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范围如何确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10 19:14:05 194 人看过

一、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范围如何确定?

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三十二条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三十二条: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造成水土流失的,应当进行治理。

1、对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一次性计征的,每平方米1元(不足1平方米的按1平方米计,下同)。对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水库淹没区不在水土保持补偿费计征范围之内。

2、开采矿产资源的,在建设期间,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一次性计征的,每平方米1元,或者按照弃土弃渣(含探矿洞渣)一次性计征的,每立方米1元(不足1立方米的按1立方米计,下同);开采期间,按照开采量(采掘、采剥总量)每吨0.

25元计征。

3、取土、挖砂(河道采砂除外)、采石以及烧制砖、瓦、瓷、石灰的,根据取土、挖砂、采石量,按照每立方米1元计征(不足1立方米的按1立方米计),对缴纳义务人已按前两种方式计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不再重复计征。

4、排放废弃土、石、渣的,根据土、石、渣量,按照排放量每立方米1元计征。对缴纳义务人已按前三种方式计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不再重复计征。

二、水土保持补偿费法律规定是什么?

1、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专项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收取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2、生产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和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水土保持费用,按照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处理。

3、在当代的社会,如果开办相关的生产经营的项目,导致水土流失这个时候是需要采取一定的治理的措施,具体的治理应当由当地的人民政府来负责。如果不能够恢复原来的水土保持的这样一种功能的话,那么也应当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用于恢复水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修订):第四章 治 理  第三十二条 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造成水土流失的,应当进行治理。\n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专项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收取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n生产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和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水土保持费用,按照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6日 11: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征收范围确定后“违建”不补偿
    针对一些地方存在的房屋征收前“突击”改扩建,以期获得更多补偿的现象,国务院21日公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给出了明确规定,以杜绝此类投机取巧、侵占公共利益的非法行为。新条例明确,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有关专家认为,在公告征收范围之后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如果给予补偿,于法于理不合,对纳税人和其他守法的被征收者不公平。但有些由于历史原因形成房屋手续不全的,应当先由有关部门进行认定、处理。对此,新条例专门作出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
    2023-06-08
    322人看过
  • 土地征收补偿范围分析
    当然,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利益理应受到重视,土地补偿范围过宽、标准过高,势必增加国家和社会的财政负担。但是,一味地调整个别社会的利益,而忽视对失地农民合法权益的保护,不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和法律公平正义的精神。因此,我国应扩大征地补偿范围,将剩余土地分为损害赔偿、经营损失赔偿、租金损失赔偿和其他因征地而产生的可以确定和量化的必要费用,并纳入补偿范围,从而有效地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使土地资本在农村土地所有权价格中等于预期价值收益(K+s)在土地征用中得到充分体现。根据我国现行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征地补偿的范围仅限于土地本身、地上种苗和附着物、农业人口和劳动力的安置。对于通常遭受的损失的赔偿,如剩余土地分割赔偿、经营损失赔偿、租金损失赔偿,以及因征地而发生的其他必要费用(包括临时租赁费、律师或专家代理费),具体财产损失有:客观价值和证据不能纳入补偿范围
    2023-05-02
    76人看过
  • 土地的征用和征收补偿的范围?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用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一、高速公路绿化占用的赔偿标准高速公路占地征收的补偿各地的标准不一,具体数额到当地国土资源局查询。相关法律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二、拆迁时无房户有补偿吗进行征地拆迁时,如果空挂户是没有房屋的,由于空挂户实际并不跟落户的集体经济组织产生实际关系,因此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
    2023-06-26
    274人看过
  • 2022年上海市土地征收补偿费用如何确定?
    国家建设依法征用集体土地时付给被征地者补偿所丧失的土地权利的费用。其计算方法是:征用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具体规定。属于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可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6倍计算,征用无收益的耕地不予补偿。征用柴山、滩涂、水塘、苇塘、经济林地、草场、牧场等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标准为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征用人工鱼塘、养殖场、宅基地、果园及其它多年生经济作物的土地,按邻近耕地补偿标准计算。被征用土地的青苗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参照建筑造价折多少,补偿多少。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标准为:百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菜地,缴纳70
    2023-07-02
    99人看过
  • 水土保持费用的经济补偿
    水土保持补偿费是指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损坏了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应当向水行政部门缴纳的费用,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专项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收取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哪些项目不需要交水土保持费(一)建设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服务设施、孤儿院、福利院等公益性工程项目的;(二)农民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的;(三)按照相关规划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田间土地整治建设和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的;(四)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的;(五)建设军事设施的;(六)按照水土保持规划开展水土流失治理活动的;(七)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免征水土保持
    2023-07-05
    66人看过
  • 水土保持补偿费怎么申报
    水土保持补偿费的申报如下:1、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我要办税页面,选择税费申报及缴纳。2、选择非税收入申报,点击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3、选择按期申报,点击进入申报。4、勾选水土保持补偿费,录入计费依据,系统自动计算应缴费用,点击申报。5、上传必报的资料,点击确定。6、在弹出窗口选择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三十二条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造成水土流失的,应当进行治理。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专项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收取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生产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和生产过程中
    2024-04-27
    150人看过
  • 水土保持费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对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用的征收,我们遵循以下几个原则:首先,如果是从事常规生产和建设活动的公司企业,那么就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基础进行计算;其次,若涉及到矿产资源的开采工作,则在建设阶段,同样参照此原则,即依据占用的土地面积进行计征;然而,当这些资源进入开采阶段时,除了石油和天然气之外的其他种类,将按照开采的总量进行计算,而对于石油和天然气,则将采用其油气生产井占地面积每年进行计算;再者,对于取土、挖掘砂石、采集石头以及烧制砖瓦、瓷器及石灰等行为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我们将按照其实际取得的数量进行收费标准的设定;最後,对于废弃的土地、石头、砂砾的排放,我们会按照其实际的排放量来确定其补偿费用。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已经按照上述前三种方法被收取了水土保持补偿费的缴纳税务义务人,他们在排放此类废弃物时,不应再次按照排放量进行费用的重复收取。《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七条水土保持补偿费按照
    2024-05-04
    418人看过
  • 水土流失补偿费征收标准
    1.对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一次性计征的,每平方米1元(不足1平方米的按1平方米计,下同)。对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水库淹没区不在水土保持补偿费计征范围之内。2.开采矿产资源的,在建设期间,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一次性计征的,每平方米1元,或者按照弃土弃渣(含探矿洞渣)一次性计征的,每立方米1元(不足1立方米的按1立方米计,下同);开采期间,按照开采量(采掘、采剥总量)每吨0.25元计征。3.取土、挖砂(河道采砂除外)、采石以及烧制砖、瓦、瓷、石灰的,根据取土、挖砂、采石量,按照每立方米1元计征(不足1立方米的按1立方米计),对缴纳义务人已按前两种方式计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不再重复计征。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的分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
    2023-07-21
    332人看过
  • 土地闲置费征收范围
    土地闲置费征收范围标准如下:已经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闲置土地,每月的土地闲置费标准为:经营性房地产用地为合同出让金总额的1.2%;一般建设用地为合同出让金总额的0.8%;工业何基础设施用地为合同出让金总额的0.4%。各类用地累计征收土地闲置费总额不超过该宗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合同总额的20%。未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未办理划拨用地手续的闲置土地,土地闲置按各地规定的标准征收,计征时间累计不超过24个月。一、划拨土地与出让土地有什么区别出让和划拨土地的区别:1、性质不同。划拨土地是在交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无偿取得的,一般不设定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但却有一定的限定条件,比如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出让土地是国家以土地使用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与土地使用者,并需要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取得方式不同。土地划拨: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
    2023-03-19
    218人看过
  • 水土保持补偿费是什么意思
    水土保持补偿费是指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和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征收并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预防治理的资金。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收取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三十二条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造成水土流失的,应当进行治理。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专项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收取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生产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和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水土保持费用,按照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
    2024-04-21
    409人看过
  • 如何界定水土保持工程
    法律综合知识
    界定水土保持工程如下:水土保持工程是为保护和改善土地水文地质环境、防治水土流失和水害灾害、改善水土资源利用等目的,通过利用工程手段进行的综合治理,主要包括水土保持林网工程、沟道治理工程、坡耕地治理工程、水土保持工程中的排水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三条水土保持工作实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
    2024-05-09
    167人看过
  • 土地征收补偿费征收哪些土地征收补偿费标准
    出让土地被征收的补偿费标准,一般由当地省级机关制定。土地被国家征用赔偿的数额应当由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因此具体的数额需要到当地的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咨询。一、土地征收能得到哪些补偿土地征收可以得到以下这些补偿:1、土地补偿费;2、安置补助费;3、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其中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
    2023-03-26
    228人看过
  •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范围
    (一)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三)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四)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
    2023-06-22
    208人看过
  • 黔南州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专项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收取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生产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和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水土保持费用,按照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处理。二、办理材料三、办理流程受理审查审查受理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贵州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办法》相关内容;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审查情况提出拟办意见1、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2、是否符合规程规范;3、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贵
    2023-05-30
    16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如何确定土地增值税征收范围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17
      (1)土地增值税只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征税,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征税。(2)土地增值税不仅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征税,还对转让地上建筑物等附着物产权征税。(3)土地增值税只对有偿转让的房地产征税,对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的房地产不征税。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行为主要有两种:①房地产所有人、土地使用人将房地产和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②房地产所有人和土地使用人通过中国非营利性社会团
    • 土地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如何确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12
      (1)土地增值税只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对“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不征税。 (2)土地增值税既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也对转让地上建筑物及其它附着物产权的行为征税。 (3)土地增值税只对“有偿转让”的房地产征税,对以“继承、赠与”等方式无偿转让的房地产,不予征税。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行为主要包括两种: ①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人将房产、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者承担直接赡
    • 收范围确定以后,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如何制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9-04
      1、征收方案确定以后,房屋征收部门拟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报区政府。区政府应将拟定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征收范围内进行公示,广泛听取公房承租人、被征收人的意见和建议。旧城区改建项目,区政府还应组织召开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听证会,被征收居民代表也可以在听证会上提出意见和建议。 2、关于征求意见的情况,以及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区政府应及时在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布;在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对补偿方案
    • 保定水田征收如何补偿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9-11
      1、水田遇到征收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3、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
    • 征地补偿安置费范围怎么确定?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征地补偿的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