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2 20:05:48 173 人看过

行政处罚有可能会留下案底。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处罚的意义

第一,在该违法行为发生后的两年内,对该违法行为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未发现这一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事实,在两年后,无论在何时发现了这一违法事实,对当时的违法行为人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时效的规定期限是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就开始计算的。

“违法行为发生之日”是指违法行为完成或者停止之日。如,运输违禁品,在路途上用了五天时间,应当以最后一天将违禁品转交他人起开始计算追诉期限。

第三,对于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这里的“连续”状态是指违法行为人连续实施同一种违法行为,基于同一个违法故意,连续实施了数个独立的违法行为,这些违法行为触犯的是同一行政处罚规定。如某违法行为人连续多次出售损害人体健康的“豆猪肉”,这一行为违反了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由于多次出售,这一违法行为就是处于“连续”状态的,对其追诉时效的计算,就要从最后一个违法行为实施完毕时计算,也就是从最后一次出售“豆猪肉”的时间计算,对这一连续性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第四,对于大多数行政处罚案件来说,追究时效为两年,同时也明确规定在行政处罚时效问题上“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考虑到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十分复杂,行政违法案件又千差万别,作出这样灵活的规定有利于行政处罚的有效执行。

实践中,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时效问题作出了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公安机关没有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根据这一规定,对于违反有关治安管理方面的行政违法行为,追诉时效就应以六个月为限,不再执行两年的规定。

在制定行政处罚法的过程中,关于处罚时效问题,是否规定,如何规定,各方面有许多不同意见。一些同志提出,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涉及社会生活的众多领域,情况复杂,有些特殊的行政违法行为被发现需要较长一段时间,如:出售假种子的行为,必须要等到植物生长到一定阶段才能判断,短时间内对这一违法行为很难发现;又如对于一些违反工商管理、税务管理的行为,平时不易发现,经常是在进行大规模年检时才被揭露出来;再如流动人口违反计划生育等行为,有的需要相当一段时间才能发现。

因此,行政处罚的时效如果规定的时间过短,有可能使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而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违法者逃避处罚,逍遥法外。因此,一些同志建议对行政处罚的时效不作规定,或者规定一个相对长一点的时间。

时效,是行政处罚法律制度的一个重要的方面,行政处罚法是基本法律,应当规定时效。这是第一的考虑,同时也要考虑到行政处罚的特点以及行政管理的多样性,行政处罚法将时效规定为两年,以适应行政管理的需要。

刑罚与行政处罚在处罚的性质是不同的,所以在对于时效问题规定的方法上也是不同。刑法关于犯罪追诉的时效,是根据犯罪行为的轻重以及可能给予的处罚,作出的规定,它的追诉期限与犯罪的法定刑期相适应,不是一个统一的时效期限。

刑法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行政处罚法规定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规定追诉时效只规定了两年一个期限,没有根据违法行为的不同而规定不同的追诉期限。这主要是因为,违法行为与刑事犯罪情况不同,违法行为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触犯法律、法规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总的说,这类违法行为是比较轻微的违法行为,对社会所造成的危害相对来说是较小的。

因此,对于这类违法行为的处罚,从处罚手段上看,比刑罚要轻;从处罚的目的上看,更注重纠正违法行为,教育违法行为人自觉守法。因此,从这个角度说,行政处罚法关于追诉时效的规定,不宜规定过长,也不必过细。同时,由于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申诫罚、财产罚、人身罚、行为罚几大类,不同于刑罚,因而也不好以不同的处罚种类规定不同的追诉期限。所以规定一个统一的2年追诉期限,是比较适当的。

无论是何种类型的行政处罚,一般都是有期限规定的,这也就回答了行政处罚有失效期吗?在期限届满之后,民事主体就会再次获得自由权等权利,也即即使是那些被判处了行政处罚的民事主体,行政机关在实施处罚规定时,也是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二条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10: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计划生育相关文章
  • 拆迁对企业赔偿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如果公司要拆迁,征收人不仅要赔偿公司,还要赔偿员工。公司因拆迁需要辞退职工的,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职工或者多支付职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永久租赁房屋遇上拆迁怎么办永久租赁房屋遇上拆迁怎么处理1、租赁合同最长只能20年。无限期租用指不确定时间,一般偏指时间长。永久租用比无限期租用明确,即可一直租用直到房屋不存在。所以即使是永久租赁房屋在遇到拆迁之后也只能中止合同当然可以获得一定的赔偿。2、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后,承租人就是拆迁关系中合法的承租人,是可以得到直管、自管产住宅房屋拆迁应有的补偿,但不包括非住宅房屋拆迁、市场租赁。第一、房屋拆迁只有合法的承租人才能得到应有的补偿。首先承租人与出租人即被拆迁人之间的租赁合同应
    2023-07-01
    117人看过
  • 限购政策对成都新津楼市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新津在2020年被新纳入了成都的住房限购范围内。其中要在新津市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具体要求如下:1、应该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其中社保自己缴纳的不超过三个月。2、户籍在大成都范围内的2人或以上的家庭,最多可以在成都购买2套房。户籍不在成都的家庭(不论人数),最多可以在成都购买1套房。户籍在成都的成年单身青年(1个人脱离父母自立门户),最多可以在成都购买1套房。广州住房限购政策在广州已经拥有一套住房的广州籍居民,拿着在买房之日起的前两年内,在本市内累计缴纳一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者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单据,限购一套住房。在本市已经拥有两套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如果没有进行两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的缴纳,那么不可以进行房产交易,以及房屋买卖。《成都限购政策细则》【对社保和户籍的限制】1.拥有2年或以上成都户口有购房资格;2.连续2年或以
    2023-06-30
    55人看过
  • 社保政策对非全日制用工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非全日制用工是需要缴纳社保的。非全日制劳动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可以参照个体工商户的保险办法执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其缴费前后年限需合并计算,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应办理转移接续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对非全日制用工要特别注意1、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2、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3、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小时工资标准。4、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5、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否则发生工伤事故则要承担相关责任。《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023-07-01
    339人看过
  • 税收政策对劳动服务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凡用工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交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下同)以及住房公积金统一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以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劳动部关于劳动服务公司清理整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公司的决定》和十三届五中全会精神,经全国清理整顿公司领导小组同意,现将劳动服务公司清理整顿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劳动服务公司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适应我国实际情况,安置城镇待业青年和其他待业人员就业、发展经济、保障社会安定团结的一种好形式。今后应当继续使其健康发展。在当前就业形势严峻的情况下,要通过清理整顿,解决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加强和改善领导,改变行政管理
    2023-07-02
    205人看过
  • 股东不出资对企业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在公司股东不出资占有公司股权的时候,其他的股东是可以去要求该股东,履行出资的责任的,否则就会对公司的债务承担相应连带责任。股东应该按照期限缴纳,公司章程当中规定的认缴资额。对于股东以货币出资的,一般应该把货币出资足额,去存到公司银行开设的账户当中去。股东出资不实怎么维权1、足额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出资不实的股东及时补缴不足部分,并要求出资不实股东承担违约责任。2、足额出资的股东可根据公司章程主张权利。3、实缴出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向未足额出资股东追缴出资或满足条件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如果股东只是单纯的出资不实,只要有一位股东出资不实,给公司造成的局面就很有可能是公司的注册资本迟迟不到位,这样一来公司本身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最后连累到的还是股东自己,但是股东出资不实本身是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只要没有抽逃出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
    2023-07-01
    336人看过
  • 债务重组对债权人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通过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债权人应当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债权的公允价值作为重组日被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以及被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重组后的债权,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债权人,如果修改后的债务条款涉及或有应收款的金额,则不确认或计入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根据谨慎原则,不得确认或有资产或资产。只有当实际发生或有应收款时,才能计入当期损益。债务重组转让持有债权债务的各方通过协议或者其他途径协商债权转让的行为。与上一种类型不同的是,发生债权债务的交易活动在重组前已经完成,或者债权转让时并不同时发生交易行为,进一步说,重组后发生的交易仅仅是执行重组的结果,比如以非货币性资产偿还债务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89条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它债务纠纷的;(二
    2023-07-01
    166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计划生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即按人口政策有计划的生育。1982年9月被定为基本国策,同年12月写入宪法。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 2021年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 更多>

    #计划生育
    相关咨询
    • 行政处罚的强制措施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2-28
      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依其职权采取强制手段限制特定的相对人行使某项权利或强制履行某项义务的处置行为。一般是对尚未査清行为人的违法事实之前而采取的一种程序上的处置。如工商行政机关对有贩运、销售违禁物品的人的物品的扣押。包含两类: (1)对人身自由的限制,如人身管束、收容审査; (2)对财产的限制,如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 《行政强制法》第十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
    • 行政处罚后续的措施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3
      邢台隆尧的律师帮你解答。 你所说的处理,要看是一种什么样的处理。不能盲目的说追究与否。应界定以前采取的行为的性质。对于行政处罚的原则是一事不二理。即相关部门处理后,其他部门或者本部门不得再次予以处理。 但你所说的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不知道是什么措施。如果是刑事措施,不属于上述的范围。当然,如果罚款后行政处罚后,可能面对刑事的责任处罚。
    • 行政处罚的制裁措施应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19
      1、行政处罚是特定的行政单位对违反行政法规的公民或法人实施的一种强制性措施,是对有轻微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公民或法人的一种制裁。 2、行政处分,是行政单位依照行政隶属关系,对有违法失职行为的国家工作人员或所属人员所实施的一种惩戒措施。在中国,行政处分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开除、留用察看等。 3、劳动教养是中国对违法但不宜追究刑事责任的有劳动能力的人实行强制性的教育改造的一种措施。
    • 行政处罚对孩子的影响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10
      行政处罚没有任何案底,对自己未来和子女原则上没有影响,事实上对自己名声和仕途,还是有一点影响的。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特征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
    • 行政处罚对子女的影响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2-28
      根据行政处罚的严重程度及地区,影响不同,但是严重的行政处罚会影响本人、直系子女、直系父母、配偶参加公务员考试、警校招生、军校招生、银行招聘、国企招聘等的政审,政审不合格会不予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