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诊断的原则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9 16:23:17 189 人看过

医疗事故鉴定必须坚持依法鉴定原则、科学鉴定原则、独立鉴定原则、合议制原则、两鉴终鉴原则。违反这些原则进行的医疗事故鉴定是无效的。医疗事故鉴定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再次鉴定在行政处理上是终极鉴定,当事人不得又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鉴定。

一、小诊所发生医疗事故怎么办

1、医患双方本着自愿、合法、公正的原则,进行调解。

2、患者或其家属可以申请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3、患者或其家属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由法院组织安排司法鉴定或医疗事故鉴定,并依据鉴定结论,依法做出民事判决。

二、医疗事故鉴定费由谁缴纳?

医疗事故鉴定费由谁缴纳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2.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3.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4.法院首次委托鉴定的,由医疗机构缴付;5.对首次鉴定不服,再次申请鉴定的,由申请再次鉴定人缴付。

三、有哪些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

一、和解。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和院方可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的效力应予以认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二、调解。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三、诉讼。在诉讼之前,当事人可以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或者医疗过错鉴定,医疗事故鉴定由医学会鉴定,医疗过错鉴定由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四、调解(第三方支持下协商解决)、仲裁(双方同意仲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19: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鉴定结论相关文章
  • 职业病的诊断原则
    法定职业病的诊断应当综合分析:1、病人的职业史及职业病危害接触史;2、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3、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结果等。这是职业病诊断的基本要素,任何职业病诊断都不得排除这三个因素。基于职业危害因素种类的多样性、职业病的临床表现的复杂性,职业危害因素对每一个体产生的损害和程度不尽相同,以及临床表现的差异等,进行职业病诊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职业病诊断必须由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第一章健康与职业病概述门资质认定的医疗卫生机构依照确定的职业病诊断范围进行。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超出确定的诊断范围进行职业病诊断;2、为了有效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和权益,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对职业病诊断的基本因素依法进行综合分析后,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在排除其他致病因素后,应当诊断为职业病。一、职业病诊断程序一般要经历四个阶段:1、劳动者或
    2023-03-30
    114人看过
  • 交通事故医疗诊断证明定义
    一、交通事故医疗诊断证明的概念交通事故医疗诊断证明是当事人在交通事故纠纷中确定赔偿金额的最重要证据。交通事故医疗证明是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者住院结束后,由医院出具的患者身体状况证明。但在具体案件诉讼中,非只要是诊断证明法院都应全部采用,还应通过对诊断证明的相关认证,综合案件全部情况确定。二、交通事故医疗证明有什么效力交通事故医疗诊断证明效力的因素有以下几点:(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证据的特征有: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医疗诊断证明作为证据一种,也必须同时具备“三性”时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法院在审理当中,应严格认证。1、诊断证明的合法性:诊断证明一般要求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有的乡镇等医院出具医疗诊断证明比较随意,因此需要一定核实。如: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是伤者就医的医院才能出具诊断证明,必须出具证明的经办人是疗伤者的主治医生,诊断证明必须明确,不得出具如:“有的主治医生无法确
    2023-05-08
    184人看过
  • 医疗事故诊断:如何进行鉴定?
    1、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2、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3、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也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4、给病员造成危害的结果,必须符合法律规定。5、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否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医疗事故鉴定程序(一)召集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二)召开会议,通报有关情况,主要包括医疗纠纷的基本情况。(三)学习有关法规文件和规章制度。(四)鉴定调查:复习病情资料,包括查阅病历,病理切片和尸体解剖结果以及有关当事人的记录和录音资料等。(五)鉴定辩论。(六)鉴定:1、采取无记名投票进行鉴定。2、应用医疗事故(事件)辅助鉴定系统进行鉴定(优点是可以将鉴定者的意见和鉴定结论全部保存下来)。(七)发布医疗事故(事件)鉴定书。(八)依照鉴定结论作出相应处理。不管是选择起诉、还是
    2023-07-03
    389人看过
  • 医疗事故诉讼时效中断是什么原因
    医疗事故诉讼时效中断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一、诉讼时效届满后借款人承诺还款诉讼时效中断吗?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95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除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稳定状态,从而诉讼时效进行的条件是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如果当事人通过实施这些行为
    2023-04-11
    436人看过
  • 医疗事故举证责任是按照什么原则
    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人民法院要做出胜诉的判决,患者必须要确认下列事实存在:1、患者在医疗过程中受到人身损害;2、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存在着疏忽或懈怠的过失行为;3、患者所受的人身损害是医疗过失行为所致。对于第1项事实,较易于证明。但对于第2、3项事实,一般的患者,则很难以证据证明。在现有的医疗服务水平下,误诊与否、治疗及时与否、手术及处置适当与否以及使用的材料合格与不合格等等,别说患者对此一无所知,有时甚至连医务人员在诊疗当时也缺乏非常精确的认识,以此来判断医务人员有无过失比较困难。至于医疗过失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因果关系的认定,更需要专业人员运用其专业知识和技能才能进行,普通患者是无法证明作为专家的医务人员的过失与损害之间因果关系之有无的。为平衡当事人利益,更好地实现实体法保护受害人的立法宗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8)项规定:“因医疗行
    2023-06-13
    292人看过
  • 医院误诊与医疗事故的关系是什么呢?
    误诊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有两个关键要素:1、医生诊疗过程中是否有违法律、法规及诊疗常规的行为;2、是否造成对患者的人身损害。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1、医疗事故等级;2、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3、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要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根据法律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
    2023-02-04
    206人看过
  • 错诊和误诊都是医疗事故
    据《人民日报》报道,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法院最近对一起致患者死亡的医疗错诊、误诊事故作出终审判决,要求浦城医院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死者徐绍朔家属七万多元。起因是该医院没有进行进一步的检查,便将身体不适的患者徐某当做上钩端螺旋体病治疗,使用了大量的肾上腺素,使患者口鼻流血死亡。这样一起非常明显的错诊、误诊事故,当地的县、市两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竟作出了不属于医疗事故和无法认定医疗事故的结论。患者家属只好向省消协投诉。省消协支持他们向当地的法院起诉,才得到公正的判决。无独有偶,据《检察日报》报道,青海省有关部门最近也首次邀请省检察、公安部门的法医、医学专家和法律工作者,对一起长达四年的医疗纠纷进行了司法鉴定。当事人已拿着这鉴定向法院起诉。而这起案子之所以一拖就是四年,也是由于当地的医疗鉴定委员会将有明显错诊的医疗事件鉴定为不构成医疗事故。像上述这种医疗事故还有很多,胳膊肘往里拐的医疗鉴定委员会也
    2023-04-23
    319人看过
  • 诊疗事故和医疗事故怎么区别
    医疗事故和医疗过错两者的区别具体内容如下:1、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在概念上的不同。医疗事故就是在医疗活动中,相关的医疗机构或者是医务人员不遵守医疗卫生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部门的规章制度、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等,过失地给患者造成了人身损害。医疗过错就是除医疗事故以外的因为医方的过错给患者造成了人身伤害的情形;2、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在适用法律上存在差异。处理医疗事故的,主要依据的法律法规是由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而处理医疗过错事件主要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3、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在鉴定机构的不同。对于医疗事故,主要是由医方所在地的医学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而对于医疗过错的鉴定是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4、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在赔偿标准的不同。对于医疗事故,如果经过鉴定得出的结论是医方的医疗行为导致的,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赔偿标准;对于医
    2023-03-11
    224人看过
  • 医疗事故一定是鉴定误诊断才可以的吗
    并不是所有的诊断错误都属于医疗事故。如果是由于医疗技术的限制,致使医疗人员确实无法确诊的,不可以轻易地定为医疗事故。如果是医护人员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应当认定为是医疗事故。一、认定为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关于认定为医疗事故的情形,要满足几个条件。首先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在主观上,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客观上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并且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满足这几个情形,就能认定为医疗事故。二、误诊误治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医生诊疗过程中违反法律并对患者造成了一定人身损害,那么该误诊误治属于医疗事故。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2023-02-04
    255人看过
  • 医疗事故罪之处罚原则
    医疗过失行为
    如果要确立医疗事故罪的量刑标准,就要确立该罪的处罚原则。首先,要认识到医疗事故罪性质。刑法理论一般将过失犯罪分为普通过失犯罪和业务过失犯罪,医疗事故罪就属于业务过失犯罪。对于医疗事故罪的处罚通常有两种立法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医生行业的特有风险性加之我国医疗水平较低,故应低于或等同于普通过失犯罪的处罚;另一种意见认为作为业务过失犯罪的医疗事故犯罪的处罚应重普通过失犯罪。笔者同意后一种意见,其理由是:1、医生作为从事专门业务活动的人负有特殊的注意义务。业务过失犯罪的犯罪主体往往是一些具有专业知识从事特殊业务的人员,作为具有专业性强的知识和经验以及专业性技术的医生有较强的对危害发生的认识能力和预防能力,因而具有超过普通人的对危害的预见能力和预防能力,也就负有较普通人要重的注意义务。如果这些专业人员因为没有尽到应有的注意和谨慎,导致了危害结果的发生,由此他们应承担较普通人要重的刑事责任。2、医疗行为
    2023-04-25
    264人看过
  • 医疗事故罪量刑的特殊原则
    医疗事故犯罪的量刑原则,是指在对医疗责任事故犯罪人的量刑上必须遵循的准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对一切犯罪分子量刑的的基本原则,不言而喻,这些原则也是对医疗责任事故犯罪人量刑必须遵循的原则。但是,每一类具体的犯罪都有其具体的特点,根据这些特点,各种犯罪又有其特有的量刑要求。根据医疗事故犯罪的性质和特点,以及当前我国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在处罚医疗责任事故犯罪的司法工作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注重事故危害程度的原则医疗事故罪属于事故性犯罪,刑法规定对这一类行为进行刑事处罚,主要是考虑这类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的严重性和影响面的问题,因此,注重事故的危害程度是对医疗事故罪量刑的首要原则。医疗事故罪侵害的是国家卫生管理秩序和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因此,事故的危害程度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考察:第一,医务人员不负责任的程度。第二,犯罪的具体情节。主要是医务人员在接诊病人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具体过程。第三,造
    2023-08-16
    347人看过
  • 医生错误诊断造成医疗事故如何处理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一、遇到医疗事故怎么办发生医疗事故时,患方如果发现或怀疑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存在过失,并对患者造成了人身损害,可以有三种解决途径:1、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2、如果双方协商解决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或协商不成患方认为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前一种情况可以由双方共同向市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后一种情况患方可单方面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或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3、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医疗事故争议民事诉讼。在医疗事故争议的处理过程中,患方有权要求复印和复制病历资料;对其他病历资料或证据的封存和启封,患方应当在场;对已死亡的患者,在死因不明,或医患双方对死因有争议时,要按规定及时进行。二、医疗事故和医院闹关系怎么
    2023-02-07
    246人看过
  • 医疗事故管辖确定原则
    (一)便于人民群众进行诉讼,便于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以避免因管辖不明,发生法院这间相互推诿或者相互争管辖的现象,致使当事人到奔波,投诉无门,纠纷得不到及时解决,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二)考虑各极人民法院的职能和工作负担的均衡。各级人民法院的职权分工不尽相同,基层人民法院的设置接近人民群众。为当事人就近进行诉讼提供了便利,因此,绝大部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上级人民法院除了受理不服第一审民事案件的裁判而提起上诉的案件外,还要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审理活动进行监督和业务指导,所以,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比基层人民法院要少,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它是全国最高审判机关,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工作,它自己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更不宜过多。(三)有利于公正审理,保护当事人合法民事权益,民事诉讼法在对管辖作出规定时,充分注意到克服管辖中存在的地方保护主义影响,并针对有些人民法院对
    2023-03-08
    217人看过
  • 医疗事故等级评定原则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分级标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级乙等对应一级医疗事故;二级甲等对应二级医疗事故;二级乙等对应三级医疗事故;二级丙等对应四级医疗事故;二级丁等对应五级医疗事故;三级甲等对应六级医疗事故;三级乙等对应七级医疗事故;三级丙等对应八级医疗事故;三级丁等对应九级医疗事故。十级医疗事故对应的是三级戊等的等级。一、一般医疗差错赔偿标准根据卫生部新公布的《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中本标准中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的规定,只有经鉴定为三级以上医疗事故即构成十级伤残以上的,才能计算残疾生活补助费,等级为四级医疗事故的,不能计算该赔偿项目。本项规定的30年、15年、5年只是承担残疾补助费责任的最高年限,并非任何一起医疗事故都必须赔偿满30年、15年或者5年。具体年限或赔偿金额应根据患者的伤残等级来确定:(1)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一级伤残)计算30年,即100%;(2
    2023-03-14
    355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鉴定结论
    相关咨询
    • 医疗事故罪和非罪诊断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30
      在司法实践中处理医疗事故案件时,关键在于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具体表现为区分以下界限: (一)医疗事故罪与医疗差错的界限。 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医务人员虽有违反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的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但未给就诊人造成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的行为。医疗差错,从产生的原因区分,可以分为医疗责任差错和医疗技术差错。其中,医疗责任差错与医疗事故罪容易混淆,二者都表现为
    • 医院诊断的医疗事故需要怎么鉴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7-03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三)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
    • 诊断医疗事故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20
      1、涉及死因、伤残等级鉴定的,应当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法医参加专家鉴定组。 2、专家鉴定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申请其回避: ①是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②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利害关系的; ③与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 3、一方当事人参加鉴定的人数不超过3人,律师可以作为代理人参加鉴定。 4、陈述意见的主要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 诊断鉴定,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2-14
      鉴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 (二)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以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 (三)双方当事人退场; (四)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 (五)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专家鉴定组成员在鉴定
    • 什么是医疗事故造成的漏诊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10
      具体需要进行专业鉴定。可以依据《刑法》第335条特别规定了医疗事故罪。该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漏诊的处理是医院内部的问题,从法律上来说,患者只能追究医院的责任,而不能追究医生的责任。除非重大失误,造成患者死亡等问题,才能追究刑事责任。实际中,医院误诊漏诊是否为医疗事故,需要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