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房屋是指所有权归公民所有的“私房”,它属于公民最基本的生活资料,但也可当做生产资料,包括自住房、出租房、闲置房、营业用房等。公民的私有房屋可作遗产,但宅基地因不能私有而不是遗产。不过,任何房屋一般不能离开地面而存在,所以私有房屋的所有人也同时享有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公民继承了私有房屋,也就同时享有对该房屋占有的宅基地的使用权。
在房屋继承问题上,有如下两个问题值得注意:
1、购买的公房能否继承。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1991年12月31日公布的《关于全面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指出:职工购买公有住房,在国家规定标准面积以内的,实行标准价。购房后拥有部分产权,即占有权和使用权、有限处分权和收益权,可以继承,可以在购房5年以后进入市场出售或出租,原产权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和租用权。由此可见,以标准价购买的公有房可以继承。
2、公房的承租权能否“继承”。关于公民承租的公房能否由其继承人继续承租的问题,建设部1995年4月23日发布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其共同居住2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由此可见,能够“继承”公房承租权的仅为与承租人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没有与承租人共同居住的继承人不得继续承租公房。
-
房屋遗嘱的书写应当注意什么问题
369人看过
-
爷爷房子的继承:孙子应该注意的问题
443人看过
-
股东资格继承应注意的问题
453人看过
-
继承人应注意的被继承人债务问题
204人看过
-
继承权公证核实取证应注意的问题
248人看过
-
房屋继承过程中的税费问题
399人看过
房屋继承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 更多>
-
处理共有房屋继承案件应注意哪些问题?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1共有房产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情况。共有房屋的形成原因包括因合同行为而形成、因婚姻的存续而形成、因共同劳动而形成以及因某种法律事件而形成。实践中,在处理共有房屋继承时,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把握: (1)遵循“先析产后继承”的原则。所谓“先析产后继承”,是指在涉及房屋继承时,要先把被继承人的房屋从家庭共有财产中划分出来,然后再按法定程序继承。对于属于家庭成员所有的房屋,由有关的家庭成员所有,不
-
民法典中继承权继承房产的问题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28民法典继承房产由继承人平等继承。继承房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有人自愿放弃继承的,需要签订自愿放弃承诺书。
-
遗产继承问题:房屋继承问题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25继承房屋,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解决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遗愿人为处罚房屋而设立的遗愿,应当解决公证。遗愿人丧命后,遗愿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愿公证书”和“遗愿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屋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解决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
公司发行新股票时,在审查过程中应当注意的问题及应注意的问题有哪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04需要注意一下第二十七条 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运营与收益的改变,由发行人自行担任;由此改变引致的出资危险,由出资者自行担任。 把握参加核准股票发行人员的四个禁绝行为。其间重点了解: (1)不得与请求发行的单位有利害联系。留意这儿所说的利害联系包含为股票发行人的董事、 司理或许其他高档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亲属;为发行公司的出资者;与发行人或许发起人有较严重的债权、债款联系;为该股票发行请求供给中
-
非公证遗产继承房屋的问题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13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