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分立后的责任承担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4 02:10:05 125 人看过

一、公司合并分立后的责任承担

公司合并债务皆由新公司承继,收购了子公司,则债务由母公司承担。但是公司分立的话,必须通知债权人,除非分立前与债权人有约定的,由分立后的两个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二、公司合并分立的主要形式

公司合并的形式包括吸收合并与新设合并、现金合并与易股合并、母子合并、两步合并等多样化的形式。

主要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吸收合并指通过将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公司并入另一个公司的方式而进行公司合并;新设合并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以消灭各自的法人资格为前提而合并组成一个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三、公司合分立程序

公司合并、分立应当履行以下程序:

1.合并各方公司股东会或者拟分立的公司股东会(出资人)作出合并或者分立决议;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签订相关协议;

4.自决议作出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

5.自决议作出之日起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6.办理财产合并或分割手续;

7.验证注册资本;

8.办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报批手续;

9.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10.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九章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n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02: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分立后的公司需要承担债务连带责任吗
    分立后的公司需要承担债务连带责任。公司分立后,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公司分立本质上不会影响偿付能力,债权人权益不会受到损害,自然也不会有相应的补救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分立,财产相应分割。公司分立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一、公司分立要多少时间公司分立需要的时间是不能确定的,公司分立的,应当经过一定的流程。首先公司需要分立的,应当由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后,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同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然后对公司的财产进行分割,也应当对公司分立前的债务进行处理。因此公司分立需要的时间是不确定的,需要经过一定的流程,然后才能分立的。二、公司分立需要进行资产评估吗公司分立需要进行资产评估。公司分立,
    2023-03-12
    430人看过
  • 谁来承担分公司的责任?
    1.领取了法人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应当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法律责任与总公司无关;2.没有领取法人营业执照的分公司,一般被视为总公司的内设部门,所有法律责任都由总公司承担;3.领取了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财产和办公地点的分公司,一般被认为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法律责任可以由分公司承担,但分公司无力全部承担责任的部分应当由总公司承担。由谁承担证明货损原因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832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从中可以看出,我国法律对货损责任采取过错推定原则,即如果承运人无法举证“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这三类免责情况的,便要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
    2023-07-05
    389人看过
  • 公司合并或分立后,债务承担问题如何解决?
    一、对公司分立债务的归属有以下两种:(一)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二)公司与债权人有债务归属约定在分立前债权人得知公司即将分离后,可以与公司就债务承担达成协议,约定债务由其中一家公司偿还或者其他偿还方式。二、公司合并债务的承担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公司合并、分立登记因合并、分立而存续的公司,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因合并、分立而新设立的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公司合并、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登记,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以及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合并、分立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合并、分立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公司法》
    2023-08-12
    159人看过
  • 公司分离责任是否在子公司独立承担?
    子公司法人的责任是不是独立的子公司法人的责任是独立的。子公司在经济上受母公司的支配与控制,在法律上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拥有独立的财产,能够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各类民事经济活动。全资子公司责任母公司是否承担1、全资子公司责任母公司不承担,因为二者是独立的,双方都具有独立的财产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子公司不能不能用母公司的资质,子公司能不能独立缴纳税款。2、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
    2023-08-12
    83人看过
  • 合并与分立后的公司如何分摊债务负担?
    一、对公司分立债务的归属有以下两种:(一)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二)公司与债权人有债务归属约定。二、公司合并债务的承担;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的条件是什么(一)公司合并的条件1、须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存在为前提;2、应按一定的法定程序进行,这主要是由于公司的合并不仅引起合并前公司的权利义务的变更,而且关涉到与这些公司有相关权利义务的民事主体的利益;3、合并的结果是多个公司合成一个公司,原有的公司主体资格既可能是全部地消失,从而生成一个全新的主体,也可能是其中一个主体资格保留,其余主体均丧失独立的法律人格;4、是一种独特的合同行为。它既需要普通合同成立的诸如协商、自愿及合意等条件,但它又有其特殊性。(1)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甚至有的国家还要求必须公证,并且有比
    2023-07-11
    445人看过
  • 公司在合并、分立、减资、清算中有违法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发生合并、分立、减资或者清算时,不依照《公司法》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1万~10万元的罚款。公司在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隐匿财产或者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金额5%一10%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万-10万元的罚款。公司清算时,由清算组主持公司清算工作,但如果清算组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由公司登记机关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2023-06-09
    355人看过
  • 各分公司在责任承担方面的责任分配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财产,其财产所有权归属于总公司所有,分公司不独立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其经营所得归属于本公司,当然其在民商事活动中出现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是什么(一)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二)联系与区别: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3、分公司的设立程序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设立程序不同,设立分公司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4、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章
    2023-07-11
    305人看过
  • 公司合并,参加医疗保险的责任由谁承担
    [关键词]公司效益差药费无处报销公司合并新公司拒补欠款[案例描述]某装饰涂料公司自1999年以来因市场竞争激烈,再加上公司所处地段影响了其业务的开展,几年来效益每况愈下,已经走到了无力支撑的境地。而且从1999年起就因为效益不好而无力支付职工的医疗保险费,致使职工们几年来的医药费无从报销。同处该市的另外一家建材公司看中了该涂料公司的生产场地,提出合并两家公司的建议,2002年,双方经协商成立了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职工们满心欢喜,心想拖欠了两年的医药费终于有报销的地方了,于是找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领导,该领导却说:"我们该级的医疗保险费都缴了,还找我们干什么,去找社会保险部门去。"职工们又找到社会保险部门,才知道新公司并没有帮他们补缴前两年所欠缴的部分,在没有补缴前,他们的医疗费还是不能报销。[案例评析](1)这是一起因公司合并而产生的职工医疗费报销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84条规定:
    2023-06-09
    303人看过
  • 债务承担方式在公司合并与分立后有何规定?
    一、对公司分立债务的归属有以下两种:(一)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二)公司与债权人有债务归属约定。二、公司合并债务的承担;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的条件是什么(一)公司合并的条件1、须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存在为前提;2、应按一定的法定程序进行,这主要是由于公司的合并不仅引起合并前公司的权利义务的变更,而且关涉到与这些公司有相关权利义务的民事主体的利益;3、合并的结果是多个公司合成一个公司,原有的公司主体资格既可能是全部地消失,从而生成一个全新的主体,也可能是其中一个主体资格保留,其余主体均丧失独立的法律人格;4、是一种独特的合同行为。它既需要普通合同成立的诸如协商、自愿及合意等条件,但它又有其特殊性。(1)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甚至有的国家还要求必须公证,并且有比
    2023-07-11
    114人看过
  • 吊销的分公司签合同谁承担责任
    一、吊销的分公司签合同谁承担总责?分公司被吊销执照后所签的买卖合同,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由总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来讲,其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二、分公司和子公司有何区别?1、二者的法律地位不同子公司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享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分公司则不具有独立的民事和商事主体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
    2023-03-27
    92人看过
  • 公司合并后仍要承担合并前的债务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吸收合并是指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后存续,被吸收公司解散,合并后存续公司应办理变更登记,解散公司应办理注销登记。1、合并后存续公司办理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3)合并各方签订的合并协议和合并各方股东会同意合并的决议(主要写明由哪些公司合并以及合并的主要内容);(4)公司在报纸上发布合并公告的凭证;(5)各自公司作出的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6)公司新一届股东会决议(主要写明合并后公司的总股本及其股本构成、公司领导班子有否变化、公司章程修改、其他需变更的事项);(7)章程修正案(主要列示章程变动情况对照表)或新章程;(8)验资报告;(9)新增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
    2023-04-21
    144人看过
  • 什么是公司的独立承担责任?
    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应当对自己的债务承担独立责任,这种责任是作为公司在公司立法上的体现,它是以其所有的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民事责任,在此意义上,可以说公司对外承担的是无限责任。法律规定,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一、股权转让后要承担公司债务吗不承担。公司的债务与股东个人无关,应由公司以公司财产承担,所有的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二、公司债务的承担主体是谁公司债务的承担主体是公司。我国法律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2023-02-04
    334人看过
  • 分公司是否有权签署经济合同并承担法律责任?
    分公司能对外签经济合同,但需要有营业执照才可以的。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外签订合同。劳动合同签订能与分公司签订吗?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是可以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当然,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加盖公司印章,或在合同未履行前,要求公司进行追认。分公司只是在经营范围和资格上存在限制,但其并没有限制不能雇佣劳动者,因此,分公司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只要符合合同有效的条件(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主体合格,不违反法律禁止性
    2023-07-05
    65人看过
  • 分公司承包合同签署后由母公司来承担债务责任吗?
    1、分公司承包合同签署后由母公司来承担债务责任。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2、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来讲,其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一、分公司可以交社保吗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是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因此也不能独立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但是可以用以下两种方式解决:1、将社保费发给员工,由员工自己购买社保;2、在总公司的注册地为员工缴纳社保。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
    2023-03-13
    24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公司分立两个公司如何承担合并负责债务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1-02
      公司分立为两个公司的,对分立前的债务两个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公司分立为两个公司的,若没有其他约定,分立后的两个公司对分立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后债务要谁承担?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20
      有限公司合并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来承担。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 公司解散公司承担的经济补偿包括合并分立中所承担的责任和赔偿员工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06
      与解除劳动合同一样。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公司清算分为两种,一
    • 公司分立后承担责任的主体具体是谁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8-30
      公司分立后承担责任的主体就是分立后的公司,但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 公司分立后是按照什么性质承担的责任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8-14
      公司分立后债务由分立后的所有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分立前就与债权人约定好由哪个公司承担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分立需要通知公告债权人,还需要分割公司财产。