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约请求权与不当得利请求权竞合是首先要排斥的违约之“约”,这种情况存在两种情形,一是合同未成立;二是合同成立后又解除或无效。对合同未成立的情形只可能产生缔约过失责任,而缔约过失责任并不属于违约责任的范畴,故不产生违约请求权的问题。对合同解除或是无效的状态,因“约”不存在,消除了法律上的原因,此时违约请求权可与不当得利请求权发生竞合。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获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一、不当得利债务可以转让吗
民法典规定,因不当得利产生债务的,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的,可以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二条【不当得利】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第九百八十五条【不当得利定义】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转移】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二、民法典偿还赌债是不当得利吗
赌债属于没有法律依据获得的财产,属于不当得利范畴,可以请求得利人进行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六条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八条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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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事实。受益人为恶意时,返还范围以取得利益与损失利益中较大者为限;受益人先为善意,后为恶意的,返还范围以恶意开始时存在的利益为限。 另外,恶意的受益人将所受利益无偿让与第三人的,恶意受益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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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算是不当得利吗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13违约不构成不当得利。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不当得利就是没有合同依据取得不当的利益并且造成了他人的损失。而违约的前提是有合同合法有效。违约责任是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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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西藏在线咨询 2022-02-04看合同约定。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行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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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与不当得利的竞合是什么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26侵害他人权益而使他人受损害,构成侵权行为但侵权行为人因其行为而受有利益,所受之利益具有违法性或欠缺保有利益的正当性,成立不当得利。侵害他人权益之不当得利,对受害人而言,可以发生侵权赔偿请求权和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的竞合。具体说来有如下几种情形: (一)无权处分 无权处分是指在未经权利人同意的情况下,无标的物处分权的人擅自处分他人标的物的行为。如非法出租他人之物、共有物违法转租。无租赁权或未经他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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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含竞争),不返回是否属于犯罪上海在线咨询 2021-11-24不当得利不返回属于民事纠纷,一般不构成犯罪,当事人可以通过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还财物。《民法典》第九百八十六条规定,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依据,取得的利益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第九百八十七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依据的,受损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第九百八十八条规定,得利人无偿将取得的利益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人可以请求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