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而集体合同又称集体协议,是劳动者一方与用人单位一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
一、公司不给劳动合同算违法吗
公司不给员工签订合同违反法律。
因为劳动者的权益与劳动合同有着紧密的联系,所以不签订合同属于侵犯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签订合同有以下注意事项: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
4、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仅约定试用期的合同是无效的,试用期结束就要求劳动者走人是耍赖;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无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劳动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才能走人;
5、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有的单位采取扣发员工一个月工资的方式拴住劳动者,这种行为不具有法定效力。如果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拒绝提供被扣发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问题。
二、劳动合同变更应注意哪些?
变更劳动合同的具体注意事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在劳动合同依法订立之后,在合同没有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变更;采用书面形式;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他。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三、临时用工协议算不算劳动合同
自《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过去意义上的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已不复存在,临时用工也是劳动合同工。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因此,“临时用工协议”在具备以上条款的情况下应视为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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