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劣药罪犯罪情节的认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9 18:53:42 157 人看过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生产、销售的劣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以上伤害,或者轻度残疾、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有其他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生产、销售的劣药被使用后,致人死亡、重度残疾、三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十人以上轻伤、五人以上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后果特别严重”。

一、无证行医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无证行医情节严重,构成非法行医罪

如果存在以下四种情况,会被立案追究:

一、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死亡的。

二、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

三、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四、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除此之外,若存在其他严重情节,也应当立案。

二、非法行医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死亡的;

2、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3、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4、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17: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非法行医相关文章
  • 生产销售劣药罪追诉期是固定的吗?
    生产销售劣药罪追诉期不是固定的。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一、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认定内容划清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犯罪中其他罪的界限对于同时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根据《刑法》第149条第2款规定的精神,应按处罚较重的生产、销售假药罪定罪处罚。这符合前述法条竞合的适用原则。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区别界限:①犯罪对象不同:一个是假药,一个是劣药。②犯罪形态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是行为犯,而生产、销售劣药罪是实害犯,即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方构成犯罪。划清生产、销售假药罪与
    2023-06-25
    248人看过
  • 认定生产劣药罪的判刑标准是哪些
    认定生产劣药罪后的判刑标准如下:1、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2、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生产并销售劣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如下:1、客体要件。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权利;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所谓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主要指造成用药人残疾或者其他严重后遗症,或因服用劣药延误治疗,致使病情加剧而引起危害、死亡等严重后果;3、主体要件。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4、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认定生产劣药罪后会被怎样判刑认定生产劣药罪后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生产劣药罪是指违反国家药
    2023-08-12
    112人看过
  • 遗弃罪情节恶劣认定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生活常识等,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入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遗弃罪中情节恶劣的鉴定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
    2023-07-31
    307人看过
  • 了解销售劣药罪的法律判定标准
    销售劣药罪定刑标准:1、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2、在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3、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4、侵犯客体是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销售劣药罪最新判刑标准如何判刑构成销售劣药罪的,该判刑最新规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本罪是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023-07-06
    327人看过
  • 认定划清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犯罪中其他罪的界限
    (1)对于同时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根据《刑法》第149条第2款规定的精神,应按处罚较重的生产、销售假药罪定罪处罚。这符合前述法条竞合的适用原则。(2)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区别界限:①犯罪对象不同:一个是假药,一个是劣药。②犯罪形态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是行为犯,而生产、销售劣药罪是实害犯,即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方构成犯罪。划清生产、销售假药罪与一般违法行为的界限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关键是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是否足以产生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结果。实践中对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判断,一般来说应依赖于对假药这种物质和他人使用假药的可能性的事实判断。例如。对假药的成分、性质、效用的医学鉴定以及对他人使用假药的可能性的推断。对于虽属假药,但对人体健康不一定产生严重危害的情况,需进行具体鉴定,若药品本身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当然不能认定为构成本罪;若药品本身可
    2023-06-20
    75人看过
  • 涉及劣药生产与销售罪行的法律规定
    生产销售劣药的犯罪标准如下:1、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生产销售劣药是指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生产销售劣药构成要件为,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生产销售劣药罪的量刑标准犯本罪,应依具体情形承担以下处罚:1、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2、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3、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追究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2023-07-11
    391人看过
  • 生产销售假药罪立案标准,生产销售假药怎么判定?
    一、生产销售假药罪立案标准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三)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二、生产销售假药怎么认定划清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犯罪中其他罪的界限对于同时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根据《刑法》第149条第2款规定的精神,应按处罚较重的生产、销售假药罪定罪处罚。这符合前述法条竞合的适用原则。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区别界限:犯罪对象不同:一个是假药,一个是劣药。犯罪形态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是行为犯,而生产、销售劣药罪是实害犯,即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方构成犯罪。划清生产、销售假药罪与一般违法行为的界限。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关键是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是否足以产生严重危
    2023-02-28
    387人看过
  • 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刑事责任怎么认定
    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刑事责任的追究: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生产销售劣药罪怎么认定1、在认定这类案件性质时,要注意区分生产、销售劣药罪与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界限,关键在于两点:一是犯罪对象不同,一为假药,一为劣药;二是犯罪形态不同,生产、销售劣药罪是实害犯,生产、销售假药罪是危险犯;2、总之,根据上文的描述,在日常生活中,公民切不可因为一时贪图便宜而去销售生产劣药,如果因销售生产劣药而产生了法律后果,如果造成的危害结果轻微,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但如果造成了严重后果,行为人就要承担刑事责任。《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
    2023-08-10
    231人看过
  • 销售假药罪同案犯的认定怎么认定
    有关生产、销售假药罪主犯和从犯的认定1、认定主犯:(1)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建立的组织者、犯罪活动计划的制定者、犯罪计划的实施者或策划于幕后、或指挥于现场者;(2)其他在共同犯罪活动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即在共同犯罪活动中,是犯罪结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对社会危害性负主要责任的人。这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集团中虽然不是组织、领导者,但出谋划策,犯罪活动特别积极,罪恶严重或者对发生危害结果起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二是在其他共同犯罪中起重要作用,直接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2、认定从犯:(1)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实行犯和教唆犯。(2)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从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
    2023-02-18
    74人看过
  • 销售用于治疗传染病的劣药犯罪怎么认定
    用于防治传染病的劣药构成犯罪的认定如下:1、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对象;犯罪对象是复杂对象,包括国家药品管理制度和公民健康权利;2、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客观方面;客观上表现为生产、销售劣药,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所谓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主要是指造成残疾或其他严重后遗症,或因服用劣药延误治疗,加重病情,造成危害、死亡等严重后果;3、生产、销售劣药罪的主体方面;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4、生产、销售劣药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一、生产劣药罪的三个特征是什么?生产劣药罪的四个构成要件为:1、本罪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权利。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3、主体为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为故意。二、哪些要素会构成生产劣药罪1、客体要件。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
    2023-06-22
    474人看过
  • 怎么认定生产伪劣药罪
    认定生产、销售劣药罪,其中很重要的一个认定标准就是劣药的范围。按照《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1)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2)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3)超过有效期的;(4)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5)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6)其它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生产伪劣药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生产、销售劣药罪的最新量刑标准为:1、犯此罪的,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2、如果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
    2023-07-23
    261人看过
  • 强奸罪情节恶劣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强奸罪情节恶劣的认定:1、强奸妇女,强奸幼女情节恶劣;2、强奸妇女,强奸幼女多人;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4、如果两个人以上轮奸,这里所说的轮奸,是指两个以上男性在同一犯罪活动中通过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奸或通奸同一妇女或幼儿;5、如果受害人受重伤、死亡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这里所说的造成受害人重伤、死亡,是指强奸妇女、强奸幼女造成受害人性器官严重损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伤害甚至死亡。相关知识:不能认定强奸罪的情形有哪些(一)有些幼女早熟,身材高大等特征以及本人谎报年龄,确实认为不像幼女,主动要求或在幼女的主动要求下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的。根据2003年1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被告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的规定,该性行为不能认定为强奸罪。(二)有的妇女与人通奸,一旦翻脸,关系恶化,或者事情暴露后,怕丢面子,或者为推卸责任,嫁祸于人等
    2023-07-03
    147人看过
  • 销售假药罪与生产假药罪中的假药怎么认定
    判定无生产、销售药品资格的企业生产、销售药品的行为是否属于生产、销售假药行为,关键在于其生产、销售的药品是否属于《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中的“假药”。《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因此,这里的假药就是法定的规范用语,它在法律的语言中被赋予了特定含义,假药认定只能依《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为根据,这也是罪刑法定主义的基本要求。以此标准,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七条规定,药品的生产企业必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管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生产许可证》;该法第四十八条还规定,依照该法未经批准而生产的药品属于假药,所以无生产药品资格的企业生产药品的行为就显然属于生产假药的行为。一、销售假药罪与生产假药罪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
    2023-03-27
    323人看过
  •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罪名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行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犯罪行为是生产、销售行为。一、法律条文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一百四十九条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
    2023-03-20
    160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损害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非法行医是指无医生执业资格从事诊疗活动,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和擅自开业从事诊疗活动。有医生执业资格而未取得开业执照行医的,不属非法行医。 非法行医行为可能涉及多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进行诊疗活动;超出核准登记... 更多>

    #非法行医
    相关咨询
    • 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罪的生产销售金额怎么认定?认定标准是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01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本解释所称“生产、销售金额”,是指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所得和可得的全部违法收入。因此“生产、销售金额”除包括生产假药、劣药的货值金额外,还包括已经全部销售、全部尚未销售以及部分销售部分未销售等所得和可得的全部违法收入,有利于加大打击力度。
    • 如何认定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罪与其他罪名的认定标准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05
      (一)生产、销售劣药罪与非罪的界限 依刑法第142条的规定,生产、销售劣药的行为,只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才构成生产、销售劣药罪。如果没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不构成生产、销售劣药罪。另外生产、销售劣药未对人体造成严重危害,但销售金额超过五万元的,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若未超过五万元的,属一般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可给予行政处理。过失行为也不构成生产、销售劣药罪。 (二)生产、销售劣
    • 什么叫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的立案标准是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0-09
      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劣质药物、怀疑以下情况之一的,应立案起诉:(1)受轻伤、受重伤或死亡的;(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本条规定的"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和按劣药论处的药品。
    • 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犯罪的量刑标准?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1-18
      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经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鉴定,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三)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
    • 哪些标准可以认定是生产销售劣药罪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7-13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认定: 1、客体方面。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2、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3、主体方面。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表现为假药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 4、主观方面。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营利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