准价。购房后拥有部分产权,即占有权和使用权、有限处分权和收益权,可以继承,可以在购房5年以后进入市场出售或出租,原产权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和租用权。由此可见,以标准价购买的公有房可以继承。
2、公房的承租权能否“继承”。关于公民承租的公房能否由其继承人继续承租的问题,建设部1995年4月23日发布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其共同居住2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由此可见,能够“继承”公房承租权的仅为与承租人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没有与承租人共同居住的继承人不得继续承租公房。
-
房屋遗嘱的书写应当注意什么问题
198人看过
-
继承人应注意的被继承人债务问题
204人看过
-
代位继承应注意问题
160人看过
-
房屋拆迁中公共利益界定应注意的问题
94人看过
-
股东资格继承应注意的问题
453人看过
-
爷爷房子的继承:孙子应该注意的问题
443人看过
房屋继承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 更多>
-
继承权的放弃、放弃财产继承时,应当注意哪些问题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27财产继承权的放弃是指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以明示的方式作出的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是一种资格,具有专属性,不能放弃。在继承开始前,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没有效力,因为这时其享有的是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不能放弃。 2、遗产分割后,作出放弃继承权意思表示的,其所放弃的不是继承权,而是财产所有权。 3、如果放弃继承权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则不得放
-
处理共有房屋继承案件应注意哪些问题?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1共有房产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情况。共有房屋的形成原因包括因合同行为而形成、因婚姻的存续而形成、因共同劳动而形成以及因某种法律事件而形成。实践中,在处理共有房屋继承时,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把握: (1)遵循“先析产后继承”的原则。所谓“先析产后继承”,是指在涉及房屋继承时,要先把被继承人的房屋从家庭共有财产中划分出来,然后再按法定程序继承。对于属于家庭成员所有的房屋,由有关的家庭成员所有,不
-
民法典中继承权继承房产的问题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28民法典继承房产由继承人平等继承。继承房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有人自愿放弃继承的,需要签订自愿放弃承诺书。
-
房屋房产继承过户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11房屋产权继承过户的注意点 (一)许多产权继承人在没有处分房产时都没有继承概念,产权证是爷爷或奶奶的,到了孙子辈,卖房过户时才知道需要继承。这样的继承应先顺序到父辈,父亲的姊妹兄弟应全部到场。一般家庭之前对房产做了内部分割,这样、其他子女应放弃继承,由房屋实际占有(分配)人一人继承。 (二)如果房屋产权人子女多,且房屋实际占有人去世,办理继承公证时,在其他子女放弃继承后,由房屋实际占有人的配偶和子女
-
房屋继承过程中的法律问题四川在线咨询 2025-01-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规定,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民法典的这条规定表明,在对房屋遗产进行分割时,我们应该遵循两条基本原则:第一,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第二,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为了实现这些原则,我们可以采取以下两种分割方法:第一种方法是采取折价补偿的方法。通常情况下,归居住使用者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