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卫生部
发布文号:卫规财务便函[2010]173号
部属(管)预算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直接支付管理,规范部属(管)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报工作,保证资金使用及时、安全、有效,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就财政直接支付申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申报资料及要求
各单位报送财政直接支付申请时,需按照以下内容提供相关资料:
(一)《中央基层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一式三联,附件1)。由单位按照要求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所在地财政专员办审核签署意见。申请书电子文档(._da格式),由中央预算单位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系统软件生成。
(二)《卫生部预算单位申请财政直接支付项目汇总表》(以下简称《项目汇总表》,附件2)。由单位按照统一格式和要求分项目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三级单位上报我司之前,还须由二级主管单位审核签署意见。
(三)《合同支付明细表》(附件3)。由单位按照统一格式和要求分合同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单位内部审批资料。
(五)工程进度款监理审核意见。代建制管理的建设单位还需提供代建单位审核意见。
(六)合同书。包括补充合同、修改合同。内容包括:合同封面、专用条款部分、盖章页、补充协议等,合同通用条款部分可以不提供。合同再次申请支付时,合同电子文档已经在我司留存的不需要重复提供。
(七)合同中标通知书。
(八)进口设备采购批复文件。
(九)提供符合合同支付条款中相对应的有关资料。如:保函、发票、项目完成情况、验收单、交货单、结算审定报告等。
(十)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上述第(一)至(五)项为单位报送支付申请时必须提供的纸质资料,第(六)至(十)项为单位根据支付业务内容不同选择提供的资料电子文档(.pdf格式)。
另外,财政直接支付申请资料电子文档以光盘报送。《项目汇总表》和《合同支付明细表》电子表格可以在“卫生部网站部机关司局子站规财司”中下载。
二、时间要求
对于符合申报要求的财政直接支付申请,我司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如遇紧急特殊情况,我司将特事特办,及时审核。
我司受理财政直接支付申请的截止日期为每年12月22日。请各单位合理安排好时间,提前做好支付准备工作,避免年底大量集中支付。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央基层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略)
2.卫生部预算单位申请财政直接支付项目汇总表
3.合同支付明细表
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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