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标评审申请期限等问题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8:54:18 83 人看过

工商评审字[2002]94号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商标法》)的决定已于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为与《商标法》此次修改相适,国务院正在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修订工作,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也正在修改《商标评审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在此期间,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部分商标评审工作仍要继续进行,现就商标评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商标评审申请(包括答辩)期有按原规定掌握,即以邮寄方和发文的,以邮戳日期为准:邮戳不清或者没有邮戳的,以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发文后文后二十日或者收文前二十日分别作为当事人收到或者发出的日期。当事人地址不清,无法邮寄的,以方式送达,自商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

二、就《商标法》修改决定实施时已满一年的注册商标提出争议申请的,其期限适用修改前《商标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就《商标法》修改决定实施时不满一年的注册商标提出争议申请的,其期限适用修改后《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

三、《商标法》修改决定实施前提出撤注册商标申请的,其期限适用改前《商标》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商标法》修改决定实施后提出撤注册商标申请的,其期限适用修改后《商标》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

四、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商标法》修改决定实施前已经受理的商标评审案件,在《细则》和《规则》没有修订实施前,仍按1995年11月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但该《规则》与《商标法》的修改决定有抵触的,适用《商标法》的修改决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该《规则》另有通知规定,有关通知规定执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二OO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05: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商标相关文章
  • 关于受理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请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受理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请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受理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请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设部关于受理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请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受理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请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函[2003]257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委),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行业协会、集团公司,总后基建营房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93号)第九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申请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受理”的规定,为规范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请和资质审查部门受理工作,现将受理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请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定期受理企业申请的资质范围和时间(一)范围1.已取得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增项;2.新设立企业申请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二)时间1.2003年12月1日至12月30日受理企业申请资质升级、
    2023-06-10
    335人看过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申请认定驰名商标若干问题的通知
    核心提示:自《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颁布并实施以来,我国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驰名商标作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有力法律武器在市场竞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自《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颁布并实施以来,我国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驰名商标作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有力法律武器在市场竞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局在受理企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些企业对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法律诉求和申报程序不甚了解,有些商标代理机构以及不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机构或者个人利用企业急于认定驰名商标的心理,向企业收取高额费用,不仅使企业蒙受损失,而且损害了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的严肃性。为进一步规范驰名商标申报程序,避免上述问题继续发生,保证驰名商标认定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现就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有关
    2023-04-23
    440人看过
  • 工商总局关于商标代理机构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商标代理机构:修订后的《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已于2014年5月1日施行。为规范商标代理机构备案工作,方便商标代理机构开展代理业务,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现将商标代理机构备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14年5月1日起,商标代理机构备案以及已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的变更、合并、注销、结算等事宜由商标代理机构自行向商标局办理。二、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备案应当使用商标局发布的统一书式,按规定报送备案信息,并附送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及其他证明材料。三、已备案商标代理机构继续有效。四、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备案的具体要求,详见“中国商标网(http://sbj.saic.gov.cn)”《商标代理机构备案办理须知》。五、2014年5月1日前,工商总局及商标局发布的关于商标代理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其规定与《商标法实施条例》及本通知内容相抵触的,遵照《商标法实施条例》和
    2023-06-13
    373人看过
  • 商业部关于疏港工作中有关罚款承担等问题的通知
    一九八六年六月七日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86〕46号文转发了口岸领导小组《关于加强疏港工作的几项补充规定》。为了做好商业、供销、粮食系统进口物资的疏运工作,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十九日转发的《关于疏港工作的几项规定》和前述《补充规定》,结合商业部门的实际情况,对有关罚款的支付的问题,通知如下:一、各单位必须按有关规定提报运输计划。未按规定提报年度运输计划或追加计划自行到货的,以及未提报月度运输计划的,每吨罚款一元,由订货单位支付。二、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提报月度运输计划。凡是纳入月度船货到港运输计划,在执行中发生计划落空时,每吨罚款五角,由提报计划单位支付(确有客观原因不能落实计划的除外)。三、进口大宗物资(季节性商品除外),应实行均衡到货。凡集中到货超过年度计划月均水平15%的,每吨罚款五角,由订货单位支付。四、各单位在分配进口物资时,必须符合国家经委颁发的定港合理流向的要求
    2023-06-08
    379人看过
  • 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等问题的通知
    各市安监局,各安全评价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安全评价活动,维护安全评价市场的正常秩序,现就有关安全评价资质证书有效期等问题通知如下:一、根据国家安监局《关于贯彻实施〈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的通知》(安监管司办字[2004]139号)精神,凡2004年12月31日前由国家安监局和省安监局批准的各类安全评价资质,其资质证书有效期截止到2005年12月31日(详见附件)。自2006年1月1日起,只有取得甲级或乙级安全评价资质证书的安全评价机构,才能从事安全评价工作。二、自2006年1月1日起,外省市安全评价机构必须持有国家安监总局颁发的甲级安全评价资质证书,方可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安全评价工作。三、各级安监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安全评价机构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无资质证书、假借他人资质证书和超资质范围开展安全评价活动的各类违规机构,维护安全评价市场的正常秩序。二00五年十二月三十
    2023-06-10
    494人看过
  • 关于集体合同审查有关问题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劳动厅所属层次: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文件号:浙劳力[1995]98号适用范围:浙江颁布日期:1995-6-5实施日期:1995-6-5废止日期:各市、地、县劳动局(劳动人事局),省级有关部门:为了加强集体合同管理,保证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劳动法》和《集体合同规定》,现就集体合同审查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集体合同签订后,企业一方应当在七日内将集体合同一式三份按隶属关系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二、企业一方报送的集体合同,应附送以下材料: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有关证明;签约双方的资格证明,即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企业工会组织成立批件的复印件(没有建立工会组织)而由职工大会或代表会议推举协商代表的应有民主推荐的决议);《集体合同报送表》(见附件一)。三、劳动行政部门在收到集体合同书后十五日内将《集体合同审查意见书》(见附件二)送达集体合同双方代表。《集体
    2023-06-08
    459人看过
  • 关于贵州灾区税收申报缴纳延长期限问题的通知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文号:国税函〔2008〕135号发布日期:2008-2-3执行日期:2008-2-3贵州省国家税务局:?现就你省雪灾期间纳税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正常申报缴纳税款的,可以延期申报缴纳税款。《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8年春节期间申报纳税期限顺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71号)明确2008年春节期间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19日。顺延期限届满因灾情仍无法正常申报缴纳税款的,你局可依照税收征管法第27条、第31条以及实施细则第37条、第41条、第42条的规定,酌情进一步批准延期至2月底,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二、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1月份认证但受灾害天气影响而无法认证的专用发票,可延长至上述期限内认证,其进项税额在1月份纳税申报表中申报抵扣,申报资料暂不作“一窗式”票表比对;3月份申
    2023-06-07
    113人看过
  • 关于规范房屋拆迁评估结果告知问题的通知
    各规划国土资源分局,各有关建设单位:为规范拆迁管理,保护被拆迁人关于房屋评估结果的知情权,现就房屋评估结果告知问题规定如下:一、拆迁人委托有资质房地产评估机构对被拆除房屋进行评估后,被拆迁人对评估结果有知情权,拆迁人有告知义务。二、评估结果告知可采取现场公布、分户送达方式。评估单价分解出区位综合平均价格的,拆迁人在拆迁现场显著位置公布评估机构、评估报告、各类房屋区位综合平均价格,视同告知。房屋重置价以及被拆除房屋的具体评估结果,拆迁人应以书面通知方式分户送达,其评估结果可以是列表或评估报告原件,也可以是加盖评估机构、拆迁人单位公章的评估报告复印件。书面通知里应交代以下内容:(一)评估机构名称、资质等级和单位地址;(二)评估时点;(三)被拆除房屋具体评估单价;(四)确定房屋重置价的房屋结构、等级、成新以及其他相关因素;(五)被拆迁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申请鉴定的途径、期限,以及放弃申请鉴定权利的
    2023-04-22
    258人看过
  • 南京市关于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标准等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根据《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省政府第29号令)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调整我市2013年度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标准通知如下:一、调整对象本次待遇调整对象为:(1)2013年6月30日(含30日,下同)前,因工致残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人员;(2)2013年6月30日前,因工致残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五级至六级,企业难以安排工作,已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伤残职工;(3)2013年6月30日前,因工死亡职工符合供养条件的供养亲属。二、调整项目和标准(一)伤残津贴伤残等级为一级至四级的工伤人员在原享受伤残津贴标准基础上调整,一级每月增加345元,二级每月增加326元,三级每月增加307元,四级每月增加288元。调整后,一级伤残津贴低于2532元的补足到2532元,二级伤残津贴低于2391元的补足到2391元,三级伤残津贴低于2251元的补足到2251元,四
    2023-05-03
    442人看过
  • 关于提交商标异议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提高商标注册工作效率,规范商标异议申请受理工作,根据《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提交商标异议申请的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关于提交商标异议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商标异议申请人、商标代理机构:为进一步提高商标注册工作效率,规范商标异议申请受理工作,根据《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提交商标异议申请的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一、根据《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异议人提交异议申请时,应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的文字表述。如以被异议商标违反《商标法》第二十八条、二十九条(即被异议商标侵犯在先申请商标或在先注册商标)为由的,则应指出在先商标的申请号或注册号以及商标名称,并提供相应证据;如以违反《商标法》其它规定为由的,则应清楚表述其理由及事实依据,并提供相应证据。请求和事实依据的文字表述应便于对方当事人答辩。异议人提交异议申请时,如没有明确的请
    2023-04-23
    75人看过
  • 关于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评估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建设局、城管局,华北石油管理局: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87号令)、《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省政府2002年1号令)的有关要求,现就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评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一、安全生产评估的范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对持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所有企业(包括市政工程施工企业)进行安全生产评估。二、安全生产评估的程序及有关要求(一)安全生产评估程序1、各市安监站在对企业进行考核的基础上,填写《河北省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评估表》和《河北省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评估汇总表》(见附表),经各市建设(城管)主管部门审查签署意见后报省安监总站。其中涉及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评估,由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常驻北京、天津、山西的我省施工企业,其安全生产评估
    2023-04-22
    388人看过
  • 关于因异议复审、诉讼等原因尚未获准注册但已经超过商标有效期的商标续展问题的通知
    关于因异议复审、诉讼等原因尚未获准注册但已经超过商标有效期的商标续展问题的通知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被异议的商标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而核准注册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审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第三十八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根据上述规定,申请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按以下规定办理续展:一、尚处在异议、异议复审、异议复审诉讼中的商标,已到商标续展期的,可以在有效期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二、尚处在异议、异议复审、异议复审诉讼中的商标已经超过商标有效期的,可以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一年内申请续展注册。对于上述两种情况,我局将根据异议、异议复审或诉讼的最终结果决定是否核准续展,如商标最终
    2023-06-05
    117人看过
  • 天津申请机动车年审等相关问题
    请问:在什么地方可以申请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申请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申请机动车年审)需要什么手续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什么时间申请年审在什么地方可申请机动车临时号牌重庆网上车管所工作人员将一一为您解答。一、申请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申请机动车年审)需要什么手续答:1、《机动车牌申请表原件;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原件丢失的,可提供其他联复印件并加盖保险公司印章;3、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4、《机动车行驶证原件;5、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和复印件;6、缴纳相关税、费凭证。备注: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业务前应先将涉及机动车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二、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什么时间申请年审答: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申请检验合格标志。三、在什么地方可以申请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答:主城区机动车在主城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机构均可申请;远郊区县机动车在本
    2023-05-29
    244人看过
  • 关于申请寻衅滋事案件保全的期限问题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必须起诉。否则人民法院解除保全。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保全措施依法解除的情形有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死亡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诉讼;实施保全措施错误、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完毕等,诉前保全的法定解除情形还包括30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的情形。寻衅滋事案件到法院多长时间开庭开庭时间包含在审结时限内,具体开庭时间由法院安排。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子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1、简易流程。适用简易流程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出三年的,能够延长至一个半月。2、普通流程.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出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限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准许,能够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
    2023-07-18
    288人看过
换一批
#商标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标
    词条

    商标,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牌子,在社会生活中随处可见。商标的本质作用是区别商品的来源或服务的提供者。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 更多>

    #商标
    相关咨询
    • 想知道有关于著名商标复审申请的问题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05
      步骤如下: (一)收到驳回通知书 1、商标申请人收到驳回通知书后,要注意商标局寄驳回通知书信封上的邮戳。驳回复审是有期限的,过期无效。目前有两种计算方法。A、发文日期15天路途时间15天复审请求时间30天。B、信封邮戳15天。 2、看看驳回的类型(是全部驳回还是部分驳回),如果是全部驳回,看看驳回的理由,有没有复审成功的胜算(如果申请人没有复审经验,可以找代理组织帮忙分析),从而决定是否复审。如果
    • 关于商标评审规则第57条的问题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9-27
      对于当事人不服商标局做出的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决定在2014年5月1日以前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于2014年5月1日以后(含5月1日,下同)审理的案件,适用修改后的。对于当事人不服商标局做出的异议裁定在2014年5月1日以前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于2014年5月1日以后审理的案件,当事人提出异议和复审的主体资格适用修改前的商标法,其他程序问题和实体问题适用修
    • 就是关于商标摊销期限的问题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17
      商标摊销期限是十年,到期前一年可以办理续展,每次续展有效期十年,没有续展到期还有六个月的宽展期,采纳
    • 商标复审申请时限问题的答复[失效]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0
      发文单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文号:工商标评字[1996]第355号发布日期:执行日期:失效日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今年以来,一些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及商标代理组织来函、来电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询问商标复审申请时限和延期申请起算日的计算等问题。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答复如下:一、商标复审申请以邮寄方式收发文的,其15天复审时限的计算,分别将当地
    • 商标申请的实质审查问题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05
      一、商标注册预先查询(一天) 商标查询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在提出注册申请前,对其申请的商标是否与在先权利商标有无相同或近似的查询工作。 二、商标注册形式审查(一个月左右) 商标形式审查(1个月左右),商标形式审查是指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对申请商标注册的文件、手续是否合乎法律规定,若符合法律规定,审查机构编定申请号,确定申请日,发放《注册受理通知书》。确立申请日十分重要,由于我国商标注册采用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