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房子过户流程是:
1.准备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
2.在公证处办理产权公证,如果有离婚判决书则无需办理,同时交付产权公证费;
3.办理房产交易转绘;
4.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5.析产登记手续办理并缴登记费;
6.取证。
夫妻离婚怎样处理
夫妻离婚的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当事人自愿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协议不一致的,可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判决双方是否离婚。法院会先对双方进行调解,对于双方感情已破裂,调解无效的,一般会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夫妻关系与结婚户口的内在联系
279人看过
-
房产过户手续与夫妻离婚有关吗?
265人看过
-
拆迁房屋与户口是否有联系?
73人看过
-
夫妻过户房屋需要哪些手续?——房屋过户
246人看过
-
房屋分割方式与离婚夫妻
309人看过
-
夫妻俩离婚后不联系会复婚吗?
50人看过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 更多>
-
夫妻失去联系的时间与离婚关系湖南在线咨询 2024-11-10当夫妻中的一方失踪后,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无需等待一段时间。 然而,若想宣告对方失踪后进行离婚,就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规定。对于宣告失踪有明确规定,若下落不明满两年,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下落不明人失踪,宣告失踪生效期为三个月,合计计算,至少需要等待两年三个月后方可提出离婚。这一规定在《民诉法》第183条中有详细说明。 另外,《民诉法》第185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
-
离婚说妻子与丈夫联系不上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11可以向男方户口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公告送达传票后缺席判决。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夫妻离婚后,房屋贷款是否需要偿还与过户手续的关系江西在线咨询 2024-11-10在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后,若未偿还完毕的房屋按揭贷款尚未得到解决,仍然可以考虑实施过户行为。具体而言,主要有两种途径可以实施过户行为:一是选择提前偿付尚未归还的贷款金额;二是如果无法顺利完成此操作,可以借鉴贷款公司为消费者提供服务的模式,以此方式达成房产证的赎回目的。 如果无法一次性清偿贷款债务,可以与贷款银行进行友好协商,尝试改变贷款者身份,并重新签署一份住房贷款抵押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
-
夫妻离婚未过户房屋如何还款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141.不可以用于偿还被执行人对外所有欠的个人债务。理由是双方在离婚时对财产进行了分割,约定房产归一方所有并一直由其占有居住,尽管所查封的房产还未过户,但事实上已不是另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不能用于偿还被执行人对外所欠的个人债务,故应予以解除查封。 2.《民法典》规定“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因此,尽管法院查封的房产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权利人仍是双方共有,但如果驳回执行异议,也
-
房屋赠与过户能过给夫妻双方吗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101、房子作为大宗商品,日后可能还会再次交易过户。如果是选择赠与方式过户的话,日后赠与房产再次交易过户,就可能要多缴20%的个人所得税了。2、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3、如果房子不打算再次出让,那么以赠与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