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新的哪一条适用旧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19:42:32 118 人看过

行政诉讼新法旧法的适用:当新的行政法律规范与旧的行政法律规范相冲突时,除旧法具有溯及力外,人民法院应当适用新法,即对新法生效后发生的事件适用新法,对新法生效前发生的事件适用旧法。但当新法明确规定有溯及力时除外。

一、公司变更法人需要赔偿员工吗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如果更换法人代表,但原劳动合同依然有效。不需要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与企业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后,企业法人的变更(分立或合并),并不意味着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同时终止;企业法人发生变更后,其原法人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规定的权利义务应当由继承其权利义务的新法人承担。

二、法的效力等级

法的效力等级一般规则如下:

第一,不同位阶(制定主体不同)。(1)一般原则:位阶原则,即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冲突时);(2)特例: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变通;特别行政区法律在特区范围内适用。第二,同一位阶(制定主体为同一个或同一层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两者冲突时:制定机关决定(全人常、国务院)。

三、曾经违法现在不违法怎么处理

这是法律上新法与旧法对于相同行为不同处罚规定的处理问题。对于这类问题,如果新法中作出处理规定,直接按照新法的处理规定处理。如果新法没有作出规定,按照旧法应当处罚而在当时未进行处罚的行为,按照新法不予处罚的,新法生效后,原则上不再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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